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可分四段,旨在企盼如胡马客之名将,绥靖边患,生动刻画了边地民族的骁勇善战和风俗生活,以及战争的残酷,表达了对人民的同情和渴求和平的愿望。
诗的一开头就赞叹“幽州胡马客”的骠骑与威猛。所谓的“幽州胡马客”应该是指安禄山手下那些横行无忌的“壮士”,也就是安禄山私养的奴才。大多数是契丹等少数民族勇士,力大无穷,身怀绝技,被安禄山收为义子。因为多是胡人,所以就不乏有碧眼金发之辈。这些勇士带着用虎皮做的冠帽,笑拂着两只利箭,有万夫不当之勇。胡人张弓搭箭,弯弓如张满两,能把白雁射落在云端。胡人双双掉鞭而行,游猎驰向楼兰,胡人一出门就不顾身后之事,慷慨报国,义无反顾。可惜这些勇士选择安禄山为主子,所谓的报效国家恐怕也只是“幽燕”这个小朝廷。
诗人在作这段描述时心情颇为复杂。一方面任侠尚武的性格使诗人对这些年青勇士的高超武艺和绝技绝活发出由衷的赞美,对这些勇士报效主子的忠心也发出由衷的赞叹。也许是刚到幽州时李白对安禄山的野心认识还不足,有的学者说李白当初甚至有立功边疆思想,在边地习骑射,后发现安禄山野心,登黄金台痛哭,不久即离幽州南下。这样看起来李白说“出门不顾后,报国死何难”也就可以理解。可是另一方面,李白对这些勇士也有隐隐的担心,这些勇士愈健壮、武艺愈高、对主子愈忠诚,那么日后对李唐朝廷的威胁也就愈大。“双双掉鞭行,游猎向楼兰”两句看似平常,其实也满含隐忧,游猎向楼兰是要经过中原腹地。而且“楼兰”一语暗指国都长安。
接着诗人又用借古讽今的手法用“匈奴”犯边的故事来寓含对国家将或发生战乱的隐忧。所谓“天骄五单于”一般认为是西汉后期,匈奴势弱内乱,分立为五个单于:呼韩邪单于、屠耆单于、呼揭单于、车犁单于、乌藉单于,五单于互相争斗,后为呼韩邪单于所并。其实在这里,“五单于”是泛指匈奴各部首领。在冒顿单于的统领下,匈奴屡屡来犯,侵犯了今河北、山西、陕西及河套一带,不仅给刚刚建立起来的西汉王朝以莫大的威胁,而且严重破坏了中原的社会经济。由于汉初政权初建,国力较弱,不足以抵抗匈奴的侵扰,故只得采取消极的和亲政策,以公主嫁给单于,并岁给絮、缯、酒、米、食物,直至武帝即位,采纳抗战派的主张,发动正义的防御性战争,才把匈奴的侵扰势力击退。
诗中所说的“燕支山”又名“焉支山”或“胭脂山”,在今甘肃河西走廊一带,是汉以前匈奴浑邪王与休屠王的驻牧地。在更早的时候,原属两氏和乌孙的游牧地区,后来两氏和乌孙先后西迁至今伊犁河流域,这一带才被浑邪王和休屠王占领。燕支山的草原上不仅水草丰美,据说还产一种花草:胭脂草,能作染料。《五代诗话·稗史汇编》说:“北方有焉支山,上多红蓝草,北人取其花朵染绯,取其英鲜者作胭脂。”故旧常以“北地胭脂”代指北方的美女。“妇女马上笑,颜如赪玉盘”即是对此的生动写照。燕支山草原是浑邪王经营多年的根据地和大本营,所以才有“虽然居住于燕支山,却不怕朔风冰雪寒”的慨叹。西汉元狩二年(前121年)春夏,霍去病兵出临洮,越燕支山,大破匈奴。匈奴失此山,乃歌曰:“亡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失我燕支山,使我嫁妇无颜色。”
诗人还用惊秫的笔调描写了征服匈奴战争的惨烈和悲壮:“旄头四光芒,争战若蜂攒。白刃洒赤血,流沙为之丹”,雪白的锋刃上流洒着赤红的鲜血,连茫茫的流沙都被染红。“名将古谁是,疲兵良可叹”,诗人关注的不是“一将功成万骨枯”的名将,而是那些被战争机器摧残的疲惫将士和因为战争而动荡和民不聊生的社会。
