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组诗的第一首,写侠少的欢聚痛饮。
“新丰美酒斗十千”。是说新丰出产的美酒十分名贵,一斗酒价值十千钱。新丰,地名,在今陕西省临潼县东北新丰镇,古代那里盛产美酒。斗酒十千,使用这个数目字,目的在于强调酒的名贵,为下文的“咸阳游侠”作映衬。
“咸阳游侠多少年”。意思是说:咸阳城里的游侠们多半是青春少年。咸阳,地名,在今陕西省咸阳市,秦朝时曾作国都,这里实际是以它代指唐朝京都长安。游侠,古时候称那种重义轻生死、勇于救人危难的人为游侠。在当时人们的心目中,游侠都是英雄豪杰,倍受尊重和赞扬。作者在另一首诗中写道:“纵死犹闻侠骨香”,说即便侠客死了,他们的骨头也是香的。可见侠客的社会地位之尊贵。作者特别地点出“少年”二字,写出一群朝气蓬勃的少年英雄,这些少年游侠在“新丰美酒”的映衬下,越发显得豪纵不羁,风流倜傥。
“相逢意气为君饮”。意思是说:这些少年侠客偶然相逢,为彼此的意气所感动,都愿意为对方干上一杯。“意气”所包含的内容很丰富,仗义疏财,除暴安良,轻生重义,都是侠客们所注重的意气。这句把饮酒的性质强调出来了,他们不是为了取乐而饮酒,而是为了彼此的侠义行为而庆功;他们不是熟人聚会而饮酒,而是偶然相逢,一见倾心,便不惜花费重金买酒,相互勉励。这句诗把少年侠客的精神世界揭示得十分鲜明,足以令人敬慕。
“系马高楼垂柳边”。意思是说:他们把自己的高头大马,拴在那高高酒楼前的垂柳旁边。这意味着他们已经走上了酒楼,把“为君饮”的愿望变成了现实。这句景物描写不仅勾画出酒楼的风光,而且对人物形象起到了很好的烘托作用。写“马”,烘托出少年侠客的奔放、刚健;写“高楼”,烘托出少年侠客的豪迈气概;写“垂柳”,则烘托出少年侠客的风流、飘逸。可谓一箭双雕。
这首诗富有浪漫主义色彩,作者注意选用一系列美好的形象,如美酒,游侠,骏马,高楼等,构成画面,洋溢着一种昂扬振作的精神,具有鼓舞人心的艺术力量。
第二首,写游侠的出征边塞。
这首诗里所说的“仕汉”“骠骑”,以及下面两首诗里出现的“五单于”“汉家君臣”等,都是借汉事喻唐,这在唐诗中几乎是习闻熟见的惯例。这里说少年委身事君,入仕之初便担任了羽林郎的职务。由于羽林郎宿仗卫内、亲近帷幄,地位十分重要,故非一般等闲之辈可以入选。《后汉书·地理志》云:“汉兴,六郡良家子选给羽林。”由此即可见一斑。骠骑指武帝时的名将霍去病,曾多次统率大军反击匈奴侵扰,战功显赫。少年报国心切,一心想效功当世,一旦国家有事,便毫不犹豫地随军出征。边关是遥远荒寒的,沙场的搏杀更是出生入死,而主人公“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这种为国献身的精神,和曹植的《白马篇》里“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的少年英雄是一脉相承的。所不同的是,曹诗通篇是用第三人称的视角来加以客观的描述和赞颂,这里却借少年自己的口吻直抒胸臆:第三句以自诘的口气反挑,使文势陡起波澜,末句则以斩截之语收束,而“孰”“不”“纵”“犹”等虚词的连用,又在接二连三的转折中不断加强语气,活脱地传达出少年从容朱毅的神情和义无返顾的决心。这种借顿挫的用笔展示人物内心世界的手法,不仅很有力度,而且进一步深化了游侠“意气”的内涵。
