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以明镜喻贤良,指宪宗弃绝的革新派人士;昏镜喻邪僻,指宪宗亲信的宦官佞臣;那个喜欢昏镜的陋容之人便指宪宗。
诗前引子记述制镜工匠谈投合人们爱憎好恶心理的生意经,揭示出一个日常生活中的常见事实:人们挑选镜子,并不讲求镜子质量的优劣,而务在“求与己宜”——选择与自己容貌相宜者,明镜“不能隐芒杪之瑕,非美容不合”,故喜昏镜者十居其九,而喜明镜者十难有一。用这个日常生活中的常见事实来比况君主用人,即是说君主用人,同人们挑选镜子一样,亦在“求与己宜”,因而,贤良之才不遇英明之君,便不合而遭弃置。用意在为革新派人士辩冤,说他们遭贬被杀,并不是他们真有什么罪,而在于宪宗不是英明之君,是宪宗的爱憎好恶所至。引子重在阐明明镜何以遭弃置,为革新派人士辩冤,诗则重在揭示昏镜何以受重视,讽刺宪宗君臣。诗的层次分明,语言简洁明快,意旨明白易了。
头二句写昏镜的制作材料和透明度差,徒有镜子之形而无镜子之实,揭示其丑陋本质。古时镜子以精铜磨制而成,“美金”即指精铜。“非美金”,是说镜子本要用“美金”——精铜制成,而昏镜则不然。“丧其晶”,是说制镜本要讲求晶莹明亮,透明度高,而“非美金”制成的昏镜则丧失了这个特征。二语仅用否定修辞手段,便构成美丑的强烈对比,造语简练之极而表现效果鲜明突出,颇为精妙。“漠然”,形容昏镜暗淡的样子。
三四句揭露喜欢昏镜的人的丑陋本质。“陋容”写其客观容貌丑陋,“自欺”写其主观心理丑陋:二陋合一,于是喜欢昏镜,说昏镜同明镜一样明亮。诗人非常注意表述的准确性和精练。喜爱昏镜的是陋容之人,但陋容之人并非都喜爱昏镜,仅是其中有“自欺”心理者喜爱,着一“多”字,即把这种区分和数量关系清楚地表现出来,并突出了其表现的重心——“自欺”,精练准确之至,相当考究。“他镜”,指“美金”制成的明镜。
五六七八句写昏镜使陋容之人的“自欺”心理得到充分满足:“瑕疵既不见”,隐瞒其陋,不见真容;于是“妍态随意生”,自以为美貌无瑕,称心如意;于是“一日四五照”,自我欣赏,自我陶醉;于是“自言美倾城”,自诩天下第一美人舍我莫属。这四句极尽幽默讽刺之能事,言词尖刻,意境生动,把陋容之人面对昏镜的“自欺”表演和得意心理描写得维妙维肖,讽刺得淋漓尽致。“随意生”三字新奇而意味深长,是诗人刻意所为的篇中传神之笔。
九十两句承前说,昏镜即使陋容之人的“自欺”心理得到充分满足,于是得到陋容之人的爱重:用绣花带子装饰它,用美玉匣子盛放它。以上十句咏昏镜,极力挖掘昏镜受爱重的原因,以揭露和讽刺喜爱昏镜的人。末两句概括题旨,暗示写作的目的。陋容之人喜昏镜而弃明镜,在于“适”与“非适”,“适”则受爱重,“非适”则被轻视,“非适乃为轻”,就二者言,概括出一篇主旨。“秦宫”,指明镜,传说秦始皇宫中有面方镜,能照见人的脏腑,辨别人心忠奸(见《西京杂记》卷三),这里用这个典故极写明镜贵重,并用反诘语气加以强调,把“适”与“非适”的题旨表现得非常突出。这两句写得感慨至深,孤愤之情溢于言表,颇能见出作者以明镜自比(包括革新人士)的寄托之意,与秦始皇爱宝镜的典故联系,暗示出作品的现实寓意——针对亲信宦官佞臣而迫害革新人士的唐宪宗而发。又唐太宗曾论魏征说:“夫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朕常保此三镜,以防己过。今魏征殂逝,遂亡一镜矣。”刘禹锡这首诗的立意显然受此启发。太宗曾为秦王,用“秦宫”颇切太宗此事,是双关语(刘禹锡长于此道),谴责宪宗不肖,喜昏弃明,违背祖训,实是妙绝。
