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
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
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
这是一组描写春天的诗,有景有情,有悠然美丽的风光,给人以美的享受,如身入其境,怡然自得。五首诗一气呵成,浑然天成,豪然不失大家之风。诗中若因若无透露出诗人的个人情怀,诗中以乐景,写哀情,道出了诗人的深深怀念与不舍,从”谁肯留恋少环回“可见一般了。
纵观全文,不难看出,诗中除了怀念与不舍之外,有着一些失意,五首诗中表现出了作者仕途失意,自笑春风,在春景中外却自我。
诗中文笔精炼,曲尽其妙,尽现一代名家之风。
“汉上繁华,江南人物,尚遗宣政风流”。此词以追怀南宋起笔,汉上指江汉流域,是女词人故乡。江南指长江中下游流域,词中借指南宋。都会繁华,人物如云。指故国的繁盛。“尚遗宣政风流”,南宋文明源于北宋风流文采。宣、政指北宋政和、宣和年间。“绿窗朱户,十里烂银钩”。千里长街,连云高楼,朱户绿窗,帘钩银光灿灿。
“一旦刀兵齐举,旌旗拥、百万貔貅。”貔貅,猛兽之名,借指侵略者。这里指元兵南犯,势如洪水猛兽。公元1274年(咸淳十年)元兵自襄阳分道而下,不久东破鄂州。公元1275年(德祐元年)三月,南陷岳州,“长驱入,歌楼舞榭,风卷落花愁。”长驱直入的蒙古兵占领了繁华绮丽的汉上江南,如风暴横扫落花。从起笔写南宋文明之繁华,笔锋一转,写元兵大兵南侵,“风卷落花愁”,表达了词人对国破家亡之恨和自身被掳之辱的无限悲慨之情。笔锋一转,女词人以包容博大的气魄和卓越的识见转写宋代历史文化大悲剧,笔力不凡,也表现了女词人超人一等的思维安位。当女词人作此词时,已被掳至临安,临安被陷之景,其触目惊心悲慨之深,是可以想见的。清平三百载,从南宋直扩展至三百年南北两宋。“典章文物”四字,凝聚着女词人对宋代历史文化之反思与珍惜。此四字指陈出有宋一代文化全体。北宋亡于女真,南宋亡于蒙古,灿烂文化三百年,如今扫地俱休!女词人之绝笔,写是历史文化悲剧之写照。此三句承上片而来,但典章文物显然比十里银钩更其深刻,是为巨眼。全词有此三句,意蕴极为遥深。在女词人心灵中,祖国与个人双重悲剧,原为一体。以下写个人命运之悲剧。“幸此身未北,犹客南州”。就其深层意蕴言,则是庆幸自身在死节之前犹未遭到玷辱,保全了清白。是足可自慰并可告慰于家国。词读至此,真令人肃然起敬。一弱女子,能在被掳数千里后仍全身如此。非一般人所及!其绝笔之辞气又复从容如此,气度显亦超常。
“破鉴徐郎何在?空惆怅、相见无由”。借用南朝陈亡时徐德言与其妻乐昌公主破镜离散典故,说出自己与丈夫徐君宝当岳州城破后生离死别的悲剧命运,表达了对丈夫最后的深挚怀念。徐郎,借徐德言指徐君宝。同姓而同命运,用典精切无伦,自见慧心。徐德言夫妻破镜犹得重圆,而她们夫妇死节已决。故女词人之用此古典,其情况之可痛实过之百倍。“徐郎何在”?生死两茫茫,惆怅何其多。情变悲愤激烈而为凄恻低徊,其言之哀,不忍卒读。“从今后,断魂千里,夜夜岳阳楼”的意思是:从今后,我的魂魄,要飞过几千里路,回到岳阳故土,到夫君身边。从容绝决而又固执不舍,充分体现出能出世而仍入世、置生死于度外的传统文化精神。“夜夜岳阳楼”结笔于岳阳楼,意蕴遥深,亦当细细体味。
女词人在词中对自身被掳艰危之现实,着墨尤多,而寄之以对文明的追思之中,对祖国沦亡亲人永别深致哀悼,写南宋文明之繁盛及横遭蹂躏。在回忆和反思中。下片写徐郎何在与断魂千里,运用悬望与想象。表现了女词人远思之凌空超越。此词另一特点是意境之重、大、崇高。从历史文化悲剧写起,哀悼宋文明的衰亡,词境极为重大。词中表明自己死节之心,将祖国和个人的双重悲剧融汇,意境极为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