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支曲子是写妙玉身世遭遇的,妙玉貌美质高,带发为尼,却不能为世俗所容,最终落得个悲惨的结局。全曲情感沛然,层层递进,充满了悲凉的情绪,激越的情绪在字里行问翻腾起伏,令人扼腕既叹,不忍卒读。
“气节”两句是说妙玉的品格象兰花那样高贵美丽又芳香,才华胜过神仙。首句暗示妙玉出身贵族家庭,因家庭破落,父母双亡,自小多病而带发修行的身世。“天生”句是说妙玉一生孤僻,又有酷爱清洁的癖好,世间难容。“你道是”二句,是说妙玉出家吃斋,视吃肉食为肮脏,把穿绮罗当作庸俗。“却不知”两句,是说妙玉品格高尚却遭妒忌,过分洁净被人嫌弃。这两句是对妙玉品格总的评价,有总结上文之意。“可叹这”两句,是说年青女子在尼姑庵虚度青春,贵族女儿的年华消耗尽,算是可悲可叹。“可叹这”,“辜负了”,流露出作者对妙玉带发出家为尼,虚度年华的同情。“到头来”两句,是说妙玉的悲惨结局。妙玉出家为尼,常为风尘间儿女痴情所困扰,有违出家之初衷;最后被强盗劫去。据小说介绍,妙玉出家后,与宝玉仍眉来眼去。一次在给宝玉的请贴中,落款自称“槛外人”。结句是说妙玉这样的品高貌美名门女子,却与王孙公子无缘,为强盗所虏糟蹋。
“世难容”写妙玉的身世、品格、遭遇和结局。她出身于苏州的名门贵族,因家破落,父母双亡,小时多病,带发出家为尼,居住在贾府的栊翠庵中,依附贾府这样的权贵。她自视高贵酷爱清洁,连刘姥姥喝过茶的成套杯子也要甩碎。她自视清高,称黛玉为大俗人,但她又自称为“槛外人”,与宝玉交往甚密,且眉来眼去。最后落得个“白玉陷泥潭”的结局。这一切表明,以出家为尼,想了却尘环中的痴情和恩怨,成为一个高洁的人,最后却没有成为正果,升天成仙而去。她始终为儿女情所困扰,并随着贾府的没落而“白玉陷泥潭”,这是很有讽刺意味的。曹雪芹对妙玉命运的构思与安排,即活于人世间而想不吃人间烟火,有如拨自己的头发离开地球一样,是不可能的。这是他坚持现实主义创作原则的原故。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诗中的情调是低沉悲凉的,流露出作者对官宦小姐不幸结局的深切同情,这不能不说是作者世界观的局限。
这是一曲女性悲剧的哀歌。像一切美好的人,美好的事物部不能为这个社会所容纳,必然为这个社会所摧残、所毁灭一样,妙玉是许多不幸女性中的独特的一个。曹雪芹在这支曲子里,对这个少女的身世和难堪的人生结局,寄于诚挚而深切的哀怜;同时,对她的气质、才华的高洁、超逸给予盛誉,从而对宗教、社会、权贵和其他恶势力进行了义愤填膺式的控诉和抗议。
全曲以对妙玉的高度赞誉发端,鲜明地表达了作者对这个不幸少女的根本态度。一个十八岁的美妙丽姝,却不得不在“青灯古殴”下葬送青春,虚掷生命,只能为之深深悲叹。然而,悲剧并没有到此为止,更不堪的悲剧正不断向她袭来。
古时的春秋季节有两次例行的祭祀土神的日子,分别叫作春社和秋社。此诗写了鹅湖山下的一个村庄社日里的欢乐景象,描绘出一幅富庶、兴旺的江南农村风俗画。全诗虽没有一字正面描写社日的情景,却表达出了社日的热闹欢快,角度巧妙,匠心独运。
“鹅湖山下稻粱肥,豚栅鸡栖半掩扉。”诗的一开始不写“社日”的题面,却从村居风光写起。鹅湖山这地名本身很诱人,湖的名字使人想到鹅鸭成群,鱼虾满塘,一派山明水秀的南方农村风光。春社时属仲春,田里庄稼丰收在望,村外风光如此迷人,而村内到处是一片富裕的景象,猪满圈,鸡栖埘,联系第一句描写,描绘出五谷丰登、六畜兴旺的景象。只字未提作社的事,先就写出了节日的喜庆气氛。
这两句也没有写到村居的人,“半掩扉”三字暗示村民都不在家,门儿都半掩着。古人常用“夜不闭户”表示环境的太平安宁,“半掩”而不上锁,可见民风淳厚,丰年富足,这个细节描写是极有表现力的。同时,它又暗示出村民家家参加社日,巧妙地将诗意向后联过渡。
