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该诗,自然想到作者《满江红》词中“怒发冲冠”、“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的描写,两相比较,皆直抒胸臆,气势健举,可互为诠解。本诗中作者表达必将一雪靖康之耻,迎接君王车驾还朝的忠君之情,是一种报效祖国,誓死捍卫国家尊严的爱国之情。同时需要指出的是,在古代,忠君与爱国在一般人眼里是同一的,岳飞也不例外,这是时代的局限。
该诗开头“雄气”之“气”,即为诗眼,诗人之怨气、将军之怒气、爱国者的浩然正气,直冲云霄,通平天地气之所生,在“君仇”未报,如何报仇?作者要斩除敌人迎回君王,为民族大义,非一己利益。末句掷地有声,震聋发聩,凸现出诗人的形象与品格。结合诗人的人生行事,鉴赏者读此诗自不会因其平直显露,而否认其特有的艺术感染力。
另一个角度来说,第一句是全诗的主旋律,这种直冲霄汉的英雄之气,使岳飞义无反顾,勇往直前。第二句的“君仇”,指金兵掳掠徽、钦二帝北去一事,他鞍马征战的目的就是要收复失地,雪靖康之耻。因此接下来,第三句表示要迎接二帝还朝。最后一句展示了岳飞的思想境界。作为一员战将,出生入死,不为拜将封侯、高官厚禄,只是为了忠君王,一雪国耻。这种“功成不受爵,长揖归田庐”的理想,是中国古代高尚士人们的人生追求。
文学史上,岳飞的诗名不显,但这首诗却豪气流贯,激昂壮烈,具有鲜明的个性和强烈的感染力。
译文及注释
译文
我的杀敌之气直冲霄汉,发誓用坚贞的气节为君王报仇。
斩除金人迎回君王的车驾,不图谋拜将封侯、高官厚禄。
注释
青泥寺:在今江西省吉安市新干县境。
贯斗牛:形容胆气极盛,直冲云霄。斗(dǒu)牛:二十八宿中的斗宿和牛宿,星座名,这里指天空。古人把天上的星辰划若干区域以与地面区域相照应。
直节:谓守正不阿的操守。
君仇:靖康二年(1127年)宋徽宗、宋钦宗被金人掠到五国城(今黑龙江依兰)的国仇,即岳飞《满江红》词中所说的“靖康耻”。
顽恶:指金人。
还:迎回来。
车驾:皇帝乘坐的车子。此指宋徽、宋钦二帝。
不问:不追求,不图谋。
登坛:升登坛场。古代帝王即位、祭祀、会盟、拜将,多设坛场,举行隆重仪式。这里指拜将封侯得高官。
万户侯:食邑万户的侯官。汉制,列侯食邑,大者万户,小者五六百户。这里指获厚禄。
公元1133年(高宗绍兴三年),题于青泥市(今江西新干县境)萧寺壁间。此时,抗金局势一派大好,但以秦桧为首的投降派正加紧与金议和。诗中表达了收复失地、洗雪靖康之耻的坚定信念,展示了作者高洁的人格和节操。
读该诗,自然想到作者《满江红》词中“怒发冲冠”、“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的描写,两相比较,皆直抒胸臆,气势健举,可互为诠解。本诗中作者表达必将一雪靖康之耻,迎接君王车驾还朝的忠君之情,是一种报效祖国,誓死捍卫国家尊严的爱国之情。同时需要指出的是,在古代,忠君与爱国在一般人眼里是同一的,岳飞也不例外,这是时代的局限。
该诗开头“雄气”之“气”,即为诗眼,诗人之怨气、将军之怒气、爱国者的浩然正气,直冲云霄,通平天地气之所生,在“君仇”未报,如何报仇?作者要斩除敌人迎回君王,为民族大义,非一己利益。末句掷地有声,震聋发聩,凸现出诗人的形象与品格。结合诗人的人生行事,鉴赏者读此诗自不会因其平直显露,而否认其特有的艺术感染力。
