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雅·鹿鸣》是《诗经》的“四始”诗之一,是古人在宴会上所唱的歌。据朱熹《诗集传》的说法,此诗原是君王宴请群臣时所唱,后来逐渐推广到民间,在乡人的宴会上也可唱。朱熹这一推测该是符合事实的,直到东汉末年曹操作《短歌行》,还引用了此诗首章前四句,表示了渴求贤才的愿望,说明千余年后此诗还有一定的影响。
此诗主题,历来有争论,大致有美诗和刺诗两种意见。全诗三章,每章八句,开头皆以鹿鸣起兴,自始至终洋溢着欢快的气氛,体现了殿堂上嘉宾的琴瑟歌咏以及宾主之间的互敬互融之情状。
诗共三章,每章八句,开头皆以鹿鸣起兴。在空旷的原野上,一群糜鹿悠闲地吃着野草,不时发出呦呦的鸣声,此起彼应,十分和谐悦耳。诗以此起兴,便营造了一个热烈而又和谐的氛围,如果是君臣之间的宴会,那种本已存在的拘谨和紧张的关系,马上就会宽松下来。故《诗集传》云:“盖君臣之分,以严为主;朝廷之礼,以敬为主。然一于严敬,则情或不通,而无以尽其忠告之益,故先王因其饮食聚会,而制为燕飨之礼,以通上下之情;而其乐歌,又以鹿鸣起兴。”也就是说君臣之间限于一定的礼数,等级森严,形成思想上的隔阂。通过宴会,可以沟通感情,使君王能够听到群臣的心里话。而以鹿鸣起兴,则一开始便奠定了和谐愉悦的基调,给与会嘉宾以强烈的感染。
此诗自始至终洋溢着欢快的气氛,它把读者从“呦呦鹿鸣”的意境带进“鼓瑟吹笙”的音乐伴奏声中。《诗集传》云:“瑟笙,燕礼所用之乐也。”按照当时的礼仪,整个宴会上必须奏乐。《礼记·乡饮酒义》云:“工入升歌三终,主人献之。笙入三终,主人献之。间歌三终,合乐三终,工告乐备,遂出。……知其能和乐而不流也。”据陈澔注,乐工升堂,“歌《鹿鸣》、《四牡》、《皇皇者华》,每一篇而一终。三篇终,则主人酌以献工焉。”由此可知,整个宴会上是歌唱以上三首诗,而歌唱《鹿鸣》时又以笙乐相配,故诗云“鼓瑟吹笙”。乐谱虽早已失传,但从诗的语言看,此诗三章全是欢快的节奏,和悦的旋律,同曹操《短歌行》相比,曹诗开头有“人生苦短”之叹,后段有“忧从中来,不可断绝”之悲,唯有中间所引“鹿鸣”四句显得欢乐舒畅,可见《诗经》的作者对人生的领悟还没有曹操那么深刻。也许因为这是一首宴飨之乐,不容许杂以一点哀音吧。
诗之首章写热烈欢快的音乐声中有人“承筐是将”,献上竹筐所盛的礼物。献礼的人,在乡间宴会上是主人自己,说见上文所引《礼记》;在朝廷宴会上则为宰夫,《礼记·燕义》云:“设宾主饮酒之礼也,使宰夫为献。”足可为证。酒宴上献礼馈赠的古风,即使到了今天,在大宾馆的宴会上仍可见到。然后主人又向嘉宾致辞:“人之好我,示我周行。”也就是“承蒙诸位光临,示我以大道”一类的客气话。主人若是君王的话,那这两句的意思则是表示愿意听取群臣的忠告。
诗之二章,则由主人(主要是君王)进一步表示祝辞,其大意则如《诗集传》所云:“言嘉宾之德音甚明,足以示民使不偷薄,而君子所当则效。”祝酒之际要说出这样的话的原因,分明是君主要求臣下做一个清正廉明的好官,以矫正偷薄的民风。如此看来,这样的宴会不徒为乐而已,它也带有一定的政治色彩。三章大部与首章重复,唯最后几句将欢乐气氛推向高潮。末句“燕乐嘉宾之心”,则是卒章见志,将诗之主题深化。也就是说这次宴会,“非止养其体、娱其外而已”,它不是一般的吃吃喝喝,满足口腹的需要,而是为了“安乐其心”,使得参与宴会的群臣心悦诚服,自觉地为君王的统治服务。
