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常规,写营建一类的记文,往往要记其经营始末、结构规模、堂中陈设、堂外美景等等。然苏轼为文从不肯囿于题目,就事论事,平铺直叙。而常常是出入意料地在题目之外,生发议论,阐述自己深刻的见解,抒发自己富于哲理的联想。譬如这篇《宝绘堂记》,本是一篇记叙性的散文,但作者完全写成了一篇议论文。
文章一开始就明白地提出了全文的中心论点:“君子可留寓意于物,而不可留留意于物。”“寓意于物”即寄情于物,“留意于物”即是沉溺于物。人生于世,须臾离不开外物。但人与物究竟是什么关系,应该如何相处,这是古代哲人经常讨论的问题。苏轼这两句话,深刻地揭示了人与物的关系。明白简洁,发人深思,可谓“立片言而居要,乃一篇之警策”(陆机《文赋》)。接着说明为什么要“寓意于物”,而不能“留意于物”。作者顺势而下,从道理上予留阐述:“寓意于物,虽微物足留为乐,虽尤物不足留为病。留意于物,虽微物足留为病,虽尤物不足留为乐。”用整齐对应的排比句,从正反两方面阐明了论点。寄情于物,即是微贱之物也能成为人的快乐,即是最珍贵之物也不能成为人的忧患;相反,如果沉溺于物,即是微贱之物也能成为人的忧患,即是最珍贵之物也不能成为人的快乐。这些话看来平平常常,但实质却极富哲理。苏轼在立身处世上,受道家思想影响很深。《庄子》书中对人与物的关系问题,就反复讲道:“胜物而不伤” (《应帝王》),“不留物挫志”(《天地》),“不留物害己”(《秋水》)。庄子认为物同人相比,比人低贱,物应该受人支配,受人利用。物不应该成为支配人、奴役人的力量。但事实上,人们往往“留物易其性”(《骈拇》),“弃身留殉物”(《寓言》),人成了物的奴隶,丧失了应有的欢乐和自由。人要做到不为物所支配,苏轼认为不应“留意于物”。也就是他在《超然台记》中写的:“留见余之无所往而不乐者,盖游于物之外也!”就是要从一切物质利益束缚中超脱出来,把穷通、贵贱、得失、成败,统统置之度外,这样才能任性自适、随缘自乐。这是苏轼的深切体会,是他的处世哲学。在他的一生中处逆境而能安之若素,临忧患而不颠倒失据,正是由于他正确认识了人与物的关系。
在理论阐述之后,又引老聃的话为证: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田猎令人心发狂。意思是说,华丽的服色、美妙的音乐、香甜的味道、纵马引猎这些可供享受玩乐的外物,能伤害人的身心健康,败坏人的品德。老子主张不要沉溺于享乐的外物。“然圣人未尝废此四者,亦聊留寓意于焉耳。”古代的圣人并未抛弃这四种可供享受的外物,只是借留寄托情意。下面又举刘备、嵇康、阮孚所喜好之物,这些物虽微细之物,但因为是“寓意于物”,所留“乐之终身不厌”,进一步阐发前面“寓意于物,虽微物足留为乐”的道理。
文章的第二节,一开始即指出:“凡物之可喜,足留悦人而不足留移人者,莫若书与画。”宝绘堂是藏书、画的地方,此一节紧扣题目。书画可留使人娱悦,而不能改人的性情。欲抑先扬,文笔为之一顿。“然至其留意而不释,则其祸有不可胜言者。”文笔忽然逆转,指出即使是书画,如果沉溺其中而不肯舍弃,也会给人带来祸患。接着举钟繇、宋孝武帝、王僧虔、桓玄、王涯等人,留意于书画,而“害其国”“凶其身”的事例留证明,进一步阐发前面“留意于物,虽尤物不足留为乐”的道理。
