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反映贵族女子伤春情态的小调。运用正面描写、反面衬托的手法,着意刻划出一颗孤寂的心。
上片首句写人,“髻子伤春慵更梳”似是述事,其实却是极重要的一句心态描写:闺中女子被满怀春愁折磨得无情无绪,只随意地挽起发髻懒得精心着意去梳理。接下来两句是写景,前句“晚风庭院落梅初”中的“初”字用得极工巧,它使得写景之中又点出了季节时间:习习晚风吹入庭院,正是春寒料峭经冬的寒梅已由盛开到飘零之时。春愁本就撩人,何况又见花落!后句“淡云来往月疏疏”写淡淡的浮云在空中飘来飘去,天边的月亮也显得朦胧遥远。以“疏疏”状月,除了给月儿加上月色朦胧、月光疏冷之外,仿佛那还是一弯残月,它与“淡云”、“晚风”、“落梅”前后相衬,构成了幽静中散发着凄清的景象,完全和首句渲染的心境相吻合。上片运用了由人及物、由近及远、情景相因的写法,深刻生动。
下片通过富贵华侈生活的描写,含蓄地反衬伤春女子内心的凄楚。前两句写室内陈设极尽华美“玉鸭熏炉闲瑞脑,朱樱斗帐掩流苏”:镶嵌着美玉的鸭形熏炉中,还闲置着珍贵的龙脑香,懒得去点燃熏香;织有朱红的樱桃花色的、覆盖如斗形的小帐低垂,上面装饰着五色纷披的丝穗。这里主要写室内的静物,但也有心情的透露,如“玉鸭熏炉闲瑞脑”中的一个“闲”字,不就闪现出女主人公因愁苦无绪,连心爱的龙脑香味也懒得闻嗅了吗!结尾是一个问句“通犀还解避寒无”,句中的“通犀”指能避寒气的犀角,名“辟寒犀”,据唐·王仁裕《开元天宝遗事》记载:“开元二年冬,交趾国进犀一株,色黄如金。使者请以金盘置于殿中,温然有暖气袭人”,该句意思是说:试问这只金灿灿的辟寒犀角,现在还会不会再把温暖宜人的气味释放出来?句中“还解”的一个“还”字点出了这样的内容:往昔之时,这只犀角曾尽心尽意地为男女主人布温驱寒;而今伊人远去,天各一方,犀角有情也应感伤,你到底还知道抑或忘记了为孤独的女主人避寒的使命呢?词人假借向犀角的设问,进一步刻划词中人触物伤情多愁善感的性格,也使句意曲折婉转、摇曳生姿,好似在微波细纹的水面上,又激打起一圈向周边渐渐扩展的涟漪。
该篇在写作技巧上的特点,值得加以强调的当推:炼字维妙,不着雕痕;未画愁容,愁态毕现。
陶渊明《杂诗》共有十二首,此为第一首。王瑶先生认为前八首“辞气一贯”,当作于同一年内,作于晋安帝义熙十年(414),时陶渊明五十岁,距其辞官归田已经八年。这是一组“不拘流例,遇物即言”(《文选》李善注)的杂感诗。可以说,慨叹人生之无常,感喟生命之短暂,是这组《杂诗》的基调。
“人生无根蒂,飘如陌上尘。”无根蒂:形容飘泊不定。陌:路。这两句是说,人生在世就好像无根之木、无蒂之花,又好比是大路上随风飘转的尘土。
“分散随风转,此已非常身。”常身:常住之身。佛家认为常住之身具有永恒的法性,与死生变易无常的父母生身不同。这两句是说,由于命运变幻莫测,人生飘泊不定,种种遭遇和变故不断的改变着人,每一个人都不是最初的自我了。这四句诗,语虽寻常,却寓意奇崛,将人生比作无根之木、无蒂之花,是为一喻,再比作陌上尘,又是一喻,比中之比,象中之象,直把诗人深刻的人生体验写了出来,透露出至为沉痛的悲怆。
“落地为兄弟,何必骨肉亲?”落地:指诞生。这两句是说,既然每个人都已不是最初的自我,那又何必在乎骨肉之亲,血缘之情呢。来到这个世界上的都应该成为兄弟。
“得欢当作乐,斗酒聚比邻。”欢:欢愉。这两句是说,遇到高兴的事就应当作乐,有酒就应该聚在一起共饮。阅历的丰富往往使人对人生的悲剧性有更深刻的认识,年龄的增长常常使人更难以寻得生活中的欢乐和激动,处于政治黑暗时期的陶渊明更是如此。但他毕竟没有完全放弃美好的人生理想,本着“四海之内皆兄弟”的博爱精神,他转向官场宦海之外的自然去寻求美,在村居生活中去寻求精神上的欢乐,和村民们结下了深厚的情谊,这种欢乐平淡中和、明净淳朴。
