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诗歌中,怀古题材屡现篇咏,名篇佳作,层见迭出。但在词里,尤其是前期的小令里,却是屈指可数。这大概是因为,感慨兴亡、俯仰今古的曲子词不太适宜在“绣幌佳人······举纤纤之玉指,拍按香檀”的场合下演唱的缘故。正因为这样,花间词中欧阳炯等人的少量怀古词,便显得特别引人注目。
这是一首金陵怀古词。凭吊的是六代繁华的消逝,寄寓的则是现实的感慨。开头三句点出凭吊之地六朝古都金陵和当地的物色。“晚日金陵岸草平,落霞明,水无情”,大处落墨,展现出日暮时分在浩瀚东去的大江鲜艳明丽的落霞映衬下,金陵古城的全景。“岸草平”,显出江面的空阔,也暗示时节正值江南草长的暮春;“落霞明”,衬出天宇的寥廓,也渲染出暮景的绚丽。整个境界,空阔而略带寂寥,绚丽而略具苍茫,很容易引动人们今昔兴衰之感。所以第三句就由眼前滔滔东去的江水兴感,直接导入怀古。“水无情”这三字,是全篇的枢纽,也是全篇的主句。它不但直启“六代繁华,暗逐逝波声”,而且对上文的“岸草平”、“落霞明”和下文的“姑苏台上月”等景物描写中所暗寓的历史沧桑之感起着点醒的作用。这里的“水”,已经在词人的意念中成为滚滚而去的历史长河的一种象征。“岸草平”、“落霞明”、“水无情”,三字一顿,句句用韵,显得感慨深沉,声情顿挫。
接下来“六代繁华,暗逐逝波声”两句,是对“水无情”的具体发挥。六代繁华,指的是建都在金陵的六个王朝的全部物质文明,和君臣们荒淫豪奢的生活。这一切,都已随着历史长河的滔滔逝波,一去不复返了。“暗逐”两字,自然超妙。它把眼前逐渐溶入暮色、伸向烟霭的长江逝波和意念中悄然流逝的历史长河融为一体,用一个“暗”字绾结起来,并具有流逝于不知不觉简这样一层意思。词人在面对逝波,感慨六朝繁华的消逝时,似乎多少领悟到有某种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力量在暗暗起作用这样一个事实。这就把“水无情”的“无情”二字具体化了。
“空有姑苏台上月,如西子镜照江城。”在词人面对长江逝波沉思默想的过程中,绚丽的晚霞已经收敛隐没,由东方升起的一轮圆月,正照临着这座经历了对此兴衰的江城。姑苏台在苏州西南,是吴王夫差和宠妃西施长夜作乐之地,是春秋时期豪华的建筑之一。苏州与金陵,两地相隔;春秋与六朝,时代相悬。作者特意将月亮与姑苏、西子联系起来,看来是要表达更深一层的意蕴。六代繁华消逝之前,历史早已演出过吴宫荒淫、麋鹿游于姑苏台的一幕。前车之覆,后车可鉴。但六代君臣依然重覆亡吴的历史悲剧。如今,那轮曾照姑苏台上歌舞的圆月,依然像西子当年的妆镜一样,照临着这座历经沧桑的江城,但吴宫歌舞、江左繁华均逐逝波去尽,眼前的金陵古城,是否再要演出相似的一幕,“空有”二字,寓概很深。这个结尾,跳出六代的范围,放眼更悠远的历史,将全词的意境拓广加深了。
怀古诗词一般只就眼前物色抒今昔盛衰之概。这首词的内容意境尤为空灵,纯从虚处唱叹传神。但由于关键处用“无情”、“暗逐”、“空有”等感情色彩很浓的词语重笔勾勒,意蕴却相当明朗。
此诗的开头就写少妇在闺离愁思远人,忽得来信,报道丈夫仍滞留交河之北。其实不必一定要信来,信也不会由春燕捎来,春燕从南边海上归来也不可能带来极北的交河的信,这些都是虚拟,甚至是不合理的虚拟,只是借以画出闺离思妇“愿为双鸟泛离洲”的遐想而已。诗的场景是在少妇的闺房,全诗充满渲染闺房里的景况和闺离独处的哀怨;并以想象离的征夫的处境“君边云拥青丝骑”、“晓吹员管随落花”和眼前闺离的光景对照,点染出少妇的魂驰塞外。日暮(日将歇)以后,明月高照,兰堂之离,帘箔帷幄上触眼是象征恩爱的“同心结”、“连枝锦”;这些予人以温馨感的饰物在度日为年的漫漫长夜的刻漏声离,对“灯烛荧荧照孤寝”的人构成了喜与悲的极大反差。这一切都是由于迢遥的空间的睽隔,从距离又转念,纵使有使节往来,顶多也能为心上人剪制一个相思枕以寄怀想而已。接着“摘尽庭兰”,又重申远别忧伤之意,《古诗十九首·涉江采芙蓉》一首,有“兰泽多芳草,采之欲遗谁?所思在远道。还顾望旧乡,长路漫浩浩。同心而离居,忧伤心终老”的咏叹,藉着记忆,人们立即能体会到思妇的幽怨之情,只有以泪洗面,任红巾染满氤氲的泪渍了。结以“愿作阳台一段云”,如神女行云似地以梦相随,更把思恋之情推到了极致。全篇有人有景又有心情刻画,倍极缠绵悱恻。