后两句写“社日”正题。诗人没有就作社表演热闹场面着笔,却写社散后的景象。“桑柘影斜”,夕阳西下,树影在地越来越长,说明天色将晚。古代习惯,祭社之处必植树。所谓“故园乔木”,即指社树,它象征乡里,故受人崇拜。其中桑、梓二木即古人常用为社树的树种。此诗的“桑柘”紧扣社日,即此之谓,可见笔无旁鹜。同时,村里植有“桑柘”,说明养蚕也搞得不错。遣词用语体现出诗人的艺术匠心。
春社散后,人声渐少,到处都可以看到喝得醉醺醺的村民,被家人邻里搀扶着回家。“家家”是夸张说法,说明醉倒情形之普遍。诗未写社日的热闹与欢乐场面,却选取高潮之后渐归宁静的这样一个尾声来表现它,是颇为别致的。它的暗示性很强,读者通过这个尾声,会自然联想到作社、观社的全过程。“醉人”这个细节可以使人联想到村民观社的兴高采烈,畅怀大饮,而这种欣喜之情又是与丰收分不开的。
此诗不写正面写侧面,通过富有典型意义和形象暗示作用的生活细节写社日景象,笔墨极省,反映的内容却极为丰富。这种含蓄的表现手法,与绝句短小体裁极为适应,使人读后不觉其短,回味深长。当然,在封建社会,农民的生活一般不可能像此诗所写的那样好,诗人把田家生活作了“桃花源”式的美化。但也应看到,在自然灾害减少、农业丰收的情况下,农民过节时显得快活,也是很自然的。这首诗表达了诗人对乡村农民的赞赏与热爱之情。
《毛诗序》曰:“《抑》,卫武公刺厉王,亦以自警也。”但古人对此多有争议。《国语·楚语》曰:“昔卫武公年数九十有五矣,犹箴儆于国曰:自卿以下至于师长士,苟在朝者,无谓我老耄而舍我,必恭恪于朝,朝夕以交戒我。闻一二之言,必诵志而纳之,以训道我。在舆有旅贲之规,位宁有官师之典,倚几有诵训之谏,居寝有暬(xiè)御之箴,临事有瞽史之道,宴居有师工之诵。史不失书,蒙不失诵,以训御之。于是乎作《懿戒》以自儆也。”三国吴韦昭注:“昭谓《懿》诗,《大雅·抑》之篇也,懿读曰抑。”是以此诗为卫武公自儆之诗,而非剌诗。宋朱熹《诗集传》也持此观点,云:“卫武公作此诗,使人日诵于其侧以自警。”而清姚际恒《诗经通论》驳《毛诗序》道:“刺王则刺王,自警则自警,未有两事可夹杂为文者。”近人亦多以为此系刺诗而非自儆之诗。其实《毛诗序》之说并无大误,只是措辞有些欠妥,如说成“卫武公藉自警以刺王”,就圆通无碍了。因为自儆与刺王两事看似无关,实则“乃诗人之狡猾手法,恰当赅括在奴隶制社会诗人首创主文谲谏技巧之中”(陈子展《诗经直解》)。
至于所刺的周王是否如《毛诗序》所说是周厉王,宋代以来学者对此考辨已详。宋戴埴《鼠璞》说:“武公之自警在于髦年,去厉王之世几九十载,谓诗为刺厉王,深所未晓。”清阎若璩《潜丘剳记》说:“卫武公以宣王十六年己丑即位,上距厉王流彘之年已三十载,安有刺厉王之诗?或曰追刺,尤非。虐君见在,始得出词,其人已逝,即当杜口,是也;《序》云刺厉王,非也。”他们都指出《抑》不可能是刺厉王。清魏源《诗古微》进一步分析说:“《抑》,卫武公作于为平王卿士之时,距幽(王)没三十余载,距厉(王)没八十余载。‘尔’、‘女’、‘小子’,皆武公自儆之词,而刺王室在其中矣。‘修尔车马,弓矢戎兵’,冀复镐京之旧,而慨平王不能也。”魏氏认为此诗所刺的周王不是厉王也不是幽王,而是平王,他的意见是正确的。
周平王就是周幽王的儿子宜臼,幽王昏庸残暴,宠爱褒姒,最后被来犯的西戎军队杀死在骊山。幽王死后,宜臼被拥立为王。公元前770年(平王二年),晋文侯、郑武公、卫武公、秦襄公等以武力护送平王到洛邑,东周从此开始。其时周室衰微,诸侯坐大。平王施政不当,《王风·君子于役》、《王风·扬之水》就是刺平王使“君子行役无期度”,“不抚其民,而远屯戍于母家(申国)”之作。而此诗作者卫武公则是周的元老,经历了厉王、宣王、幽王、平王四朝。厉王流放,宣王中兴,幽王覆灭,他都是目击者,平王在位时,他已八九十岁,看到自己扶持的平王品行败坏,政治黑暗,不禁忧愤不已,写下了这首《抑》诗。