杭州西湖外的葛岭、宝石山,统称北山,是杭州一大景区。杨载在四十岁以前,常居于此,留下了不少诗篇,本诗就是其中被选家注目的一篇。
杨载作诗,锻字炼句,是很下功夫的; 这首七律,在格局上并无特异之处,可观的全在于措辞的刻意求新,不肯从俗从熟。首联第一句“愁耳偏工著雨声”,把老是听闻忧愁之声的双耳称为“愁耳”,已经很精炼了;把爱听称为“偏工”,更觉生动,显得这“愁耳”很有性格,于听雨这事格外精工,超乎其他功能(偏,出乎寻常之意)。但是这二者还都不及一个“著”字更见诗人的功夫——既然“愁耳”“偏工”于听雨,那么它听起来也不同往常,是紧紧地附(著,附着)在雨声边;这雨声,也仿佛不是落在窗前户外,而是擦耳而过!这是贯注了多少劲力才炼出的一字啊!没有这一字,便不足以匹配前四字;而诗人写下四字在前,就势必要求有一更奇之字紧随在后:看来,诗人是处处在为自己出难题,而时时为解出难题而自得。
“好怀”,指对美好事物的怀思、眷恋。诗人素爱美景,时常惦记着不要误了游览的时机、辜负了大好山色空自寂寞;现在想到雨中北山定别有情趣,自然更不能不一往了。于是,首联虽然只写到“常恐负山行”,但诗人的闻雨上山,已包含在内,诗的颔联,也就能直接写山景了。“未辞花事骎骎盛,正喜湖山淡淡晴。”“未辞花事”就是“花事未辞”,因对仗的关系作了倒装。暮春三月,正是杭州最艳丽的时节,因此,虽然有蒙蒙细雨,也不能令千树桃花万枝柳起推辞为春天作妆点的念头,花枝们仍然在迅速地走向繁盛(骎骎,原意是马的疾行,引申为迅速)。有这许多护春使者在争奇吐艳,西湖上自然是晴山灿烂,即使是在雨中,从北山上鸟瞰下去,这晴山也不过淡了一点而已。这二句里无一“雨”字,却句句都与雨有关,写出的恰切不过的雨中北山之景,笔法真可算“空灵”了。“未辞”和“正喜”,看似闲笔,其实正起着活跃诗句的作用;前者使百花也具有像“愁耳偏工”一样的、不肯推辞走向繁盛的独特性格;后者则道出了诗人的性格。既是具有“愁耳”的人,过分的艳丽自然不谐他的心情,淡淡的晴山才正合他的口味。总起看来,这二句可算本诗中可摘的佳句了。
颈联中的“幽栖吾欲”,也是“吾欲幽栖”,因对仗的原因而作了倒装,游程过半,诗人疲倦了,但在山寺中休憩,也不肯放过访僧问道的机会;幽静的丛林令人爽心愉快,他也起了栖居之念,不肯回归喧闹的城市。这二句,字眼倒没什么突出,但排列得相当紧凑。另外,每句都有一个转折,对仗时非但字面工整,且把转折的意思也两两相对住了、“客”、“吾”二字万可见到,故用“客”字;“欲厌”是心理活动,非“吾”不能道之。这些小巧之处,也体现着诗人的功力和苦心。
尾联中,一个“盘”字又很耀眼。此时诗人大概走到了北山的另一侧,田野的庄稼果树给雨洗得葱绿,预示着一个收获季节又来到了,也令诗人想起去年离家时,家乡也正是这个情景,一年过去了,自己的收获季节在何时呢?这些,都是常见的景象,常有的感慨,就像湖上的晴山一样是“淡淡”的。但有了一个“盘”字,诗句就顿时活跃,夹在大片桑林麦田中的樱桃树和春笋,从北山上望下去,它们婉若游龙、盘错迂曲,非但显得自身的生动,也消除了桑麦大块的单调。这句仍是俯看之景,因此,全诗都牢牢地罩在“游西湖北山”的题目里。
