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胠箧”的意思是打开箱子。本篇的主旨跟《马蹄》篇相同,但比《马蹄》更深刻,言辞也直接,一方面竭力抨击所谓圣人的“仁义”,一方面倡导抛弃一切文化和智慧,使社会回到原始状态中去。宣扬“绝圣弃知”的思想和返归原始的政治主张,就是本篇的中心。
全篇大体分成三个部分。第一部分至“而天下始治矣”,从讨论各种防盗的手段最终都会被盗贼所利用入手,指出当时治天下的主张和办法,都是统治者、阴谋家的工具,着力批判了“仁义”和“礼法”。第二部分至“法之所无用也”,进一步提出摒弃一切社会文化的观点,使“绝圣”的主张和“弃知”的思想联系在一起。余下为第三部分,通过对比“至德之世”与“三代以下”的治乱,表达缅怀原始社会的政治主张。
本篇深刻揭露了仁义的虚伪和社会的黑暗,一针见血地指出“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但看不到社会的出路,于是提出“绝圣弃知”的主张,要摒弃社会文明与进步,倒退到人类的原始状态。这是庄子社会观和政治观的消极面。
这首诗是《红楼梦》中贾兰所作,与贾环的《姽婳词·红粉不知愁》、贾宝玉的《姽婳词·恒王好武兼好色》都出自小说的第七十八回。
贾政与众幕友谈及恒王与林四娘故事,称其“风流隽逸,忠义感慨”,“最是千古佳谈”,命贾兰、贾环和贾宝玉各吊一首。贾政所叙述的情节是作者利用了旧有明代传说史事而加工改缉的。“姽婳”一词初见于宋玉《神女赋》,形容女子美好贞静,所以小说中说,加以“将军”二字更见奇妙。
《姽婳词》突出地表现了曹雪芹政治观点上的矛盾:他一方面不满封建制度,一方面又想“补天”;一方面憎恶政治腐败、现实黑暗,一方面又为清帝国的命运担忧,为他们这个阶级的没落而哀伤;一方面同情奴隶们的痛苦和屈辱,为受冤遭迫害者提出强烈的控诉,一方面又主张“清清白白”地做人,“守着多大碗儿吃多大碗的饭”,反对奴隶们用暴力来推翻现存的制度、争取自身的解放。在《姽婳词》中,他以当今皇帝褒奖前代所遗落的可嘉人事为名,指桑骂槐,揭露和嘲笑当朝统治者的昏庸腐朽和外强中干的虚弱本质,这是大胆的。但是,把封建王朝在农民起义风暴的猛烈扫荡下的土崩瓦解看成是一场灾难,把向革命势力作拼死顽抗的林四娘当作巾帼英雄而大加赞美,这又说明曹雪芹并没有完全背叛自己的阶级。
清代康熙之后,政治上转向黑暗,随着农民与地主阶级的矛盾斗争日益激化,农村中的夺粮、抗租和“抢田夺地”的斗争也此起彼伏,大规模农民起义的条件虽则尚未成熟,但已在酝酿之中。封建地主阶级中一些对现实比较有清醒认识的人,开始担心像前代青州唐赛儿以至李自成那样声势浩大的农民起义不久就会重新出现,哀叹没有人能“挽狂澜于既倒”。《姽婳词》正反映了这种深怀隐忧的没落阶级的思想情绪。
脂砚斋在小说写到“黄巾、赤眉一干流贼余党”时曾加批语,以为不能实看这些话,否则,“便呆矣”,还说“此书全是如此,为混人也”。因而,目前有些研究红学和史学的人认为,从史事看,林四娘应死于抗清,“非与义军为敌者”(周汝昌《红楼梦新证》第230页 ),此诗实“与义军无关”,“对立面为侵扰青州之清军”,这样写是为“避清帝爪牙之耳目”,或者更肯定地认为“是指崇祯十五年(注:崇祯十五年为1642年)十二月清军在未入关前一次入侵明境山东青州之事”(引自徐恭时一九七六年八月三十一日的信件)。此说,不仅关系到作者对农民起义的政治立场问题,也关系到这位满族子弟会不会存在某些反满意识的问题。这是值得进一步深入研究的。
