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檀弓》上说:“朋友之墓,有宿草而不哭焉。”宿草就是隔年的草,意指一年以后对于已去世的朋友不必再哀伤哭泣了。“宿草”,后世便成为专指友人丧逝的用语,这里蓬蒿泛指野草,句意正是由《礼记》脱胎而来,暗喻故友虽去世一年,而他犹不能忘情。当时王安石身在汴京而王令之墓则在千里之外的常州,然而凭着诗人沉挚的感情与驰骋的想象,在读者眼前展现出一幅凄怆悲凉的画面。哀痛之情也于景中流露而出,于是从坟地写到了长眠地下的人。
“妙质”二字,后世注释的版本往往解释为“美妙的品德、卓越的才能”云云,其实不然。根据原诗第一首的尾联:“便恐世间无妙质,鼻端从此罢挥斤。”这里是用《庄子》中匠石“运斤成风”的典故,这里的“质”指箭靶,用以比喻投契的知己。因而“妙质不为平世得”一句是说世人不能像匠石深知郢人那样理解王逢原。据当时记载,王逢原为人兀傲不羁,不愿结交俗恶献谀之徒,甚至在门上写道:“纷纷闾巷士,看我复何为?来即令我烦,去即我不思。”可见他清高孤傲的性格,其不为世人所重,也就是很自然的事了。
“微言”是用了《汉书·艺文志》中“仲尼没而微言绝”的话,意指精辟深刻的思想言论。这句说只有深深了解死者的人才明白他的微言,言外之意,他才是唯一理解王令的人,因而引出下联的回忆。这两句用典熨贴精确而又不影响词意畅达,并通过典故的运用,给原来枯燥板滞的议论注入了活力和丰富的意蕴,可见王安石铺排典故的娴熟技巧,陈师道怀黄鲁直的诗中说:“妙质不为平世用,高怀犹有故人知”,即从此联化出。这两句对怀才不遇,知音者稀的感慨,关合王令与诗人自己,虽是为诗人王令叹息,也包含着他对自身的感喟。
颈联是追忆当年与王令一起读书饮酒的豪情逸兴。嘉祐三年(1058年),王安石提点江东刑狱,按临鄱阳,王令六月中便去鄱阳与王安石聚会,诗句就是写这次会晤:庐山向南倾侧,犹如自天而降,对着他们的书案;湓水滔滔东来,像是流入了他们的酒杯。这两句以雄伟的气魄、丰富的想象、精炼的字句成为王安石诗中的名联。庐山如堕、湓水东来,已是雄奇绝伦,并以“当”与“入”两个动词作绾带,遂将自然景物的描写与人事的叙述融为一体,且气势阔大,令人可以想见他们当日豪迈的气概和诚笃的友谊,庐山、湓水便是他们的见证。这种昂扬的格调,宏阔的意境与前文凄凉悲慨的调子适成鲜明对照,而诗人正是以这种强烈的对照,表达了不可压抑的悲愁,同时也自然地引出了尾联无限的今昔之感。
诗人沉痛地慨叹道:一切往事都随你的离世烟消云散,昔日的欢会已一去不返。全诗便在深沉的悲哀中戛然而止。
这首诗所以成为王安石的名作,就在于其中注入了真挚的情意,无论是对故友的深切思念,还是对人生知己难遇的怅恨,或是对天不怜才的悲愤,都是出于肺腑的至情。这正说明王安石不仅是一个铁腕宰相,同时又是一个富于感情的诗人。此诗通篇以第二人称的口气来表达,如对故友倾诉衷肠,因而凄恻感人。短短八句中,有写景,有议论,有回忆,有感叹,运用了想象、使事、对比等手段,总之,体现了王安石高超的律诗技艺,所以有人以此诗为他七律的压卷之作,也是不无道理的。
译文及注释
译文
想象中你远方的墓地,如今早已长满茂盛的蒿蓬,哀悼你的深情仍如去岁,尽管你孤独的坟茔又一度萧瑟秋风。
世人不能像匠石深知郢人那样理解王逢原,只有深深了解你的人才能理解认同你。
回想起那年庐山向南倾侧,犹如自天而降,正对着我们的书案;湓水滔滔东来,像是流进了你我的酒杯之中。
可惜一切往事都随你的离世烟消云散,昔日的欢会已一去不返。
注释
王逢原:王令,字逢原,北宋中期诗人,年仅二十八岁就不幸病逝。
蓬蒿:指墓地上的野草。
纷披:散乱的样子。
质:指箭靶,用以比喻投契的知己。
平世:旧指清平之世,这里指当世。
湓水:源出江西瑞昌清湓山,东流经九江城下。
酒卮:古代盛酒的器皿。
陈迹:旧事。
随手:随着,紧接着。
《礼记·檀弓》上说:“朋友之墓,有宿草而不哭焉。”宿草就是隔年的草,意指一年以后对于已去世的朋友不必再哀伤哭泣了。“宿草”,后世便成为专指友人丧逝的用语,这里蓬蒿泛指野草,句意正是由《礼记》脱胎而来,暗喻故友虽去世一年,而他犹不能忘情。当时王安石身在汴京而王令之墓则在千里之外的常州,然而凭着诗人沉挚的感情与驰骋的想象,在读者眼前展现出一幅凄怆悲凉的画面。哀痛之情也于景中流露而出,于是从坟地写到了长眠地下的人。
