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首诗中,诗人运用简朴的文字 ,就常见的“小雨”和“草色”,描绘出了早春的独特景色,诗的风格清新自然,简直是口语化的。看似平淡,实则是绝不平淡的。韩愈自己说:“艰穷怪变得,往往造平淡”(《送无本师归范阳》)。他的“平淡”是来之不易的。
首句点出初春小雨,以“润如酥”来形容它的细滑润泽,准确地捕捉到了它的特点。造句清新优美。与杜甫的“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有异曲同工之妙。
第二句紧承首句,写草沾雨后的景色。以远看似有 ,近看却无 ,描画出了初春小草沾雨后的朦胧景象。写出了春草刚刚发芽时,若有若无,稀疏,矮小的特点。这一句是全篇中的绝妙佳句。早春二月,在长安,冬天未过,春天还未来临。但若是下过一番小雨后,第二天,春天就来了,最初的春草芽儿就冒出来了,作者远远望去,朦朦胧胧,仿佛有一片极淡极淡的青青之色,这是早春的草色。看着它,作者心里顿时充满欣欣然的生意。可是当作者带着无限喜悦之情走近去看个仔细,地上是稀稀朗朗的极为纤细的芽,却反而看不清什么颜色了。诗人像一位高明的水墨画家,挥洒着他的妙笔,隐隐泛出了那一抹青青之痕,便是早春的草色。这句“草色遥看近却无”,真可谓兼摄远近,空处传神。
这设色的背景,是那落在天街上的纤细小雨。透过雨丝遥望草色,更给早春草色增添了一层朦胧美。而小雨又滋润如酥,受了这样的滋润,那草色自然是新的;又有这样的背景来衬托,那草色自然也美了。
接下来的第三、四句是对初春景色大加赞美:“最是一年春好处,绝胜烟柳满皇都。”这两句意思是说:早春的小雨和草色是一年春光中最美的东西,远远超过了烟柳满城的衰落的晚春景色。写春景的诗,在唐诗中,多取明媚的晚春,这首诗却取早春咏叹,认为早春比晚春景色优胜,别出心裁。前两句体察景物之精细已经令人称赞,后两句如骑兵骤至更在人意料之外。在最后,诗人还来个对比:“绝胜烟柳满皇都”。诗人认为初春草色比那满城处处烟柳的景色不知要胜过多少倍。这是一种心理状态。严冬方尽、余寒犹厉,突然看到这美妙的草色,心头不由得又惊又喜。因为,“遥看近却无”的草色,是早春时节特有的,它象征着大地春回、万象更新的欣欣生意而烟柳已经是“杨柳堆烟”时候,何况“满”城皆是,不稀罕了。到了暮春三月,色彩浓重,反倒不那么惹作者喜爱了。像这样运用对比手法,与一般不同,这是一种加倍写法,为了突出春色的特征。
这首诗刻画细腻,造句优美,构思新颖,给人一种早春时节湿润、舒适和清新之美感,既咏早春,又能摄早春之魂,给人以无穷的美感趣味,甚至是绘画所不能及的。诗人没有彩笔,但他用诗的语言描绘出极难描摹的色彩——一种淡素的、似有却无的色彩。如果没有锐利深细的观察力和高超的诗笔,便不可能把早春的自然美提炼为艺术美。表达作者充满对春天的热爱和赞美之情。
第一首写景,第二首则注重抒情。后一首也是极力写“早”字。诗以江边春天的柳色映衬官身之路。年少逐春,扑蝶戏蕊,枯草拈花,用自己的童心和稚眼直接感受着大自然的美妙机趣。而老大逐春就别是一番况味了。官事冗杂,世事沧桑,在充分体尝了人间的坎坷困顿之后,忙里偷闲地游一游春,散一散心,自得其乐。此时此刻,贵在童心未泯,贵在能于常物之中发现其丰富蕴涵。
开篇点出野菊生长环境的压抑,“苦竹”与“椒坞”,虽有“微香”但已难禁孤独之泪。“已悲节物同寒雁”把生于寒秋看成是菊花的悲惨命运。抒情主人公形象自颈联介入,“细路独来”点明其与野菊同命相怜之苦,最后一句“不取霜栽近御筵”尽显怨愤压抑的情绪。全诗触景感怀,咏物托意,很能反映诗人当时的思想状况。
诗一开头:“苦竹园南椒坞边”,点出野菊所处的环境:它的北面是苦竹园,而且还有椒坞在旁。竹的味道那么苦,椒的味道又那么辣,苦、辣之味包裹着菊花。托根在这样的辛苦之地。它的处境多么艰辛啊!所以,诗便很自然地引出第二句:“微香冉冉泪涓涓。”由于环境恶劣。本来花气袭人的野菊只能散发出细细的微香,所以它难免要清泪涓涓。不断洒落了。同时,野菊的辛苦遭逢还不仅仅是境遇不好.它又生不逢时:它生于萧飒衰败的寒秋,蓓蕾一开,便受风刀霜剑的摧残,实在太不幸了。
不过,菊花毕竟是花中的强者,它是决不会甘于寂寞的,因此诗又生出下边两句:“已悲节物同寒雁,忍委芳心与暮蝉。”在诗人看来,菊,作为百花之一,它也应该得到温暖,也应该有其“春风得意”之时,可是它却处于寒秋,“蕊寒香冷”(黄巢《菊花》),备受风霜困扰,如同寒雁羁栖,这已经是够可悲可叹的了,可它又怎么能够敛香隐迹,甘心与暮秋的寒蝉一样寂寞下去呢?
