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揭露乡村中土豪的诗篇。村豪,指乡村豪富之家。农民辛勤劳动了一年,果实全被地主村豪掠夺去了。这些土豪在地方上势力很大,连官府也干涉不了他们。他们不是官,但势倾官府,是农村中的恶势力。
诗的开头两句:“日击收田鼓,称大有年。”写秋收日程已到,村豪们每天敲击收田之鼓,召集佃农们为他们收割,他们督催别人辛苦劳动,让人家头顶烈日,脚踩污泥,汗水滴在田地里,自己只在一旁监收。他们占有绝大部份的土地,剥夺别人的劳动果实。除了打鼓催唤佃农刈禾之外,还不时在啧啧称道说:“今年是大有的丰年。”他们沾沾自喜,恬不知耻,自居田地的主人,在他们看来,连佃农们最低限度的穷苦生活,也全出于他们的恩赐。
三四两句写村豪在夺取佃农劳动成果之后,狂欢享乐,尽情享用用粮食新酿的美酒,包载下江运谷的船只,颐指气使。这两句反衬佃农劳苦终年,吃的却是粗粝之食。五六两句,写这些村豪家里的人全都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妇人的头上插满银钗;儿童的衣袍,全用细软的毛皮和丝绸制成。这两句反衬劳动者衣不蔽体,女无裙裤,孩子们在秋天,也全无衣着。一旦天寒,只有忍饥受冻。
结尾两句:“里胥休借问,不信有官权。”揭露村豪是一股顽固的势力,不仅乡村的小吏不敢过问他们,更教人难以置信的是:他们权势熏天,终年鱼肉人民,毫无顾忌,就是地方官,也奈何他们不得。这“不信有官权”一句,写得极为沉痛,逼近杜甫。
全诗所述,都是实况。作者同情人民,疾恶豪霸,在做地方官的时侯,对农村现实,有深切的了解。他对贫富不均、苦乐悬殊这一社会现实,则是深恶痛绝的。这首五律正是在这样的心情下写成的。
这首诗表达了失意文人对进入官僚体系的渴望、焦虑、怨恨、绝望。
首先是两个耀眼的榜样——金日磾的两个儿子。这两个小儿八九岁的时候便封高官,佩双绶,令李贺羡慕不已。但是他没有这种幸运,双绶没有得到,头发倒白了不少。年华已逝,功名无望,不仅焦灼,还有失制和怨恨,借贾生之事发出。文人望获得帝王的垂青,获得垂青后仍旧可能好景不长。皇帝们是那么容易听信谗言。西汉十二位皇帝中,唯有文帝堪称睿哲,但他也难免听信小人诲言。贾谊终于被贬为长沙太傅,三十三岁即忧愤而死。而今又值寒食,杨柳播荡,昔日那些毁谤贾谊的无耻小人们虽然早已不在人世,洛阳城外的贾生墓却少人吊祭,呈现一片肃杀之景。这肃杀之感是贾谊之悲与李贺之怨相互碰撞的产物。
李贺也遭小人谗言的陷害,“家讳”问题就是缘于小人的告发。贾生毕竟曾获帝王垂青,曾经进入权力核心,也算“潇洒走一回”;李贺则被小人陷害得十分彻底:当他正欲一展宏图的时候,命运之门就向他彻底关上了。但他心中永远也放不下“蒙帝王垂青”的信念。“一夕信竖儿,文明永沦歇”,一旦相信了这些进谗言的小人,便会永远失去文明的政治。这是“为帝王师”价值的“反面论证”。获得垂青,建功立业,甚至“为帝王师”,是无数文人心中的一个“心结”。“解铃还需系铃人”,可这个“系铃人”却总是期盼不至——系铃人常常只管“系铃”,不管“解铃”。
杜甫“三别”中的《新婚别》,精心塑造了一个深明大义的少妇形象。这首诗采用独白的形式,全篇先后用了七个“君”字,都是新娘对新郎倾吐的肺腑之言,读来深切感人。
全诗大致可分为三段,也可以说是三层,但是这三层并不是平列的,而是一层比一层深,一层比一层高,而且每一层当中又都有曲折。这是因为诗中人物的心情本来就是很复杂的。