“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难再晨:是说没有第二个早晨。这两句是说,壮年不会第二次到来,一天之内没有第二个早晨。“及时当勉励,岁月不待人。”这两句是说,趁着盛年之时应当勉励自己,光阴流逝不会等待人。
“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当勉励,岁月不待人。”结尾四句常被人们用来勉励年轻人要抓紧时机,珍惜光阴,努力学习,奋发上进。在今天,一般读者对这四句诗作如此理解,未尝不可。但在这首诗中,陶渊明的本意却与此大相径庭,是鼓励人们要活在当下,及时行乐。既然生命是这么短促,人生是这么不可把握,社会是这么黑暗,欢乐是这么难得,那么,对于生活中偶尔出现的一点点欢乐,就应该倍加珍惜,不要轻易放过,要及时抓住它,尽情享受。这种及时行乐的思想,我们必须要放在特定的历史环境下加以考察。它是指示标志着一种人的觉醒,即在怀疑和否定旧有传统的标准和信仰的条件下,人对自己生命、意义、命运的重新发现、思索、把握和追求。陶渊明在自然中发现纯净的美,在村居生活中找到了质朴的人际关系,在田园劳动中得到了自我价值的实现。
这首诗起笔即命运之不可把握发出慨叹,读来使人感到迷惘、沉痛。继而稍稍振起,诗人执著的在生活中寻找友爱,寻找着欢乐,给人一线希望。终篇慷慨激越,使人为之感奋。全诗用语朴实无华,取譬来自生活,质如璞玉,然而内蕴却极丰富,波澜跌宕,发人深省。
这首诗非常有名,即便只读过很少几篇《诗经》的人,一般也都知道“桃之夭夭,灼灼其华”。这是为什么呢?我想,无非有这样几个原因:第一,诗中塑造的形象十分生动。拿鲜艳的桃花,比喻少女的美丽,实在是写得好。谁读过这样的名句之后,眼前会不浮现出一个像桃花一样鲜艳,像小桃树一样充满青春气息的少女形象呢?尤其是“灼灼”二字,真给人以照眼欲明的感觉。写过《诗经通论》的清代学者姚际恒说,此诗“开千古词赋咏美人之祖”,并非过当的称誉。第二,短短的四字句,传达出一种喜气洋洋的气氛。这很可贵。“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细细吟咏,一种喜气洋洋、让人快乐的气氛,充溢字里行间。“嫩嫩的桃枝,鲜艳的桃花。那姑娘今朝出嫁,把欢乐和美带给她的婆家。”你看,多么美好。这种情绪,这种祝愿,反映了人民群众对生活的热爱,对幸福、和美的家庭的追求。第三点,这首诗反映了这样一种思想,一个姑娘,不仅要有艳如桃花的外貌,还要有“宜室”、“宜家”的内在美。这首诗,祝贺人新婚,但不像一般贺人新婚的诗那样,或者夸耀男方家世如何显赫,或者显示女方陪嫁如何丰盛,而是再三再四地讲“宜其家人”,要使家庭和美,确实高人一等。这让我们想起孔子称赞《诗经》的话:“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论语·为政》)孔子的话内容当然十分丰富,但其中是否也包括了《桃夭》篇所反映出的上述这样一种思想呢?陈子展先生说:“辛亥革命以后,我还看见乡村人民举行婚礼的时候,要歌《桃夭》三章……。”(《国风选译》)联系到这首诗所表达的思想,农民娶亲“歌《桃夭》三章”,便是很可理解的了。
《桃夭》篇的写法也很讲究。看似只变换了几个字,反复咏唱,实际上作者是很为用心的。头一章写“花”,二章写“实”,三章写“叶”,利用桃树的三变,表达了三层不同的意思。写花,是形容新娘子的美丽;写实,写叶,不是让读者想得更多更远吗?密密麻麻的桃子,郁郁葱葱的桃叶,真是一派兴旺景象啊!
