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母爱的颂歌。全诗共六句三十字,采用白描的手法,通过回忆一个看似平常的临行前缝衣的场景,凸显并歌颂了母爱的伟大与无私,表达了诗人对母爱的感激以及对母亲深深的爱与尊敬之情。此诗情感真挚自然,虽无藻绘与雕饰,然而清新流畅,淳朴素淡的语言中蕴含着浓郁醇美的诗味,千百年来广为传诵。
开头两句“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用“线”与“衣”两件极常见的东西将“慈母”与“游子”紧紧联系在一起,写出母子相依为命的骨肉感情。三、四句“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通过慈母为游子赶 制出门衣服的动作和心理的刻画,深化这种骨肉之情。母亲千针万线“密密缝”是因为怕儿子“迟迟”难归。伟大的母爱正是通过日常生活中的细节自然地流露出来。前面四句采用白描手法,不作任何修饰,但慈母的形象真切感人。
最后两句“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是作者直抒胸臆,对母爱作尽情的讴歌。这两句采用传统的比兴手法:儿女像区区小草,母爱如春天阳光。儿女怎能报答母爱于万一呢?悬绝的对比,形象的比喻,寄托着赤子对慈母发自肺腑的爱。
这首诗艺术地再现了人所共感的平凡而又伟大的人性美,所以千百年来赢得了无数读者强烈的共鸣。直到清朝,溧阳有两位诗人又吟出了这样的诗句:“父书空满筐,母线萦我襦”(史骐生《写怀》),“向来多少泪,都染手缝衣”(彭桂《建初弟来都省亲喜极有感》),足见此诗给后人的深刻印象。
唐代诗人王昌龄描写上流贵妇赏春时心理变化的一首闺怨诗。唐代前期,国力强盛。从军远征,立功边塞,成为人们“觅封侯”的重要途径。诗中的“闺中少妇”和她的丈夫对这一道路也同样充满了幻想。
题称“闺怨”,一开头却说“闺中少妇不曾愁”,似乎故意违反题面。其实,作者这样写,正是为了表现这位闺中少妇从“未曾愁”到“悔”的心理变化过程。丈夫从军远征,离别经年,照说应该有愁。之所以“不曾愁”,除了这位女主人公正当青春年少,还没有经历多少生活波折,和家境比较优裕(从下句“凝妆上翠楼”可以看出)之外,根本原因还在于那个时代的风气。在当时“觅封侯”这种时代风尚影响下,“觅封侯”者和他的“闺中少妇”对这条生活道路是充满了浪漫主义幻想的。从末句“悔教”二字看,这位少妇当初甚至还可能对她的夫婿“觅封侯”的行动起过一点推波助澜的作用。一个对生活、对前途充满乐观展望的少妇,在一段时间“不曾愁”是完全合乎情理的。
第一句点出“不曾愁”,第二句紧接着用春日登楼赏景的行动具体展示她的“不曾愁”。一个春天的早晨,她经过一番精心的打扮、着意的妆饰,登上了自家的高楼。春日而凝妆登楼,当然不是为了排遣愁闷(遣愁何必凝妆),而是为了观赏春色以自娱。这一句写少妇青春的欢乐,正是为下段青春的虚度、青春的怨旷蓄势。