第一段,从“兔丝附蓬麻”到“何以拜姑嫜”,主要是写新娘子诉说自己的不幸命运。她是刚过门的新嫁娘,过去和丈夫没见过面,没讲过话。所以语气显得有些羞涩,有些吞吞吐吐。这表现在开头两句:“兔丝附蓬麻,引蔓故不长。”新嫁娘这番话不是单刀直入,而是用比喻来引起的。这很符合她的特定身份和她这时的心理状态。兔丝,即“菟丝”,是一种蔓生的草,常寄生在别的植物身上。“蓬”和“麻”也都是小植物,所以,寄生在蓬麻上的菟丝,它的蔓儿也就不能延长。在封建社会里,女子得依靠丈夫才能生活,可是现在她嫁的是一个“征夫”,很难指望白头偕老,用“菟丝附蓬麻”的比喻非常贴切。“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旁”,这是一种加重的说法,这位新娘子之所以会伤心到这步田地,“结发为君妻”以下的八句,正是申明了这个问题的原因。“结发”二字,说明这个新娘子对丈夫的好歹看得很重,因为这关系到她今后一生的命运。然而,这洞房花烛之夜,却就是生离死别之时,头一天晚上刚结婚,第二天一早就得走,连床席都没有睡暖,这根本不像是结发夫妻过的生活。“无乃太匆忙”的“无乃”,是反问对方的口气,意即“岂不是”。如果是为了别的什么事,匆忙相别,也还罢了,因为将来还可以团圆,偏偏丈夫又是到河阳去作战,将来的事且不说,眼面前,媳妇的身份都没有明确,妻子也就无法去拜见公婆、侍候公婆。古代婚礼,新嫁娘过门三天以后,要先告家庙、上祖坟,然后拜见公婆,正名定分,才算成婚。“君行虽不远,守边赴河阳”两句,点明了造成新婚别的根由是战争;同时说明了当时进行的战争是一次“守边”战争。从诗的结构上看,这两句为下文“君今往死地”和“努力事戎行”张本。当时正值安史之乱,广大地区沦陷,边防不得不往内地一再迁移,而此时,边境是在洛阳附近的河阳,守边居然守到唐王朝自己家门口来了,这不能不让诗人感到十分可叹。所以,这两句也是对统治阶级昏庸误国的讥讽,诗人在这里用的是一种“婉而多讽”的写法。
第二段,从“父母养我时”到“形势反苍黄”。新娘子把话题由自身进一步落到丈夫身上了。她关心丈夫的死活,并且表示了对丈夫的忠贞,要和他一同去作战。“父母养我时,日夜令我藏”,当年父母对她非常疼爱,把她当作宝贝似的。然而女大当嫁,父母也不能藏她一辈子,还是不能不把她嫁人,而且嫁谁就得跟谁。“鸡狗亦得将”,“将”字当“跟随”讲,就是俗话说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可是新婚之时,“君今往死地,沉痛迫中肠。”丈夫要到那九死一生的战场去,万一有个三长两短,她就不能再依靠谁了。想到这些,这让她沉痛得柔肠寸断。紧接着,新娘子表示:“我本来决心要随你前去,死也死在一起,省得牵肠挂肚。但又怕这样一来,不但没有好处,反而要把事情弄得糟糕,更复杂。军队里是不允许有年轻妇女的,你带着妻子去从军,也有许多不方便,我又是一个刚出门的闺女,没见过世面,更不用说是打仗了。真是叫人左右为难。”这段话,刻画了新娘子那种心痛如割、心乱如麻的矛盾心理,非常曲折、深刻。