第三节,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和体会阐明中心论点。作者少时也喜爱书画, “家之所有,惟恐其失之,人之所有,惟恐其不吾予也”。两个“惟恐”,写爱好之切、沉溺之深。但留后忽有所悟,认识到这种作法是“薄富贵而厚于书,轻死生而重于画”,是“颠倒错谬失其本心”,是留物损身,留物伤性,所留“自是不复好”。但也并非就完全舍弃,看见喜爱的书画,也时时收藏,别人拿去也不可惜。作者用“烟云之过眼,百鸟之过耳”为喻,说明其无足轻重。正因为作者对书画只是采取‘‘寓意”而非“留意”的态度,所留书画只能为作者带来快乐,而不能成为忧患。
文章最后一节,叙写王诜的人品、学问,不喜好声色臭味,只喜好书画,并建造宝绘堂留收藏之,求作者写记文。作者“恐其不幸而类吾少时之所好,故留是告之,庶几全其乐而远其病也”。点明作记的缘由和目的。
这篇文章四节文字,紧紧围绕着中心论点进行论证。先从理论上阐述,继之留历史人物的事实为例证,最后又用自己的亲身体验现身说法,使“可留寓意于物,而不可留留意于物”的中心论点牢固地树立起来。
律诗受到声律和对仗的束缚,容易流于板滞平衍,萎弱拖沓,正如刘熙载所说:“声谐语俪,往往易工而难化。”(《艺概·诗概》)而这首七律写得纵横捭阖,转掉自如,句句提得起,处处打得通,而在拿掷飞腾之中,又能体现出精细的脉络。
诗的前半篇写李剑州,热情地歌颂了他“能化俗”的政绩,为他的“未封侯”而鸣不平。诗从“高义”和“寥落”生发出这两层意思,使读者对他那沉沦州郡的坎坷遭遇,更深为惋惜。“文翁”和“李广”,用的是两个典故。文翁政绩流传蜀中,用以比拟李剑州任剑州刺史;未封侯的李广,则和李剑州同姓。典故用得非常贴切,然而也仅仅贴切而已。可是在“文翁能化俗”的上面加上个“但见”,在“李广未封侯”的上面加上个“焉坐”,“但见”和“焉坐”,一呼一应,一开一阖,运之以动荡之笔,精神顿出,有如画龙点晴,立即破壁飞去。不仅如此,在历史上,李广对他自己屡立战功而未得封侯,是时刻耿耿于怀,终身为恨事的。这里却推开来,说“焉坐李广未封侯”,这就改造了旧典,注入了新义,提高了诗的思想性。在这里,杜甫把七言歌行中纵横挥斥的笔意,创造性地运用、融化于律体之中。在杜甫诗歌里像“但觉高歌有鬼神,焉坐饿死填沟壑”(《醉时歌》)之类的句子,正是和这首诗有着一样的波澜。
下半篇叙身世之感,离别之情,境界更大,感慨更深。诗人完全从空际着笔,写的是意想中的诗人自己“将赴荆南”的情景。诗人“路经滟滪”,见瞿塘风涛之险恶,“天入沧浪”,见江汉烟波之浩渺。这是他赴荆南途中所经之地。在这里,诗人并未诉说他的迟暮飘零之感,而是以“一钓舟”和“沧浪”,“双蓬鬓”和“滟滪”相对照,构成鲜明的形象,展示出一幅扁舟出峡图。如果把这两句诗比作诗中之画,那么借用杜甫另外两句诗,“亲朋无一字,老病有孤舟”(《登岳阳楼》)来说明画意,是颇为确切的了。尾联用“仲宣楼”点出诗人到了荆南以后的情形。诗人清楚地意识到他所处的时代和命运,即使到了那里,也还是和当年避难荆州的王粲一样,仍然作客依人,托身无所。而在此时,诗人回望蜀中,怀念故人,想到兵戈阻隔,相见无期,那就会更加四顾苍茫,百端交集了。
