篇文章讲述了一个江西金溪人名叫“方仲永”的神童因后天父亲不让他学习和被父亲当作造钱工具而沦落到一个普通人的故事。文章借仲永为例,告诫人们决不可单纯依靠天资而不去学习新知识,必须注重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强调了后天教育和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这篇文章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文题为“伤仲永”,文中却未见一个“伤”字,然而全篇写的正是一个“伤”字。这正如《王荆公年谱考略》所评:“余谓仲水始而通悟,终焉为泯然众人,见于荆公悼叹者详矣!”由此可见,此文契合照应不在形式上而在内容中。这篇议论文,先叙后议,在事实叙述的基础上立论,事实成为立论的依据。第一、二两段只叙不议,为第三段的议论服务,后面的议论,集中强烈,言简意赅,如画龙点睛,使前面所叙的事实立即升华具有典型意义。全文仅二百字,叙事之简洁。说理之透彻,安石散文风格在此已露出端倪。
第一段叙述神童方仲永的故事。
方仲永为金溪民,世代耕田。金溪是王安石外祖父吴玫的家乡。“荆公少年,往来外家甚数”《王荆公年谱考略》文中说“于舅家见之”,仲永当是实有其人。所记仲永五岁不识纸笔砚墨,忽啼求,其父借来给他,他立即写了四句诗,并题了自己的名字,这首诗是以供养父母、团结族人为内容。此事传出后,一乡的秀才都来观看。从此,人们指着东西让他作诗,他挥笔而就,文采与道理都有可取之处。县里人听说,亦很惊奇,渐渐有人请他父亲带他去作客,也有人拿钱帛请他作诗的。他父亲认为此有利可图,便每天拉着他到处拜见县里人,不让他学习。这里所记仲永的特异才能是传闻,与真实情形或有出入。然而作者真正用意并不在此,所以免不了用夸张的笔墨,处处耍突出仲永天斌的特异。其一,不仅生五年不识文具,给纸笔即可写诗,而且能以“养父母”团结同族为主旨,“传一乡秀才观之”,可见影响之大。其二,仲永才思如涌,“指物作诗”一挥而就,而且文采、内容均佳,博得“邑人奇之”,有请他作客的,有向他求诗的,真是誉满全乡。作者如此描写突出了神童仲永的特异天资,为下文的因不后学而“泯然众人”作了很好的铺垫,为全文的知识才干“受之人”立论打下了基础。文中的“利”字很有份量,突出其父‘不使学”的原因,更暗示给人们急功近利对人才的危害。“不使学”是仲永由夭才变为平庸的关键,是本文议论的中心。
第二段段,从作者亲自见闻的角度简略交待了仲永从神童沦为“众人”的过程。
开头的“余闻之也久”,束上起下,一方面显示上段所写的内容即据传闻而得,另一方面又引出亲识其面的愿望。作者写了两次见闻:一次是仲永十二三岁时,“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暗示在这六七年中,仲永的诗毫无长进。如果说,五六岁儿童作的诗尽管稚拙,人们尚觉可观,那么六七年后写得反而不如以前听说的那样好,人们便非但不以为奇,且因先时之闻名而感到其名不副实了。第二次是仲永二十岁时。这次并未见面,只是听亲戚说:“泯然众人矣!”一句话就交待了这位从前的神童的结局。两次写法不同,但都极简练而有含蕴。“泯然众人矣”一语,把说话人漠然视之的态度生动地表现出来,与先前“邑人奇之”的情况恰成对照,而作者的惋惜感慨之意也隐见言外。
最后一段是作者对方仲永由一邑称奇的神童变成无声无息的普通人一事所发的议论,也是本篇思想的集中体现。
作者首先指出,仲永的聪明颖悟是“受之天”,即来自天赋,而且他的天赋远超于一般的有才能的人。这正是为了反跌出下面的正意:“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关键原因是缺乏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到这里,已将上两段所叙述的情事都议论到了。但作者却就势转进一层,指出天赋这样好的仲永,没有受到后天的培养教育,尚且沦为众人;那么天赋本属平常的一般人,如果再不受教育,连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都不行。前者是宾,后者是主,在对比中更突出了一般人学习的重要性。就方仲永的情况看,这层议论仿佛是余波,但作者主要的用意正在这里。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资质平常的人总是多数。方仲永这一典型事例的意义主要不在于说后天赋好的人不学习会造成什么后果,而在于说明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成长的决定意义。