第三首,写少年的勇武杀敌。
诗人将主人公置于孤危险恶的战争情势之中。“虏骑千重”指敌人大军压境,形成包围之势;“众敌酋倾巢出动,来势汹汹,企图以优势兵力取胜。而少年以“一身”对“千重”之敌,竟能左右驰突于敌阵之中,如入无人之境,且能擒贼先擒王,将凶蛮剽悍的敌酋“纷纷射杀”,其过人的胆略和武艺已分明可见。这里把少年写成孤胆英雄,意在突出他的勇冠三军、战功卓著。诗的一、三两句,以特写镜头为少年英武矫健的身姿写照:“擘两雕弧”言其多力善射,能左右开弓;“偏坐金鞍”言其鞍马功夫娴熟,能在疾驰的马背上自如地变换各种姿势;“调白羽”则是善于在运动中瞄准目标,箭无虚发。
二、四两句,从对方着笔来反衬少年的艺高胆大。敌我双方的力量愈是悬殊,也就愈能表现主人公无所畏惧的英雄气概,而这种气概,又正来自于其置生死于度外的献身精神。这样,这首诗就和上一首彼此呼应,并为下一首写功高不赏张本。诗中所出现的雕弧、金鞍和白羽,均是以着色之笔略加点染,本来是爱其人而及其物,这里的物又为人增色,人与物原不妨是互相辉映、相得益彰的。盛唐诗人每喜表现尚武精神,如李白自称“弯弓绿弦开,满月不惮坚。闲骑骏马猎,一射两虎穿。”(《赠宣城宇文太守兼呈崔侍御》)杜甫自述“射飞曾纵鞚,引臂落鹙鸧。”(《壮游》)王维则称赞他的一位族弟说:“读书复骑射,带剑游淮阴……席帆聊问罪,卉服尽成擒。”(《送从弟蕃游淮南》)等等。这些都可看作是诗中理想形象的现实依据。
第四首,写游侠的功成无赏。
上一首诗既已写到少年游侠的勇却群敌,那么这一首写朝廷论功行赏,他也理应是受奖的主角了。诗的前三句,极写庆功仪式的隆重和气氛的热烈:君臣欢宴、云台论功、天子临轩、封侯赐爵,正当期待中的主角出场时,领赏者却突然变成了“将军”。
这里的“将军”和第二首“初随骠骑战渔阳”里的“骠骑”当是一人,指军中的主帅。“将军佩出明光宫”,也即李白《塞下曲》其三所云:“功成画麟阁,独有霍嫖姚。”意谓受皇帝宠信的权贵坐享其成而血战的勇士反遭冷落。诗以烘云托月的手法反复渲染,到头来却翻作他人;而活跃在前三首诗里的主角被悄无声息地推到了局外。这种欲抑故扬的艺术处理,使诗中的不平之鸣得以强有力的表现,这里再加申说反而是多余的了。
王维的《少年行四首》,以浪漫的笔调讴歌了豪荡使气、舍身报国、崇尚事功和功成不居的任侠精神,表现出强烈的英雄主义色彩。他笔下的少年游侠形象,和盛唐其他诗人创造的形象一样,实际上是时代理想的人格化写照。这四首绝句独自成篇,各有侧重,但又蝉联而下,互相补充和照应。用笔或实或虚,或显或隐,舒卷自如,不拘一格,成功地谱写了一支朝气蓬勃、富有青春旋律的进行曲。
词作于丁酉,道光十七年(1837年),太清三十九岁。
这是一首题画词,画为云林所绘《闰七夕联吟图》的仕女图。七夕联吟的是画的主题,所以词人从七夕写起。七月七日是牛郎织女相会的佳期,银河的鹊桥架起来了。因为作画之时时逢闰七月,有了两个佳期,桥也再次“重驾”,而人间也有了两次乞巧活动,女子们希望乞得终生幸福,找到一位如意郎君的机会也有两次。词人问,她们在斗转星移,星光也在移动的夜晚,不知乞得了多少天机。词人对此提出了疑问。因为年年有七巧节,也年年有乞巧活动,但妇女们也未必总是幸福,原因是世间总是“多事纷纷”。神话故事,本来“虚无”,“便是有”,牛郎织女“也应年老”了。词人对于男女婚姻爱情的幸福的追求寄予同情,但又做出疑惑的结论,这是现实生活的反映。这幅仕女图,住在表现女性美,其中也包括了画中她们所表现出来的内心美。词人舍弃了历来对于这种美的歌颂,而别出机杼地引导出了一个富有哲理性的命题,即美丽的愿望,在人间常常是难以如愿的。它启发人思考,同时也深化了词的思想主题。
