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首头两句写柴门内外静悄悄的,缕缕炊烟,冉冉上升;一阵阵黄米饭的香味,扑鼻而来;一场春雨过后,不违农时的农夫自然要抢墒春耕,所以“柴门”也就显得“寂寂”了。由此亦可见,“春雨”下得及时,天晴得及时,农夫抢墒也及时,不言喜雨,而喜雨之情自见。
后两句写庭院中,水气迷蒙,宛若给庭花披上了轻纱,看不分明;山野间,“泠泠”的流水,是那么清脆悦耳;躲进巢避雨的鸟儿,又飞上枝头,吱吱喳喳,快活地唱起歌来;一个小孩走出柴门啼哭着要捕捉鸟儿玩耍。这一切正都是写春雨晴后的景色和喜雨之情。且不说蒙蒙的景色与泠泠的水声,单说树上莺。树上莺尚且如此欢腾聒噪,逗得小儿啼索不休,更可想见大田里农夫抢耕的情景了。
晚春是山家大忙的季节,然而诗人却只字不言农忙而着墨于写宁静,由宁静中见农忙。晚春又是多雨的季节,春雨过后喜悦的心情是农民普遍的心情,诗人妙在不写人,不写情,单写景,由景及人,由景及情。这样写,既紧扣了晚春的特色,又称得上短而精。方东树谓“小诗精深,短章酝藉”,方是好诗。这诗在艺术上的一个特色,就是它写得短而精,浅而深,景中有情,景外有人,于“澹中藏美丽”(薛雪《一瓢诗话》),于静处露生机。
贯休的诗在语言上善用叠字,如“一瓶一钵垂垂老,万水千山得得来”(《陈情献蜀皇帝》),人因之称他为“得得来和尚”。又如,“茫茫复茫茫,茎茎是愁筋”(《茫茫曲》),“马蹄蹋蹋,木落萧萧”(《轻薄篇》),等等。这诗也具有这一艺术特色。在四句诗中,叠字凡三见:“寂寂”,写出春雨晴后山家春耕大忙,家家无闲人的特点:“蒙蒙”,壮雨后庭花宛若披上轻纱、看不分明的情态:“泠泠”,描摹春水流动的声韵。这些叠字的运用,不仅在造境、绘形、模声、传情上各尽其宜,而且声韵悠扬,具有民歌的音乐美。在晚唐绮丽纤弱的诗风中,这诗给人以清新健美之感。
第二首从“山家”一家一户的小环境扩大到周围的大环境。前三句写自然景色。“前村后垄”犹言“到处”。这三句中虽无一字赞美之词,然而田园的秀色,丰产的景象,静穆的生活气息已是触目可见,具体可辨,值得留恋。且不说桑柘的经济价值,单说蒲,蒲嫩时可食,成熟后可织席制草具,大有利于人。再说鸳鸯鸂鶒尚且宁静地生活着,何况乎人。这就又为第四句“东邻西舍无相侵”作了铺垫与烘托。而且植物的蓬勃生长,总离不开人的辛勤培植。诗句不言村民勤劳智慧,而颂扬之意俱在言外。
在上述景色秀丽、物产丰盛、生活宁静、村民勤劳的环境里,“东邻西舍”自然相安无事,过着“无相侵”的睦邻生活。没有强凌弱、众暴寡、尔虞我诈、互相争夺等社会现象。很明显,通过农家宁静生活的描写,诗人作为佛门人士,也不免寄托了诗人自己的理想和情趣,这自不待言。
诗的后四句,一口气写了包括作者在内的四个人物,在同类唐诗中,这还是不多见的。这四句从生活在这一环境中人物内心的恬静,进一步展示出山家的可爱。寥寥几笔,把茧白、水碧、瓜香、豆熟以及笛声悦耳的客观景致,写得逼真如画;蚕娘、牧童、山翁的形象,勾勒得栩栩如生,宛然在目,呼之欲出。令人不难想见,蚕娘喜获丰收,其内心之甜美;牧童和衣而浴,其性格之顽皮:“山翁留我宿又宿”,其情谊之深厚。加上“笑指”等词语的渲染,更把山翁的动作、情态、声音、笑貌及其淳朴善良、殷勤好客的性格进一步显现出来;而诗人“我”,处在这样的环境里,不待言,其流连忘返的心情可想而知。更妙的是,诗在末尾用一“熟”字状“西坡瓜豆”,绘出一片丰收在望的景象,回应上文满塘黑压压的蒲与到处都是的桑柘,真叫人见了喜煞。全诗至此戛然而止,却留下耐人回味的余地。
比起晚唐那些典雅、雕饰、绮丽、纤弱的诗来,贯休以其作品明快、清新、朴素、康健之美,独树一帜。明代杨慎指出:“贯休诗中多新句,超出晚唐”(《升庵诗话》),真可谓独具只眼。
这是一首闲适诗。“闲适诗”的特点,向例是以自然闲散的笔调写出人们无牵无的悠然心情,写意清淡,但也反映了生活的一个方面。同时,有些佳作,在艺术上不乏可资借鉴之处。此诗是写诗人酒醉月下花丛的闲适之情。
起句“几年无事傍江湖”,无所事事,浪迹江湖,在时间和空间方面反映了“泛若不系之舟”(《庄子·列御寇》)的无限自在。第二句中的“黄公旧酒垆”,典出《世说新语》,诗人借此表达自己放达纵饮的生活态度,从而标榜襟怀的高远。
“觉后不知明月上”,是承前启后的转接,即前承“醉倒”,后启归去倩人搀扶的醉态。此处所云“不知”,情态十分洒脱;下句“满身花影倩人扶”是全篇中传神妙笔,写出了月光皎洁、花影错落的迷人景色。一个“满”字,自有无限情趣在其中。融“花”、融“月”、融“影”、融“醉人”于浑然一体,化合成了春意、美景、诗情、高士的翩翩韵致。