这首诗不难懂,但其中蕴藏的道理,却值得我们探讨。
一个问题是,什么叫美,《桃夭》篇所表达的先秦人美的观念是什么样的?“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很美,艳如桃花,还不美吗?但这还不行,“之子于归,宜其室家”,还要有使家庭和睦的品德,这才完满。这种美的观念,在当时社会很为流行。关于真善美的概念,在春秋时期已经出现。楚国的伍举就“何为美”的问题和楚灵王发生了争论。伍举说:“夫美也者,上下、内外、大小、远近皆无害焉,故曰美。若于目观则美,缩于财用则匮,是聚民利以自封而瘠民也,胡美之为?”(《国语·楚语》)很清楚,伍举的观点是“无害即是美”,也就是说,善就是美。而且要对“上下、内外、大小、远近”各方面都有分寸、都无害。这种观点最主要的特点是强调“善”与“美”的一致性,以善代替美,实际上赋予了美以强烈的政治、伦理意义。“聚民利以自封而瘠民也,胡美之为?”那意思是说,统治者重赋厚敛,浪费人力、物力,纵欲无度,就不是美。应该说,这种观点在政治上有一定的意义。但它否定了“善”与“美”的差别,否定了美的相对独立性,它不承认“目观”之美,是其严重局限。这种美的观念,在当时虽然也有其对立面,也有人注意到了“目观”之美,但这种善即是美的观点,在先秦美学中应该说是具有代表性的,而且先秦儒家的美学观念,主要是沿着这个方向发展的。
孔子也持着这样一种美学观点,“《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他赞赏“诗三百”,根本原因是因为“无邪”。他高度评价《关雎》之美,是因为它“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论语·八佾》),合于善的要求。在评价人时,他说:“如有周公之才之美,使骄且吝,其余不足观也已。”(《论语·泰伯》)善与美,善是主导方面。甚至连选择住处,孔子也说:“里仁为美。”(《论语·里仁》)住的地方,有仁德才是“美”的地方。可见,孔子关于美的判断,都是以善为前提的。
但孔子的美学观,毕竟是前进了。它已经不同于伍举的观点,已经开始把美与善区别开来,作为不同的两个标准来使用了。“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论语·八佾》)当然,通过对《韶》与《武》的评价,还是可以看出,“尽美”虽然被赋予在“尽善”之外的一个相对独立的地位,但只是“尽美”,还不能说是美,“尽善”才是根本。
至此,我们回头再来看看《桃夭》篇,对它所反映的美学思想,恐怕就更好理解了。在当时人的思想观念中,艳如桃花、照眼欲明,只不过是“目观”之美,这还只是“尽美矣,未尽善也”,只有具备了“宜其室家”的品德,才能算得上美丽的少女,合格的新娘。
第二个问题随之而来,美的具体内容不仅仅是“艳如桃花”,还要“宜其室家”,也就是美与善之结合,那么,我们应该怎样认识和评价这种观念呢?先秦人为什么把家庭和婚姻看得那么重要呢?