明人胡应麟认为此诗有初唐格调,大概是因为初唐诗人写闺怨的诗极多,如王勃亦有《捣衣》,沈佺期有《独不见》、《杂诗三首》其三(“闻道黄龙戍”)等,但初唐诗人的闺怨诗虽沿袭了梁、陈诗风的绮丽,却少反复叮咛的绵密情致。情致不至,作家本人投入的就不多,所沿袭的绮丽的诗风就更加突出。李白这篇虽也绮丽有余,却刻写真切,层层深入,情景交错,经得起唱叹,因此在绮丽离别有丰满和蕴蓄;而且抒情离以刻画人物的叙事为首架,上追汉魏人的乐府风骨。其实和初唐人的闺怨诗是大有区别的。结句的怨而不怒,更具有传统诗评的所谓“风人之旨”,与沈佺期《独不见》之类的徒诉哀怨有很大不同。
中国传统诗歌源远流长,但以叙事为主的史诗却一向不发达,因此《诗经》中为数不多的几篇具有史诗性质的作品,便受到今人的充分关注。《大雅·生民》就是这样的作品。
此诗带有浓重的传说成分,而对农业生产的详细描写,也反映出当时农业已同畜牧业分离而完成了第一次社会大分工的事实。
诗共八章,每章或十句或八句,按十字句章与八字句章前后交替的方式构成全篇,除首尾两章外,各章皆以“诞”字领起,格式严谨。从表现手法上看,它纯用赋法,不假比兴,叙述生动详明,纪实性很强。然而从它的内容看,尽管后面几章写后稷从事农业生产富有浓郁的生活气息,却仍不能脱去前面几章写后稷的身世所显出的神奇荒幻气氛,这无形中也使其艺术魅力大大增强。
诗的第一章写姜嫄神奇的受孕。这章最关键的一句话是“履帝武敏歆”,对这句话的解释众说纷纭,历来是笺注《诗经》的学者最感兴趣的问题之一。毛传把这句话纳入古代的高禖(古代帝王为求子所祀的禖神)祭祀仪式中去解释,云:“后稷之母(姜嫄)配高辛氏帝(帝喾)焉。……古者必立郊禖焉,玄鸟至之日,以大牢祠于郊禖,天子亲往,后妃率九嫔御,乃礼天子所御,带以弓韣(dú),授以弓矢于郊禖之前。”也就是说高辛氏之帝率领其妃姜嫄向生殖之神高禖祈子,姜嫄踏着高辛氏的足印,亦步亦趋,施行了一道传统仪式,便感觉怀了孕,求子而得子。唐代孔颖达的疏也执此说。但汉代郑玄的笺与毛传之说不同,他主张姜嫄是踩了天帝的足迹而怀孕生子的。云:“姜嫄之生后稷如何乎?乃禋祀上帝于郊禖,以祓除其无子之疾,而得其福也。帝,上帝也;敏,拇也。……祀郊禖之时,时则有大神之迹,姜嫄履之,足不能满履其拇指之处,心体歆歆然,其左右所止住,如有人道感己者也。于是遂有身。”这样的解释表明君王的神圣裔传来自天帝,是一个神话。然在后世,郑玄的解释遭到了王充、洪迈、王夫之等人的否定。现代学者闻一多对这一问题写有《姜嫄履大人迹考》专文,认为这则神话反映的事实真相,“只是耕时与人野合而有身,后人讳言野合,则曰履人之迹,更欲神异其事,乃曰履帝迹耳”。他采纳了毛传关于高禖仪式的说法,并对之作了文化人类学的解释:“上云禋祀,下云履迹,是履迹乃祭祀仪式之一部分,疑即一种象征的舞蹈。所谓‘帝’,实即代表上帝之神尸。神尸舞于前,姜嫄尾随其后,践神尸之迹而舞,其事可乐,故曰‘履帝武敏歆’,犹言与尸伴舞而心甚悦喜也。‘攸介攸止’,‘介’,林义光读为‘愒(qí)’,息也,至确。盖舞毕而相携止息于幽闭之处,因而有孕也。”闻一多的见解是可取的。还有两点:一、足迹无非是种象征,因此像王夫之等人那样力图在虚幻和事实之间架桥似乎是徒劳的。二、象征的意义是通过仪式的摹仿来完成的,舞蹈之类都是摹仿仪式,而语言本身也可以完成象征的意义,如最初起源于祭仪的颂诗;正是由于语言的这种表现能力的扩张,神话才超越了现实,诗歌乃具有神奇的魅力。