关于小说的人物形象,《姽婳词》这段情节在小说描述晴雯之死的过程中是强行插入的,表面上像是游离的、节外生枝的。贾宝玉吊晴雯扑了空回来,就被叫去做吊林四娘的诗,做成《姽婳词》,作者连过渡的文字也不要,紧接着就让他撰写《芙蓉女儿诔》,这一切其实都是有用意的,那就是通过诗来暗示诔文中所包含的政治寄托。然而,把一个以生命去酬答平日恩宠的贵族姬妾与一个遭封建势力迫害而死的女奴放在一起写,以便作某种类比的意图,从阶级观点来看是有问题的。它同样清楚地表明了曹雪芹思想中所存在的深刻矛盾。
这是一首积淀着无限深情的悼念亡友的诗作。在中华民国时期,悼亡,对革命者来说是常事,因而,它也就成了鲁迅诗作的一个重要的主题。和一般性的悼亡之作不同的是,鲁迅在此诗中除使用“健儿”一词外,基本上不涉及被悼念者的身世、人品和才学,而主要是写诗人自己的心境和感情。
诗的前两句乍看起来和悼念挚友似无关联,全然是在写自己的感受;而就情绪的格调来看,仿佛还不免有些压抑和低回。“岂有豪情似旧时,花开花落两由之。’’说明诗人近时的心境不如过去亢奋,已经被压抑到低沉、麻木的境地,甚至连花开花落、人事荣枯也激不起心中的一点微波和涟漪了。这显然是反语,是极言压迫已经超出了可以负荷的程度;只好听之任之。作者鲁迅在《南腔北调集(守常全集)题记》一文中说过:“革命的先驱者的血,现在已经并不希奇了。单就我自己说罢,七年前为了几个人,就发过不少激昂的空论,后来听惯了电刑,枪毙斩决,暗杀的故事,神经渐渐麻木,毫不吃惊,也无言说了。我想,就是报上所记的“人山人海”去看枭首示众的头颅的人们,恐怕也未必觉得更兴奋于看赛花灯的罢。血是流得太多了。”他在《集外集拾遗·上海所感》中又说过“初看见血,心里是不舒服的,不过久住在杀人的名胜之区,则即使见了挂着的头颅,也不怎么诧异。这就是因为能够习惯的缘故。”鲁迅的这些话;可以印证他的“豪情”之所以锐减完全是因为压迫无比惨烈、社会极其黑暗的缘故。从艺术的表现角度来讲,前两句感情低回,似现木然,则是一种蓄势待发、欲扬先抑的手法。作为革命家的鲁迅,他决不会对时 势的变化、斗争的起伏、革命的成败以及革命者的生死置之度外, 漠不关心的。1926年,他在抨击旧军阀时,曾说过:“人们的痛苦是不容易相通的。因为不易相通,杀人者便以杀人为唯一要道,甚至于还当作快乐。然而也因为不容易相通,所以杀人者所显示的‘死之恐怖’,仍然不能够儆戒后来,使人们永远变作牛马”(《华盖集续编·死地》)杨铨死后不久,作者鲁迅在写给友人台静农的信中说:“仆生长危邦,年逾大衍,天灾人祸,所见多矣,无怨于生,亦无怖于死,即将投我琼瑶,依然弄此笔墨,夙心旧习,不能改也,惟较之春初,匿亦颇自摄养耳”。既然“无怨于生”、“固亦颇自摄养”;既然“无怖于死”,则旧习不改,“依然弄此笔墨”,决不会被白色恐怖所吓退,“豪情”也决不会真的减遇,就是减退了,也必当再度焕发。所以在写给友人的信中他多次表示:“继杨杏佛而该死之榜,的确有之”,“据闻在‘白名单’中,我也荣获入选”,但作者却正义凛然、勇敢无畏地宣告:“只要我还活着,就要拿起笔,去回敬他们的手枪。’’
“何期泪洒江南雨,又为疑民哭健儿。”笔锋突然一转,豪情再度昂奋,更加焕发。蓄势待发的感情,冲破了前所罕见的大黑暗迸发了出来,在这江南大雨之日,作者也涕泪滂沱地哭吊这位人民的健儿。末二句即融景入情,表达了作者沉痛真挚的感情。一个“又”字,既说明了暗杀革命者的事件的不断上演,反映国民政府统治下的严酷。又说明了前两句所表达到的“麻木”心情的所由来的原因,前后照应。诗的前后各半部分表现的感情,先抑后扬,又以当前景,融入当时情,情景交融,浑然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