另一个角度来说,第一句是全诗的主旋律,这种直冲霄汉的英雄之气,使岳飞义无反顾,勇往直前。第二句的“君仇”,指金兵掳掠徽、钦二帝北去一事,他鞍马征战的目的就是要收复失地,雪靖康之耻。因此接下来,第三句表示要迎接二帝还朝。最后一句展示了岳飞的思想境界。作为一员战将,出生入死,不为拜将封侯、高官厚禄,只是为了忠君王,一雪国耻。这种“功成不受爵,长揖归田庐”的理想,是中国古代高尚士人们的人生追求。
文学史上,岳飞的诗名不显,但这首诗却豪气流贯,激昂壮烈,具有鲜明的个性和强烈的感染力。
岳飞(1103年3月24日~1142年1月27日),男,字鹏举,相州汤阴(今河南省汤阴县)人。南宋时期抗金名将、军事家、战略家、民族英雄 、书法家、诗人,位列南宋“中兴四将”之首。岳飞从二十岁起,曾先后四次从军。自建炎二年(1128年)遇宗泽至绍兴十一年(1141年)止,先后参与、指挥大小战斗数百次。1142年1月,以莫须有的罪名,与长子岳云、部将张宪一同遇害。宋孝宗时,平反昭雪,改葬于西湖畔栖霞岭,追谥武穆,后又追谥忠武,封鄂王。岳飞是南宋最杰出的统帅,他重视人民抗金力量,缔造了“连结河朔”之谋,主张黄河以北的抗金义军和宋军互相配合,夹击金军,以收复失地。岳飞的文学才华也是将帅中少有的,他的不朽词作《满江红》,是千古传诵的爱国名篇。葬于西湖畔栖霞岭。 ▶ 20篇诗文
这首《忆故人》词意与调名相仿佛,为代言体形式,写的是一个痴情女子对故人的忆念。全词深情谴绻,感人至深。
首四句写女主人公深夜酒醒时的情景。“烛影摇红”,写的是夜间洞房深处的静态:当时夜阑人静,万籁俱寂,女主人公刚刚酒醒,睁开惺忪的醉眼看看室内,只觉得空荡荡的、静悄悄的,唯有一枝孤零零的蜡烛摇着红色的光焰。“长”字状静定空气中之麝烟,似目前:“摇”字形容微风中之烛光,亦分明可睹。后来汤显祖《牡丹亭》烛影摇红,意趣盎然引人遐想。“向夜阑”,是说临近天晓。张相《诗词曲语辞汇释》卷三说:“向,犹临也。”“夜阑”,是说夜将残尽。更深夜阑之际,女主人公宿酒初醒,神思慵怠。着一“懒”字,写出了她心情之失意落拓。虽未言“忆”,而回忆之意已隐然逗出。“尊前”二句,才开始落到忆字上。这里的倒叙不是平铺直叙地回忆,而是人物抒情时将往事自然而然地带出来,这样就比客观地描述要生动得多,感人得多。“尊前谁为唱《阳关》”,说的是饯别故人之时,她无可奈何地唱了一曲送别之歌。至此,可知她的“酒醒”乃是饯别时喝醉了的,前呼后应,针脚绵密。“谁为”二字,饱含着幽怨。她虽然唱了《阳关》,但又是懊悔,又是怨恨,充满了自怨自艾的情绪,至于为何,又不点透,这样此句便更含蓄蕴藉,耐人寻味。“离恨天涯远”,蝉联上句,意境又进一步拓开。大凡词中写离情的,常常说“魂梦绕天涯”,此处女主人公本睡中,却直接用了“离恨”,这就避免了落套。此词不主故常,刬尽华藻,直抒胸臆,纯以情语见长。离恨远至天涯,表明她的思绪也跟踪故人而去,其情之深挚,露于言表。
下片起句用了一个典故,暗示幽会之后,故人音讯杳然。宋玉《高唐赋序》云:“妾巫山之阳,高丘之阻,旦为朝云,暮为行雨,朝朝暮暮,阳台之下。”暗示楚怀王遇巫山神女,成为后世文人骚客寄迹青楼的代称。“云沉雨散”,暗示词中女主人公乃是一名青楼女子。而冠以“无奈”二字,则加强了感情色彩,似乎可以听到这名不幸的青楼女子的叹息声。
