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在应进士科举前所作的呈现给张籍的行卷诗。前两句渲染典型新婚洞房环境并写新娘一丝不苟地梳妆打扮。后两句写新娘不知自己的打扮能否讨得公婆的欢心,担心地问丈夫她所画的眉毛是否合宜。此诗以新妇自比,以新郎比张籍,以公婆比主考官,借以征求张籍的意见。全诗选材新颖,视角独特,以“入时无”三字为灵魂,将自己能否踏上仕途与新妇紧张不安的心绪作比,寓意自明,令人惊叹。
以夫妻或男女爱情关系比拟君臣以及朋友、师生等其他社会关系,乃是中国古典诗歌中从《楚辞》就开始出现并在其后得到发展的一种传统表现手法。此诗也是用这种手法写的。
古代风俗,头一天晚上结婚,第二天清早新妇才拜见公婆。此诗描写的重点,乃是她去拜见之前的心理状态。首句写成婚。洞房,这里指新房。停,安置。停红烛,即让红烛点着,通夜不灭。次句写拜见。由于拜见是一件大事,所以她一早就起了床,在红烛光照中妆扮,等待天亮,好去堂前行礼。这时,她心里不免有点嘀咕,自己的打扮是不是很时髦呢?也就是,能不能讨公婆的喜欢呢?因此,后半便接写她基于这种心情而产生的言行。在用心梳好妆,画好眉之后,还是觉得没有把握,只好问一问身边丈夫的意见了。由于是新娘子,当然带点羞涩,而且,这种想法也不好大声说出,让旁人听到,于是这低声一问,便成为极其合情合理的了。这种写法真是精雕细琢,刻画入微。
仅仅作为“闺意”,这首诗已经是非常完整、优美动人的了,然而作者的本意,在于表达自己作为一名应试举子,在面临关系到自己政治前途的一场考试时所特有的不安和期待。应进士科举,对于当时的知识分子来说,乃是和女孩儿出嫁一样的终身大事。如果考取了,就有非常广阔的前途,反之,就可能蹭蹬一辈子。这也正如一个女子嫁到人家,如果得到丈夫和公婆的喜爱,她的地位就稳定了,处境就顺当了,否则,日子就很不好过。诗人的比拟来源于现实的社会生活,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之下,很有典型性。即使如今看来,读者也不能不对他这种一箭双雕的技巧感到惊叹。
朱庆馀呈献的这首诗获得了张籍明确的回答。在《酬朱庆馀》中,他写道:
“越女新妆出镜心,自知明艳更沉吟。
齐纨未足时人贵,一曲菱歌敌万金。”
由于朱的赠诗用比体写成,所以张的答诗也是如此。在这首诗中,他将朱庆馀比作一位采菱姑娘,相貌既美,歌喉又好,因此,必然受到人们的赞赏,暗示他不必为这次考试担心。
首句写这位姑娘的身分和容貌。她是越州的一位采菱姑娘。这时,她刚刚打扮好,出现在镜湖的湖心,边采菱边唱着歌。次句写她的心情。她当然知道自己长得美艳,光彩照人。但因为爱好的心情过分了,却又沉吟起来。(沉吟,本是沉思吟味之意,引申为暗自忖度、思谋。)朱庆馀是越州(今浙江省绍兴市)人,越州多出美女,镜湖则是其地的名胜。所以张籍将他比为越女,而且出现于镜心。这两句是回答朱诗中的后两句,“新妆”与“画眉”相对,“更沉吟”与“入时无”相对。
全诗以“入时无”三字为灵魂。新娘打扮得入不入时,能否讨得公婆欢心,最好先问问新郎,如此精心设问寓意自明,令人惊叹。后半进一步肯定她的才艺出众,说:虽然有许多其他姑娘,身上穿的是齐地(今山东省)出产的贵重丝绸制成的衣服,可是那并不值得人们的看重,反之,这位采菱姑娘的一串珠喉,才真抵得上一万金哩。这是进一步打消朱庆馀“入时无”的顾虑,所以特别以“时人”与之相对。朱的赠诗写得好,张也答得妙,文人相重,酬答俱妙,可谓珠联璧合,千年来传为诗坛佳话。
这篇文章通过对养马和售马的讨论来说明一个道理,名为“说骥”,实为借“骥”说人,阐明“宝与常所在遇也”的道理,同时也抒发了因伯乐难遇而常导致人才埋没的感叹。全文语言精练,运用对比和铺陈排比,显得很有气势与说服力。
