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层次
全文可分三层。第一层,自发端至“其相似也适然”。内容是介绍作者两位友人的共同特征:“非今所谓贤人者”,“学圣人而己”。尽管他们素不相识,所师所友也不同,然而,他们的言行极其相似。这就表明,他们“学圣人”达到了登堂入室的境界。第二层,自“予在淮南”到“辅而进之,其可也。”同是“学圣人”,“既相似,又相信不疑”,而作者也是有志于“学圣人”的,他们共同努力,“辅而进之”。第三层,至结尾。声明作文的缘故。由于“会合不可以常”,难得经常聚首交流,所以,作文“相警”亦“相慰”。“相警”足见其重道,“相慰”足见其重情。《同学一首别子固》的表现形式,颇具特色。文章题曰“别子固”,但是,一开始便以曾巩和孙侔相提并论,称赞他们是“学圣人”而有成的“贤人”,而且是“非今所谓贤人者”。作者写正之即是写子固,交互辉映。
●构思特点
这篇文章在构思上有一个显著特点,即不单从曾巩与自己的关系着笔,而是引出一位各方面情况与曾巩神合的孙正之作为映衬,分别从作者自己与曾、孙两人的关系着笔,形成平行的双线结构。这样来体现“同学”的主题,是比较新颖独特的。
文章一上来就分别介绍“江之南”、“淮之南”的两位贤人曾子固和孙正之。强调他们都不是当今世俗所说的那种贤人,暗示下文的同学于圣人;同时又分别点明“予慕而友之”,将自己和曾、孙两人分别挂上了钩,暗示了三人趣尚的一致,为下文两人之相似、师友之相同张本。作者在《送孙正之序》表示:“予官于扬,得友日孙正之。正之行古之道,又善为古文。”这正是他们三人志趣契合的基础。
接着,作者又转而强调,这两位自己所仰慕的朋友和贤人,他们之间却从来未曾相互拜访、交谈,或互致书信礼物。三个排句,蝉联而下,把双方未曾识面的意思强调得非常突出。既然如此,“其师若(与)友,岂尽同哉?”这一问自在情理之中。下面又一转:“予考其言行,其不相似者,何其少也!”,这就有些超越常理了。既未谋面,师友又不尽同,何以两人竟如此相似?这就不能不推出下面的结论:“学圣人而已矣。”为了使这一论断更确切不移.作者又进而论证:既然同学于圣人,那么他们的师友,也一定是学圣人的;圣人的言行都是相同的,同学于圣人的人,各方面都很相似,就是很自然的了。这一层,一步一转,从未曾相识说到师友的不同,再转出两人的相似,最后揭出同学圣人的正意。纯用抽象的逻辑推理,丝毫不涉及两人的具体行事,但他们“同学”于圣人这一点却被论证得很有说服力。正是在这里,作者揭示出“同学”的深刻涵义。真正意义上的“同学”在于同道,在于同学于圣人,而不在形迹上曾否相过、相语、相接。这也正是作者一开头所说的他们与“今所谓贤人者”有区别的具体涵义。既然如此,仰慕而分别与之相交的作者自己,其为“同学”也自在不言中了。
文章的第二段,从“相似”进一步引出了“相信”,作者分别向两人谈到对方,尽管他们从未有过交接,却都相信作者的介绍。这种“相信”,似又超乎常情。但这正表现出“同学”于圣人的贤人之间那种超越空间、不拘形迹的神交,那种高度的相互信任。而曾、孙两人对作者的“相信”也就不言而喻。