这首诗着意写醉酒之乐,写得潇洒自如,情趣盎然。诗人极力以自然闲散的笔调抒写自己无牵无挂、悠然自得的心情。然而,以诗人冠绝一时的才华,而终身沉沦,只得“无事傍江湖”,像阮籍、嵇康那样“醉倒黄公旧酒垆”,字里行间似仍不免透露出一点内心深处的忧愤之情。
这首诗可分两层,前六句为第一层,叙事与写景,概括表现了山间的美景,详细描绘了山下的田野风光;最后两句为第二层,议论抒情,含蓄地表达了诗人对美好大自然的无限眷恋之情和独到的审美感。
作者首句即点题,说明自己天一破晓便乘竹轿离开寺庙了。这里没有申说留宿寺庙的原因,宋代和尚多有能诗者,有些使命还很大,作者也许昨夜是与黄山寺一位诗僧切磋诗艺,探讨哲理,大有所得,余兴犹存;出的庙门,又见一路春光扑面,春色宜人,因此格外高兴。“野塘山路尽春色”一句,概括了下山途中的景物。这里作者之所以没有细细勾勒野塘边、山路旁的景色,是由于天刚破晓,景物尚在朦胧之中,不宜看得真切,加上作者又是乘坐竹轿,不比步行能驻足细赏。但一个“尽”字,见一路映入诗人眼帘的尽是明媚的春光,已足以传达出满心愉悦之情了。
山路曲曲,松林层层。从“穿松影”一语可见下到山脚,登上坦途,太阳已经升起了。黄山寺已被层峦叠翠所遮,只从山颠云际隐隐约约传来阵阵的钟声。山之高、林之密、路之远,尽在不言之中。
下得山来,“平陆”的春光与“山路”相比,又有动人之处。颈联“草色溪流高下碧,菜花杨柳浅深黄”,写出了春日田野风光的特征。一条小溪,蜿蜒曲折,碧波荡漾;溪岸两旁,郁郁葱葱,碧草吐芳。草在岩上绿,水在岸下绿,是水绿了草?还是草映绿了水?一片片菜花翻波涌浪,一排排杨柳婀娜多姿,菜花黄得浓,柳丝黄得淡,浓淡相间,深浅相配,协调和谐,宛如画境,真可谓”撩人春色不须多”。置身于这生气盎然的一片大好春光之中,谁人能不动情呢?
“杖藜切莫匆匆去,有伴行春不要忙”。诗人在撩人春色的诱下,终于从竹轿上走下来了。他不满足于“坐轿观花”,而要拄上藜杖,漫步田野,细细地欣赏体味。大自然的千姿百态,春天里的万紫千红,匆匆流览,岂能深刻体会到个中三昧?所以诗人劝告同行之人,“有伴行春不要忙”。这里既流露出对美好春光的无限眷恋之意,又谈出了一种生活中审美的经验;在观赏美景时,应该保持一种高度闲适的心境,细细观摩,慢慢体味,才能深入认识美的事物的真谛,而不能走马观花,浅尝即止。作者在《天台曹园》诗中也说:“平生看花法,不学蜜蜂忙”。蜜蜂采花是为着酿造蜂蜜,实质上是一种追求功利的表现;诗人赏花是为着审美,而审美在形式上对个人来说,是一种自由的观照,而不是一种功利的欲求,所以审美时应该抛弃功利之心,进入一种专注忘情的境界。也许,诗人昨夜在黄山寺庙同和尚谈论的正是这类道理吧?
此诗不用比兴,三章诗全用“赋”,以猎人自叙的口吻,真切地抒发了他猎后暗自得意的情怀。三章叠唱,意思并列,每章只换四个字,但却很重要,起到了文义互足的作用:首章互相称誉敏捷,次章互相颂扬善猎,末章互相夸赞健壮。首句开口便赞誉,起得突兀,真实地表达了诗人由衷的仰慕驱情。他在峱山与猎人偶然碰面,眼见对方逐猎是那样敏捷、娴熟而有力,佩服驱至,不禁脱口而出“子驱还(茂、昌)兮”,这是发自心底的赞叹,“子”是对那位同行的敬称。次句点明他们相遇的地点在峱山南面的道路上。“遭”字表明他们并非事先约定,只是邂逅相遇罢了。正因为如此,诗人才会那样惊喜不已,十分激动。第三句说他们由相遇而合作,共同奋力追杀两只大公狼。这里诗人虽然没有告诉读者逐猎的结果如何,但是从他那异常兴奋的叙述中,可以猜想到那两只公狼已成为他们的捕获物,读者从中也似乎分享到了诗人的喜悦。最后一句是猎后合作者对诗人的称誉:“揖我谓我儇(好、臧)兮”,这里诗人特点明“揖我”这一示敬的动作,联系首句,因为诗人对他的合作者十分敬佩,所以他才为自己能得到对方的赞誉而引以自豪。吴闿生称此为“渲染法”(《诗义会通》)。
全诗句句用韵,每章一韵,押在每句末尾第二字上:首章还、间、肩、儇为韵;次章茂、道、牡、好为韵;末章昌、阳、狼、臧为韵,句尾都以“兮”字收束,组成“富韵”,加上四、六、七言并用的参差句法,造成了舒缓的音节,读起来有一唱三叹的韵味。这种一唱三叹、反复咏唱的手法,对强化主题起到了很好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