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不同于王勃《送杜少府之任蜀州》那种少年刚肠的离别,也不同于王维《渭城曲》那种深情体贴的离别。而是表现一种充满诗意的离别。其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这是两位风流潇洒的诗人的离别,还因为这次离别跟一个繁华的时代、繁华的季节、繁华的地区相联系,在愉快的分手中还带着诗人的向往,这就使得这次离别多了点诗意,少了份伤感。
李白与孟浩然的交往,是他当年轻快意的时候,所以眼里所看到的无不是美好惬意。这次离别正是开元盛世,太平而又繁荣,季节是烟花三月、春意最浓的时候,从黄鹤楼顺着长江而下,这一路都是繁花似锦。李白是那样一个浪漫、爱好游览的人,所以这次离别完全是在很浓郁的畅想曲和抒情诗的气氛里进行的。李白心里没有什么忧伤和不愉快,相反地认为孟浩然这趟旅行快乐得很,他向往扬州地区,又向往孟浩然,所以一边送别,一边心也就跟着飞翔,胸中有无穷的诗意随着江水荡漾。
“故人西辞黄鹤楼”,这一句不光是为了点题,更因为黄鹤楼是天下名胜,可能是两位诗人经常流连聚会之所。因此一提到黄鹤楼,就带出种种与此处有关的富于诗意的生活内容。而黄鹤楼本身,又是传说仙人飞上天空去的地方,这和李白心目中这次孟浩然愉快地去广陵,又构成一种联想,增加了那种愉快的、畅想曲的气氛。
“烟花三月下扬州”,在“三月”上加“烟花”二字,把送别环境中那种诗的气氛涂抹得尤为浓郁。烟花,指烟雾迷蒙,繁花似锦。给读者的感觉绝不是一片地、一朵花,而是看不尽、看不透的大片阳春烟景。三月是烟花之时,而开元时代繁华的长江下游,又正是烟花之地。“烟花三月”,不仅再现了那暮春时节、繁华之地的迷人景色,而且也透露了时代气氛。此句意境优美,文字绮丽,清人孙洙誉为“千古丽句”。 李白渴望去扬州之情溢于言表。
诗的后两句看起来似乎是写景,但在写景中包含着一个充满诗意的细节。“孤帆远影碧空尽”李白一直把朋友送上船,船已经扬帆而去,而他还在江边目送远去的风帆。李白的目光望着帆影,一直看到帆影逐渐模糊,消失在碧空的尽头,可见目送时间之长。帆影已经消逝了,然而李白还在翘首凝望,这才注意到一江春水,在浩浩荡荡地流向远远的水天交接之处。
最后一句是眼前景象,但又不单纯是写景。李白对朋友的一片深情,李白的向往,正体现在这富有诗意的神驰目注之中。诗人的心潮起伏,正像滚滚东去的一江春水。总之,这一场极富诗意的、两位风流潇洒的诗人的离别,对李白来说,又是带着一片向往之情的离别,被诗人用绚烂的阳春三月的景色,将放舟长江的宽阔画面,将目送孤帆远影的细节,极为传神地表现出来。
这首诗虽然只有短短的四句,却使用了两个典故,因此显得比较深奥难懂。第一个典故跟汉朝的贾谊有关。贾谊是雒阳(今河南洛阳)人,生活在公元前200—168年之间。据《史记·贾谊传》记载:贾谊才十八岁时,就因为能够写诗做文章而著名。后来被河南太守吴治平推荐给汉文帝刘恒,二十多岁就成了博士,并在一年之内被破格提拔为太中大夫(相当于现在的司局级干部)。本来深受文帝的器重,打算给他授予公卿的职位,但由于不少高官的反对与毁谤,汉文帝逐渐疏远了他,将他贬为长沙王的老师。贾谊经过湘江时,写了一篇吊唁屈原的诗词,借屈原被谗言所害放逐到江南来比喻自己。他在长沙滞留了四年多的时间,还算幸运,终于被文帝想起来了,急忙派人把他征召回京城。入朝觐见时,文帝正坐在宣室之中,品尝祭神之后剩余下来的肉,因为对鬼神的事情有不少疑问,所以向他请教有关鬼神和幸福吉祥的缘故。贾谊于是非常详细地解说了为什么会这样的原因,此后,汉文帝拜贾谊为梁怀王的老师,并经常向他询问国家大事方面的得失。梁怀王刘胜,是文帝最喜爱的小儿子,爱好读书,没过几年,因为骑马时不小心摔死了。贾谊觉得没有尽到自己当老师的责任,常常流泪哭泣,伤心过度,第二年也死了。他死的时候,只有三十三岁。
第二个典故跟汉朝的太史公司马迁一家有关。据《史记·太史公自序》记载:司马迁的父亲司马谈,从公元前140年开始,就在汉武帝刘彻的朝中担任太史,对“阴阳、儒、墨、名、法、道德”等六家的学说,都颇有研究,精通四书、五经和六艺,常有“治民、治天下”的夙愿。到公元前110年时,汉武帝采纳大臣的建议,去泰山封禅。司马迁的父亲身为太史,被迫滞留在周南,无法跟随天子前往泰山,参与封禅盛典,悲愤而死。临终前曾抓住司马迁的手,流着泪嘱咐他:“天子去泰山封禅,我不能随同前往,这是我的命运不好。我死了之后,你必定接任太史的官职;身为太史,不要忘记我所想写的论著和文稿。”过了三年,司马迁果然当上了太史令,博览国家的藏书,秉承父亲的遗愿,潜心修史。公元前99年,他因为替李陵投降匈奴辩解,被关进狱中,受了腐刑。出狱后当上了中书令,虽然历经磨难,他却无怨无悔地发愤著述,终于在公元前91年编写完成了我国第一部通史,即《史记》。全书共五十二万六千五百字,记述了从黄帝到汉武帝太初元年约三千年的历史,是中国古代历史的伟大总结。
柳宗元的《闻籍田有感》,第一句是写公元810年(元和五年)旧历十月,唐宪宗李纯传旨,次年的正月十六日,要去东郊举行祭拜大典,命令有关部门的官吏撰写典仪方面的文稿。任务繁重,时间却又非常紧迫。第二句是写柳宗元自认为才华出众,而且有过这方面的经历,完全能够承担如此重任,但因为滞留在永州,就像当年西汉时期被贬到长沙的贾谊,没法参与这种重大的祭典活动。
第三句写贾谊后来终于被汉文帝重新起用,而自己满腹的学问和才识,却不能展示在皇帝的面前。第四句写柳宗元以司马谈来比喻自己,因为无缘参与这种规模宏大且相当隆重的庆典,心情非常难受。他特别希望能够通过什么样的途径,将自己写成的典仪文稿,送到唐宪宗的手里,以便引起重视和青睐,但又没有真正能够信任与委托的人,帮助自己实现这种愿望。
柳宗元在公元803年,进入朝廷,担任监察御史里行,“里行”是见习的意思,大约相当于现在的监察部的部长助理,曾经主持过祭祀之类的事情。过了一年多,即公元805年的四、五月,他又被提升为礼部员外郎,专门掌管礼仪、享祭、贡举之类事情。从诗中所引用的两个典故,不难看出柳宗元那种跃跃欲试、极愿为国分挑重任的积极进取精神;同时,也夹杂着对朝廷不辨忠奸、排斥贤德人士的做法深表遗憾与忧愤的苦闷心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