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空中的一轮圆月,惯会助人哀伤快乐。人们高兴时,那明月便洒下皎洁的柔辉,为人助兴、凑趣——“我歌月徘徊,我舞影零乱”(李白《月下独酌》);人们忧伤时,那月色也顿时变得冷幽幽的,照得人倍感凄凉,令人难耐,——“明月,明月,照得离人愁绝”(冯延巳词)。
《苍悟谣》里的这位“离人”,叫明月照得失眠了,于是他苦恼极了,呼天而叹:“天!休使圆蟾照客眠!”(圆蟾,即圆月;传说月中有蟾蜍。)意思是说老天啊,不要再让这圆月照得这我离家的人睡不着觉了!这位他乡之客本来就满怀离愁别绪;何况月下独立,又怎能不思念“隔千里兮共明月”的那一位呢?
再说,如水月光,也容易使人毫无睡意,“明月皎皎照我床”,“牵牛织女遥相望”(曹丕《燕歌行》),这怎么能睡得着呢?而那月光,又偏爱照失眠人,这真是:“明月不谙离恨苦,斜光到晓穿朱户!”(晏殊《蝶恋花》)月圆之夜,本是亲人团聚之时。可是词人呢?却是月圆人未圆。难怪这位离人终于压抑不住,不得由仰天长叹了。可见,这句“天!休使圆蟾照客眠”。是经过一番千回百折的苦恼之后发出的百般无奈的叹息之词!
月光如练,然而人隔千里,这边是他乡仰望,那边是闺中独看。这位痴情人不禁异想天开了,说:月亮啊,据说你是一面宝镜,你能照出她的芳姿倩影吗?“人何在?桂影自婵娟!”他凝视着那轮明月,那嫦娥般美丽的身影在何处呢?只有桂影疏密有致,空自盘旋罢了。
此时此地,他可能情不自禁地想起他俩月下携手漫步的美好时光。然而此时呢?人却远隔千里,这多么令人愁怅啊!
这首小词通过对圆月观感,抒发出沉挚的思念之情。寥寥十六个字,然而曲折有致。这种“含不尽之意见于言外”(梅尧臣语)的高妙描写手法,真可谓“以少胜多”了。
汉乐府里有《上邪》一曲,意思就是“天哪!”这首小词也采用这种咏叹手法,且全用口语述之,富有民谣色彩。这首小词在婉约词中,显得十分清新别致。
“三良”事最早见于《诗经·秦风·黄鸟》。据《左传》鲁文公六年载,“秦穆公任好卒,以子车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针虎为殉,皆秦之良也。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此后史家、诗人对秦穆公杀害三良一事的评论便络绎不绝,有对具体史实进行加工的,如东汉应劭认为秦穆公与三良约定同生共死,三良自愿殉葬;有由此探讨君臣关系、个体生命价值的,如陶渊明、苏轼等等。
柳宗元《咏三良》诗意可分两层来分析。前十句为第一层,是就三良来说。诗人以饱蘸热情之笔,刻画了三良一心报国、忠君以死的义士形象。应该说,这与《黄鸟》一诗的记载是相违背的。《黄鸟》首章云:“交交黄鸟,止于棘。谁从穆公,子车、奄息。维此奄息,百夫之特。临其穴,惴惴其栗。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清马瑞辰曰:“诗以黄鸟之止棘、止桑、止楚,为不得其所,兴三良之从死,为不得其死也。棘、楚皆小木,桑亦非黄鸟所宜止,《小雅·黄鸟》诗‘无集于桑’是其证也。”马说甚是。诗中描绘三良死前是“临其穴,惴惴其栗”,全无视死如归的气概,正是死不得其所的明证。不过宗元反其道而行,也是有所本的。汉末王粲《咏史诗》论三良之死曰:“结发事明君,受恩良不訾。临末要之死,焉得不相随?