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分为五个自然段。第一段概言管仲生前死后齐强之功和齐乱之祸,第二段直陈齐国之祸实由管仲,第三段指责管仲不懂治国之本,第四段以晋文公来比照齐桓公以步说明管仲于齐国败乱无可逃责,第五段总结管仲临终不能荐贤自代的教训以垂戒后人。全文章句腾挪多变,奇诡莫测,起伏照应,极富雄辩恣肆的特点。
第一段概言管仲生前死后齐强之功和齐乱之祸。文章开笔先承旧说,言管仲生前之功。即辅佐齐桓公,称霸诸侯,抗击戎狄,使齐国变得国强民富,诸侯不敢反叛。然后转言管仲死后齐国就发生祸乱。即竖刁、易牙、开方“三子”被重用,齐桓公死于叛乱之中,五个公子争夺王位,以至祸延齐简公,国无宁日,历时竟达一百五十余年。本段言功是宾,言祸是主,主宾皆关锁于管仲身,为下文立论张本。
第二段直接陈述齐国祸乱,说祸乱的根本原因是管仲引起。管仲之罪全在此段,所以这是全文最重要的一段。但作者指责管仲,却先不说管仲,而是把自已参透的哲理劈面提出:“夫功之成,非成于成之日,盖必有所由起;祸之作,不作于作之日,亦必有所由兆。”作者以这种带有思辨色彩的哲理作为本段起笔,不仅醒豁警拔,辉耀全篇,而且还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结构上自然流转,足见举重若轻之功力。下文以一个“故”字带出管仲,明确指出齐国之乱,祸由管仲,即所谓“齐之治也,吾不曰管仲,而曰鲍叔;及其乱也,吾不曰竖刁、易牙、开方,而曰管仲。”这里的上句显然是承功“所由起”而言,是宾;下句则是承祸“所由兆”而言,是主。主宾仍关锁于管仲一身,揭出全文题旨。接着,作者以“何则”设问,拓开一笔,将题旨又转深一 步,先责齐桓公,后责管仲。作者认为,齐桓公用“三子”而“乱人国”,齐桓公固然不对,但使齐桓公任用“三子”者却是管仲,因为管仲临终前,齐桓公询问他相国的人选,他却不能“举天下之贤者以对”,只是以“三子”做事违反人情,不可亲近之语搪塞而已。结果管仲既殁,齐国即乱。上文,作者先责备齐桓公,再责备管仲,最后又引证齐桓公“问相”的史实,这不仅用笔开合变而有序,而且借宾显主,还进一步说明了齐国之乱全都是由于管仲临终前不举荐贤能所导致的。以下几段,便紧紧扣住此意,反复畅发,开合承转,愈转愈深。
第三段则是指责管仲不懂治国之本。这一段紧承上文齐桓公用“三子”和“问相”事展开论述,论证分三层,先开后合,先务虚后务实。第一层以“仲以为桓公果能不用三子矣乎”的设问引起下文。作者认为,管仲与齐桓公相处日久,深知齐桓公贪恋声色。而且管仲还知道,如果没有竖刁、易牙、开方这“三子”,那么也就没有人能够满足齐桓公的声色欲望。因此日后齐桓公用“三子”,势所必然。既然如此,管仲临殁而不举贤自代,这应该说是他的责任。第二层深人步发问:“仲以为将死之言可以絷桓公之手足耶?”作者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也是否定的。因为齐国不担心有“三子”而担心没有管仲。有了管仲,这“三子”只不过是三个匹夫而已。言外之意是说,佞臣不足畏,可怕的是国无贤者,国既无贤,君自昏瞆。所以管仲想以“将死之言”“絷桓公之手足”也是不可能的。然后作者又退一步说,即使齐桓公侥幸能够听进管仲的话而诛灭“三子”,但天下类似“三子”之徒岂能“悉数而去之邪?”在这一警策有力的反问中,使人更清醒地看到管仲临殁而不能举贤自代的错误。以上两层都是放开一步,从齐桓公用“三子”的原因这个角度反复论述,说明选贤举能防止奸佞当国的重要。第三层则是合,作者在盘旋蓄势之后,一笔点出“管仲不懂治国之本”,并暗承第二段齐桓公“问相”事,设身置地,代管仲为谋,反跌出举贤自代”的重要,道出管仲“不知本”的要害。