诗的第三段,是从“勿为新婚念”到“与君永相望”。在这里,女主人公经过一番痛苦的倾诉和内心剧烈的斗争以后,终于从个人的不幸中、从对丈夫的关切中,跳了出来,站在更高的角度,把眼光放得更远了。“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她一变哀怨沉痛的诉说而为积极的鼓励,话也说得痛快,不像开始的时候那样吞吞吐吐的了,她决定不随同丈夫前去,并且,为了使丈夫一心一意英勇杀敌,她表示了自己生死不渝的坚贞爱情。这爱情,是通过一些看来好像不重要,其实却大有作用的细节,或者说具体行动表达出来的。这就是“自嗟贫家女”这四句所描写的。新娘说,费了许久的心血好不容易才备办得一套美丽的衣裳,现在不再穿了。并且,当着丈夫的面,她这就把脸上的脂粉洗掉。丈夫走了以后,我更没心情梳妆打扮了。这固然是她对丈夫坚贞专一的爱情的表白,但是更可贵的,是她的目的在于鼓励丈夫,好叫他放心地、并且满怀信心、满怀希望地去杀敌。她对丈夫的鼓励是明智的。因为只有把幸福的理想寄托在丈夫的努力杀敌、凯旋归来上面,才有实现的可能。应该说,她是识大体,明大义的。
“仰视百鸟飞,大小必双翔。人事多错迕,与君永相望!”这四句是全诗的总结。其中有哀怨,有伤感,但是已经不像最初那样强烈、显著,主要意思还是在鼓励丈夫,所以才说出“人事多错迕”,好像有点人不如鸟,但立即又振作起来,说出了“与君永相望”这样含情无限的话,用生死不渝的爱情来坚定丈夫的斗志。
《新婚别》是一首高度思想性和完美艺术性结合的作品。诗人运用了大胆的浪漫的艺术虚构,实际上杜甫不可能有这样的生活经历,不可能去偷听新娘子对新郎官说的私房话。在新娘子的身上倾注了作者浪漫主义的理想色彩。另一方面,在人物塑造上,《新婚别》又具有现实主义的精雕细琢的特点,诗中主人公形象有血有肉,通过曲折剧烈的痛苦的内心斗争,最后毅然勉励丈夫“努力事戎行”,表现战争环境中人物思想感情的发展变化,丝毫没有给读者勉强和抽象之感,而显得非常自然,符合事件和人物性格发展的逻辑,并且能让读者深受感染。
人物语言的个性化,也是《新婚别》的一大艺术特点。诗人化身为新娘子,用新娘子的口吻说话,非常生动、逼真。诗里采用了不少俗语,这也有助于语言的个性化,因为他描写的本来就是一个“贫家女”。
此外,在押韵上,《新婚别》和《石壕吏》有所不同。《石壕吏》换了好几个韵脚,《新婚别》却是一韵到底,《垂老别》和《无家别》也是这样。这大概和诗歌用人物独白的方式有关,一韵到底,一气呵成,更有利于主人公的诉说,也更便于读者的倾听。
上片在人物活动中写景:渡口斜陌,瘦马行人,登平冈而望秋景,从暮山横翠、残叶飘黄中生发出凭高念远的凄凉之感。下片怀念香闺佳人,因久无信息而烦恼愈深,旧情难忘。意欲返回帝城,却又烟水茫茫,归期无望,只好独立斜阳,望断泪眼。
此词表面上虽写的是旅途相思之情,但寄寓其中的人生感慨实在多于相思之情。词中为我们描绘了一个凄苦的漂泊者的形象:乘瘦马,陟平冈,在深秋暮色中,面对的只是暮山横翠、残叶飘黄,非常的凄凉。此刻,或许只有脉脉温情可以抚慰他孤独的怀抱,但“香闺别来无信息”,他所能把握的,只有一些温馨的回忆,也只是回忆而已。而另一方面,“帝城归路”又“烟水茫茫”,纵使他“凝情望断”了“泪眼”,最终也只留下一个“尽日独立斜阳”的孤独的身影。漂泊,阻断了过去和未来,使漂泊者成为一个纯粹孤独的存在,一个被时间和空间同时剥离了的存在,这是非常悲哀的。
这首词语言凝练,节奏舒缓,首尾呼应;通篇不用典实,不施涂泽,清畅如话,弥见其天真率意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