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时雍《诗镜总论》说:“凡情无奇而自佳者,景不丽而自妙者,韵使之然也。”有些抒情诗,看起来情景平常,手法也似无过人处,但回肠荡气,经久不忘,其艺术魅力主要来自回环往复的音乐节奏,及由此产生的“韵”或韵味。《重赠》就是这样的一首抒情诗。首句提到唱诗,就引人进入离筵的环境之中。
此句用“休遣玲珑唱我诗”作呼告起,发端奇突。唐代七绝重风调,常以否定、疑问等语势作波澜,如“莫愁前路无知已,天下谁人不识君”(高适《别董大》)、“休唱贞元供奉曲,当时朝士已无多”(刘禹锡《听旧宫中乐人穆氏唱歌》),这类呼告语气容易造成动人的风韵。不过一般只用于三、四句。此句以“休遣”云云发端,劈头喝起,颇有先声夺人之感。
好朋友难得重逢,分手之际同饮几杯美酒,听名歌手演唱几支歌曲,本是很愉快的事,问题是何以要说“休唱”,次句就像是补充解释。原来,筵上唱离歌本已添人别恨,何况玲珑演唱的大多是作者与对面的友人向来赠别之词,那不免令诗人从眼前情景回忆到往日情景,百感交集,难乎为情。呼告的第二人称语气,以及“君”字与“我”字同现句中,营造了一种亲切的氛围。上句以“我诗”结,此句以“我诗”起,就使得全诗起虽突兀而款接从容,音情有一弛一张之妙。句中点出“多”“别”,已暗逗后文的“又”“别”。
三句从眼前想象“明朝”,“又”字上承“多”字,以“别”字贯串上下,诗意转折自然。四句则是诗人想象中分手时的情景。因为别“向江头”,要潮水稍退之后才能开船;而潮水涨落与月的运行有关,诗中写清晨落月,当近望日,潮水最大,所以“月落潮平是去时”的想象具体入微。诗以景结情,余韵不尽。
从艺术特色上看,此诗只说到就要分手(“明朝又向江头别”)和分手的时间(“月落潮平是去时”)便结束,通篇只是口头语、眼前景,可谓“情无奇”、“景不丽”,但却有无穷余味,能留下深刻印象。这是因为该诗虽内容单纯,语言浅显,却有一种萦回不已的音韵。它存在于“休遣”的呼告语势之中,存在于一、二句间“顶针”的修辞格中,也存在于“多”“别”与“又”“别”的反复和呼应之中,处处构成微妙的唱叹之致,传达出细腻的情感:与故人多别之后重逢,本不愿再分开;但不得已又别,恋恋难舍。更加上诗人想象出在熹微的晨色中,潮平时刻的大江烟波浩渺,自己将别友而去的情景,更流露出无限的惋惜和惆怅。多别难得聚,刚聚又得别,这种人生聚散的情景,借助回环往复的音乐律感,就更能引起读者的共鸣。这里,音乐性对抒情性起了十分积极的作用。
此诗是通过梅花来歌咏早春的,因为梅花在春天开得最早。首句写梅花之早。“南枝”,因为向阳,所以南枝上的梅花最早开放。“才放”,刚刚开放,也是说花开得早。“两三花”,只开了两三朵花,还是说花开得早。
次句写花香花色。“雪里”仍然说明花开之早,因为春天到来了,稍晚一点,就没有雪了。“吟香弄粉”是说诗人在雪中仔细吟诵与赏玩着梅花的香气以及花蕊、花瓣的形状与颜色,这四个字显然采用了互文的修辞手法。“些”虽无实在意义,但是起了押韵的作用。
后两句写梅花开放的环境,它们显然化用了唐代诗人杜牧《泊秦淮》中的名句“烟笼寒水月笼沙”,创造出一种朦胧美,同时又将花、雪、烟、月、水、沙连成一片。诗人不仅欣赏梅花,也欣赏了梅花周围诗情画意的环境。换句话说,诗人在诗情画意的环境里欣赏梅花,自然会别有一番情趣。这两句在对仗方面也下了不少工夫,不仅三、四两句相互之间对得非常工整,而且各句又分别采用了句中对的形式,这就增强了诗歌的节奏感。
