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广泛传颂的名作,诗情画意,十分动人。
此诗首句刻画了人物形象,第二句概括自己数十年间、千万里路的遭遇与心情,再接以“此身合是诗人未”自问,最后结以充满诗情画意的“细雨骑驴入剑门”,形象逼真,耐人寻味。状难写之景如在目前,含不尽之意见于言外。全诗别出心裁,构思新颖,含蓄地表达作者报国无门、衷情难诉的情怀。
作者先写“衣上征尘杂酒痕,远游无处不销魂”。陆游晚年说过:“三十年间行万里,不论南北怯登楼”(《秋晚思梁益旧游》)。梁即南郑,益即成都。实际上以前的奔走,也在“万里”“远游”之内。这样长期奔走,自然衣上沾满尘土;而“国仇未报”,壮志难酬,“兴来买尽市桥酒……如钜野受黄河顿”(《长歌行》),故“衣上征尘”之外,又杂有“酒痕”。“征尘杂酒痕”是壮志未酬,处处伤心(“无处不销魂”)的结果,也是“志士凄凉闲处老”的写照。“远游无处不销魂”的“无处不”(即“处处”),既包括过去所历各地,也包括写这首诗时所过的剑门,甚至更侧重于剑门。这就是说:他“远游”而“过剑门”时,“衣上征尘杂酒痕”,心中又一次黯然“销魂”。
引起“销魂”的,还是由于秋冬之际,“细雨”蒙蒙,不是“铁马渡河”(《雪中忽起从戎之兴戏作》),而是骑驴回蜀。就“亘古男儿一放翁”(梁启超《读陆放翁集》)来说,他不能不感到伤心。当然,骑驴本是诗人的雅兴。李贺骑驴带小童出外寻诗,就是一个佳话。李白、杜甫、贾岛、郑棨都有“骑驴”的诗句或故事,而李白是蜀人,杜甫、高适、岑参、韦庄都曾入蜀,晚唐诗僧贯休从杭州骑驴入蜀,写下了“千水千山得得来”的名句,更为人们所熟知。所以骑驴与入蜀,自然容易想到“诗人”。于是,作者自问:“我难道只该(合)是一个诗人吗?为什么在微雨中骑着驴子走入剑门关,而不是过那‘铁马秋风大散关’的战地生活呢?”不图个人的安逸,不恋都市的繁华,他只是“百无聊赖以诗鸣”(梁启超语),自不甘心以诗人终老,这才是陆游之所以为陆游。这首诗只能这样进行解释;也只有这样解释,才合于陆游的思想实际,才能讲清这首诗的深刻内涵。
这就是说,作者因“无处不销魂”而黯然神伤,是和他一贯的追求和当时的处境有关。他生于金兵入侵的南宋初年,自幼志在恢复中原,写诗只是他抒写怀抱的一种方式。然而报国无门,年近半百才得以奔赴陕西前线,过上一段“铁马秋风”的军旅生活,旋即又要去后方充任闲职,重做纸上谈兵的诗人了。这使作者很难甘心。所以,“此身合是诗人未”,并非这位爱国志士的欣然自得,而是他无可奈何的自嘲、自叹。如果不是故作诙谐,他也不会把骑驴饮酒认真看作诗人的标志。作者怀才不遇,报国无门,衷情难诉,壮志难酬,因此在抑郁中自嘲,在沉痛中调侃自己。
一般地说,这首诗的诗句顺序应该是:“细雨”一句为第一句,接以“衣上”句,但这样一来,便平弱而无味了。诗人把“衣上”句写在开头,突出了人物形象,接以第二句,把数十年间、千万里路的遭遇与心情,概括于七字之中,而且毫不费力地写了出来。再接以“此身合是诗人未”,既自问,也引起读者思索,再结以充满诗情画意的“细雨骑驴入剑门”,形象逼真,耐人寻味,正如前人所言,“状难写之景如在目前,含不尽之意见于言外。”但真正的“功夫”仍在“诗外”(《示子遹》)。