尽管匈奴的战事业已久远,然而幽燕胡儿蠢蠢欲动、杀气腾腾,看来另一场严酷的杀戮恐怕在所难免。一旦战争再起,老百姓一定会再陷入无休止的动荡之中,所以李白在诗的结尾处说“何时天狼灭,父子得闲安”既表现出诗人对可能发生的叛乱的极大厌恶和对平叛的期望,同时也向朝廷和世人发出非常强烈的战争警醒。
关于路六侍御的生平,详不可考,从诗的开头一句看,是杜甫儿时旧友。作此诗时,杜甫五十一岁,四十年前,他们都在十岁左右,正是竹马童年。诗人用“童稚情亲四十年”完满地表现出童年伙伴那种特有的亲切的感情。“四十年”,在这里不仅点明分别的时间,更主要的是表明童年时代的友情,并不随着四十年漫长岁月的迁流而归于淡忘。正因为如此,下句说,“中间消息两茫然”。在兵戈满地,流离转徙的动乱年代里,朋友间失去联系,想知道他的消息而又无从问讯,故有“茫然”之感。而这种心情,彼此间是相同的,所以说“两茫然”。一别四十年,时间是这样的久,没能想到会有重新相见的一天。所以说“忽漫相逢”。他乡遇故知,本来是值得高兴的事;然而同样没有想到,久别重逢,乍逢又别;当故交叙旧之日,即离筵饯别之时。“忽漫相逢是别筵”,在“相逢”和“别筵”之间着一“是”字,使会合的欢娱,立即转化为别离的愁思。笔力千钧,直透纸背。
从过去到重逢,聚散离合是这样的迷离莫测;从分别悬想将来,诗人把感慨集中地写在“更为后会知何地”这句话里。这是全诗的主脑。它包涵有下列两重意思:路六侍御这次离开梓州,回到长安去做官,勾起了杜甫满腹心事。他设想:“倘若今后能和路六再度相见,这地点又将在哪里?自己能不能够也被召还朝廷?”回答是不可知的。从他自身蹭蹬坎坷的生活历程,从这次和路六的聚散离合,诗人懂得了乱世人生,有如飘蓬泛梗,一切都无从说起。这是就空间而言的。从时间方面来说,过去的分别,一别就是四十年;别时彼此都在童年,相见时俱入老境。人生苦短,“更为后会”,实际上是不大可能的。诗人没有直说后会无期,而是以诘问语发出咏叹,体现出他的向往之切、感慨之深。
前四句写送别之情,诗人由“过去”想到“现在”,再由“现在”想到“未来”,它本身有个时间的层次。诗从“童稚情亲”依次写来,写到四十年来,“中间消息两茫然”,不接着写相逢和送别,而突然插入“更为后会知何地”。表明看,恍如天外奇峰,劈空飞来。但实际上,“更为后会”,就已逆摄了下文的“忽漫相逢”。因为没有眼前的“忽漫相逢”,诗人是不可能想到将来的“更为后会”的。这句对上句来说,是突接。由于这样的突接,所以能掀起波澜,把诗人感伤离乱的情怀,表现得沉郁苍凉,百端交集。就下文来说,这是在一联之内的逆挽,也就是颠倒其次序,用上句带动下句。由于这样的逆挽,所以能化板滞为飞动,使得全诗神完气足,精彩四溢。如果没有诗人思想情感上的深度和广度以及他在诗歌艺术上深湛的造诣,也是不可能达到这种境界的。
诗的后四句写景,另起了一个头,颈联和颔联似乎毫无相干。其实,这景物描写,全是从上文的“别筵”生发出来的。尾联结句“触忤愁人到酒边”的“酒”,正是“别筵”饯别之酒:“酒边”的“剑南春色”,也就是诗人“别筵”的眼前风光。“桃红似锦”,“絮白于棉”,这风光是明艳的,而诗偏说是“不分”,“生憎”,恼怒春色“无赖”,是因为它“触忤”了“愁人”;而它之所以“触忤愁人”,则是由于后会无期,离怀难遣,对景伤情的缘故。颈联中的“不分”和“生憎”,恰恰成为绾合上半篇和下半篇的纽带,把情景融为不可分割的完美的诗的整体。全诗句句提得起,处处打得通,一气运转,跌宕起伏;而诗句的措辞,脉络的贯通,则又丝丝入扣,在宏大中体现了精细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