此词具有一种潜在的思想力量。上片称赞严子文侍女不同流俗,才貌出众,频频发笑,满座粲然,不断带来欢乐和活力。首句用吴语“侬”称呼侍姬,所谓“吴侬软语”,想必这一位侍姬是吴人,“侬”是她的家乡话。作者用“桓彝嵚崎历落”这个典故来形容侍女,这就等于说这位叫“笑笑”的侍女,竟是一位杰出不群的值得钦佩的伟丈夫式的人物。这作为对一个侍女的歌颂,确实有点不伦不类。这当然不是作者没词了,不懂得用典而胡乱比附。以他这样一位写起词来“如春云浮空,卷舒起灭,随所变态,无非可观”的大家,不可能不懂用典,更何况他“其秾丽绵密处,亦不在小晏、秦郎之下”,为女人作艳语,原也当行。那么就只有从文字的本意来理解了。这就是说笑笑一定有其不凡之处,所以作者才会许之以如茂伦那样的嶔崎历落,可钦可羡之人。古时侍姬,固多不凡。如张愔之关盼盼,石崇之绿珠,但那还多是忠于故主而已。而这里的笑笑,可惜没有留下更多的记载,其主既未故,那无妨反求之于辛弃疾所钦羡的事物。辛弃疾此时在建康作一行政之副职,且是“添差之员”,形同虚设。以如此之壮年,抱一腔热血而来的盛气之英雄,仅给这样一个冷板凳坐,其心情之抑郁是可想而知的了。所以他在这同一时期作的《满江红》中就说:“笑人世苍然无物。”他对于主和派掌权的这个朝廷,认之为无人,也是理所当然的。对满朝公卿将相视之为“无物”的辛弃疾,却以“嶔崎可笑”许一侍姬,以这些猥琐的须眉作衬,则红粉之磊落也就非常形象、可以感触的了。
下片写笑笑的颦笑。她“歌笑颦时还浅笑”,让人舒心;“醉逢笑处却轻颦”,使人清醒。南宋小朝廷是一个萎靡世界。在这时,每一个有良心的人,歌时应当是痛苦的,但这还是一般的感情。而她却于痛苦中反要浅笑。这不是写她麻木不仁,不是写她纵情欢笑,而是说她在本来笑颦之处,却发出了“浅笑”。这就透露了她这笑含有凄伤之情。这无法或不屑纵声的“浅笑”,只能是嘴角那苦苦的一撇,是冷然的微哂,是笑笑不得之强颜。总之它是内心痛苦之极的一种反态。长歌当哭,它是比哭更凄惨得多的。是以当别人快乐地喝醉了酒,作出种种丑态时,她却又不由地皱起了眉头,一股讨厌鄙弃之情溢于眉宇。这一颦一笑之间,就把她那种高傲的秉性,活脱脱地写了出来。正如屈原之“众人皆醉而我独醒”一样,她是很有点不同流俗而别具慧心的。这两句词中也可以看出笑笑的杰出之所在。在那样的社会里,竟有这样一位不趋炎附势、不同流合污,反而很有点脱俗超凡的女子,的确令人高兴,无怪乎作者要由衷地赞叹她“宜颦宜笑越精神”了。颦其所颦而笑其所笑,是以曰“宜”。那么这个“精神”就不单是指她那一种女性的美的外露,而更是指她一颦一笑所表现出来的高尚的精神境界。
从这里可以看到辛弃疾对于这一种傲态的钦佩,无此傲态作为底色,则轻颦浅笑,都显轻薄,徒见其不“宜”了。那么由此可见:笑笑的颦笑,定与抗战派的思想感情合拍,这固然是当时广大人民的普遍意愿,也不排斥她就是因坚持抗战而获罪以作奴婢的家属。因而她的见解很合乎辛弃疾的思想,所以才有“一笑坐生春”的感觉。可以想象得到:他们在此家宴中高谈阔论,笑笑时发如花妙语,说得那样中听,有助豪情,使人感到周身舒畅。故此作者对于的“开口笑时频”寄予了那样真挚而热烈的感情。当此之时,酒酣耳热,小小天地尽是他们主战派的世界,更难得的是,红粉居然知己,所以就更感到她越笑越精神,她此时,已完全不是一个歌舞妓,而直是他不能不钦佩的嶔崎历落的大丈夫了。
这阕《浣溪沙》词虽是赠妓调笑之作,全篇俳谐有趣,但决不是纯粹的无聊文字,那怕是从仅仅不小瞧侍姬这类卑贱的小女子这一点,也可以看出辛弃疾的不凡。他把一位侍女抬高到了这样高的地位,这就完全不是庸俗的捧角儿,而是他把对于祖国的热爱看得高于一切,用以衡量一切:谁不爱国,谁不维护国家的统一,虽卿相君主,他亦视为“无物”;而赞成国家统一的,则虽歌妓侍女,也可以许之为“嶔崎历落”之人。从这个侧面,令人又看到了辛弃疾对于祖国有着无比深挚的感情。也正是这种爱国主义的感情,使得他颠倒了对于大人物和奴婢尊卑的陈腐见解,从而具备了进步的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