诗的前四章为第一部分。首章先从哲与愚的关系说起。《诗经》的艺术手法,通常说起来主要有赋比兴三种,此处用的是赋法,也就是直陈,但这种直陈却非较常见的叙事而是说理。“靡哲不愚”,看来是古人的格言,千虑一失,聪明人也会有失误,因此聪明人也要谨慎小心。普通人的愚蠢,是他们天生的缺陷;而聪明人的愚蠢,则显得违背常规,令人不解。在卫武公眼中,周平王不是一个傻瓜,但现在却偏生变得这么不明事理,眼看要将周王朝引向万劫不复的深渊。卫武公是非常希望平王能够做到“抑抑威仪,维德之隅”的,可惜现实令人失望。于是接下去作者便开始从正反两方面来作规劝讽谏。
第二章卫武公很有针对性地指出求贤与立德的重要性。求贤则能安邦治国,“訏谟定命,远犹辰告”二句便是求贤的效用,立德则能内外悦服,“敬慎威仪,维民之则”二句,便是立德的结果。第三章转入痛切的批评,“兴迷乱于政”、“颠覆厥德”、“荒湛于酒”、“虽(惟)湛乐从(纵)”、“弗念厥绍”、“罔敷求先王”,一下子列举了平王的六条罪状,可谓怵目惊心,仿佛是交响乐中由曲调和缓的弦乐一下子进到了音响强烈的铜管乐,痛之深亦见爱之深。第四章“首三句有挽回皇天之意,亦明其为王言之”(陈子展《诗经直解》),再转回正面告诫,要求执政者(从自儆角度说是卫武公,从刺王角度说是周平王)早起晚睡勤于政事,整顿国防随时准备抵御外寇。“用戒戎作,用逷蛮方”两句,对幽王覆灭的隐痛记忆犹新,故将军事部署作为提请平王注意的重大问题。
第五章至第八章,是诗的第二部分,进一步说明什么是应当做的,什么是不应当做的,作者特别在对待臣民的礼节态度,出言的谨慎不苟这两点上不惜翻来覆去诉说,这实际上也是第二章求贤、立德两大要务的进一步体现。后来孔子所谓的“仁恕”之心,以及传统格言的“敏于事而慎于言”的道理,已经在此得到了相当充分的阐发,从这一点上说,卫武公可称得上是一个伦理家、哲学家。在具体的修辞上,作者在纯粹的说理句中,不时注意插入形象性的语句,使文气不致过于板滞,可渭深有匠心。如第五章的“白圭之玷,尚可磨也”,是对比中的形象,第六章的“莫扪朕舌,言不可逝矣”,是动作中的形象,第七章的“相在尔室,尚不愧于屋漏”与第八章的“投我以桃,报之以李”,是比喻中的形象,而“彼童而角,实虹小子”以无角公羊自夸有角的巧喻刺平王之昏聩,尤为神来之笔,清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以之与《小雅·宾之初筵》“由醉之言,俾出童羖”句相提并论,说此诗“是无角者而言其有角”,《宾之初筵》是“有角者而欲其无角”,“二者相参,足见诗人寓言之妙”。
第九章至末章是诗的第三部分。在反覆申述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之后,卫武公便恳切地告诫平王应该认真听取自己的箴规,否则就将有亡国之祸。“荏染柔木,言緍之丝”为诗中惟一用兴法的两句,兴又兼比,拿有韧性的木料才能制作好琴,而上等的制琴木料还应配上柔顺的丝弦作比方,说明“温温恭人,维德之基”的道理,可谓语重心长。而作为对比的“其维愚人”、“其维哲人”几句的弦外之音,无非是这样的意思:大王啊,您听我的话就是明主,您不听我的话就是昏君,您可要三思啊!其言潜气内转,柔中带刚。下面第十章“匪手携之,言示之事;匪面命之,言提其耳”,用两个递进式复句叙述,已是后世扇面对的雏形,极其鲜明地表现出一个功勋卓著的老臣恨铁不成钢的忧愤。而第十一章连用四组叠字词,更增强了这种忧愤的烈度。于是末章作者再一次用“於乎小子”的呼告语气作最后的警告,将全诗的箴刺推向高潮。“取譬不远,昊天不忒”,就如《大雅·荡》的结尾“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一样,是痛心疾首的悲叹。今天的读者面对这样的忧愤之词,仍觉惊心动魄,不知当时周平王读此诗会有什么反应。但不管效果如何,此诗“千古箴铭之祖”(吴闿生《诗义会通》)的地位当是无法动摇的。并且,除了从文学角度说《抑》自有其审美价值外,从语言学角度说,它又是一座成语的矿藏,“夙兴夜寐”、“白圭之玷”、“舌不可扪”、“投桃报李”、“耳提面命”、“谆谆告戒”等成语,都出自此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