……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同知埋身剧,心亦有所施。”认为他们具有事君以死的志向。二诗对照,无论是“束带值明后”与“结发事明君”的细节描绘,还是“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与“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的死亡价值判断,其相似之处都是惊人的。究其原因,王粲《咏史诗》作于汉献帝建安十六年随曹操西征马超归途中,其时王粲效力于曹氏不久,故宣扬“士为知己者死”的精神,认为三良从穆公而死乃忠义之举。而柳宗元《咏三良》则是借史事来抒己之怀抱,既有对在朝为官时峥嵘岁月的回忆,又有对宪宗者流打击王叔文政治集团行为的讨伐。其《读书》一诗云:“幽沈谢世事,俛默窥唐虞。上下观古今,起伏千万途。遇欣或自笑,感戚亦以吁。”《咏史》之咏叹燕昭王、乐毅,《咏三良》之批判秦康公,无不是由读史而引起的感慨。其《冉溪》诗云:“少时陈力希公侯,许国不复为身谋。”顺宗重用王叔文集团,刘禹锡、柳宗元等人积极参政,使得“人情大悦”,政局为之一新。“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正是君臣相得的形象写照。
然而若撇开柳宗元《咏三良》诗的政治隐喻不谈,而就其对君臣关系的讨论来看,不得不说此诗的深刻性和陶渊明的同题之作相比是有很大差距的。陶诗虽亦有“出则陪文舆,入必侍丹帷。箴规向已从,计议初无亏”的描述,但“忠情谬获露,遂为君所私”与“厚恩固难忘,君命安可违”的议论,则深刻揭示了为人臣子的无奈与悲哀。事君以忠,为君所赏,本是做臣子的价值体现,但若过于忠诚,连同身家性命都被国君据为己有,那么结果只能是投穴同死。渊明说“忠情谬获露”,“谬”字真是深可玩味:君主的厚恩往往与其对臣子的控制紧紧联系在一起,“君命安可违”实乃“君命不可违”。他对君主专制下的臣子的个人价值进行了深沉的反思。人才乃国之公器,非国君的一己之私,更何况人本身又具有独立存在的价值。这直接启发了苏轼《和〈咏三良〉》“我岂犬马哉?从君求盖帷”中洋溢的对个体独立人格的尊重以及“杀身固有道,大节要不亏”中对为人臣子原则的揭橥。宗元《咏三良》诗在这一点上,和陶渊明相比是一个倒退。
《咏三良》诗的后六句为第二层,是就秦康公来说。秦穆公命令三良为自己殉葬,这在礼仪上是不合的,朱熹即云:“史记秦武公卒,初以人从死,死者六十六人。至穆公遂用百七十七人,而三良与焉。盖其初特出于戎翟之俗,而无明王贤伯以讨其罪。于是习以为常,则虽以穆公之贤而不免。”在中原地区人看来,秦穆公以一百七十七人殉葬,自然是极其野蛮的行为,又何况其中还有国家的贤才。穆公死后,秦国的东征有所缓慢,晋、楚相继称霸,这和穆公以贤殉葬、大失人心有一定的关系。《左传》中“君子”即言:“秦穆之不为盟主也宜哉,死而弃民。先王违世,犹诒之法,而况夺之善人乎?……今纵无法以遗后嗣,而又收其良以死,难以在上矣。君子是以知秦之不复东征也。”宗元所论正是本此。然而他的真正意图并不在批判秦穆公,而是借此讨伐穆公的继任者康公,其策略是拿康公与魏颗进行比较。《左传》鲁宣公十五年记载:“魏武子有嬖妾,无子。武子疾,命颗曰:‘必嫁是。’疾病则曰:‘必以为殉。’及卒,颗嫁之,曰:‘疾病则乱,吾从其治也。’”魏颗在魏武子的不同命令之间选择了改嫁父妾的做法。