文章的第三段从两位贤人的共同志向引出作者追随他们的愿望。首先提到曾巩赠给自己的《怀友》一文,表示要携手共进,至乎“中庸”,然后捎带一笔,正之盖亦常云尔”,照应上文“相似”之论。并进而指出,能达中庸之境的,除了他们再没有别人。这正是“同学于圣人”的表现。曾巩先在《怀友》(见宋吴曾《能改斋漫录》卷十四所载)中,诉说自己少而学,不得师友,望圣人之中庸而未能至。“尝欲得行古法度士与之居游,孜孜焉考予之失而切剧(磨)之。皇皇四海,求若人而不获。自得介卿。然后始有周旋激恳、摘予之过而接之以道者;使予幡然其勉者有中,释然其思者有得矣,望中庸之域,其可以策而及也”。可惜彼此远隔,会少离多,切磨之效不深。本篇这一段,正与子固殷殷求友之意相呼应,又提出孙正之正是其所渴望相交的最佳人选。至于作者自己,则谦虚地说从来不敢自期其必能到圣人中庸的境界,但愿在他们的帮助下朝这个方向努力。到这里,把三人“同学”于圣人以至乎“中庸”的意思完全表明了。
末段以抒情之笔收束,正面点出题中“别”字。在官为职守所拘,在私有人事牵系,彼此不能经常在一起,这真是无可奈何的事。《怀友》说:“思而不释,已而叙之,相慰且相警也。”这里也说:“作《同学一首别子固》,以相警且相慰云。”朋友之问,互赠文字,以为学之道相策勉,以交谊之诚相慰藉,此篇是个很好的榜样。
●写作手法
此文出现了许多重复句式,如“江之南有贤人焉”、“淮之南有贤人焉”等句,作者这样写意在向读者传递一个信息:自己所说的贤人跟世俗所说的贤人有所不同。他所说的贤人是以“学圣人”为务的,这些贤人的目标是“至乎中庸而后已”,而世俗所说的贤人仅仅是就才学而言,二者的差别一目了然。此文写“别子固”,但多数篇幅以正之作陪,交互映发,错落参差。此文笔情高奇,淡而弥远,令人寻味无穷。
此文在表现形式上的最大特色,是陪衬法的运用。文章一开始便以曾巩和孙侔相提并论,称赞他们是学习圣人而言行一致的“贤人”,表示自己与他们志同道合,要互相勉励,以达到中庸之道的境界。因此,文章题为“别子固”,却处处以孙正之陪说,写正之即是在写子固,反复强调,交互映发,错落参差,结构紧凑,而不显得单调重复。文章淡淡写来,却显得情真意笃。
在修辞方面,运用排比手法。如开头几句,以整齐的排比句写曾、孙二贤。第二段的排比句稍有变化,文章显得既整饬又灵活。这种写法是为了说明贤德之士,不必同师,只要效法圣人,便能殊途同归,从而突出了君子同道而合的主题。
文章从江南、淮南二贤人言行相似入手,自然引出同学圣人之意。然后紧扣“同学”二字,从共同学习圣人之道上立意。共同学习圣人,就会志同道合,言行相似,相互信任,友谊长存。这也正式建立朋友之间牢固友谊的基础。最后以相互攀引而共同登上圣人殿堂来互相勉励,更显示出作者志向远大,思想高尚。子固、正之二人言行相似,互相映衬,为文章增色不少。文中排比句的反复运用,长短句的交错出现,也增强了文章的语言美。
这支曲子一二两句,对仗工丽,写景如画,点染出一幅清丽无比的秋江图。然而这仅仅是表层,作者还另有深意。作画的颜料是精心选择的,所画的景物是精心选择的,整个环境也是精心选择的。选取“黄”“白”“绿”“红”四种颜料渲染他精心选择的那四种景物,不仅获得了色彩明艳的效果,而且展现了特定的地域和节令。看到“黄芦”“白蘋”“绿杨”“红蓼”相映成趣,就容易联想到江南水乡的大好秋光。而秋天,正是垂钓的黄金季节。让“黄芦”“白蘋”“绿杨”“红蓼”摇曳于“岸边”“渡口”“堤上”“滩头”,这又不仅活画出“渔夫”活动的场所,同时“渔夫”在那些场所里怎样活动,以及以一种什么样的心态在活动,也不难想象了。