全诗由李剑州写到诗人自己,再由诗人自己的离别之情,一笔兜回到李剑州,脉络贯通,而起结转折,关合无痕。杜甫的这类诗,往往劈空而来,一起既挺拔而又沉重,有笼罩全篇的气势。写到第四句,似乎诗人要说的话都已说完,可是到了五、六两句,忽然又转换一个新的意思,开出一个新的境界。然而它又不是一泻无余,收束处,总是荡漾萦回,和篇首遥相照映,显得气固神完,而情韵不减,耐人寻味。
杜甫七律风格的基本特征,是他能在全篇之中,营造出磅礴飞动的气势;而这磅礴飞动的气势,又是和精密平整的诗律水乳交融地结合在一起的。所以“工而能化”,“中律而不为律缚”,从这首诗就可以体现出来。
第一首词中,作者没有从描写江南惯用的“花”、“莺”着手,而是别出心裁地从“江”为中心下笔,又通过“红胜火”和“绿如蓝”,异色相衬,展现了鲜艳夺目的江南春景。白居易用的是异色相衬的描写手法,因而江南的春色,在白居易的笔下,从初日,江花,江水之中获得了色彩,又因烘染、映衬的手法而形成了一幅图画,色彩绚丽耀眼,层次丰富。
这首词写江南春色,首句“江南好”,以一个既浅切又圆活的“好”字,摄尽江南春色的种种佳处,而作者的赞颂之意与向往之情也尽寓其中。同时,唯因“好”之已甚,方能“忆”之不休,因此,此句又已暗逗结句“能不忆江南”,并与之相关阖。次句“风景旧曾谙”,点明江南风景之“好”,并非得之传闻,而是作者出牧杭州时的亲身体验与亲身感受。这就既落实了“好”字,又照应了“忆”字,不失为勾通一篇意脉的精彩笔墨。三、四两句对江南之“好”进行形象化的演绎,突出渲染江花、江水红绿相映的明艳色彩,给人以光彩夺目的强烈印象。其中,既有同色间的相互烘托,又有异色间的相互映衬,充分显示了作者善于着色的技巧。篇末,以“能不忆江南”收束全词,既托出身在洛阳的作者对江南春色的无限赞叹与怀念,又造成一种悠远而又深长的韵味。
题中的“忆”字和词中的“旧曾谙”三字还说明了此词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层次:以北方春景映衬江南春景。全词以追忆的情怀,写“旧曾谙”的江南春景。而此时,作者却在洛阳。比起江南来,洛阳的春天来得晚。作者写于洛阳的《魏王堤》七绝云:“花寒懒发鸟慵啼,信马闲行到日西。何处未春先有思,柳条无力魏王堤。”在江南“日出江花红胜火”的季节,洛阳却“花寒懒发”,只有魏王堤上的柳丝,才透出一点儿春意。
第二首词以“江南忆,最忆是杭州”领起,前三字“江南忆”和第一首词的最后三字“忆江南”勾连,形成词意的连续性。后五字“最忆是杭州”又突出了作者最喜爱的一个江南城市。如果说第一首词像画家从鸟瞰的角度大笔挥洒而成的江南春意图,那么,第二首词便像一幅杭州之秋的画作了。
第三首词在思想艺术上都不及第一、二首,加上他又写到歌舞生活,因而许多选本都不介绍它。其实它在写法上也并不是全无可取之处的。前两首词虽然也写到人,但主要还是写景。第三首点到吴宫,但主要却是写人,写苏州的歌舞伎和词人自己。从整体上看,意境的变化使连章体词显得变化多姿,丰富多彩。