以上四句,明里句句写的是野菊,但实际上句句都是在写自己:野菊托根于辛苦之地,花发于西风落叶之时,倍受苦寒,这是诗人命运的生动写照。李商隐生于晚唐末世,可谓生不逢时。入仕以后.又一直处于牛李党争的夹缝之中,后又被牵连进去,遭受排挤和打击,郁郁不得志。但是又不甘潦倒长终,内心充满痛苦和烦闷。“已悲节物”、“忍委芳心”两句诗就有屈原“老冉冉其将至,恐修名之不立”(《离骚》)之意,感叹时不我予,想有所作为,但现实情况不允许,实在无可奈何。
五、六两句笔法一变,由隐到显,追忆自己受令狐楚恩遇的往事。“细路独来当此夕,清樽相伴省他年。”小路独来,回思往事,早年在重阳节自己曾伴令狐公同饮。想令狐公在日。对自己积极奖掖。大力提拔,“每水槛花朝,菊亭雪夜,篇什率徽于继和。杯觞曲赐萁尽欢。委屈款言,绸缪顾遏” (《上令狐相公状》)。那时自己多么惬意啊!令狐楚的这些恩顾,诗人是念念不忘的。大中二年重阳节就专门写过《九日》一诗,表达自己的怀念之情:“曾共山翁把酒卮,霜天白菊绕阶墀。十年泉下无消息,九日樽前有所思。”
七、八两句是对诗人此时想起令狐楚一个交待:“紫云新苑移花处,不取霜栽近御筵。…‘紫云”一作紫微,指中书省。唐开元元年改中书省为紫微省。后虽在开元五年复旧称,但人们此后常以“紫微”代中书省。“紫云新苑移花处”指令狐绚官中书舍人。令狐绚是令狐楚之子,又是李商隐的故交,《新唐书·令狐楚传》记载令狐楚帅河南之时,十分欣赏李商隐之文,并“使诸子游”。照理,他总该对李商隐有所汲引了吧?可是李商隐娶李党王茂元之女为妻之后,令狐绚认为他“背恩”,根本不予理睬。诗人一再陈情,也得不到谅解,所以在诗的最后说他“不取霜栽近御筵”,即不向朝廷荐举他。正是由于令狐绚的冷遇和排挤,所以诗人才一再提起令狐楚,表现自己的不满和埋怨。在大中二年的《九日》一诗中,诗人在回顾令狐楚的恩顾之后。就指责令狐绚“不学汉臣栽苜蓿,空教楚客咏江篱。”因此,此诗在抒写自己沉沦困境的同时,便流露出对令狐如此冷漠的怨望。
这首诗突出特点是构思精密,立意高迈。诗人自己似乎很清楚。有意识地避实就虚,采用象征的手法,不作平直语。字面上除五、六两句外,句句写菊,又句句寄托自己的身世之感,别开生面,不落窠臼。尤其三、四两句“已悲节物同寒雁,忍委芳心与暮蝉”。含意精警,令人回味感叹。
这是方孝孺的创作的一篇论史散文。文章标新立异,从传统儒家思想出发,对豫让进行了批评。这篇散文旨在说明不能“扶危于未乱,而捐躯于既败者,不足以当国士”的道理。
方孝孺对豫让的评论,则别有卓见,既深于司马迁的认识,又无矫枉过正之偏颇。他认为,真正的忠臣烈士应以国家的利益为重,具有改治远见,敢于犯颜直谏,防患未然;而不应计较个人恩怨,或在祸患发生之后,凭血气之勇,怀死名之义,以沽名钓誉。据实说理,剖析透彻,评论抑扬得体,颇有见地,文章层层深人,具有很强的逻辑性。
首段提出“士君子立身事主”的准则,以为中心论点而提拿全文:“当竭尽智谋,忠告善道,销患子未形,保治子未然,仰身全而主安。”这就是说,真正的忠臣烈士,应当竭尽自已的智谋,向君主提出忠直的劝告和好的方略,把祸患消灭在未形成之时,把动乱的因未消灭在萌芽之时。否则,“不能扶危于未乱之先,而乃捐躯须命于既致之后,钓名沽誉,眩世炫俗。”则为君子所不取。