“三良”事最早见于《诗经·秦风·黄鸟》。据《左传》鲁文公六年载,“秦穆公任好卒,以子车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针虎为殉,皆秦之良也。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此后史家、诗人对秦穆公杀害三良一事的评论便络绎不绝,有对具体史实进行加工的,如东汉应劭认为秦穆公与三良约定同生共死,三良自愿殉葬;有由此探讨君臣关系、个体生命价值的,如陶渊明、苏轼等等。
柳宗元《咏三良》诗意可分两层来分析。前十句为第一层,是就三良来说。诗人以饱蘸热情之笔,刻画了三良一心报国、忠君以死的义士形象。应该说,这与《黄鸟》一诗的记载是相违背的。《黄鸟》首章云:“交交黄鸟,止于棘。谁从穆公,子车、奄息。维此奄息,百夫之特。临其穴,惴惴其栗。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清马瑞辰曰:“诗以黄鸟之止棘、止桑、止楚,为不得其所,兴三良之从死,为不得其死也。棘、楚皆小木,桑亦非黄鸟所宜止,《小雅·黄鸟》诗‘无集于桑’是其证也。”马说甚是。诗中描绘三良死前是“临其穴,惴惴其栗”,全无视死如归的气概,正是死不得其所的明证。不过宗元反其道而行,也是有所本的。汉末王粲《咏史诗》论三良之死曰:“结发事明君,受恩良不訾。临末要之死,焉得不相随?……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同知埋身剧,心亦有所施。”认为他们具有事君以死的志向。二诗对照,无论是“束带值明后”与“结发事明君”的细节描绘,还是“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与“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的死亡价值判断,其相似之处都是惊人的。究其原因,王粲《咏史诗》作于汉献帝建安十六年随曹操西征马超归途中,其时王粲效力于曹氏不久,故宣扬“士为知己者死”的精神,认为三良从穆公而死乃忠义之举。而柳宗元《咏三良》则是借史事来抒己之怀抱,既有对在朝为官时峥嵘岁月的回忆,又有对宪宗者流打击王叔文政治集团行为的讨伐。其《读书》一诗云:“幽沈谢世事,俛默窥唐虞。上下观古今,起伏千万途。遇欣或自笑,感戚亦以吁。”《咏史》之咏叹燕昭王、乐毅,《咏三良》之批判秦康公,无不是由读史而引起的感慨。其《冉溪》诗云:“少时陈力希公侯,许国不复为身谋。”顺宗重用王叔文集团,刘禹锡、柳宗元等人积极参政,使得“人情大悦”,政局为之一新。“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正是君臣相得的形象写照。