此诗抒写诗人自己空怀武艺韬略却投闲置散,不得建功立业的苦闷心情,跃现出一位渴望为国建立新功的老将形象;同时亦反映出宋朝建国后,最高统治者猜忌武将、重文抑武的真实情况。全诗感情充沛,语出自肺腑,笔力雄健,风格豪迈爽朗,对仗工整自然,用典贴切。
“三十年前学六韬,英名常得预时髦。”从青年时期写起,颇有一种自豪感,曹翰说他自己少年时就胸怀大志,好学上进,孜孜不倦,研读《六韬》,精通兵法,一心从军为国建立战功。由于懂得军事,深知战略,故能使自己的英名与当时的一些俊杰列在一起这里的“常得”二字,写出了自信、自慰自豪的心情。此联起得自然、平实,为后面的铺叙、议论先开个好头。
“曾因国难披金甲,不为家贫卖宝刀。”承前而升华,是传诵一时的名联,这两句被写入《宋史·曹翰传》,曾受到宋太宗的赞赏。其精彩之处,不仅在于它对仗工整精妙,浑然天成,更在于它形象地概括了两个不同的时代,深含感慨。在国难当头之际,他顶盔贯甲,驰骋沙场,英勇对敌;当国泰民安的时候,尽管官俸不高,生活贫困,但也舍不得卖掉伴随自己杀敌立功的宝刀这两句的言外之意是说,在战时需要武器,在和平时也不能丢掉武器,有备无患,以防万一。
“臂健尚嫌弓力软,眼明犹识阵云高。”对不卖宝刀加以深化,写眼下自身状况,论武艺,自己虽然步入晚年,但身体依然强健,臂力过人,刀马娴熟,尚觉铁弓弓力太软,不足以用论韬略,自己深通阵法,胸藏兵机,善于攻防。据《宋史·本传》所载,曹翰几次率兵征讨,多获胜利,立了不少战功。可见这一联所写并非夸大之辞,基本上符合他的自身实际,体现了一种老当益壮的精神,和当年的老将廉颇、马援有些相似。
“庭前昨夜秋风起,羞睹盘花旧战袍。”以委婉之辞,倾诉心曲,怨而不怒。曹翰所历三朝,为一代名将在这金风萧瑟,“沙场秋点兵”的时刻里,作者不能身赴边陲,征讨对敌,而在宫中参加内宴,只能低头看自己旧战袍上的“盘花”,所以产生惭愧之感。这里的羞”字用得很准确,它生动地表现了将军本色和老人的拳拳爱国之情,太宗为之“恻然”是在情理之中的事。
此诗塑造了一位渴望为国建立新功的老将形象;同时亦反映出宋朝建国后,最高统治者猜忌武将、重文抑武的真实情况。全诗语出肺腑、感情充沛,笔力雄健,风格豪迈爽朗。
诗中描写登临越王台所见风云变幻,并由此联想到历经浩劫的国运时局,呼唤当今之世也能出现雄才大略的英雄人物,手握长剑,力挽狂澜。诗作气势磅礴、风格雄健,体现了康有为独特的艺术个性。
诗“秋风立马越王台,混混蛇龙最可哀。”两句凸现了一个忧时伤世的青年志士的形象,秋风猎猎,立马高冈,目接混茫,心潮澎湃。诗中“混混蛇龙”,亦寓有嗟叹世道陵夷,混浊纷乱,英雄埋没草莽之意。
“十七史从何说起,三千劫几历哀回。”两句则是反思民族灾难深重的历史,大气包举,涵融古今。王朝的盛衰兴亡从何说起,大千世界,不知经历了几多浩劫。“十七史”是泛言,实则着眼的是有清一代的盛衰,“从何说起”,言外有不堪闻问之意。自康乾盛世、道成以降迄于光绪季世,国运始如日丽中天,垣赫鼎盛,终至白日西倾,沧海横流。“三千劫”,将佛教语的一个绵亘久远的时空观念浓缩到一个短暂的历史瞬间——特指鸦片战争以来民族蒙耻的历史。灾难如此频繁,浩劫如此惨重,竟然使人感到仿佛经历了三千次劫火的焚烧,堕入酷烈的生死哀回。