文章分为前后两大部分。前一部分重在叙事,叙述了得马、售马、相马,善养马和果得良马的始末。后一部分是议论,围绕一个中心,即“宝与常在所遇耳”。虽有良马,但未遇识者时,则以常马畜之,不知其举足腾跃乃踏云之举,反而以为是要踢人,动辄鞭打,如此待之,“何宝之有?”而以慧眼识之,并以宝马畜之,方得良骥。其关键在于一要遇识,二要善待。这跟韩愈在《杂说》(其四)中所阐述的观点是一致的:“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没有伯乐,千里马也是同平常马一样而已。文章在最后结穴处画龙点睛地说道:“马之德也,存乎形者也,可以目取,然犹为之若此。矧德蕴乎心者乎?“良与不良,”存乎形“,”可以目取“的马,尚且如此不易为人所识,况且是美德和才智蕴藏于内心的人,那就更难以为人所识了。
文章是议论是有感而发的。这篇文章是寄托作者才高运厄、怀才不遇的愤懑不平之情的。当然文章的意义并不仅限于此,它对于埋没和摧残人才的封建制度所进行的有力抨击,则具有更加广泛深刻的社会意义和现实意义。
在写作特色上,这篇文章有以下几个特色。首先是对比手法的成功运用。作者将对于良马以常马待之的情景与以良马待之的情景相对比,还将识者的慧目与不识者的常目进行对比,有力地深化了“宝与常在所遇耳”的主题。其次是铺陈排比,颇有赋体文风。铺陈排比增强了文章的气势和服人以理的力量。后半部分大体上采用了赋体文所常用的主客问答的形式,显豁又透彻地申述了题旨。最后一点就是语言简洁凝练,生动传神。无论是叙述性文字,还是议论性文字,都十分省净、简洁。篇无冗句,句无余字,堪称着墨不多而尽得风流。
诗中前六句写景,勾画出一幅荒村落叶,山雨断桥的寂寥图景,从而反衬出好友皇甫侍御来访十分难得,表现诗人意外的惊喜。最后两句点题,谓友人和己同病相怜、互为知己。全诗写意外之喜,实含失时之悲,情融景适,余味悠长。
“荒村带返照,落叶乱纷纷。”起首二句竭力渲染深秋时节的萧瑟气氛:在荒僻的山村,一抹夕阳斜照着,树上的秋叶纷纷坠落,境界荒凉。诗人此时年逾花甲,也已到了人生的黄昏,生命的秋天。他一生坎坷,因不畏权贵,晚景凄凉,所以面对晚秋夕阳,心头自是感慨万端。秋色衰飒,落叶纷乱,是他心境不能平静的写照。首联描绘荒村返照、落叶纷纷和萧条景象,烘托了颔联友人来访的温暖和可贵。
“古道无行客,寒山独见君”则是说他望见平日无人影迹的绵远古道上,自己的友人竟然孤身来访。“古道”与“寒山”极力渲染自己居处幽僻,人迹罕至,也言门前冷落,无人造访。诗人相识虽多,如今遭逢不幸,被诬贬谪,又居处山野,古道难行,惟有皇甫侍御却不避秋寒,甘冒风霜,攀山越岭来访,一个“独”字,足显出二个相知相念的深挚情谊,显出诗人内心激荡着喜悦之情。淡笔写来,上下二句对比,更显示人事寂寥中友情的可贵。
“野桥经雨断,涧水向田分”句以野桥上承荒村,古道,又点出友人来访时的气候特征:一场秋雨之后,山野小桥被大水冲断,山涧中溪水暴涨,溢向岸边田地。
而友人却不顾山路泥泞而来,引出下边“不为怜同病,何人到白云”。诗人与皇甫侍御乃是志气相投,同病相怜。尽管诗人幽居白云深处,与世隔绝,友人依然与他心息相通。语感既有欣喜,又有感慨。喜的是友人来访,知己重逢,同时又为二人同病相怜的意遇嘘唏慨叹。
全诗表现了对友人过访的惊喜。一个“喜”字说明,好友皇甫侍御来访的深情在刘长卿的心头荡漾,涌起了无限的感激之情。诗人精于造境,诗中先写荒寒、凄寂的晚景以此表现来客之希,再写路途之难以见来客之情真。然诗中于衰败落景描写中,也写出了自己的栖隐中失意的心境与避世心态,诗人写友人独能于此中寻找自己。他仿拂已能从中体会主人这一心绪,这则突出了他们之间共同旨趣,诗人以审美的态度将这一同病相怜的心理表现极有诗意。从艺术上说,含蓄蕴藉,不着痕迹,含感激与感慨之情于言外,是这首诗的魅力所在。除此之外,诗中所绘景物荒寂凄冷,但情味恬淡,意境幽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