第三句是全诗的关键,称为“诗眼”。这位少妇所见,不过寻常之杨柳,作者何以称之为“忽见”?其实,诗句的关键是见到杨柳后忽然触发的联想和心理变化。杨柳在古代人的心目中,不仅仅是“春色”的代替物,同时,它又是友人别离时相赠的礼物,古人很早便有折柳相赠的习俗。因为那迷茫和朦胧的杨花柳絮和人的离愁别绪有着某种内在的相似。故少妇见到春风拂动下的杨柳,一定会联想很多。她会想到平日里的夫妻恩爱,想到与丈夫惜别时的深情,想到自己的美好年华在孤寂中一年年消逝,而眼前这大好春光却无人与她共赏……或许她还会联想到,丈夫戍守的边关,不知是黄沙漫漫,还是和家乡一样杨柳青青呢?在这一瞬间的联想之后,少妇心中那沉积已久的幽怨、离愁和遗憾便一下子强烈起来,变得一发而不可收。“悔教夫婿觅封侯”便成为自然流淌出的情感。说到“忽见”,杨柳色显然只是触发少妇情感变化的一个媒介,一个外因。如果没有她平时感情的积蓄,她的希冀与无奈,她的哀怨与幽愁,杨柳是不会如此强烈地触动她“悔”的情感的。故曰少妇的情感变化看似突然,实则并不突然,而在情理之中。
本来要凝妆登楼,观赏春色,结果反而惹起一腔幽怨,这变化发生得如此迅速而突然,仿佛难以理解。诗的好处正在这里:它生动地显示了少妇心理的迅速变化,却不说出变化的具体原因与具体过程,留下充分的想象余地让读者去仔细寻味。
短篇小说往往截取生活中的一个横断面,加以集中表现,使读者从这个横断面中窥见全豹。绝句在这一点上有些类似短篇小说。这首诗正是抓住闺中少妇心理发生微妙变化的刹那,作了集中的描写,从而从一刹那窥见全过程。
“冉冉孤生竹,结根泰山阿。”竹而曰“孤生”以喻其孑孑孤立而无依靠,“冉冉”是女子自寓柔弱。竹结根之处是大山,又在山阿之处,可以避风,这是以山比喻男方。《文选》李善注曰:“结根于山阿,喻妇人托身于君子也。”
“与君为新婚,兔丝附女萝。”兔丝(菟丝)和女萝是两种蔓生植物,其茎蔓互相牵缠,比喻两个生命的结合。《文选》五臣注:“菟丝女萝并草,有蔓而密,言结婚情如此。”从下文看来,菟丝是女子的自喻,女萝是比喻男方。“为新婚”不一定是已经结了婚。清方廷珪《文选集成》说,此是“媒妁成言之始”而“非嫁时”。“为新婚”可能是指已经订了婚,但还没有迎娶。
“兔丝生有时,夫妇会有宜。”这还是以“兔丝(菟丝)”自喻,既然菟丝之生有一定的时间,则夫妇之会亦当及时。言外之意是说既然订婚,就及时结合,不要错过了自己的青春时光。从女子的心境,可以感受到诗人珍惜时光的思想,珍惜美好人生的情感的态度。
“千里远结婚,悠悠隔山陂。”从这两句看来,男方所在甚远,他们的结婚或非易事。这女子曾企盼着,不知何时他的车子才能到来,所以接下来说:“思君令人老,轩车来何迟!”这首诗开头的六句都是比,这四句改用赋,意尽旨远,比以上六句更见性情。
“伤彼蕙兰花,含英扬光辉。过时而不采,将随秋草萎。”这四句又用比。女子以蕙和兰两种香草自喻,把现时的自已比作为娇艳的含苞待放的花朵,如果不及时采摘就会错过时候,娇艳美丽的蕙兰花就将像秋草一样枯黄凋萎。这是希望男方趁早来迎娶,不要错过了时光。唐杜秋娘《金缕衣》:“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与此两句意思相近。
最后二句“君亮执高节,贱妾亦何为?”这女子的疑虑已抒写毕尽,最后遂改为自我安慰。她相信男方谅必坚持高尚的节操,一定会来的,那么自己则不必怨伤。
在艺术上,这首诗歌主要表现在这几方面:首先,运用比喻,形象生动;其次,心理描写,情感丰富;再次,层次清楚,结构严谨;第四,结尾反问,增强效果。