西湖是天下奇观,但这首诗里,我们感到的“奇”,不在奇景,却在奇笔。写奇景恐怕不免与前人撞车,这是后起的诗人最抱憾的事;但若能振起奇笔,还是能证明自己无愧于“诗人”称号的。看来,杨载非但是用功的诗人,也是有志气的诗人,就算是在矗满着名家之笔的西湖上,他也有胆量插上自己的独特的一笔。
这首诗可以分三个部分。前六句为第一部分,写途中所见,描绘出一个不安宁的、充满冲突的、为某一种强大的力量所压迫、钳制着的世界。中间四句为第二部分,写气候的恶劣和行路的艰难,暗寓人生多艰、仕宦不顺。最后四句为第三部分,抒发怀才不遇的感慨,表现寒士被压抑的痛苦和不平。这首诗语言蕴藉含蓄,修辞奇特,耐人寻味。
这首诗起笔写景,毫无关于旅程的一般交代,避免松缓不着力。所写景物,又是尖锐强硬的,扑面就是一股逼人的气息。写树不从全体着眼,单写树枝,因为冬日无叶,只见干枯的枝桠斜斜上指,更能显出“危且竦”的味道。“竦”似乎是有意的努力地向上伸展,这就使静物有了动感。鲁迅《秋夜》写他后园的枣树的树枝,“默默地铁似的直刺着奇怪而高的天空”,与此相似。而后写山石。这石是刀刃一般尖锐的“峰石”,而且或横或斜,相倚相积,像是要割碎一切从它上面经过的东西,令人感觉得不安。萧子显说鲍诗“发唱惊挺,操调险急”,不仅适宜于《拟行路难》“对案不能食,拔剑击柱长叹息”那样的句子,也适宜于这种写景的开头。接着二句是远处的景物。山涧是一层又一层,从那目光所不及的远处山涧中,隐隐传来松涛的声音;山崖是一重又一重,在那不易辨认的远处山崖上,似乎积聚着好些阴云。松涛不是危险,阴云也不是可畏。但“隐”和“伏”二个动词,却是把它们写成了有意匿伏,似乎有所等待、有所窥伺的东西。也许,在鲍照心里,总觉得外界有什么不可知的力量随时在威胁着自己,才这样写。在寒冷的天气中,他也感到了外在力量的压迫。什么地方结冰了,但他不说“结”,不说“凝”,也不说“合”,却用了一个力量很强的“闭”字,好像冰要把这个世界给封闭起来。而形容四周的寒意,他也不用常见的“深”字或者“浓”字,又用了一个力量很强的“壮”字。说冰“闭”寒“壮”,是奇特的修辞,所以格外警醒。那么没有东西是逍遥自在的。连通常在诗歌里作为自由的象征来写的鸟儿,也被烈风吹得双翼倾斜,令人担心它们会从天上掉下来。
这六句写景,描绘出一个不安宁的、充满冲突的、为某一种强大的力量所压迫、钳制着的世界。无论从诗本身来看,还是从其它资料来看,当时似乎并没有发生什么特别的事件。这样的描写,只是表现着诗人对他所生活的世界的总体感受。前面说到的鲍照对不合理社会的反抗意识,其实不用另外去找,当他以如此警觉的眼光去看待世界,如此敏感地体会到外部力量的压迫,如此不安宁地描摹自然的时候,就是反映了很强的反抗意识。通常,一个缺乏自由意志的人,总是很迟钝的。
“斯志”以下转写自身。“斯志”,大约是说自己的志向吧。当初他在刘义庆门下,未受任用,便向刘义庆献诗,以显露才学。有人说他身份太低,不该随意惊扰大王,他勃然大怒道:“千载上有英才异士沈没而无闻者,安可数哉!大丈夫岂可遂蕴智能,使兰艾不辨,终日碌碌,与燕雀相随乎?”然而献诗的结果,也就是得了一个不起眼的侍郎。“逢凋严”,字面上说的是天气,又不仅只是说天气。从王府赴任,应该是车马盛众,然而他却说是“孤游”。这是因为,没有人理解自己,没有人赏识自己,人马再多,也只觉得空空漠漠,甚至会因此更觉得孤独。“孤游值曛逼”,也是一个奇特的句子。“曛”是黄昏暮色,这暮色正向人逼来,给人强大的压迫感。这是说年华易逝,见日暮而自伤,也是叹息空怀壮志,不能为世所容。总之,这“逼”也是一种自我与外界的对抗状况。而后二句才是行途生活的纪实。“兼途”犹言“兼程”,赶得很急,少有下鞍憩息的机会。“半菽”,原意是指军中缺粮,士兵吃的是蔬菜与豆类各半相杂煮成的食物,这里指自己的生活待遇差。他在王府中地位很低,说“半菽”固是用典夸张,但实际的情况也不会好到哪里去。