宋陶岳《五代史补》卷三说了个一字师的故事:“时郑谷在袁州,齐己因携所为诗往谒焉。有《早梅》诗曰:‘前村深雪里,昨夜数枝开。’谷笑谓曰:‘数枝非早也,不如一枝则佳。’齐己矍然,不觉兼三衣,叩地膜拜,自是士林以谷为齐己一字之师。”从强调“早”的角度来说,郑谷无疑是正确的,但不一定符合实际情况。从欣赏梅花的角度看,“南枝才放两三枝”既强调了“早”,同时更有观赏价值,也比较符合实际情况,所以此诗也自有它的生命力。
这是李清照的咏梅词之一,后人曾补题为“残梅”,借梅花清瘦高雅之趣,写个人情思;堪称咏物词中的佳作。
词的起笔与词题好似无关,但却描绘了一个特殊的抒情环境。前人称这种写法为“先盘远势”。作者首先写出了她住处的寂寞无聊:“小阁藏春,闲窗锁昼,画堂无限深幽。”“小阁”即小小的闺阁,这是妇女的内寝,“闲窗”即表示内外都是闲静的。“藏”与“锁”互文见义。美好的春光和充满生气的白昼,恰恰被藏锁在这狭小而闲静的圈子里。唐宋时富贵之家的内寝往往有厅堂相连结。小阁设画堂里侧。春光和白昼俱藏锁住了,暗示这里并未感到它们的存在,因而画堂显得特别深幽。“深幽”极言其堂之狭长、暗淡、静阒。作者已习惯这种环境,似乎还满意于它的深幽。古人爱尚雅洁者都喜焚香。篆香是一种中古时期的高级盘香。它的烧尽,表示整日的时光已经流逝,而日影移上帘箔即说明黄昏将近。从所描述的小阁、闲窗、画堂、篆香、帘箔等情形推测,抒情女主人公是生活在上层社会中的妇女,富贵而安闲,但环境的异常冷清寂寞也透露了其生活不幸的消息。“手种江梅渐好”是词意的转折,开始进入咏物。黄昏临近之时,女主人公于室外见到亲手种植的江梅,忽然产生一种欣慰。它的“渐好”能给种树人以安慰;欣赏“手种江梅”,又会有许多往事的联想,因而没有必要再临水登楼赏玩风月了。除了对梅花的特殊情感之外,似乎心情慵倦,于应赏玩的景物都失去了兴致。
词上阕的结尾,由赏梅联想到南朝文人何逊迷恋梅花的事,使词情的发展向借物抒情的方问过渡,渐渐进入作者所要表达的主旨。何逊(约480—520)是南朝梁代著名的文学家。他的诗情辞宛转、意味隽美,深为唐宋诗人杜甫和黄庭坚所赞赏。梁代天监(梁武帝年号,502—519)年间,他曾为建安王萧伟的水曹行参军兼记室,有咏梅的佳篇《扬州法曹梅花盛开》(亦作《咏早梅》)。清人江昉刻本《何水部集》于此诗下注云:“逊为建安王水曹,王刺扬州,逊廨舍有梅花一株,日吟咏其下,赋诗云云。后居洛思之,再请其任,抵扬州,花方盛开,逊对花仿惶,终日不能去。”何逊对梅花的一片痴情,是其寂寞苦闷情附着所致。杜诗有“东阁官梅动诗兴,还如何逊在扬州”(《和裴迪登蜀州东亭送客逢早梅相忆见寄》)。清照用何逊之事,又兼用杜诗句意;按她的理解,何逊在扬州是寂寥的。她在寂寞的环境里面对梅花,遂与何逊身世有某些共鸣之感。
词人善于摆脱一般咏物之作胶着物态、敷衍故实的习径、而是笔端充满丰富的情感,联系个人身世,抒发对残梅命运的深深同情。“从来知韵胜”,是她给予梅花整体的赞语。“韵”是风韵、神韵,是形态与品格美的结合。梅花是当得起“韵胜”的,词人肯定了这一点之后,却不再多说,转笔来写它的不幸,发现它零落后别有一番格调意趣。“藉”与“揉”也是互文见义,有践踏摧损之意。梅虽不畏寒冷霜雪,但它毕竟是花,仍具花之娇弱特性,因而也难以禁受风雨的践踏摧损。这是花的命运。由落梅的命运,作者产生各种联想词意呈现很曲折的状态。由落梅联想到古曲《梅花落》,是虚写,以此表现落梅引起作者个人的感伤情绪,造成一团“浓愁”而难以排解。但作者又试图进行自我排解,词情为之一变。梅花的暗香消失、落花似雪,说明其飘谢凋零,丰韵不存。这本应使人产生春恨,迁恨于春日风雨的无情。