然而若撇开柳宗元《咏三良》诗的政治隐喻不谈,而就其对君臣关系的讨论来看,不得不说此诗的深刻性和陶渊明的同题之作相比是有很大差距的。陶诗虽亦有“出则陪文舆,入必侍丹帷。箴规向已从,计议初无亏”的描述,但“忠情谬获露,遂为君所私”与“厚恩固难忘,君命安可违”的议论,则深刻揭示了为人臣子的无奈与悲哀。事君以忠,为君所赏,本是做臣子的价值体现,但若过于忠诚,连同身家性命都被国君据为己有,那么结果只能是投穴同死。渊明说“忠情谬获露”,“谬”字真是深可玩味:君主的厚恩往往与其对臣子的控制紧紧联系在一起,“君命安可违”实乃“君命不可违”。他对君主专制下的臣子的个人价值进行了深沉的反思。人才乃国之公器,非国君的一己之私,更何况人本身又具有独立存在的价值。这直接启发了苏轼《和〈咏三良〉》“我岂犬马哉?从君求盖帷”中洋溢的对个体独立人格的尊重以及“杀身固有道,大节要不亏”中对为人臣子原则的揭橥。宗元《咏三良》诗在这一点上,和陶渊明相比是一个倒退。
《咏三良》诗的后六句为第二层,是就秦康公来说。秦穆公命令三良为自己殉葬,这在礼仪上是不合的,朱熹即云:“史记秦武公卒,初以人从死,死者六十六人。至穆公遂用百七十七人,而三良与焉。盖其初特出于戎翟之俗,而无明王贤伯以讨其罪。于是习以为常,则虽以穆公之贤而不免。”在中原地区人看来,秦穆公以一百七十七人殉葬,自然是极其野蛮的行为,又何况其中还有国家的贤才。穆公死后,秦国的东征有所缓慢,晋、楚相继称霸,这和穆公以贤殉葬、大失人心有一定的关系。《左传》中“君子”即言:“秦穆之不为盟主也宜哉,死而弃民。先王违世,犹诒之法,而况夺之善人乎?……今纵无法以遗后嗣,而又收其良以死,难以在上矣。君子是以知秦之不复东征也。”宗元所论正是本此。然而他的真正意图并不在批判秦穆公,而是借此讨伐穆公的继任者康公,其策略是拿康公与魏颗进行比较。《左传》鲁宣公十五年记载:“魏武子有嬖妾,无子。武子疾,命颗曰:‘必嫁是。’疾病则曰:‘必以为殉。’及卒,颗嫁之,曰:‘疾病则乱,吾从其治也。’”魏颗在魏武子的不同命令之间选择了改嫁父妾的做法。这样既挽救了父妾的性命,又避免了魏武子背上以人殉葬的骂名。可是在史书有关三良殉死的记载中,却没有康公的声音,甚至让人感觉不到他的存在。穆公的命令明显是错误的,倘若三良从死并非出于自愿而是胁迫所致,康公命令他们不死,不但可以避免父亲残暴的遗命付诸行动,而且还可赢得人心,加强自己的统治基础,甚至可以继续父亲的东征事业。在这种情况下,康公如果选择沉默,即是承认穆公命令的有效性。柳宗元正是在此基础上立论的。应该说宗元的立论角度是颇为新颖的,然而倘若仔细研究,则会发现宗元的论证恰恰是偏颇的。
首先,如前朱熹所言,秦国的风俗与中原地区不同,以人殉葬是习以为常之事,穆公父子的行为是合乎旧俗而有违于情理,没有与时俱进。宗元对秦国当时旧俗似乎没有注意到,没有把穆公父子的行为放到特定的环境中去考察。
其次,康公与魏颗面对的情况是不同的:魏颗面临着两种选择,即既可以执行武子神智清醒时的使妾改嫁的命令,也可以执行其父神智不清时的使妾殉葬的命令,而康公只有一种选择,在“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学而》)的春秋时期,康公执行父命乃被动行事,无可厚非。当然,康公以三良殉葬,只是一味尽孝而不顾国家利益和生者的性命,也最终毁了父亲的一世英名(他本可以挽救的),宗元就此讨伐他也是对的,这表现了宗元的人道主义精神和时代的进步。不过宗元说“吾欲讨彼狂”,称康公为狂乱之人,大加讨伐,在程度上未免重了些。苏辙以为:“然三良之死,穆公之命也。康公从其言而不改,其亦异于魏颗矣。故黄鸟之诗交讥之也。”与宗元一样,苏辙对康公的处境似乎没有明察,自然也谈不上“了解之同情”了。