末四句称自己为见识浅短的“细人”,为生活逼迫而被人驱使奔波,并借长河水的川流不息以比喻自身漂泊不定的遭遇,抒发怀才不遇的感慨,表现寒士被压抑的痛苦和不平。
这是一首激昂慷慨、同仇敌忾的战歌,表现了秦国军民团结互助、共御外侮的高昂士气和乐观精神,其独具矫健而爽朗的风格正是秦人爱国主义精神的反映。全诗共三章,采用了重章叠唱的形式,叙说着将士们在大敌当前、兵临城下之际,他们以大局为重,与周王室保持一致,一听“王于兴师”,磨刀擦枪、舞戈挥戟,奔赴前线共同杀敌的英雄主义气概。
当时的秦国位于今甘肃东部及陕西一带。那里木深土厚,民性厚重质直。班固在《汉书·赵充国辛庆忌传赞》中说秦地“民俗修习战备,高上勇力,鞍马骑射。故秦诗曰:‘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其风声气俗自古而然,今之歌谣慷慨风流犹存焉。”朱熹《诗集传》也说:“秦人之俗,大抵尚气概,先勇力,忘生轻死,故其见于诗如此。”这首诗意气风发,豪情满怀,确实反映了秦地人民的尚武精神。在大敌当前、兵临城下之际,他们以大局为重,与周王室保持一致,一听“王于兴师”,他们就一呼百诺,紧跟出发,团结友爱,协同作战,表现出崇高无私的品质和英雄气概。
由于此诗旨在歌颂,也就是说以“美”为主,所以对秦军来说有巨大的鼓舞力量。据《左传》记载,鲁定公四年(公元前506年),吴国军队攻陷楚国的首府郢都,楚臣申包胥到秦国求援,“立依于庭墙而哭,日夜不绝声,勺饮不入口,七日,秦哀公为之赋《无衣》,九顿首而坐,秦师乃出”。于是一举击退了吴兵。可以想像,在秦王誓师的时候,此诗犹如一首誓词;对士兵们来说,则又似一首动员令。
如前所述,秦人尚武好勇,反映在这首诗中则以气概胜。诵读此诗,不禁为诗中火一般燃烧的激情所感染,那种慷慨激昂的英雄主义气概令人心驰神往。之所以造成这样的艺术效果,第一是每章开头都采用了问答式的句法。一句“岂曰无衣”,似自责,似反问,洋溢着不可遏止的愤怒与愤慨,仿佛在人们复仇的心灵上点上一把火,于是无数战士同声响应:“与子同袍!”“与子同泽!”“与子同裳!”第二是语言富有强烈的动作性:“修我戈矛!”“修我矛戟!”“修我甲兵!”使人想像到战士们在磨刀擦枪、舞戈挥戟的热烈场面。这样的诗句,可以歌,可以舞,堪称激动人心的活剧。
诗共三章,采用了重叠复沓的形式。每一章句数、字数相等,但结构的相同并不意味简单的、机械的重复,而是不断递进,有所发展的。如首章结句“与子同仇”,是情绪方面的,说的是他们有共同的敌人。二章结句“与子偕作”,作是起的意思,这才是行动的开始。三章结句“与子偕行”,行训往,表明诗中的战士们将奔赴前线共同杀敌了。这种重叠复沓的形式固然受到乐曲的限制,但与舞蹈的节奏起落与回环往复也是紧密结合的,而构成诗中主旋律的则是一股战斗的激情,激情的起伏跌宕自然形成乐曲的节奏与舞蹈动作,正所谓“长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礼记·乐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