这样既挽救了父妾的性命,又避免了魏武子背上以人殉葬的骂名。可是在史书有关三良殉死的记载中,却没有康公的声音,甚至让人感觉不到他的存在。穆公的命令明显是错误的,倘若三良从死并非出于自愿而是胁迫所致,康公命令他们不死,不但可以避免父亲残暴的遗命付诸行动,而且还可赢得人心,加强自己的统治基础,甚至可以继续父亲的东征事业。在这种情况下,康公如果选择沉默,即是承认穆公命令的有效性。柳宗元正是在此基础上立论的。应该说宗元的立论角度是颇为新颖的,然而倘若仔细研究,则会发现宗元的论证恰恰是偏颇的。
首先,如前朱熹所言,秦国的风俗与中原地区不同,以人殉葬是习以为常之事,穆公父子的行为是合乎旧俗而有违于情理,没有与时俱进。宗元对秦国当时旧俗似乎没有注意到,没有把穆公父子的行为放到特定的环境中去考察。
其次,康公与魏颗面对的情况是不同的:魏颗面临着两种选择,即既可以执行武子神智清醒时的使妾改嫁的命令,也可以执行其父神智不清时的使妾殉葬的命令,而康公只有一种选择,在“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学而》)的春秋时期,康公执行父命乃被动行事,无可厚非。当然,康公以三良殉葬,只是一味尽孝而不顾国家利益和生者的性命,也最终毁了父亲的一世英名(他本可以挽救的),宗元就此讨伐他也是对的,这表现了宗元的人道主义精神和时代的进步。不过宗元说“吾欲讨彼狂”,称康公为狂乱之人,大加讨伐,在程度上未免重了些。苏辙以为:“然三良之死,穆公之命也。康公从其言而不改,其亦异于魏颗矣。故黄鸟之诗交讥之也。”与宗元一样,苏辙对康公的处境似乎没有明察,自然也谈不上“了解之同情”了。
再次,就此诗的写作意图而言,如前所述,此诗是借讨伐康公来讨伐唐宪宗。柳宗元认为康公与宪宗的共同点是“从邪陷厥父”。这里,他又犯了一个逻辑上的错误。穆公使三良殉葬的命令是错误的,康公如果改变父命,这无疑是正确之举。可是现在宗元以宪宗来类比康公,就诗歌本身来说,应该是责备宪宗没有改变父亲错误的命令,但实际情况是宪宗改变了在宗元看来是正确的命令,因为他把顺宗朝几乎所有的变革措施都废除了,并且残酷打击了所有运动参与者。所以宗元把宪宗和康公相类比是错误的。
刘桢的诗刚劲挺拔,卓荦不凡。曹丕称“其五言诗之善者,妙绝时人”。《赠从弟》共三首,为其代表作,本诗是第二首。
这首诗看似咏物,实为言志,借青松之刚劲,明志向之坚贞。全诗由表及里,由此及彼,寓意高远,气壮脱俗。
起首二句,即以松的高洁之态动人情思,风的肃杀之声逼人警觉。用“亭亭”标示松的傲岸姿态,用“瑟瑟”摹拟刺骨的风声。绘影绘声,简洁生动。又以“谷中”映衬“山上”,更突出了位居全诗中心的青松的傲骨。
三四两句则加强了抒情的氛围。而且在似乎不相关的松和风之间冲突顿起,令听者心惊,观者颜开。两个“一何”强调诗人感受的强烈,一“盛”一“劲”表现冲突的激烈和诗人的感情倾向。第三句诗顺接第二句,第四句呼应首句,章法绵密,展开有序。
五六两句,由风势猛烈而发展到酷寒的冰霜,由松枝的刚劲而拓宽为一年四季常端正,越发显出环境的严酷和青松岁寒不凋的特性。诗的意境格外高远,格调更显得悲壮崇高。松树和环境的对比也更分明,而松树品性的价值也更加突现出来。
最后两句变换句式,以有力的一问一答作结。诗人由外而内,由表层到深层,把读者眼光从“亭亭”“端正”的外貌透视到松树内在的本性,以此表明松树之所以不畏狂风严寒,是因为有坚贞不屈的高风亮节。
