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是感物而起兴的。“蜀国曾闻子规鸟,宣城还见杜鹃花。”暮春三月,寄寓在宣城的李白,觉得昏花的老眼中忽然映入一片红色,仔细瞧,原来是杜鹃花开了。这杜鹃好像就是故乡的花。诗人的乡思因此被触动了。
在蜀中,每逢杜鹃花开的时候,子规鸟就开始啼鸣了。子规鸟,又名杜鹃,花与鸟的名字相同,也是勾起诗人联想的一个原因。这鸟,相传是古蜀帝杜宇的精魂化成。杜宇号称望帝,他自以为德薄,于是禅让了帝位而出亡,死后化为杜鹃鸟。暮春时节,它就悲鸣起来,鸣声仿佛是呼叫着:“不如归去!不如归去!”昼夜不止,一直啼叫得嘴边淌出血来。此刻,诗人耳边似乎响起了子规鸟的蹄叫声,一声声地呼唤他归去。
诗的一、二句,形成自然的对仗,从地理和时间两个方面的对比和联结中,真实地再现了触动乡思的过程。这两句的语序倒置:本来是先看见宣城的杜鹃花,才联想到蜀国的子规鸟,诗人却将它倒了过来,先写回忆中的虚景,后写眼前的实景。这样,就把故国之思放在了突出的位置上,表明这故国之思原本就郁积于心,此时一旦勾起,大为凄苦强烈。然而,被乡思苦苦折磨着的诗人,眼下不能回到故乡去。青年时代,他“仗剑去国,辞亲远游”,要到故乡之外的广阔天地中去实现宏伟抱负。本想功成名退再荣归故里。不料功业无成,老来竟落到这步田地,他觉得没有面目见蜀中父老。何况,李白眼下困居宣城,拖着老迈的病体,也无法踏上旅途。飘泊终生的诗人,到头来不但政治与事业上没有归宿,就连此身也无所寄托,遥望着千里之外的故乡,他心中的悲戚可想而知。
三、四句,分别承接一、二句,进一步渲染浓重的乡思。首句说“曾闻”,第三句则强调了真切如闻:子规鸟的俗名,就叫断肠鸟,“一叫一回肠一断”,它啼叫起来,没完没了,诗人的愁肠也断成一寸寸了。末句点明时令,用“三春三月”四字,补叙第二句;“忆三巴”三字,则突现了思乡的主题,把杜鹃花开、子规悲啼和诗人的断肠之痛融于一体,以一片苍茫无涯的愁思将全诗笼罩了起来。诗的三、四句看似对仗,其实对得又不甚工。诗句把“一”“三”两个字各自串连起来,纡结萦回,使人感到乡思袭来时无比的悲切伤痛。
这首诗前两联叙述了行程中的地点和景色,以及作者的感慨,抒写了这次行程中的悲苦心情。颈联以祖国山河万世永存与城郭一时沦陷进行对比,突出诗人对恢复大宋江山的信念和对元人的蔑视。尾联表明自己的态度:决心饿死殉国,完成“首丘”之义的心愿。
“梅花南北路,风雨湿征衣。”略点行程中的地点和景色。作者至南安军,正跨越了大庾岭(梅岭)的南北两路。此处写梅花不是实景,而是因梅岭而说到梅花,借以和“风雨”对照,初步显示了行程中心情的沉重。梅岭的梅花在风雨中摇曳,濡湿了押着兵败后就擒、往大都受审的文天祥的兵丁的征衣,此时,一阵冰袭上了他的心头。
“出岭同谁出?归乡如不归!”两句,上句是说行程的孤单,而用问话的语气写出,显得分外沉痛。下句是说这次的北行,本来可以回到故乡庐陵,但身系拘囚,不能自由,虽经故乡而犹如不归。这两句抒写了这次行程中的悲苦心情,而两“出”字和两“归”字的重复对照,更使得声情激荡起来。
“山河千古在,城郭一时非。”文天祥站在岭上,遥望南安军的西华山,以及章江,慨叹青山与江河是永远存在的,而城郭则由出岭时的宋军城郭,变成元军所占领的城郭了,所悬之旗也将随之易帜了。这一句暗用杜甫的“国破山河在”和丁令威的“去家千年今始归,城郭犹是人民非”。。
“饿死真吾志,梦中行采薇。”诗人文天祥宁愿绝食饿死在家乡,也不与元兵合作。诗人常常梦见自己像伯夷、叔齐一样在首阳山采野菜为生。这句诗用了伯夷、叔齐故事,商朝亡国后,宗室伯夷、叔齐二人,不食周粟,逃进首阳山,采野菜充饥,终于饿死在山上。从广东开始,文天祥就开始绝食,准备饿死在家乡,绝食八日依然没事,就继续进食。 就在文天祥写《南安军》的同一年十月初一晚上,文天祥被押送到元大都,作了三年两个月零九天的囚徒后壮烈牺牲。
这首诗化用杜甫诗句,抒写自己的胸怀,表现出强烈的爱国感情,显示出民族正气。这首诗逐层递进,声情激荡,不假雕饰,而自见功力。作者对杜甫的诗用力甚深,其风格亦颇相近,即于质朴之中见深厚之性情,可以说是用血和泪写成的作品。