诗的第二章、第三章写后稷的诞生与屡弃不死的灵异。后稷名弃,据《史记·周本纪》的解释,正是因为他在婴幼时曾屡遭遗弃,才得此名。此篇对他三次遭弃又三次获救的经过情形叙述十分细致。第一次,后稷被扔在小巷里,结果是牛羊跑来用乳汁喂养了他。第二次,后稷被扔进了大树林,结果正巧有樵夫来砍柴,将他救出。第三次后稷被扔在了寒冰之上,结果天上飞来只大鸟,用温暖的羽翼覆盖他温暖他。初生的婴儿经历了如此大的磨难,终于哇哇哭出了声,声音洪亮有力,回荡在整条大路上,预示着他将来会创造辉煌的业绩。那么,对于后稷遭弃这一弃子之谜,历代经史学家有许多解释。贱弃说在鲁诗中就已产生,刘向《列女传》和郑玄笺都执此说。另一较早的说法是遗腹说,首先由马融提出。此后,苏洵持难产说,朱熹持易生说,王夫之持避乱说,臧琳持早产说,胡承珙持速孕说。另外又有晚生说、怪胎说、不哭说、假死说、阴谋说等等。近世学者则多从民俗学角度出发,各倡轻男说、杀长说、宜弟说、触忌说、犯禁说等。英雄幼时蒙难是世界性的传说故事母题,一连串的被弃与获救实际上是仪式性的行为。古代各民族中常有通过弃置而对初生婴儿体质作考验或磨练的习俗,这种做法名为“暴露法”(Infantexposure),弃子传说则是这种习俗遗迹的反映,弃子神话正是为了说明一个民族的建国始祖的神圣性而创造的,诞生是担负神圣使命的英雄(具有神性)最初所必经的通过仪式,他必须在生命开始时便接受这一考验。而所有的弃子神话传说都有这么一个原型模式:一、婴幼期被遗弃;二、被援救并成长为杰出人物;三、被弃和获救都有神奇灵异性。此诗第三章中的弃子故事,自然也不例外。这一章除了叙事神奇外,笔法也可圈可点,对此前人也有所会心,孙鑛说:“不说人收,却只说鸟去,固蕴藉有致。”俞樾说:“初不言其弃之由,而卒曰‘后稷呱矣’,盖设其文于前,而著其义于后,此正古人文字之奇。”(均见陈子展《诗经直解》引)
诗的第四至第六章写后稷有开发农业生产技术的特殊禀赋,他自幼就表现出这种超卓不凡的才能,他因有功于农业而受封于邰,他种的农作物品种多、产量高、质量好,丰收之后便创立祀典。这几章包含了丰富的上古农业生产史料,其中讲到的农作物有荏菽、麻、麦子、瓜、秬、秠、麇、芑等。对植物生长周期的观察也很细致,发芽、出苗、抽穗、结实,一一都有描述。而对除杂草和播良种的重视,尤其引人注意。这说明汉民族已经开始成为以农耕为主要生产方式的民族。甲骨文中,“周”字写作“田(四格中各有一点)”,田是田地,四点像田中密植的农作物,可见汉民族的命名是与农业密切相关的。据史载,弃因善于经营农业,被帝尧举为农师,帝舜时他又被封到邰地。弃号后稷,后是君王的意思,稷则是一种著名的农作物名。周人以稷为始祖,以稷为谷神,以社稷并称作为国家的象征,这一切都表明汉民族与稷这种农作物的紧密联系。那么对于稷具体究竟是哪一种谷物的问题,唐宋人多以为稷即穄,是黍的一种,清代经学家、小学家则普遍认为就是高粱,这几乎已成定论。今人又有新说,认为它是禾的别名,也就是粟,去种皮则称小米。这几章修辞手法的多样化,使本来容易显得枯燥乏味的内容也变得跌宕有致,不流于率易。修辞格有叠字、排比等,以高密度的使用率见其特色,尤以“实……实……”格式的五句连用,最富表现力。
诗的最后两章,承第五章末句“以归肇祀”而来,写后稷祭祀天神,祈求上天永远赐福,而上天感念其德行业绩,不断保佑他并将福泽延及到他的子子孙孙。诗中所述的祭祀场面很值得注意,它着重描写粮食祭品而没有提到酒(虽然也是用粮食制成),这大约也表明后稷所处的尧舜时代酒还没有发明吧。据《战国策·魏策》记载:“昔者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饮而甘之,遂疏仪狄,绝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则中国酒的发明在夏代,此诗的叙述当可作为一个重要的旁证。而烧香蒿和动物油脂这一细节,恐怕也是后稷所创祀典的特殊之处。“上帝居歆”云云,则反映出当时可能有人扮的神尸来享用祭品,可供研究上古礼制参考。全诗末尾的感叹之词,是称道后稷开创祭祀之仪得使天帝永远佑护汉民族,正因后稷创业成功才使他有丰硕的成果可以作为祭享的供品,一结赞颂的对象仍落实在后稷身上,而他确也是当之无愧的。
前两句可看作是比兴,后两句是形容了一位言语难以描述的美男:石块相垒成的玉山,挺立的青翠苍松。玉的内涵、和松的气质,常和美男相联系。这里,用二者来与男神的美貌相比拟。他的绝代风华,世上再没有谁能相比。关键在于一个独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