“腐儒心事呼天问,大地山河跨海来。”句慷慨悲歌,直抒孤愤。大地山河,疮痍满目,古老的天朝上国即将被现代文明所吞没,不禁仰首苍穹,抚膺浩叹。“腐儒”,诗人自指。康有为诗学杜甫、龚自珍。杜甫即常以“腐儒”自称,以表白自己特立独行、不徇世媚俗的个性,“大地山河”,叹息祖国锦绣江山,本自龙蟠虎踞,雄睨一世;惜哉金瓯已缺,列强觊觎,坚舰利炮连同现代文明跨海而来,顿时惊破天朝残梦。
最后两句表现了诗人力挽狂澜的爱国情怀,而尤为可贵的是诗人的时代敏感,表现出了一位先觉者走向世界的开放意识。临睨八荒,青天浩荡,云海苍茫,无涯无际,横跨重洋,令人与飞云俱远。不可能坐并观天,老死户牖,而不思雄飞寰宇。末句交织着郁勃和激越的情怀,慨叹堂堂中华旧邦,竟无破壁而出,放眼世界,吮吸现代文明之雨露,堪为民族脊梁的雄才。
此诗以悲壮昂扬的基调,透露出砰訇的新潮音,表现了诗人愿为时代弄潮儿的神圣使命感。
这是一首写风雪行军的仄韵绝句,全诗写得十分壮美。一、二句写从军将士面对的环境极为严酷:天山脚下寒风劲吹,湖边(“海畔”)冻泥纷纷裂开,梧桐树上的叶子已经刮光,枝梢被狂风折断。就在这一严酷的背景上,映出皑皑雪山,传出高亢嘹亮的笛声。诗人以这一笛声,就点出了这里也许有人的联想,同时又将人隐去,以“不见人”造成悬念:那风里传来的笛声究竟来自何处呢?从而自然转出末句:寻声望去,只见在天山白雪的映衬下,一行红旗正在向峰巅移动。风雪中红旗不乱,已足见出从军将士的精神,“直上”的动态描写,更使画面生机勃然,高昂的士气、一往无前的精神,尽在这“直上”二字中溢出。
这首诗在艺术上善于映衬与妙用指代。一、二句对环境的描写,竭力突出自然环境的恶劣,用浓重氛围映衬从军将士无所畏惧的精神风貌。如果是在风和日丽、山明水净的条件下行军,便难能见出士气的昂扬坚强了。适应氛围描写的需要,在押韵上采用了入声的韵脚,一、二、四句末一字入韵,“裂”、 “折”、“雪”都是入声“屑”韵字,韵尾为舌尖音,收音短促,适宜于抒写或悲或壮的诗情。
前两句的氛围描写与入声韵的选用,为抒写壮美的诗情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映衬毕竟是陪宾,描写的成败,关键在于作为主体的三、四两句。后两句意在写人,却不正面写出,更不和盘托出,而只是拈出与人相关的二物——“横笛”、“红旗”,不言人而自有人在。这种指代手法的运用,既节省了笔墨,又丰富了作品的艺术容量,给了读者广阔的想象的空间。军中物品无数,只写笛、旗二者,不仅出于只有笛声、红旗才会被远处发现,还因为只有此二物最足以表见行军将士的精神。在写法上,先写“横笛闻声”,后写“红旗直上”,符合人们对远处事物的注意往往“先声后形”的一般习惯。特别巧妙的是“不见人”三字的嵌入。“闻声”而寻人,寻而“不见”,从而形成文势的跌宕,使末句的动人景象更为显豁地表现出来。
这首《从军行》兼有诗情画意之美,莽莽大山,成行红旗,雪的白,旗的红,山的静,旗的动,展示出一幅壮美的风雪行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