全诗以松树为中心,写得集中紧凑。反复咏歌,却不平板单调。用词朴素无华,风骨雄健,气势有力。不重在工笔细描,而以层层深入事物的内核见长。
这首诗名为“赠从弟”,但无一语道及兄弟情谊。我们读来却颇觉情深谊长,而且能同诗人心心相印。这是因为诗人运用了象征手法,用松树象征自己的志趣、情操和希望。自然之物原本自生自灭,与人无关。但一旦诗人用多情的目光注入山水树木、风霜雷电,与自然界中某些同人类相通的特征一撞击,便会爆发出动人的火花。这种象征手法的运用,刘桢之前有屈原的橘颂,刘桢之后,则更是屡见不鲜,且形成中国古典诗歌的传统特征之一。
刘桢如果直接抒写内心情感,很易直露,便借松树的高洁来暗示情怀,以此自勉,也借以勉励从弟。全诗关于兄弟情谊虽“不着一字”,但味外之旨却更耐人品尝。
这首诗是诗人赠别一位相好的歌妓的,从同题另一首(“多情却似总无情”)看,彼此感情相当深挚。不过那一首诗重在“惜别”,这一首却重在赞颂对方的美丽,引起惜别之意。
“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这首小诗的前两句是说,姿态美好举止轻盈正是十三年华,活像二月初含苞待放的一朵豆蔻花。
第一句就形容了一番:“娉娉袅袅”是身姿轻盈美好的样子,“十三余”则是女子的芳龄。七个字中既无一个人称,也不沾一个名词,却能给人以完整、鲜明生动的印象,使人如目睹那美丽的倩影。全诗正面描述女子美丽的只有这一句话。就这一句还避实就虚,其造句真算得空灵入妙。第二句不再写女子,转而写春花,显然是将花比女子。“豆蔻”产于南方,其花成穗时,嫩叶卷之而生,穗头深红,叶渐展开,花渐放出,颜色稍淡。南方人摘其含苞待放者,美其名曰“含苔花”,常用来比喻处女。而“二月初”的豆蔻花正是这种“含苔花”,用来比喻“十三余”的小歌女,是形象优美而又贴切的。而花在枝“梢头”,随风颤动的样子,尤为可爱。所以“豆蔻梢头”又暗自照应了“娉娉袅袅”四字。这里的比喻不仅语新,而且十分精妙;又似信手拈来,写出人似花美,花因人艳,说它新颖独到是不过分的。一切“如花似玉”、“倾国倾城”之类比喻形容,在这样的诗句面前都会黯然失色。
“春风十里扬州路,卷上珠帘总不如。”小诗的后两句是说,看遍扬州城十里长街的青春佳丽,卷起珠帘卖俏粉黛没有比得上她。
当时诗人正要离开扬州,“赠别”的对象就是她在幕僚诗意生活中结识的一位扬州歌妓。所以第三句写到“扬州路”。唐代的扬州经济文化繁荣,时有“扬一益(益州)二”之称。“春风”句意兴酣畅,渲染出大都会富丽豪华的气派,使人如睹十里长街,车水马龙,花枝招展······这里歌台舞榭密集,美女如云。“珠帘”是歌楼房栊设置,“卷上珠帘”则看得见“高楼红袖”。而扬州路上不知有多少珠帘,所有帘下不知有多少红衣翠袖的美人,但“卷上珠帘总不如”!这里“卷上珠帘”四字用得很不平常,它不但使“总不如”的结论更形象,更有说服力;而且将扬州珠光宝气的繁华一并传出。诗用压低扬州所有美人的美来突出一人之美,有众星拱月的效果。由于有前两句美妙的比喻,这里这种“强此弱彼”的写法显然自然入妙。
杜牧这首诗,从意中人写到花,从花写到春城闹市,从闹市写到美人,最后又烘托出意中人。二十八字挥洒自如,游刃有余。
文学艺术要求不断求新。因陈袭旧是没有出路的。即使形容取喻,也贵在独到。从这个角度看杜牧的《赠别》,也不能不承认他是天才的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