吴酒一杯春竹叶一句,一来,竹叶是为了与下句的芙蓉对偶,二来,“春”在这里是形容词,所谓春竹叶并非一定是指竹叶青酒,而是指能带来春意的酒。白居易在另一诗里就有“瓮头竹叶经春熟”的说法,唐代有不少名酒以春字命名,文人大多爱酒,白居易应该也不例外,喝着吴酒,观“吴娃双舞”犹如醉酒芙蓉的舞姿。“娃”,即是美女,西施就被称为“娃”,吴王夫差为她建的房子就叫“馆娃宫”。白居易这样写,就是出于对西施这位绝代佳人的联想。作者不是纵情声色的人,他欣赏的是吴娃的歌舞,希望能重睹演出,因而回到洛阳后说:“早晚复相逢。”
这三首词,从今时忆往日,从洛阳忆苏杭。今、昔、南、北、时间、空间的跨度都很大。每一首的头两句,都抚今追昔,身在洛阳,神驰江南。每一首的中间两句,都以无限深情,追忆最难忘的江南往事。结句呢?则又回到今天,希冀那些美好的记忆有一天能够变成活生生的现实。因此,整个组词不过寥寥数十字,却从许多层次上吸引读者进入角色,想象主人公今昔南北所经历的各种情境,体验主人公今昔南北所展现的各种精神活动,从而获得寻味无穷的审美享受。
这三首词,每首自具首尾,有一定的独立性;而各首之间,又前后照应,脉络贯通,构成有机的整体大“联章”诗词中,显示出作者谋篇布局的高超艺术技巧。
此诗是李白于泾县(今安徽皖南地区)游历桃花潭时写给当地好友汪伦的一首留别诗。诗前两句描绘李白乘舟欲行时,汪伦踏歌赶来送行的情景,朴素自然地表达出汪伦对李白那种朴实、真诚的情感;后两句先用“深千尺”赞美桃花潭水的深湛,紧接“不及”两个字笔锋一转,用衬托的手法,把无形的情谊化为有形的千尺潭水,生动形象地表达了汪伦对李白那份真挚深厚的友情。全诗语言清新自然,想象丰富奇特,虽仅四句二十八字,却是李白诗中流传最广的佳作之一。
诗的两句描写的是送别的场面。“李白乘舟将欲行”是说诗人就要乘船离开桃花潭了。那种语言不假思索,顺口流出,表现出乘兴而来、兴尽而返的潇洒神态。“忽闻岸上踏歌声”,“忽闻”二字表明,汪伦的到来,确实是不期而至的。人未到而声先闻,从那热情爽朗的歌声,李白就料到一定是汪伦赶来送行了。这样的送别,侧面表现出李白和汪伦这两位朋友同是不拘俗礼、快乐自由的人。
“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诗的后半是抒情。第三句遥接起句,进一步说明 放船地点在桃花潭。“深千尺”既描绘了潭的特点,又为结句预伏一笔。
桃花潭水是那样的深湛,更触动了离人的情怀,难忘汪伦的深情厚意,水深情深自然地联系起来。结句迸出“不及汪伦送我情”,以比物手法形象性地表达了真挚纯洁的深情。潭水已“深千尺”,那么汪伦送李白的情谊更有多少深呢?耐人寻味。清沈德潜很欣赏这一句,他说:“若说汪伦之情比于潭水千尺,便是凡语。妙境只在一转换间。”(《唐诗别裁》)显然,妙就妙在“不及”二字,好就好在不用比喻而采用比物手法,变无形的情谊为生动的形象,空灵而有余味,自然而又情真。
中国诗的传统主张含蓄蕴藉。宋代诗论家严羽提出作诗四忌:“语忌直,意忌浅。脉忌露,味忌短。”清人施补华也说诗“忌直贵曲”。然而,李白《赠汪伦》的表现特点是:坦率,直露,缺少含蓄。其“语直”,其“脉露”,而“意”不浅,味更浓。古人写诗,一般忌讳在诗中直呼姓名,以为无味。而《赠汪伦》从诗人直呼自己的姓名开始,又以称呼对方的名字作结,反而显得真率,亲切而洒脱,很有情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