前人评陶,统归于平淡,又谓“凡作清淡古诗,须有沉至之语,朴实之理,以为文骨,乃可不朽”(施补华《岘佣说诗》)。陶渊明生于玄言诗盛行百年之久的东晋时代,“理过其辞,淡乎寡味”乃诗坛风尚,故以理为骨,臻于平淡皆不为难,其可贵处倒在淡而不枯,质而实绮,能在真率旷达的情意中化入渊深朴茂的哲理,从田园耕凿的忧勤里讨出人生天然的乐趣。读陶诗《移居二首》其二,即可知此意。
全诗以自在之笔写自得之乐,将日常生活中邻里过从的琐碎情事串成一片行云流水。首二句“春秋多佳日,登高赋新诗”,暗承第一首结尾“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而来,篇断意连,接得巧妙自然。此处以“春秋”二字发端,概括全篇,说明诗中所叙并非“发真趣于偶尔”(谢榛《四溟诗话》),而是一年四季生活中常有的乐趣。每遇风和日丽的春天或天高云淡的秋日,登高赋诗,一快胸襟,历来为文人引为风雅胜事。对陶渊明来说,在柴桑火灾之后,新迁南村,有此登临胜地,更觉欣慰自得。登高不仅是在春秋佳日,还必须是在农务暇日,春种秋获,正是大忙季节,忙里偷闲,登高赋诗,个中趣味决非整天悠哉游哉的士大夫所能领略,何况还有同村的“素心人”可与共赏新诗。所以士大夫常有的雅兴,在此诗中便有不同寻常的意义。这两句用意颇深却如不经意道出,虽无一字刻划景物,而风光之清靡高爽,足堪玩赏,诗人之神情超旷,也如在眼前。
移居南村除有登高赋诗之乐以外,更有与邻人过从招饮之乐:“过门更相呼,有酒斟酌之。”这两句与前事并不连属,但若作斟酒品诗理解,四句之间又似可承接。过门辄呼,无须士大夫之间拜会邀请的虚礼,态度村野,更觉来往的随便。大呼小叫,毫不顾忌言谈举止的风度,语气粗朴,反见情意的真率。“相呼”之意可能是指邻人有酒,特意过门招饮诗人;也可能是诗人有酒招饮邻人,或邻人时来串门,恰遇诗人有酒便一起斟酌,共赏新诗。杜甫说:“肯与邻翁相对饮,隔篱呼取尽余杯。”(《客至》)“叫妇开大瓶,盆中为吾取。……指挥过无礼,未觉村野丑。”(《遭田父泥饮》)诸般境界,在陶诗这两句中皆可体味,所以愈觉含蓄不尽。
当然,人们也不是终日饮酒游乐,平时各自忙于农务,有闲时聚在一起才觉得兴味无穷:“农务各自归,闲暇辄相思。相思辄披衣,言笑无厌时。”有酒便互相招饮,有事则各自归去,在这个小小的南村,人与人的关系非常实在,非常真诚。“各自归”本来指农忙时各自在家耕作,但又与上句饮酒之事字面相连,句意相属,给人以酒后散去、自忙农务的印象。这就像前四句一样,利用句子之间若有若无的连贯,从时间的先后承续以及诗意的内在联系两方面,轻巧自如地将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琐事融成了整体。这句既顶住上句招饮之事,又引出下句相思之情。忙时归去,闲时相思,相思复又聚首,似与过门相呼意义重复,造成一个回环,“相思则披衣”又有意用民歌常见的顶针格,强调了这一重复,使笔意由于音节的复沓而更加流畅自如。这种往复不已的章法在汉诗中较常见,如《苏武诗》、《古诗十九首·西北有高楼》、《古诗十九首·行行重行行》等,多因重叠回环、曲尽其情而具有一唱三叹的韵味。陶渊明不用章法的复叠,而仅凭意思的回环形成往复不已的情韵,正是其取法汉人而又富有独创之处。