第四段以晋文公来比照齐桓公,进一步说明齐国的祸乱,管仲有不可逃脱的责任。这一段也是先开后合,由宾入主。先言晋国因有贤而强,后说齐国因无贤而败。援征史实,二相比照,更可见出贤者当国的重要。然后又合归于管仲,说管仲虽贤,齐桓公“独恃”,可是管仲却已经死了,齐国焉能不“一乱涂地”?因此,齐国败乱,管仲之责是无所逃脱的。
第五段总结管仲临终不能荐贤自代的教训,垂戒后人。本段先说“夫天下未尝无贤者,盖有有臣而无君者矣。”即认为,天下不是没有贤臣,而是有贤臣却不被国君所用。根据这个前提,作者接着推论说,“桓公在焉,而曰天下不复有管仲者,吾不信也。”作者之所以“不信”,是因为天下并非无贤,而是有贤不用。其中微旨,虽明责齐桓公不能用贤,实暗责管仲不能荐贤。以上为本段第一层。第二层批评《管子》以为国中无贤,再责管仲不能荐贤。据专门记载管仲言论的《管子》一书说, 管仲临终前,曾评论过鲍叔牙、宾胥无、宁戚、孙在等大臣的为人,一一分析他们的缺点,认为皆不足以托付国事。唯独荐举“好上识而下问”(《管子·戒篇》)的隰朋,可是管仲又料定隰朋将随已早亡,不可能久理齐政,因此自己死后,齐国将无贤可代。《管子》的这些认识显然是违背客观事实的,所以苏洵认为《管子》一书“诞谩不足信”。第三层援引春秋卫国大夫史鳅和汉丞相萧何临殁进贤为切证,说明大臣能否荐贤,全在其“用心”。而管仲临终之言和《管子》一书皆以为无贤可代,其“用心”可知矣!苏洵“据事以类义,援古以证今”(刘勰《文心雕龙·事类》),于此可见。第四层,总结教训,收束全文。“夫国以一人兴,以一人亡,贤者不悲其身之死,而忧其国之衰,故必复有贤者而后可以死。”这个教训可谓高出俗见,它不仅重申了大臣临终举贤自代的重要性,而且还用此冷隽之笔点醒全文,回应全篇。最后又承“而后可以死”句结穴于“彼管仲者,何以死哉?”以震耀耳目的反问,再次关锁于管仲,使全篇“能发异光,而且长留余味”(林纾《春觉斋论文·用收笔》)。
这是一篇以意取胜的文章。作者论管仲其人,能够“扩前人所未发”(刘熙载《艺概·文概》),自出机杼,别开一境,令人耳目一新。破理且能顺势运斤,意贯始终;并善于运用丰富的史料多方类比,反复对照,纵擒开合,借宾论主,使立论一层深似一层。
这首《永遇乐》是送茂嘉赴调。起头句掷地有声,仿佛一个家族精神的宣言。根据宋代的有关规定,地方官吏任期届满,都要进京听候调遣,如果没有特殊原因,另予调遣时,都会升官使用。所以这是一件喜事,是一次愉快的分别。因为这是送同族兄弟出去做官,稼轩颇有感触,便说起他们辛家门的“千载家谱”。“烈日秋霜,忠肝义胆,千载家谱”,词的一开头就掮出家谱,说辛家门先辈们都是具有忠肝义胆的人物,而且他们都禀性刚直严肃,如“烈日秋霜”,令人可畏而又可敬。“烈日秋霜”,比喻风节刚直,如《新唐书·段秀实传赞》:“虽千五百岁,其英烈言言,如严霜烈日,可畏而仰哉。”