但词人以为最好还是“莫恨”,“须信道、扫迹情留。”“扫迹”即踪迹扫尽,难以寻觅。“难言处,良宵淡月,疏影尚风流”是补足“情留”之意。“难言处”是对下阕所表达的复杂情感的概括,似乎还有与作者身世的双关的含意。想象一个美好的夜晚,淡淡的月光,投下梅枝横斜优美的姿影。从这姿影里还显示出梅的俊俏风流,应是它扫迹后留下的一点情意。也许明年它又会重开,并带来春的信息。“良宵淡月,疏影尚风流”突出了梅花格调意趣的高雅,使全词的思想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它赞美了一种饱经苦难折磨之后,仍孤高自傲,对人生存信心的高尚的精神品格。
关于这首词的写作时间,因缺乏必要的线索而无法详考,但从词中所描述的冷清寂寞“无人到”的环境和表现凋残迟暮“难言”的感伤情绪来看,它应是清照遭到家庭变故后的作品。这种变故使清照的词作具有凄凉悲苦的情调。因而在咏残梅的词里,不难发现作者借物咏怀,暗寓了身世之感,其主观抒情色彩十分浓厚,达到了意与境谐、情景交融的程度,故难辨它是作者的自我写照还是咏物了。它和清照那些抒写离别相思和悲苦情绪的作品一样,词语轻巧尖新,词意深婉曲折,表情细腻,音调低沉谐美,富于女性美的持征,最能体现其基本的艺术特色。这首《满庭芳》不仅是《漱玉词》中的佳作,也应是宋人咏物的佳作之一。
全诗共四章,每章六句。诗前三章是结构相似的重调,每章的前两句写花起兴,从“其叶湑兮”到“芸其黄矣”再到“或黄或白”,将花繁叶茂的盛景充分地表露出来,也由此烘托出抒情主人公心中的无比欢娱。
在首章,诗人并没有详写“我”所遇的“之子”的具体模样,而只写了自己的主观心理感受“我心写兮”,“是以有誉处兮”,心中烦忧尽泻,充满欢乐。为了说明“之子”使得“我”如此欢悦的原因,此诗第二章给“之子”一个特写镜头,这个镜头没有对准他的面部,也没有对准他的眼睛,而是对准其服饰:“维其有章矣。”这样的叙述中渗透着赞美之情,因为服饰之美在先秦时期是身份和地位的外在表现。至此,诗人仍觉不足,又将目光转向全景,在第三章写“之子”的车马之盛,“乘其四骆,六辔沃若”,十足风光,十分气派。如此一层一层推进,在形象的跳跃式叙述中显示出欢快的激情。
诗若就此打住,便显得情感过于浅直,而且缺少了雅诗中应有的那份平和与理性,于是诗第四章从节奏和用韵两方面都变得舒缓起来,“左之左之,君子宜之;右之右之,君子有之”,从左右两方面写君子无所不宜的品性和才能,有了这方面的歌唱,使得前面三章的赞美有了理性依据。“维其有之,是以似之”,两句总括全篇,赞美君子表里如一、德容兼美的风貌,以平和安详作结。
整首诗以花起兴,赞颂人物之美,节奏变化有致,结构收束得当,读来兴味盎然,且无阿谀之感,确是一首轻松欢快又不失稳当的雅诗。
这是方孝孺的创作的一篇论史散文。文章标新立异,从传统儒家思想出发,对豫让进行了批评。这篇散文旨在说明不能“扶危于未乱,而捐躯于既败者,不足以当国士”的道理。
方孝孺对豫让的评论,则别有卓见,既深于司马迁的认识,又无矫枉过正之偏颇。他认为,真正的忠臣烈士应以国家的利益为重,具有改治远见,敢于犯颜直谏,防患未然;而不应计较个人恩怨,或在祸患发生之后,凭血气之勇,怀死名之义,以沽名钓誉。据实说理,剖析透彻,评论抑扬得体,颇有见地,文章层层深人,具有很强的逻辑性。
首段提出“士君子立身事主”的准则,以为中心论点而提拿全文:“当竭尽智谋,忠告善道,销患子未形,保治子未然,仰身全而主安。”这就是说,真正的忠臣烈士,应当竭尽自已的智谋,向君主提出忠直的劝告和好的方略,把祸患消灭在未形成之时,把动乱的因未消灭在萌芽之时。否则,“不能扶危于未乱之先,而乃捐躯须命于既致之后,钓名沽誉,眩世炫俗。”则为君子所不取。