第二段,联系豫让立身事主的言行,加以分析评论。运用故转故纵手法,先肯定豫让为智伯报仇,“声名烈烈,虽愚夫愚妇,莫不知其为忠臣文士也”。然后提出异议:“让之死固忠矣,惜乎处死之道有未忠者存焉!”意即豫让的死确乎是忠诚的表现,可惜他对待死的方法还存在不忠的成分。何以证之,一是他自我摧残和自杀的动机是为了自已名垂后世,而不是为国为民——“观其漆身吞炭,谓其友曰:‘凡吾所为者极难,将以愧天下后世之为人臣而怀二心者也!’”二是缺乏以天下为己任的胸怀,立身事主皆从个人恩怨出发,但求取于等价,而缺乏自我牺牲精神,当赵襄子责以“不死于中行氏,而独死于智伯”时,豫让则颇为自是地争辩:“中行氏以众人待我,我故以众人报之,智伯以国士待我,我故以国士报之。”基于以上两点,方孝孺发出了“让有余憾”的感慨。方孝孺通过豫让的言行以窥见其灵魂,认识达于深层而胜过司马迁一筹,文章贵乎“发前人之所未发”。这正是《豫让论》难能可贵之处。
这段剖析论证,具有举重若轻,水到渠成之妙。这是由于作者着于洞见豫让的思想症结以及司马迁对豫让认识的不足,着意引豫让的言行加以剖析,词不泛没,语不虚置,而无隔靴搔痒、空发议论之弊。
第三段则更深人一层,明确指出:“国士,济国之士也”——国士,是拯救国家的有识之士。用这个尺度来衡量豫让,即使对把他当作国士的智伯,也算不得竭忠尽智的忠臣,为了阐明这个观点,作者先以段规、任章为例,说明他们立身事主,从不考虑个人恩怨,尽管韩康子、魏献子没有把他们以“国士待之”,但他们都竭忠尽智,力劝其主,纵智伯之欲“以骄其志”,加速智伯的灭亡。郄疵事智伯,智伯也不曾把他当作国士看待,但他看破韩、魏的险恶用心,便竭力劝谏智伯,不要见利忘乎所以,因小失大。虽然智伯不用其言以至灭亡,而郄疵已奉献出他的智谋并对智伯进行忠谏,尽了臣子之责而问心无愧。豫让则恰恰相反,“当智伯请地无厌之日,纵欲荒暴之时”,作为豫让,他并没有申明义理,使智伯知所警惕,更没有反复力谏。倘若真是事君为国,三谏不从,就应提前自死在这一天。智伯虽顽冥不灵,也会被豫让的诚意所感动,或许能够醒悟,而有治国长策。然而,在这个关系国家生死存亡的严峻时刻,豫让却“曾无一语开悟主心。视伯之危亡,犹越人视秦人之肥瘠也,袖手旁观,坐待成败”。这不配作国士。智伯败亡了,却禁不住一时的血气冲动,逞匹夫之勇,情愿把自己归附到刺客一类人之中,文中两次反诘“何足道哉”,探沉感慨,表明了作者的意向。
有比较,才能有鉴别,这段用比较的方法,更雄辩地证明,智伯虽把豫让看作国士,豫让却愧对智伯,未能真正“以国士报之”。
行文至此,作者已把自己的观点和认识,阐述得十分透辟,使读之者深思而获启益。然而豫让毕竟与厚颇无耻之徒有着本质的区别,所以文章结尾指出:“虽然,以国士而论,让固不足以当之;彼朝为仇敌,暮为君臣,腆然而自得者,又让之罪人也!”这就作到了抑扬得体,评论公允,而不失之偏颇。这段结尾并非可有可无,而是文章有机的组成部分,而且言简意赅,“语不多赞”。