把婚姻和家庭看得十分重要,还不仅仅反映在《桃夭》篇中,可以说在整部《诗经》中都有反映。在一定意义上说,《诗经》是把这方面的内容放在头等地位上的。《桃夭》是三百零五篇的第六篇,不能不说它在《诗经》中的地位是很为突出的。如果我们再把《桃夭》篇之前的五篇内容摆一摆,就更可以清楚地看出,婚姻和家庭问题,在《诗经》中确实是占有无与伦比的地位。
三百篇的第一篇是《关雎》,讲的是一个青年男子爱上了一个美丽的姑娘,他日夜思慕,渴望与她结发为妻。
第二篇《葛覃》,写女子归宁,回娘家探望父母前的心情,写她的勤、俭、孝、敬。
第三篇《卷耳》,写丈夫远役,妻子思念。
第五篇《螽斯》,祝贺人多生子女。
第六篇,即《桃夭》,贺人新婚,祝新娘子“宜其室家”。
以上是三百篇的头几篇(除掉第四篇),它们写了恋爱,结婚,夫妻离别的思念,渴望多子,回娘家探亲等等,可以说把婚姻生活中的主要问题都谈到了。
一部《诗经》,三百零五篇,开卷头几篇几乎全部是写婚姻家庭问题的,岂不令人深思?不论是谁编辑的“诗三百篇”,不论孔子是删诗了、还是整理诗了,抑或是为“诗三百篇”作了些正乐的工作,都不容置疑地说明了他们是十分重视婚姻和家庭问题的。
我们应该怎样认识和评论这个问题呢?春秋战国时期,生产力水平还很低下,家庭是社会的最基本单位,每个人都仰仗着家庭迎接困难,战胜天灾,争取幸福生活,当然希望家庭和睦、团结。娶亲是一件大事,因为它关系到家庭未来的前途,所以,对新人最主要的希望就是“宜其室家”。这很容易理解。
从统治者方面来说,就要复杂多了。《礼记·大学》引到《桃夭》这首诗时说:“宜其家人,而后可以教国人。”这可真是一语道破。家庭是社会的最基本单位,家庭的巩固与否与社会的巩固与否,关系十分密切。到了汉代,出现了“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五种关系)之说。不论“三纲”,还是“五常”,它们都以夫妇关系为根本,认为夫妇关系是人伦之始,其它的四种关系都是由此而派生出来的。宋代理学家朱熹说:“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男女者,三纲之本,万事之先也。”(《诗集传》卷七)从这段论述,我们也可以看出统治者为什么那么重视婚姻、家庭问题。听古乐唯恐卧,听郑卫之音而不知倦的魏文侯有一段名言,说得很为透僻。他说:“家贫则思良妻,国乱则思良相。上承宗庙,下启子孙,如之何可以苟,如之何其可不慎重以求之也!”“宜家”是为了“宜国”,在他们眼里,“宜家”与“宜国”原本是一回事,当然便被看得十分重要了。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不论自古以来多少解经者就《桃夭》作过多少文章,但像小桃树那样年轻,像春日骄阳下桃花那样鲜艳、美丽的少女,却永远活在读者心里。人们衷心祝愿她:“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吟诵《桃夭》,不喝也醉了。
清姚际恒评论此诗说:“桃花色最艳,故以喻女子,开千古词赋咏美人之祖”。自古,漂亮的女子总是受到超常的宠爱,文学更是不吝字墨,推波助澜。无论是“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还是“玉腕枕香腮,桃花藕上开。”,读起来,总不如”桃之夭夭,灼灼其华”更意浓神近,耐人玩味。
默默的读几遍,然后展开想象的画卷,你会看到千年前,在那桃花盛开的时候,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千年的风从那片“灼灼”的桃林中穿过,摇曳着艳丽的桃花,婀娜着多姿的桃枝,似乎有醉人的馨香随风破卷,扑面而来。但你分不清这是什么香,因为你仔细去看,在桃花丛中,隐约着一个款款移动的女子,少女的清香与花香混揉在一起,这是快乐的味道。
画中的女子两颊绯红,可以听到女子的心声:“今天我要嫁给你啦,今天我要嫁给你啦......”