再次,就此诗的写作意图而言,如前所述,此诗是借讨伐康公来讨伐唐宪宗。柳宗元认为康公与宪宗的共同点是“从邪陷厥父”。这里,他又犯了一个逻辑上的错误。穆公使三良殉葬的命令是错误的,康公如果改变父命,这无疑是正确之举。可是现在宗元以宪宗来类比康公,就诗歌本身来说,应该是责备宪宗没有改变父亲错误的命令,但实际情况是宪宗改变了在宗元看来是正确的命令,因为他把顺宗朝几乎所有的变革措施都废除了,并且残酷打击了所有运动参与者。所以宗元把宪宗和康公相类比是错误的。
此诗为寓言诗,写雌雄双燕历尽艰险,生死不渝的“爱情”。一对恩爱燕子相依相伴,快乐幸福,不料一场大火降临,雄燕不幸身亡,雌燕憔悴伤心,回旋不去,非常伤感,凄切而动人。此诗用以寄寓人类爱情之忠贞。“令人羡”为全诗之眼,是联系人与燕的纽带。
李白这首乐府取材比较随意,虽然提到“柏梁”、“吴王宫”,但都是信手拈来,并无所指。时序也是错乱的。按“柏梁失火去,因入吴王宫”语意,似乎先有西汉柏梁殿失火,后有春秋吴王宫焚烧,其实西汉在春秋之后。可见这首乐府是随意而写,可能是李白应景之作,并非有感而发,因此在艺术上少有可圈可点之处。
此诗首句“呜轧江楼角一声”中的“一声”两字很有可玩味。本是暮角声声,断而复连,只写“一声”也就是第一声,这显然是强调它对诗中人影响很大。他一直高踞在城楼,俯临大江,凭栏回首,远眺通向乡关之路。正出神的时候,忽然一声角鸣,使他不由蓦然惊醒,这才发现天色已晚,夕阳已沉没水天之际。这就写出一种“苦回首”的情态。象声词“呜轧”,用在句首,正造成似晴空一声雷的感觉。
由于写“一声”就产生一个特殊的情节,与“吹角当城片月孤”一类写景抒情诗句同中有异。呜咽的角声又造成一种凄凉气氛,那“潋潋”的江水,黯淡无光的夕阳,水中的汀洲,也都带有几分寒意。“微”、“寒”等字均著感情色彩,写出了望乡人的主观感受。
暮色苍茫,最易牵惹乡思离情。诗人的故家在长安杜陵,长安在黄州西北。“回首夕阳红尽处,应是长安。”(宋张舜民《卖花声》)“微阳潋潋落寒汀”,正是西望景色。而三句却作转语说:“不用凭栏苦回首”,似是自我劝解,因为“故乡七十五长亭”,即使回首又怎么能望尽这迢递关山?这是否定的语势,实际上形成唱叹,起着强化诗情的作用。这首诗是宦游思乡之作,赞许者都异口同声地称引其末句。
按唐时计量,黄州距长安二千二百五十五里(《通典》卷一八三),驿站恰合“七十五”之数(古时三十里一驿,每驿有亭)。但这里的数字垛积还别有妙处,它以较大数目写出“何处是归程,长亭更短亭”的家山遥远的情景,修辞别致;而只见归程,不见归人,意味深长。从音节(顿)方面看,由于运用数字,使末句形成“二三二”的特殊节奏(通常应为“二二三”),声音的拗折传达出凭栏者情绪的不平静,又是一层妙用。
唐代有的诗人也喜堆垛数字,如骆宾王,却不免被讥为“算博士”。考其原因,是因为他运用的数字多是为了属对方便,过露痕迹,用得又太多太滥,也就容易惹人生厌。而此诗数字之设置,则是出于表达情感的需要,是艺术上的别出心裁,所以驱使而让人没有察觉,真可夸口“虽‘算博士’何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