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荔枝诗”看东坡先生的岭南心境。
苏东坡于宋哲宗绍圣元年被人告以“讥斥先朝”的罪名被贬岭南,“不得签书公事”。于是,东坡先生流连风景,体察风物,对岭南产生了深深的热爱之情,连在岭南地区极为平常的荔枝都爱得那样执着。
绍圣二年四月十一日,苏轼在惠州第一次吃荔枝,作有《四月十一日初食荔枝》一诗,对荔枝极尽赞美之能事:“……垂黄缀紫烟雨里,特与荔枝为先驱。海山仙人绛罗襦,红纱中单白玉肤。不须更待妃子笑,风骨自是倾城姝……”自此以后,苏轼还多次在诗文中表现了他对荔枝的喜爱之情。例如,《新年五首》:“荔子几时熟,花头今已繁。”《赠昙秀》:“留师笋蕨不足道,怅望荔枝何时丹。”《〈和陶归园田居六首)引》:“有父老年八十五,指(荔枝)以告余曰:‘及是可食,公能携酒来游乎?’意欣然许之。”《和陶归园田居》其五:“愿同荔枝社,长作鸡黍局。”《食荔枝二首》其二:“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作岭南人。”
其中“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作岭南人”二句最为脍炙人口,解诗者多以为东坡先生在此赞美岭南风物,从而抒发对岭南的留恋之情,其实这是东坡先生满腹苦水唱成了甜甜的赞歌。
不错,从一些现象上看起来,苏轼在岭南时的心情与初贬黄州时相比,确实显得更加平静,不见了“空庖煮寒菜,破灶烧湿苇”的失意与苦闷。《宋史》本传说苏轼在惠州“居三年,泊然无所蒂介,人无贤愚,皆得其欢心”。贬为琼州别驾后,居在“非人所居”的地方,“初僦官屋以居,有司犹谓不可。轼遂买地筑室,儋人运甓畚土以助之。独与幼子过处,著书以为乐,时时从其父老游,若将终身。”苏辙《东坡先生和陶诗引》介绍: “东坡先生谪居儋耳,置家罗浮之下……华屋玉食之念,不存于胸中。”苏东坡在岭南时,除了关心自然风光和民情风俗以外,还与出家人交往频繁,诗文中就留有很多与僧人唱和的作品。这一定程度上确实表现了避世意识。
我们实在无法相信苏东坡这样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的仁人志士会避世遁俗。有一件事实很能说明这个有趣的问题。
晚年的苏东坡似乎很喜欢陶渊明,不厌其烦地和陶渊明的诗,并把和陶的诗专门编为一集。苏东坡和陶渊明诗以居岭南时为最多。从绍圣二年正月在惠州贬所到元符三年八月迁舒州团练副使,徙永州安置,在短短的五年零八个月里,和陶诗凡四十四次一百余首。东坡先生还自述其和陶用意:“平生出仕以犯世患,此所以深愧渊明,欲以晚节师范其万一也。” (见苏辙《东坡先生和陶诗引》)这仿佛在告世人:苏东坡从此绝意仕途,欲效陶渊明归隐园田,长作岭南人了。
有意思的是,东坡先生那位心迹相通的老弟却对东坡自述的和陶诗用意提出了疑问,他在《东坡先生和陶诗引》一文中说:“嗟乎,渊明不肯为五斗米一束带见乡里小儿。而子瞻出仕三十余年,为狱吏所折困,终不能悛,以陷大难,乃欲以桑榆之末景,自托于渊明,其谁肯信之!”清人纪昀也以为苏轼“敛才就陶,亦时时自露本色”。
苏辙不信其兄会真心归隐,几百年后纪昀的看法也一样。他们的看法可以在苏东坡和陶诗中可以得到印证。《和陶饮酒二十首》其十一曰:“诏书宽积欠,父老颜色好。再拜贺吾君,获此不贪宝。”其十八曰:“芜城阅兴废,雷塘几开塞。明年起华堂,置酒吊亡国。”其二十曰:“当时刘项罢,四海疮痍新。三杯洗战国,一斗消强秦。”《和陶咏三良》有:“杀身固有道,大节要不亏。君为社稷死,我则同其归。”这都可以看出苏轼恬淡的外表掩饰不了牵挂国运民生的忧患情怀。
这种忧患情怀在《荔枝叹》一诗中表现得更加淋漓尽致。他首先借汉唐故实抨击统治阶级只顾自己享乐而不关民生疾苦的丑恶本质:“十里一置飞尘灰,五里一堠兵火催。颠坑仆谷相枕藉,知是荔枝龙眼来。飞车跨山鹘横海,风枝露叶如新采。宫中美人一破颜,惊尘溅血流千载。”千年以后,我们尤可想见苏学士老泪纵横,祈求上苍:“我愿天公怜赤子,莫生尤物为疮痏。雨顺风调百谷登,民不饥寒为上瑞。”