题内的“伤”字就具有多层意蕴。首先是表层的,为仲永这样一个天资聪颖的儿童最终沦为众人感到惋惜;进一层,是感慨仲永虽有天赋,却没有遇上有利于他成长提高的环境。文中对其父以仲永为获利之资的叙写,就含有对泯灭天才的人为环境的批评。更进一层,从仲永的具体事例生发开来,感慨社会上许多资质平常的人不去努力学习提高,以致连成为众人都不可得。这样,作者所“伤”的就不再局限于仲永个人,而是许许多多不“受之天”又“不受之人”的众人,作者的感慨和文章的思想意义也就深刻多了。
这篇文章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此诗写一位出征军人的妻子在明媚的春日里对丈夫梦绕魂牵的思念,以及对战争早日胜利的盼望,表现思妇的思边之苦及其对爱情的坚贞。全诗言辞朴实无华,情景交融,神骨气味高雅浑然,富有民歌特色。
李白有相当数量的诗作描摹思妇的心理,《春思》是其中著名的一篇。在我国古典诗歌中,“春”字往往语带双关。它既指自然界的春天,又可以比喻青年男女之间的爱情。诗题“春思”之“春”,就包含着这样两层意思。
“燕草如碧丝,秦桑低绿枝。”开头两句是说,燕地小草像碧丝般青绿,秦地的桑树已经叶翠枝绿。
开头两句,可以视作“兴”。诗中的兴句一般就眼前所见,信手拈起,这两句却以相隔遥远的燕、秦两地的春天景物起兴,颇为别致。“燕草如碧丝”当是出于思妇的悬想;“秦桑低绿枝”,才是思妇所目睹。把目力达不到的远景和眼前的近景配置在一幅画面上,并且都从思妇一边写出,在逻辑上说,似乎有点乖碍,但从写情的角度来看,却是可通的。试想:仲春时节,桑叶繁茂,独处秦地的思妇触景生情,终日盼望在燕地行役屯戍的丈夫早日归来;她根据自己平素和丈夫的恩爱相处,料想远在燕地的丈夫此刻见到碧丝般的春草,也必然会产生思归的念头。见春草而思归,诗人巧妙的把握了思妇复杂的感情活动,用两处春光,兴两地相思,把想象和怀疑和眼前的真景结合起来,据实构虚,造成诗的妙境。所以不仅起到了一般兴句所能起的烘托情感的作用,而且还把思妇对于丈夫的真挚的感情和他们夫妻之间心心相印的亲密关系传写出来,这是一般兴句不容易做到的。两外这两句还运用了谐声双关。“丝”谐“思”,“枝”谐“知”,这恰和下文思归和断肠相关合,增强了诗句的音乐美和含蓄美。
“当君怀归日,是妾断肠时。”三、四句是说,当你怀念家园盼归之日,早就思念你而愁肠百结。
三、四两句直接承接兴句的理路而来,故仍从两地着笔。丈夫及春怀归,按理说,诗中的女主人公应该感到欣喜才是,而下句竟以“断肠”承之,这又似乎违背了一般人的心理。但如果联系上面的兴句细细体会,就会发现,这样写,对表现思妇的感情又进了一层。元代萧士赟注李白集曾加以评述道:“燕北地寒,生草迟。当秦地柔桑低绿之时,燕草方生,兴其夫方萌怀归之志,犹燕草之方生,妾则思君之久,犹秦桑之已低绿也。”这一评述,揭示了兴句与所用之词之间的微妙的关系。诗中看似与理不合之处,正是感情最为浓密的所在。
“春风不相识,何事入罗帏?”末两句是说,春风啊你与我素不相识,为何吹进罗帐激我愁思?
诗中的最后两句,诗人捕捉了思妇在春风吹入闺房,掀动罗帐的一霎那的心理活动,表现了她对行役屯戍未归的丈夫的殷殷思念之情。从艺术上说,这两句让多情的思妇对着无情的春风发话,又仿佛是无理的,但用来表现独守春闺的特定环境中的思妇的情态,又令人感到真实可信。春风撩人,春思缠绵,申斥春风,是为了表达孤眠独宿的少妇对丈夫的思情。以此作结,恰到好处。
无理而妙是古典诗歌中一个常见的艺术特征。从李白的这首诗中不难看出,所谓无理而妙,就是指在看似违背常理、常情的描写中,反而更深刻的表现了各种复杂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