此文在结构上采取了层层深入的写法。开头先泛论“士君子立身事主”的要求,并不直接提到豫让。第二段中把豫让的言行进行了简短的概括,并提出了作者的初步评价。第三段才是全文的重点,他不但论证了豫让之死为不足取,而又为其设计了一整套的对智伯进行规劝的方案,可称周到之至。结尾时又做了一点补充,这就使得全文浑然一体。
李白诗“芳草换野色”,杜甫诗“竹风连野色”,姚合诗“嫩苔粘野色”,这些诗句中的“野色”,都可以按郊野的景色理解。然而,范仲淹这首诗里的“野色”,却别有所指,指一种具体的东西。这东西,非烟非雾,可开可合,能歇能行,而又难以实指,不可名状,无法形容。但是,春日郊行,诗人凝神四望,触目皆是这种东西,只见它在浮动,在荡漾,在闪烁;它是空气,还是水汽,抑或是一种光的折射,单凭直觉,是很难分辨清楚的。这东西本身已不好描绘,至于喝足了酒,醉眼朦胧所见到的这东西的模样,更是难以捉摸了。这首诗的成功之处正是把这种看不清楚的东西清清楚楚地表现出来了。即梅尧臣所说的“写难状之景,如在目前”。
范仲淹描摹野色:首先,他选定了春季这个最丰富多彩的季节作为背景,然后从春天的不可捉摸的氛围中提炼出有代表性的景象来作暗点陪衬,增加了野色的存在感,表现了野色的美好。
野色既然是无所不在,但又不是实体,诗人马上把它与烟雾这些流动虚幻、不能触摸的东西联系起来,说它不是烟,也不是雾,但如同烟雾一样,浓密地映照笼罩着楼台。首句用的是否定中带有肯定的手法,野色与烟雾当然不是同样的东西,但有相近的性质,它占据了每一处视线与感觉所能到达的地方。实际上,诗把烟雾也作为野色的一部分写了进去。首联是通过同类作譬,又以楼台这一实物作参照,说明野色的存在,下面两联也都采用这一方法,继续铺写。诗说白鸟在野地里飞,把野色给点破;夕阳照着野外,把野色给剖开。野色弥漫,它不愿随着芳草的消歇而减少消失,又好像追随着远处的船帆,渐渐逼近。这两联用了一连串动词,使表面上看不见、不存在的东西,通过白鸟、残阳、芳草、远帆的动作与变化,有力地增加了野色的存在感。这种写法,就好比写风而着力刻画草木摇动、落英缤纷,写月而极力描写飘浮的云一样。末联“谁会山公意?登高醉始回”,在朦胧之中翻进一层。山公山简镇守襄阳时,经常至习家池饮酒,大醉而归。作者以山简自况,说他登山喝酒,归时醉眼模糊,见到这种野色。白居易“花非花,雾非雾”,是写老眼昏花,这里则是以醉酒眼花,来突出野色的迷离恍惚。总之,无论是物,或者是人,都是为标现野色服务的,都是“虚者实之”的实体。
烘托野色的实体,并非实打实地端出来,不是照像式的再现,而是实中有虚,因而透过朦胧野色,一幅玲珑剔透、笔墨淋漓的山水画就展现出来:天上挂着红色的夕阳,空中飞着白色的鸟儿,烟岚笼罩着楼台,芳草连接着江边,帆影露出于江中,还有自远山醉归的主人。这些景物与野色相映照,虚虚实实,藏头露尾,如同云中龙,构成一幅美丽迷人的图画。在这幅图画里,体现出作者豪爽的性格和旷达的情怀。诗的用意正是要通过野色和这美丽的画面来表现作者的乐观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