此诗前八句概述刘邦起义到据有天下的过程,之后四句写刘邦和项羽关系的转变过程,最后六句点明刘邦战胜西楚霸王夺取天下的缘由。全篇一气呵就,造语雄健,神采飞动,如行云流水,自然浑成而感情充沛。
此诗用平声真韵,一韵到底,杂以偶句,是一首典型的五言古诗。起笔二句高度概括了刘邦自沛县起义至登上显赫地位的情形。“跃鳞”二字,比喻形象生动,用得极妙。
接着二句写刘邦手提“三尺剑”,率军攻入武关,占据威阳,使秦二世投降,消灭了无道的秦朝。再接着四句写群雄并起灭秦,后刘邦任用群英,用五年时间击败项羽,取得了楚汉战争的胜利。其威势刚猛,震动天下,使诸侯宾服,登上了皇位。
“五星三”三字尤妙,既是吉祥语,又是新巧比喻,暗示了刘邦必然得志,贵有天下民。之后四句揭示刘邦和项羽的关系:始而联合灭秦,后而分裂对抗。
前二句言二人共同抗秦,曾“约为兄弟”;后二句言刘邦在楚汉争斗中两次遇险:一是刘邦赴鸿门宴,差点被范増、项庄谋害;二是荥阳之役,汉军被围,刘邦乘间逃遁。此二例选材典型,见出刘邦愈挫愈奋,在紧要关头能化险为夷,转危为安,转败为胜,最终获得胜利。
最后六句揭示刘邦战胜西楚霸王夺取天下的缘由:一是将士征战的苦辛,二是善于驱使韩信、彭越等爪牙,三是善用张良、陈平等谋士。其中,最后的“赫赫西楚国,化为丘与榛”二句以批判的眼光总结朝代废替,兴亡感慨之叹喷涌而出,并以此告诫统治者以前朝为鉴,有一定的现实指向性。
全诗用传体将汉高祖一生重大经历浓缩入诗,以创业之艰难烘托其建立西汉王朝的伟大功绩,同先唐其他诗作感情基调一致,而全用史事,选材典型,简练概括,寓慨良深。
牧童的生活是游荡不定的,也是浪漫的。牧童既不免经风雨、涉艰险,又总是从大自然中得到乐趣和慈爱。这是一首牧童唱的歌。早上,牧童赶着牛沿着弯曲的江水去放牧;晚上,牧童归来时就要摸黑走过山村的沟谷。早出晚归的牧牛生活是辛苦的,诗中写到的“朝”“夜”两次“牧牛”,第一次是指“牧牛去”,第二次是指“牧牛归”。四个“牧牛”的重叠,造成了一种歌谣节奏和韵味,同时表现了早晚放牧、日日放牧的辛勤劳动生活。“下江曲”和“度村谷”也表现了放牧生活的丰富多彩。
牧童总是在野外度过他的时光。在春天的漾漾细雨中,牧童披着蓑衣走过小树林;在牧童的芦笛声中,莎草一天天地绿起来。牧童充分享受着大自然的美,大自然是他最相熟相知的朋友。顽皮活泼的牧童还把蓬蒿插在腰间当作箭,想象着自己成了一位威风凛凛的武士,连猛虎也不敢再来欺负小牛犊。
在诗中牧童生活不是一幅朦胧的牧牛景,而是处处显出诗人对放牧生活的深切体验。诗中所写的牧童的冷暖甘苦,也不是只从旁观察可得的,似乎诗人有过亲身体验。这样写景状物,描摹生活,才可以达到如王国维所说的“不隔”的境界。
起首二句,袭用民歌的曲调,写了牧童早晚的行踪。质朴,淡雅,信手拈来,却象民间那种形神毕俏的剪影画。这是远景中的牧童身影;下面开始写近影:春雨如丝,无声地滋润大地。诗人仿佛是看到出林的牧童披起了蓑衣,才感觉到空中已经飘起了雨丝。一个“细”字,准确地抓了春雨的特征。下一句没有写人,写的是笛声。
“卧吹”二字,使人分明想见到仰卧在莎草中牧童天真,快乐的模样。悠扬的笛声,又使人体会到山谷中的清幽宁静。“莎草绿”照应了前面的“春雨细”,使人感到山村中的一切都是那样和谐、恬淡、清新和充满生机。最后二句,是牧童正面形象的特写。憨顽的放牛娃把自己装扮成一个全副武装的勇士模样,“不怕猛虎欺黄犊”更是一语点出山中牧童那种勇敢无畏的强俘性格。诗人用那生动的笔触,以一种简洁传神的白描手法,勾勒了一幅“山中牧童图”。那清新、活泼,近乎口语化的语言,更使全诗洋溢着一股浓郁的生活气息。如果不是长期生活在社会底层,和人民有着较广泛的接触,如果不是向民间文学学习,从民歌中吸取营养,是不可能写出这样一些较好的作品来的。
这首诗写出了牧童放牧生活和情趣。前四句侧重描写牧童放牧的辛勤,诗人运用时空的转换扩大诗歌的内蕴。后四句着重描写放牧时的情趣:春雨绵绵,牧童穿行于林中草地,稍有闲暇,便吹响悠扬的芦笛,一会又胡乱地在腰间插满野蒿,恰似利剑,显得英武洒脱,这样就再也不怕猛虎欺负牛犊了。这种奇思漫想,生动地表现了牧童幼稚、天真的精神面貌,令人忍俊不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