苏东坡因仕途坎坷曾经想避世遁俗,又因恋恋不忘国运民生终于没能做到归隐山林。在岭南时,东坡先生的内心正处于这种出世与入世两难的心境之中。“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作岭南人”正是这种两难心境的形象描述。
文章先写史可法殉国的决心,接写史可法殉国的经过和在梅花岭上埋衣冠的原因,之后又写了史可法死后佚事和自己对于史可法忠烈爱国精神的无比崇敬。最后写了史可法的弟妇以死来反抗清大将逼迫的事实。文章所写内容头绪多,时间跨度大,但都用梅花岭一线贯穿起来,条理十分清楚。文中夹叙夹议,使立意更加明显,语言也很简炼。
文章第一段写史可法准备赴死。这一段着重写史可法要求部下帮他临期自杀以成“大节”一件事,文中极其简略地突出描写史可法的行为、语言。在“江都围急”、“势不可为”的情况下,他召集督将表明自己“与城为殉”,宁死不做俘虏的决心。势危情急,史可法从容不迫,丝毫没有死的恐惧和生的留恋,这是因为他感到值得死,而且必须死,表现了他多么崇高的精神境界及大无畏的英勇气概!当史德威慨然答应帮他自杀时,他一听则“喜”,要把史德威写成家谱,视为自己的儿子。文章正是用这些非同一般的行为、神态、语言等,刻划史可法的视节操胜于自己的生命。
第二段记叙史可法的英勇就义,分三个层次。第一层写史可法城陷后“拔刀自裁”未成,“大呼德威”,德威大受感动,痛哭流涕而“不能执刃”,未得死;第二层写史可法壮烈就义。他抱定必死信念,被抓后怒视敌人,堂堂正正报出姓名,不听劝降,“大骂而死”,从正面表现了他的英勇气概;第三层写史可法遗言“死当葬梅花岭上”,史德威“求公之骨不可得,乃以衣冠葬之”于梅花岭。烈士的精神多么象梅花的芳香不染、冲风傲雪的崇高节操。死而求葬梅花岭,正说明了史可法高洁芳香的坚贞品质。点出梅花岭这个地点,尤其显得意味深长。
第三段写史可法死后影响,突出表现他死得伟大。包括传言史可法未死,英、霍山师托名起兵抗清以及吴中孙公兆奎讽刺洪承畴两个层次。史可法未死城中的传言亦有所据,有些野史即持此说。一开头写史可法未死的传言,表明了人们对史可法的深切热爱和怀念。史可法的精神激励着各地义军纷纷起而斗争。第二层次借孙兆奎被俘不屈,用史可法之死的话题讽刺大汉奸洪承畴的苟且偷生,和史可法形成鲜明对比。洪承畴问史可法“果死耶,抑未死耶”,孙兆奎亦明知故问,用同样的疑问句当面问洪承畴“果死耶,抑未死耶”,含意深长;史可法虽死,精神未死,虽死犹生;洪承畴虽未死,精神早死,虽生犹死!以反面的洪承畴衬托史可法的伟大。
文章第四段是议论,带有总结意味。以感慨语气,举颜真卿与文天祥这两个古代人物为例,说明肉体虽然会死,但精神可以不死。最后直接议论史可法之死的意义。“忠烈遗骸,不可问矣”,但“其气浩然,常留天地之间”,使“百年之后”登临梅花岭者,“无不泪下如雨”,倍受感动,就象亲见了烈士,“忠烈之面目宛然可遇”。词气之间,充满了对英雄的赞美。最后两句极其含蓄,表明烈士精神长存,不必计较于肉体的是否得到解脱。只要继承忠烈精神,也就不必定要假借烈士之名来行事。梅花岭上仅有史可法的衣冠冢,无烈士骨殖,故文章亦侧重于表彰史可法的精神,由此而生发出这一段关于肉体与精神的深刻议论。
《梅花岭记》一文章法严谨,全文紧扣史可法的英勇就义,并按就义前、就义时、就义后的顺序写,最后对就义加以议论,总结全文。文章处处照应梅花岭这个地点,注意选取史可法事迹中典型性的细节表现史可法的精神。文章议论显得比较含蓄,言近旨远,令人回味。
文章赞颂了史可法忠于职守、慷慨就义的高贵品质和广大爱国群众反抗强暴、誓死不屈的崇高气节,并对洪承畴之类的汉奸作了无情的讽刺,抒发了作者的民族意识。主题明确,感情深沉,寓褒贬于客观叙述之中,语言含蓄精练,富有感染力。严酷的文网迫使作者避实就虚,巧构思,精剪裁,对史可法的战斗经过简略记述,而用大量篇幅记述其语言、行动和有关传说,通过正面描写和侧面烘托陪衬的方法,以塑造抗清义士的高大形象。文章叙议结合,记叙部分以突出史可法的民族气节,生动传神;议论的文字则揭示其殉难的意义,深化了文章的主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