词的开头三句“自报家门”,倒不是虚夸,而是有史为证的。辛氏是一个古老家族,传说夏启封支子于莘,莘、辛声相近,后为辛氏。商有辛甲,一代名臣,屡谏纣王,直言无畏。辛家世代刚烈正直,忠诚不阿,如酷暑烈日、寒秋严霜,烈日、严霜与“辛”之间的共通点触发了下文。“戏赋辛字”,从自己姓辛这一点大发感慨与议论,以妙趣横生的戏语出之,而又意味深长。辛氏的家族史被词人以“一笑君听取”后的三句话来概括,句句不离“辛”字。辛家人的功业都是艰辛创立的。其间饱尝悲苦,命运总是艰苦辛酸。在概括的基础上,稼轩又对“辛”字所包含的辛辣之意加以发挥,椒桂的辛辣让一般人不堪忍受,就像个性辛辣之人让人避而远之。这里,与其说是对辛氏家族成员个性的一般概括,不如说是词人的夫子自道。他才大气高、刚直不阿,容易与世龃龉,不为人所容,正是这样的个性导致了仕途坎坷、屡遭弹劾。
后句对家族历史命运的回顾自然引出下片与其他家族的比较,由其他家族的显赫引出官运、仕途的话题,进而回到词作送弟赴官的主题上。“芳甘浓美”因上片的“辛辣”而发,这一层表面的口感比较暗示了家族命运之迥异。看看别人世代显要、门第生辉,而这样的美事总轮不到辛家,自己就是一个仕途多舛的例证,所以希望就寄托在即将远行赴任的族弟身上了。唐人韦应物《示全真元常》诗云:“宁知风雨夜,复此对床眠。”苏轼苏辙兄弟读此诗很有感触。他们憧憬风雨夜兄弟对床而眠的生活,相约早日退隐,共享闲居之乐。作者用“对床”之典一方面流露出依依惜别的兄弟情谊,而另一方面却以一个坚决的“休忆”否定了对退隐、闲居的向往。光宗耀祖、改变家族命运的事业要靠远行之人来完成。他必须勇往直前,不能回顾流连。稼轩其他的送别之作多勉励人建功立业,匡救国家,而这一次至少从字面看是为光耀门楣。
“靴纹绉面”,典出欧阳修《归田录》:北宋田元均任三司使,请托人情者不绝于门,他深为厌恶,却又只好强装笑脸,虚与应酬。曾对人说:“作三司使数年,强笑多矣,直笑得面似靴皮。”茂嘉赴调,稼轩祝贺他高升,自是送别词中应有之意。而用“靴纹绉面”之事,于祝辞里却有讽劝。实际上是说:官场有官场的一套,做大官就得扭曲辛家的刚直性格,那种逢人陪笑的日子也并不好过呢。到头来也会后悔的。
全词就像在写兄弟二人在聊家常,气氛亲切、坦诚,语言风趣优美,从开头到结尾都在围绕姓氏谈天说地,把“辛”这一普通姓氏解说得淋漓尽致,寓化于谐,明显地表现出作者通过填词来抒发感情,发表议论的这一进步倾向,这对于传统的词作来说,有点格格不入。但无论从思想内容还是艺术表现手法,都不失为值得肯定的尝试。
《河中之水歌》是首叙事古诗,塑造了莫愁美丽率真的形象。关于莫愁有两种说法。一指石城莫愁,《旧唐书·音乐志二》:”《莫愁乐》出于《石城乐》。石城有女子名莫愁,善歌谣……故歌云:“莫愁在何处?莫愁石城西。艇子打两桨,催送莫愁来。”石城在今湖北;另一种说法指洛阳莫愁,为卢家妇。此乐府诗所咏为洛阳莫愁。诗歌开头用比兴手法,第三句到十二句描写莫愁的生活经历,写法与乐府古辞(《孔雀东南飞》)开头描写刘兰芝的形象相似:“十三能织素,十四学裁衣。十五弹箜篌,十六诵诗书。十七为君妇,心中常苦悲。”莫愁比之刘氏更具民间女子的气质。“采桑南陌头”化用古辞《陌上桑》中罗敷形象的内蕴,含蓄写出莫愁的俏丽和勤劳。最后两句写莫愁不贪恋富贵的超俗性格。全诗格调明快,文辞富艳,含蓄有致。且压韵规律,对偶基本工整,明显带有文饰的痕迹。
全诗十四句中,连用十二句铺叙其生活环境之无比优裕,简直让人艳羡不已,感叹人生富贵,至此无以复加。然而就在读者可能产生错觉误解之时,诗笔突然急转,一句“恨不嫁与东家王”点明题旨。诗的民歌风味极浓。首句以河水东流起兴引出洛阳女儿,饶有趣味。述莫愁经历,排比铺叙,同《焦仲卿妻》兰芝“十三能织素”一段颇有渊源。语言通俗明快、流走自然,更见民歌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