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隐是晚唐道家学者,这首“牡丹”诗,也牵涉到道家故事。据《酉阳杂俎》载:相传韩愈之侄孙韩湘,学道成仙后,曾劝韩愈也弃官学道,韩愈不肯,韩湘曾于初冬,令牡丹花开数色,预言韩愈未来之事,后皆应验,使韩愈为之震惊。罗隐这首《牡丹》诗,似取乎此。
“似共东风别有因,绛罗高卷不胜春”。这里的“东风”即“春风”。“绛罗”,本指绛色丝绸,此处喻牡丹的花瓣。“高卷”,指花盛开时高高挺出花瓣翻卷着的形象。“不胜春”,即无比的春色,无比的美丽。这两句是说它好像和东风有着特别的关系,东风一来,它便以绛色丝绸样颜色的花辫,翻卷着高高的开在枝杈的顶端。它妩媚的姿容呈现在人们的眼前,真是无比的美丽!
“若教解语应倾国,任是无情亦动人。”这里的“解语”,指会说话。“倾国”,指美女。来自《汉书·孝武李夫人传》:“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后便用“倾国倾城”形容极美丽的女子,更用它代替极美丽的女子。这两句以拟人化手法写花情动人。前一句说,牡丹要是能说话,果真是“牡丹仙子”,那简直是倾国倾城的美人了;下句更进一层说,就算牡丹无情,不能成为美人,就凭它的美丽的芳姿艳质也够人倾心喜爱了。
“芍药与君为近侍,芙蓉何处避芳尘。”这两句中“芍药”、“芙蓉”均为花名。“君”、“芳尘”皆指牡丹。芍药素有小牡丹之称,若牡丹在群芳中为第一,则芍药为第二。故世谓牡丹为花王,芍药为花相,或以为花之副也。故这两句说,芍药虽也花大而美,但比之于牡丹,芍药也只是牡丹的亲近侍奉。至于生于水中,出污泥而不染的芙蓉花,虽也端庄素雅,若比之于牡丹就逊色多了,所以,它哪里敢和牡丹比美呢?但它不论生在什么地方,也躲不开和牡丹花的比较。
“可怜韩令功成后,辜负秾华过此身。”这里的“韩令”,即韩愈。“秾华”,繁盛的花朵,此处指韩湘当年劝韩愈弃官学道的牡丹花上的诗谶。“此身”,即此生。罗隐好作谶语,这两句是以韩湘的诗谶为韩令可惜。意思说,韩愈虽然在人世上功成名立,但终未脱俗超凡,成为仙人。辜负了韩湘用牡丹花的诗谶的规劝,度过了这样一生,予以惋惜。
罗隐的咏物诗有个特点,就是在咏物的同时,有所寄托。这首《牡丹》诗在前三联中,写了牡丹的体态特征,而在最后两句,则以“卒章显其志”的笔法,把自己的感慨和寄托表达出来。前三联写牡丹超凡脱俗,尽管孤芳自赏,但那种傲岸冷峻的姿态,却更加动人,让人钦佩。这正象征了诗人的人格精神。诗人用这么多笔墨写牡丹,其真正用意是为末联作铺垫。末联从牡丹写到人的思想感情和寄托,以对韩令惋惜。正显了诗人不愿为名利趋炎附势,降低人格,从而辜负了大好时光的高洁品格。
这是一首暮春怀人词。从题材来看,也是唐宋以来词人写得较为普遍的,但作者能在共有的题材中写出自己的特色。这是由于他的艺术构想不同,既着力于写景抒情,又融入了江南民间生活风情,令人读来感受到鲜明的地方色彩。
上片写景而景中有人;下片抒情而寓情于景。起两句“水榭枕官河,朱阑倚粉娥”,描绘了典型的江南水乡小镇的景色。“水榭”,建筑在水边或河上的亭阁。这里是从唐代诗人杜荀鹤《送人游吴》“君到姑苏见,人家尽枕河”中点化而来。因为江南水乡临河住有人家,所以乘小舟缓航,可以窥见亭阁红阑干傍立着一位浓艳的女子。“记早春”以下是写对景生情,由此而想起不久前船过红阑干旁时留下的深刻印象。那时这里的绿纱窗虽然紧闭着,但透过纱窗依稀地看见盛装的女子在吹笛,耳际传来一阵阵悠扬动听的笛声。“是伊么”,大概就是她吧!是倚阑凝望的“粉娥”吧!这里的笔墨含蓄,夹带着强有力的暗示,他与这位女子并非初见,而是早有感情纠葛的。
下片“无语注横波,裙花信手搓”两句,承上抒写往日的深情。“横波”是比喻眼光闪烁如水波流动的形态。但这里不是写男女离别之情,如柳永《雨霖铃》“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咽”所写那种与情侣分别时的场景与微妙的心态,而是勾勒出一幅男女幽会的柔情密意的情状。热恋的男子默默地、深情地盯视着她那动人的眼神,这种目光具有过分的透视力,使她低垂着头,用纤手轻搓着身上的花裙衣,而心中荡起的涟漪既是欢悦的,又是羞涩的。这是一种难以言说的恋爱的心理状态。“怅年光、一往蹉跎”,表明上文所写的男女相会是在去年的春天,岁月蹉跎,不觉春天又来到了人间。结束三句写暮春景象,而以景衬情。“卖了杏花挑了菜”,这是江南民间生活风情,也说明春已将尽。南宋杰出诗人陆游在《临安春雨初霁》诗中写过“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的名句。这里不仅有叫卖杏花的声音,而且有挑菜的动态,形象细致生动。这些归结为“春纵好,已无多”,透露出词人既惜春,又怀人的意绪。陈廷焯《白雨斋词话》卷三谓:“闲情之作,非其年所长,然振笔写去,吐弃一切闺襜泛话,不求工而自工,才大者固无所不可也。”从这首词作来看,语言通俗流畅,写景清新,而情思缠绵,又充满了江南乡土生活气息,正是“不求工而自工”。
这首《渔家傲》援禅家语入词,以增加其理趣。所演绎的是南岳临济宗福州灵云志勤和尚的故事。
首三句,讲灵云三十年茫昧混沌,几番出入于迷悟之间。最后一见桃花,终于参悟。此用来比喻灵云三十年来的不彻不悟。“得眼迷照”,是说灵云几次将悟还迷。佛家有“五眼”之说,即肉眼、天眼、慧眼、法眼和佛眼。其中肉眼和天眼只能看见世间虚妄的幻象,慧眼和法眼才能看清事物的实相。因此,此处的“眼”,当指慧眼或法眼。“参学了”的“了”,作“完成”讲。
下面两句讲灵云参悟的境界。“呈法要”即是得佛法的意思。“无弦琴”,用陶渊明故事。“(渊明)不解音律,而蓄无弦琴一张,每酒适,辄抚弄以寄其意”(萧统《陶靖节传》)。黄庭坚以此作比,意阐释至法无法的禅理。
词的下片,由灵云之事生出感想,这里所着重阐扬的,仍是“顿悟”之说。黄庭坚看来。灵云三十年的蹉跎,是大可不必的。因为他身上,顿悟之中尚有“渐”的痕迹。诗的末句所揭示的就是纵横自如,纯任本然的意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