在那么优雅的环境里打鱼为生,固然很不错,但如果只是一个人,就未免孤寂,所以还该有朋友。三四两句,便给那位“渔夫”找来了情投意合的朋友。“虽无刎颈交,却有忘机友”也是对偶句,却先让步,后转进,有回环流走之妙。为了友谊,虽刎颈也不后悔的朋友叫“刎颈交”。“渔夫”与人无争,没有这样的朋友也并不得事。淡泊宁静,毫无机巧之心的朋友叫“忘机友”。对于“渔夫”来说,他最需要这样的朋友,也正好有这样的朋友,令人羡慕。
一二两句写了“岸”、“堤”、“渡口”和“滩头”,意味着那里有江,但毕竟没有正面写江,因而也无法描绘江上景。写“渔夫”应该写出江上景,对此,作者不仅是懂得的,而且懂得什么时候写最适宜。写了“却有忘机友”之后,他便写江上景了。“点秋江白鹭沙鸥”,写景美妙生动。用“秋”字修饰 “江”,点明了季节。一个“点”字,尤其用得好。如果平平淡淡地说,那不过是:江面上有点点鸥鹭。如今变形容词为动词,并且给鸥鹭着色,便出现了白鹭沙鸥点秋江的生动情景。仅就写景而言,这已经够高明了。但更高明之处还在于借景写人。前面写渔夫有“忘机友”,那“忘机友”正是指 “点秋江”的“白鹭沙鸥”。以鸥鹭为友,既表现“渔夫”的高洁,又说明真正的“忘机友”,在人间无法找到。古代诗人往往赞扬鸥鹭“忘机”。正由于他们认为只有鸥鹭才没有“机心”,所以愿与鸥鹭为友。李白就说:“明朝拂衣去,永与白鸥盟。”黄庚的《渔隐》诗,则用“不羡鱼虾利,惟寻鸥鹭盟”表现渔夫的高尚品德,正可作为这只曲子的注脚。
结尾点题,点出前面写的并非退隐文人,而是“傲杀人间万户侯”的“不识字烟波钓叟”。元代社会中的渔夫不可能那样悠闲自在,也未必敢于傲视统治他的“万户侯”。不难看出,这只曲子所写的“渔夫”是理想化了的。白朴幼年经历了蒙古灭金的变故,家人失散,跟随他父亲的朋友元好问逃出汴京,受到元好问的教养。他对元朝的统治异常反感,终生不仕,却仍然找不到一片避世的干净土。因此,他把他的理想投射到“渔夫”身上,赞赏那样的“渔夫”,羡慕那样的“渔夫”。说“渔夫”“傲杀人间万户侯”,正表明他鄙视那些“万户侯”。说“渔夫”“不识字”,正是后悔他做了读书识字的文人。古话说:“人生忧患识字始。”在任何黑暗社会里,正直的知识分子比“不识字”的渔夫会遭受更多的精神磨难,更何况在“九儒”仅居“十丐”之上的元代。这句的“傲”字,既有坚决不向黑暗社会妥协,保持高风亮节之意,又有不愿在宦海中“风波千丈担惊怕”,希图逃世的思想。虽有其消极避世的一面,却也曲折地反映了元代知识分子的骨气和那个时代投射在他们心灵上的暗影,抒发了他们的不平之慨。
这首小令语言清丽、风格俊逸,又表达了备受压抑的知识分子所追求的理想,因而在当时就赢得了人们的喜爱。著名散曲家卢挚的【双调】《蟾宫曲·碧波中范蠡乘舟》,就是摹拟这首小令的:“碧波中范蠡乘舟。殢酒簪花,乐以忘忧。荡荡悠悠,点秋江白鹭沙鸥。急棹不过黄芦岸白苹渡口,且湾在绿杨堤红蓼滩头。醉时方休,醒时扶头。傲煞人间,伯子公侯。”其中的好几个句子都来自白曲,思想倾向也完全一致。不过所写不是渔夫。而是退隐江湖的官员。
