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词不同与王国维另一首写围猎的词《浣溪沙·六郡良家最少年》,那一首更多的是描写了豪侠的个人英姿。这一首却是由围猎活谈及个人的内心活动,更多的点出国家的危难,而自己却是一个百无一用的书生。
上片三句,写出了一场围猎从开始到结束的全部过程。“合围”,是这场射猎的开始。“草偃云低”本是写围场影物,放在“合围”的前边就有一种天罗地网的感觉,好像天地草木也在听从人的指挥参与对鸟兽的包围。“雕弓声急马如飞”是写豪侠少年高超的骑射本领;“笑呼从骑载禽归”是写围猎结束满载猎物而归时的得意心情。这首词中豪侠少年的形象与作者在另一首《浣溪沙》中所写的那个“闲抛金弹落飞鸢”的豪侠少年形象有一些不同。那一首中的少年形象仅仅是风流潇洒、射艺出众,而这首词中“草偃云低”的描写,使这个少年还带有一种指挥者的威严之气。史载赤璧之战前曹操致书孙权曰:“今治水军八十万众,方与将军会猎于吴。”自古以来,围场可以喻指战场,打猎可以喻指用兵。王国维把自己想像成围猎活动的主人公,在这场“战事”中大振神威,说明他内心中同样有一种对戎马生涯的渴望。
下片三句“万事不如身手好,一生须惜少年时。那能白首下书帷”的牢骚。人们常说,“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作者认为乱世的文人,读了一辈子书,既无权势以骄人,又无缚鸡之力以自卫。古代的卫、霍的功勋自不用提,游侠的气概也也无从谈起。假如说读书是为了明理,则明理恰足以给自己带来“世人皆醉我独醒”的痛苦。扬雄投阁,龚生竟夭,文人的悲剧古已有之。所以,习文不如习武,年轻人有一副好身手,纵不能替天行道,总不致像那些文人在乱世中连保全自己的能力都没有。如果结合作者的实际情况来看,则这理想近于虚幻。因为“体素羸弱”而称“万事不如身手好”,有一种无能为力的悲哀;人近三十而言“一生须惜少年时”,有一种无可奈何的遗憾;身为文人却说“那能白首下书帷”,有一种不甘心于现状的苦闷。
边塞诗大都以词情慷慨、景物恢奇、充满报国的忠贞或低徊的乡思为特点。常建的这首《塞下曲》却独辟蹊径,弹出了不同寻常的异响。
这首诗既未炫耀武力,也不嗟叹时运,而是立足于民族和睦的高度,讴歌了化干戈为玉帛的和平友好的主题。中央朝廷与西域诸族的关系,历史上阴晴不定,时有弛张。作者却拈出了美好的一页加以热情的赞颂,让明媚的春风吹散弥漫一时的滚滚狼烟,赋予边塞诗一种全新的意境。
诗的头两句,是对西汉朝廷与乌孙民族友好交往的生动概括。“玉帛”,指朝觐时携带的礼品。《左传·哀公七年》有“禹合诸侯于涂山,执玉帛者万国”之谓。执玉帛上朝,是一种宾服和归顺的表示。“望”字用得笔重情深,乌孙使臣朝罢西归,而频频回望帝京长安,眷恋不忍离去,说明恩重义浃,相结很深。“不称王”点明乌孙归顺,边境安定。乌孙是活动在伊犁河谷一带的游牧民族,为西域诸国中的大邦。据《汉书》记载,武帝以来朝廷待乌孙甚厚,双方聘问不绝。武帝为了抚定西域,遏制匈奴,曾两次以宗女下嫁,订立和亲之盟。太初间(前104-前101),武帝立楚王刘戊的孙女刘解忧为公主,下嫁乌孙,生了四男二女,儿孙们相继立为国君,长女也嫁为龟兹王后。从此,乌孙与汉朝长期保持着和平友好的关系,成为千古佳话。常建首先以诗笔来讴歌这段历史,虽只寥寥数语,却能以少总多,用笔之妙,识见之精,实属难能可贵。
一、二句平述史实,为全诗铺垫。三、四句顺势腾骞,波涌云飞,形成高潮。“天涯”上承“归去”,乌孙朝罢西归,马足车轮,邈焉万里,这辽阔无垠的空间,便隐隐从此二字中见出。“静”字下得尤为有力。玉门关外的茫茫大漠,曾经是积骸成阵的兵争要冲,如今却享有和平宁静的生活。这是把今日的和平与昔时的战乱作明暗交织的两面关锁的写法,于无字处皆有深意,是诗中之眼。诗的结句雄健入神,情绪尤为昂扬。诗人用彩笔绘出一幅辉煌画卷:战争的阴霾消散净尽,日月的光华照彻寰宇。这种理想境界,体现了各族人民热爱和平、反对战争的崇高理想,是高响入云的和平与统一的颂歌。
“兵气”,犹言战象,用语字新意炼。不但扣定“销”字,直贯句末,且与“静处”挽合,将上文缴足。环环相扣,愈唱愈高,真有拿云的气概。沈德潜诩为“句亦吐光”,可谓当之无愧。
常建的诗作,大多成于开元、天宝年间。他在这首诗里如此称颂和亲政策与弭兵理想,当是有感于唐玄宗晚年开边黩武的乱政而发的,可说是一剂针砭时弊的对症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