以下几句时间跨度较大,即从夜阑酒醒,到这时的倚阑远眺,再到黄昏时的庭院。这长长的过程中,她几乎无时无刻不思量。此词意境空灵幽丽。黄庭坚云:“晋卿(王诜字)乐府,清丽幽远,工江南诸贤季孟之间,”(《词林纪事》卷五引)以这段评语来衡量此词,也颇为恰切。从这几句,可以想见女主人公斜倚阑干,凝神远望的神态。她那双盈盈泪眼饱含着离情别绪,饱含着怨恨和忧思。“东风”二字,勾勒出她特定的氛围中苦盼的神情,丰神独具,颇有韵味。
词最后以景语作结。“海棠开后”,是说花落春残,象征女子的芳华易逝,境已惨矣:“燕子来时”,是以归燕反衬故人之未归,激发和增添女子之离思,情更凄然。此处化用晏殊《破阵子》之“燕子来时新社,梨花落后清明。”把“梨花”易为“海棠”,并压缩为一联四言偶句,以更为凝炼的词笔表现人物的伤春之感和念远之情。这两个并列的句子一写花,一写鸟,原为两景,接着“黄昏庭院”一句,便把两景融合一个统一的意境中,自然浑成,思致渺远,真可谓语尽而意不尽,意尽而情不尽。
词的上片,写妻子王弗的美貌。“寒玉细凝肤”,描绘王弗的体态。“寒玉”,突出她玉般容貌之清秀。“细”,刻画她皮肤的柔润。“凝肤”,细状她肌体之洁白。“清歌一曲《倒金壶》”,描叙王弗之歌声。“清歌”,衬托歌喉之美。“一曲”,言歌唱得极少,可就是能叫人倾倒。“《倒金壶》”渲染歌后的效应“如醉如痴”。“冶叶倡条遍相识”,比喻王弗的动人舞姿。“冶叶倡条”,突现她身段的婀娜多姿。“遍相识”,引起广泛的轰动效应,如同老友问的久别重逢,一见如故。将上述三方面集中到一点,就是获取与“寒玉细凝肤”句照应的动人印象:王弗整个精神的美就在于“净如,豆蔻花梢二月初”。它既点明王弗年龄,也有“红杏枝头春意闹”的含意。“二月初”,新嫩、旺盛、活泼,宛如“二月春风似剪刀”。对于词人的婚姻观来说,他冲破了“父母包办”下的“安心顺从”的世俗,成全了笔下她那“美丽”、“亲密”、“融洽”的妻子形象。
下片,写难忘新婚夜的欢乐生活。“年少即须臾”,意即珍惜少年时光。“年少”点明年龄,“须臾”点明青春易逝,突出了生命诚可贵的特点。 “芳时偷得醉功夫”,夫妻二人正处于情爱的“芳时”——黄金岁月,哪怕是喝酒时间也要抓住尽情欢乐,得闲“偷得醉工夫”,亲热,醉酒,行乐,词人突出了“芳时”宝贵的特点。“罗帐细垂银烛背”,描绘新婚之夜的邂逅情趣。“罗帐细垂”,为新婚夜的象征物,“银烛背”,表明不能露之于外的新婚隐私生活。邂逅是命运对情侣的巨大恩赐,是深恋的显示,无疑,词人在这里突出了性爱情爱以“互爱为前提”的特点。“欢娱,豁得平生俊气无”,照应开头,写新婚之夜那种纵情的总感受。情爱是人类最崇高的感情之一,新婚之夜尽情倾泻,会获得“欢娱”的美感,以致“达到这样强烈和持久的程度”。如果是“豁得”,拿出平生之精力,但不英雄志短,儿女情长的话,那么,这种男女结合无异于动物的自然邂逅了。纵观整个下片,由年少——芳时——罗帐细垂——豁得,形象地组缀了一幅年轻夫妻新婚夜的璀璨夺目的情爱世界长卷。
全词虽然是集句的形式,但从句子与句子的连缀、组合来看,仍然真实地反映了词人年少时的美满婚姻生活,赋予了新意,表明了词人对唐代诗词的融会贯通,信手拈来的娴熟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