何况此处还不是简单的重复,而是诗意的深化。过门招饮,仅见其情意的真率,闲时相思,才见其友情的深挚。披衣而起,可见即使已经睡下,也无碍于随时相招,相见之后,谈笑起来没完没了,又使诗意更进一层。如果说过门辄呼是从地邻关系表明诗人与村人的来往无须受虚礼的限制,那么披衣而起、言笑无厌则表明他们的相聚在时间上也不受俗态的拘束。所以,将诗人与邻人之间纯朴的情谊写到极至,也就将摒绝虚伪和矫饰的自然之乐倾泻无余。此际诗情已达高潮,再引出“此理将不胜,无为忽去兹”的感叹,便极其自然了。这两句扣住移居的题目,写出在此久居的愿望,也是对上文所述过从之乐的总结。不言“此乐”,而说“此理”,是因为乐中有理,由任情适意的乐趣中悟出了任自然的生活哲理比一切都高。从表面上看,这种快然自足的乐趣所体现的自然之理与东晋一般贵族士大夫的玄学自然观没有什么两样。王羲之在《兰亭集序》中说:“夫人之相与,俯仰一世,或取诸怀抱,晤言一室之内;或因寄所托,放浪形骸之外。虽趣舍万殊,静躁不同,当其欣于所遇,暂得于己,快然自足,曾不知老之将至。”似乎也可以用来解释陶渊明《移居二首》其二中的真趣所在。但同是“人之相与”、“欣于所遇”之乐,其实质内容和表现方式大不相同。东晋士族自恃阀阅高贵,社会地位优越,每日服食养生,清谈玄理,宴集聚会所相与之人,都是贵族世家,一时名流;游山玩水所暂得之乐,亦不过是无所事事,自命风雅;他们所寄托的玄理,虽似高深莫测,其实只是空虚放浪的寄生哲学而已。陶渊明的自然观虽然仍以玄学为外壳,但他的自然之趣是脱离虚伪污浊的尘网,将田园当作返朴归真的乐土;他所相与之人是淳朴勤劳的农夫和志趣相投的邻里;他所寄托的玄理,朴实明快,是他在亲自参加农业劳动之后悟出的人生真谛。所以,此诗末二句“忽跟农务,以衣食当勤力耕收住,盖第耽相乐,本易务荒,乐何能久,以此自警,意始周匝无弊,而用笔则矫变异常”(张玉谷《古诗赏析》)。结尾点明自然之乐的根源在于勤力躬耕,这是陶渊明自然观的核心。“人生归有道,衣食固其端。孰是都不营,而以求自安?”(《庚戌岁九月中于西田获早稻》)诗人认为人生只有以生产劳动、自营衣食为根本,才能欣赏恬静的自然风光,享受纯真的人间情谊,并从中领悟最高的玄理——自然之道。这种主张力耕的“自然有为论”与东晋士族好逸恶劳的“自然无为论”是针锋相对的,它是陶渊明用小生产者朴素唯物的世界观批判改造士族玄学的产物。此诗以乐发端,以勤收尾,中间又穿插以农务,虽是以写乐为主,而终以勘为根本,章法与诗意相得益彰,但见笔力矫变而不见运斧之迹。全篇罗列日常交往的散漫情事,以任情适意的自然之乐贯串一气,言情切事,若离若合,起落无迹,断续无端,文气畅达自如而用意宛转深厚,所以看似平淡散缓而实极天然浑成。
由此可见,作诗以理为骨固佳,其尤贵者当善于在情中化理。晋宋之交,玄风大炽,一般诗人都能谈理。山水诗中的谈玄说理成份多为后人所訾议,而产生于同时的陶渊明田园诗中亦有不少谈理之作,却博得了盛誉。原因就在刚刚脱离玄言诗的山水诗多以自然证理,理赘于辞;而陶诗则能以情化理,理入于情,不言理亦自有理趣在笔墨之外,明言理而又有真情融于意象之中。这种从容自然的境界,为后人树立了很高的艺术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