之子与归,是说这个美丽的新娘就要出嫁了。归,妇人谓嫁曰归。在夸了即将出嫁的新娘的美貌之后,诗意开始延伸,人们随之将目光投向婚后的生活,那是怎样的呢?诗里唱到“宜其室家”、“ 宜其家室”、“ 宜其家人”。
宜,和顺美满的意思,室谓夫妻所居,家为一门之内。如果说对新娘容比桃花是毫不掩饰的赞美的话,这里就是含蓄的将女子的“善”,掩藏在宜家宜室宜人中了。试想,新人过门后,若能让一大家子都和睦幸福,仅有美丽的脸蛋是不够的,必得有颗善良的心,才能让公婆姑嫂叔伯接受,才能被夫家的人所接纳,日子才能和顺美满,其乐融融。
从桃花到桃实,再到桃叶,三次变换比兴,勾勒出男婚女嫁一派兴旺的景象。古人通过桃花似的外“美”,巧妙地和“宜”的内“善”结合起来,表达着人们对家庭和睦安居乐业生活的美好向往。“诗三百”开篇,写尽了爱情与婚姻生活的各个方面,说明家庭和婚姻的重要性,这不仅仅是人们生活的期盼,也是统治者的希望,所谓“宜其家人,而后可以教国人。”说白了,就是建立在“宜家”、“ 宜室”、“ 宜人”上的“宜国”。
不管怎样,“桃夭”是中华民族延续到现在的喜庆与祝福,就是今天,我们也同样祝愿着如桃花般的女子,“之子于归”,能够生活美满,家庭幸福,“宜其室家”。
这首诗很像戏剧的独白。它能使人想象到比诗句本身更多的情景:女主人公大约刚刚翻检过衣箱,发现一件敝旧的罗衣,牵惹起对往事的回忆,不禁黯然神伤,开始了诗中所写的感叹。
第一句中的“罗衣裳”,既暗示了主人公宫女的身份,又寓有她青春岁月的一段经历。封建宫廷的宫女因歌舞博得君王一晌欢心,常获赐衣物。第二句说衣裳是“秦王在时”所作,这意味着“秦王”已故,又可见衣物非新。唐诗中常以“汉宫”泛指宫廷,这里的“秦王”也是泛指帝王。后两句紧承前两句之意作感慨。第三句说罗衣曾伴随过宫女青春时光,几多歌舞;第四句语意陡然一转,说眼前秋凉,罗衣再不能穿,久被冷落。两句对比鲜明,构成唱叹语调。“不堪”二字,语意沉痛。表面看来是叹“衣不如新”,但对于宫中舞女,一件春衣算不了什么,向来是“汗沾粉污不再著,曳土踏泥无惜心”(白居易《缭绫》)。可见这里有许多潜台词的。刘禹锡的《秋扇词》,可以作这两句诗的注脚:“莫道恩情无重来,人间荣谢递相催。当时初入君怀袖,岂念寒炉有死灰!”可见诗中对罗衣的悼惜,句句是宫女的自伤。“春”、“秋”不止指季候,又分明暗示年华的变换。“为舞春风多”包含着宫女对青春岁月的回忆。“秋来不堪著”,则暗示其后来的凄凉。“为”字下得十分巧妙,意谓:正因为有昨日宠召的频繁,久而生厌,才有今朝的冷遇。初看这二者并无因果关系,细味其中却含有“以色事他人,能得几时好”(李白《妾薄命》)之意,“为”字便写出宫女如此遭遇的必然性。
这首诗句句惜衣,而旨在惜人,运用的是比兴手法。衣和人之间是“隐喻”关系。这是此诗的艺术特点。罗衣与人,本是不相同的两种事物,此诗的作者却抓住罗衣“秋来不堪著”,与宫女见弃这种好景不长、朝不保夕的遭遇的类似之处,构成确切的比喻。以物喻人,揭示了封建制度下宫女丧失了作人权利这一极不合理的现象,这就触及到问题的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