第二段,联系豫让立身事主的言行,加以分析评论。运用故转故纵手法,先肯定豫让为智伯报仇,“声名烈烈,虽愚夫愚妇,莫不知其为忠臣文士也”。然后提出异议:“让之死固忠矣,惜乎处死之道有未忠者存焉!”意即豫让的死确乎是忠诚的表现,可惜他对待死的方法还存在不忠的成分。何以证之,一是他自我摧残和自杀的动机是为了自已名垂后世,而不是为国为民——“观其漆身吞炭,谓其友曰:‘凡吾所为者极难,将以愧天下后世之为人臣而怀二心者也!’”二是缺乏以天下为己任的胸怀,立身事主皆从个人恩怨出发,但求取于等价,而缺乏自我牺牲精神,当赵襄子责以“不死于中行氏,而独死于智伯”时,豫让则颇为自是地争辩:“中行氏以众人待我,我故以众人报之,智伯以国士待我,我故以国士报之。”基于以上两点,方孝孺发出了“让有余憾”的感慨。方孝孺通过豫让的言行以窥见其灵魂,认识达于深层而胜过司马迁一筹,文章贵乎“发前人之所未发”。这正是《豫让论》难能可贵之处。
这段剖析论证,具有举重若轻,水到渠成之妙。这是由于作者着于洞见豫让的思想症结以及司马迁对豫让认识的不足,着意引豫让的言行加以剖析,词不泛没,语不虚置,而无隔靴搔痒、空发议论之弊。
第三段则更深人一层,明确指出:“国士,济国之士也”——国士,是拯救国家的有识之士。用这个尺度来衡量豫让,即使对把他当作国士的智伯,也算不得竭忠尽智的忠臣,为了阐明这个观点,作者先以段规、任章为例,说明他们立身事主,从不考虑个人恩怨,尽管韩康子、魏献子没有把他们以“国士待之”,但他们都竭忠尽智,力劝其主,纵智伯之欲“以骄其志”,加速智伯的灭亡。郄疵事智伯,智伯也不曾把他当作国士看待,但他看破韩、魏的险恶用心,便竭力劝谏智伯,不要见利忘乎所以,因小失大。虽然智伯不用其言以至灭亡,而郄疵已奉献出他的智谋并对智伯进行忠谏,尽了臣子之责而问心无愧。豫让则恰恰相反,“当智伯请地无厌之日,纵欲荒暴之时”,作为豫让,他并没有申明义理,使智伯知所警惕,更没有反复力谏。倘若真是事君为国,三谏不从,就应提前自死在这一天。智伯虽顽冥不灵,也会被豫让的诚意所感动,或许能够醒悟,而有治国长策。然而,在这个关系国家生死存亡的严峻时刻,豫让却“曾无一语开悟主心。视伯之危亡,犹越人视秦人之肥瘠也,袖手旁观,坐待成败”。这不配作国士。智伯败亡了,却禁不住一时的血气冲动,逞匹夫之勇,情愿把自己归附到刺客一类人之中,文中两次反诘“何足道哉”,探沉感慨,表明了作者的意向。
有比较,才能有鉴别,这段用比较的方法,更雄辩地证明,智伯虽把豫让看作国士,豫让却愧对智伯,未能真正“以国士报之”。
行文至此,作者已把自己的观点和认识,阐述得十分透辟,使读之者深思而获启益。然而豫让毕竟与厚颇无耻之徒有着本质的区别,所以文章结尾指出:“虽然,以国士而论,让固不足以当之;彼朝为仇敌,暮为君臣,腆然而自得者,又让之罪人也!”这就作到了抑扬得体,评论公允,而不失之偏颇。这段结尾并非可有可无,而是文章有机的组成部分,而且言简意赅,“语不多赞”。
此文在结构上采取了层层深入的写法。开头先泛论“士君子立身事主”的要求,并不直接提到豫让。第二段中把豫让的言行进行了简短的概括,并提出了作者的初步评价。第三段才是全文的重点,他不但论证了豫让之死为不足取,而又为其设计了一整套的对智伯进行规劝的方案,可称周到之至。结尾时又做了一点补充,这就使得全文浑然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