第一部分即是第一自然段,重点突出了永州之蛇的特点。
开头至“无御之者”,极力刻画出蛇的毒性异常,令人闻之色变。接下来至“杀三虫”写出了蛇的功用异常。而这也是造成永州捕蛇者命运悲剧的重要原因:封建统治者征集异蛇,每年征收两次,可以抵消应缴纳的租税。作者仅用“争奔走”三个字,就写出了永州百姓争先恐后、冒死捕蛇的情形。百姓惧怕原因即繁重的赋役。文章开篇即写毒蛇之害以衬托重赋苛政之害。捕蛇以抵赋,蒋氏之祖、父死在这上头,而蒋氏却甘愿干此差事,衬托出“赋敛之毒有甚于蛇毒”。
第二部分从“有蒋氏者”到“又安敢毒邪”,是写捕蛇者自述悲惨遭遇,笔法曲折。是全文的重心。
先说蒋氏“专其利三世矣”,但这是以他祖父、父亲的死于非命和自己的九死一生为代价的,不能不说是一大讽刺。既然这样,好心的作者准备帮他解决困境。出人意料的是,蒋氏“大戚”,并“汪然出涕”,开始了沉痛的陈述。蒋氏的这番话大致有以下几层意思:一是恢复他的赋役将会使他遭遇更大的不幸;二是蒋氏祖孙三代在这个地方居住长达六十年,亲眼看到同村的人因为缴纳赋税,背井离乡乃至十室九空,而只有自己因为捕蛇才得以侥幸生存下来;三是凶暴的官吏到乡下催租逼税时飞扬跋扈,到处叫嚣,到处骚扰,弄得鸡犬不宁;四是说自己愿意一年当中冒两次生命危险去换取其余时间的安乐。
作者在文章的第三部分,也就是结尾一段说:“余闻而愈悲”,比听蒋氏讲一家人的苦难时更加悲痛了.想到自己过去对孔子所说说“苛政猛于虎”这句话还有所怀疑,现在从蒋氏所谈的情况看来,这话是可信的。谁知道赋税对人民的毒害竟比毒蛇还要严重呢!于是写了《捕蛇者说》这篇文章,为的是让那些观察民俗的人知道苛重的赋税给老百姓造成的灾难。
在全文这叙述边议论间或抒情的写法中,最后这一番议论.确实起到了画龙点睛的作用.如果说“苛政猛于虎”强调的是一个“猛”字,那么本文就紧扣一个“毒”字,既写了蛇毒,又写了赋毒。并且以前者衬托后者。得出“赋敛之毒”甚于蛇毒的结论。
本文在写作手法方面,除了对比、衬托的大量运用及卒章点明主题外,对蒋氏这一个人物的描绘也是极富特色的。特别是他不愿意丢掉犯死捕蛇这一差使的大段申述,讲得是既有具体事实,又有确切数字;既有所闻所见,又有个人切身感受;既有祖祖辈辈的经历,又有此时此刻的想法;既讲述了自家人的不幸,又诉说了乡邻们的苦难:不仅使人看到了一幅统治者横征暴敛下的社会生活图景,也让人感到此人的音容体貌宛在眼前,有血有肉,生动传神。
全文处处运用对比:捕蛇者与纳税的对比, 捕蛇者的危险与纳税之沉重的对比,捕蛇者与不捕蛇者(蒋氏与乡邻)的对比——六十年来存亡的对比,悍吏来吾乡是我和乡邻受扰的情况,一年受死亡威胁的次数和即使死于捕蛇也已死于乡邻之后等情况。鲜明的对比深刻地揭示了“赋敛毒于蛇”这一中心。
文章通过揭露永州百姓在封建官吏的横征暴敛下家破人亡的悲惨遭遇,有力得控诉了社会吏治的腐败,曲折得反映了自己坚持改革的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