“妙质”二字,后世注释的版本往往解释为“美妙的品德、卓越的才能”云云,其实不然。根据原诗第一首的尾联:“便恐世间无妙质,鼻端从此罢挥斤。”这里是用《庄子》中匠石“运斤成风”的典故,这里的“质”指箭靶,用以比喻投契的知己。因而“妙质不为平世得”一句是说世人不能像匠石深知郢人那样理解王逢原。据当时记载,王逢原为人兀傲不羁,不愿结交俗恶献谀之徒,甚至在门上写道:“纷纷闾巷士,看我复何为?来即令我烦,去即我不思。”可见他清高孤傲的性格,其不为世人所重,也就是很自然的事了。
“微言”是用了《汉书·艺文志》中“仲尼没而微言绝”的话,意指精辟深刻的思想言论。这句说只有深深了解死者的人才明白他的微言,言外之意,他才是唯一理解王令的人,因而引出下联的回忆。这两句用典熨贴精确而又不影响词意畅达,并通过典故的运用,给原来枯燥板滞的议论注入了活力和丰富的意蕴,可见王安石铺排典故的娴熟技巧,陈师道怀黄鲁直的诗中说:“妙质不为平世用,高怀犹有故人知”,即从此联化出。这两句对怀才不遇,知音者稀的感慨,关合王令与诗人自己,虽是为诗人王令叹息,也包含着他对自身的感喟。
颈联是追忆当年与王令一起读书饮酒的豪情逸兴。嘉祐三年(1058年),王安石提点江东刑狱,按临鄱阳,王令六月中便去鄱阳与王安石聚会,诗句就是写这次会晤:庐山向南倾侧,犹如自天而降,对着他们的书案;湓水滔滔东来,像是流入了他们的酒杯。这两句以雄伟的气魄、丰富的想象、精炼的字句成为王安石诗中的名联。庐山如堕、湓水东来,已是雄奇绝伦,并以“当”与“入”两个动词作绾带,遂将自然景物的描写与人事的叙述融为一体,且气势阔大,令人可以想见他们当日豪迈的气概和诚笃的友谊,庐山、湓水便是他们的见证。这种昂扬的格调,宏阔的意境与前文凄凉悲慨的调子适成鲜明对照,而诗人正是以这种强烈的对照,表达了不可压抑的悲愁,同时也自然地引出了尾联无限的今昔之感。
诗人沉痛地慨叹道:一切往事都随你的离世烟消云散,昔日的欢会已一去不返。全诗便在深沉的悲哀中戛然而止。
这首诗所以成为王安石的名作,就在于其中注入了真挚的情意,无论是对故友的深切思念,还是对人生知己难遇的怅恨,或是对天不怜才的悲愤,都是出于肺腑的至情。这正说明王安石不仅是一个铁腕宰相,同时又是一个富于感情的诗人。此诗通篇以第二人称的口气来表达,如对故友倾诉衷肠,因而凄恻感人。短短八句中,有写景,有议论,有回忆,有感叹,运用了想象、使事、对比等手段,总之,体现了王安石高超的律诗技艺,所以有人以此诗为他七律的压卷之作,也是不无道理的。
诗的前四句“西湖春色归, 春水绿于染。群芳烂不收, 东风落如糁。”写许州西湖春景:春来波绿,群芳烂漫,明媚旖旎,景致醉人。接下由景及人,转写诗友殷勤多情,特从这美丽的地方寄来美好情意,点明这首诗是回赠之作。“参军春思乱如云, 白发题诗愁送春。”写诗友虽已白发苍苍,但仍多愁善感,春思如云。谢伯初赠诗中有“多情未老已白发,野思到春乱如云”之句,诗人特别欣赏,故化用其意,描摹诗人白发多情,寥寥数笔,却十分生动传神。“遥知湖上一樽酒, 能忆天涯万里人。”想象诗友独酌湖上,默默思念远方被贬的自己。读诗至此,方知前面写景用意并不仅仅在于咏叹西湖的自然风光,更是以美景烘托诗友的美好情谊。句中“天涯万里人”是诗人的自称,暗寓自己被贬夷陵的遭遇,同时将内容巧妙引向自己胸臆的抒发。
“万里思春尚有情,忽逢春至客心惊。”许州、夷陵两地相距遥远,又有山川阻隔,故诗人对诗友“万里”寄诗,传递春的消息和真挚友情激动不已,但同时因身遭斥逐,心情凄惶,忽睹春景,不禁心头震颤。门外绵绵远山残雪融尽,绿装重换。二月晴朗的阳光下,江边红花正争相吐艳,如此来去匆匆的春天,让人感叹如梭的光阴和稍纵即逝的美好年华。诗人触景伤怀,蓦然回首:昔日把酒对春、风流倜傥的少年,如今而立刚过,却已是鬓发苍苍。显然,一个事业、生活正在蓬勃向上的得意之士,是不太可能如斯身心俱老的,只有历经磨难者才每每会回味过去的大好时光。“异乡物态与人殊,惟有东风旧相识”,在这贬谪之地,诗人眼甲的一切都是那么陌生、冷淡,唯有岁岁年年按时相伴的春风仍是那么熟悉、亲切,似在安慰一颗孤寂的心。诗到此戛然而止,但意犹未尽,令读者回味无穷。
全诗以春为线索,既有对景物的描绘,又有诗友形象的勾勒和对原诗的化用l既有感于诗友的真挚睛怀,又低徊于自身的遭际,诗情沿这一线索逐层展开,前后承转不着痕迹,使诗篇情韵幽折,是一首酬唱诗的佳作。另外,诗人多处描摹明丽春景,虽有以明朗之景反衬其忧苦之心,今昔之感的用意,但那种或虚或实的反复咏叹,更多的是使诗篇交错洋溢着令人沉醉的气氛,一折一扬的处理,使诗之色彩也显得多变而迷人,诗之内涵也更加丰富,绝没有停留在一般的咏春主题上。全诗结构上由景及人,由景及情,层次分明,而接转自然,语言明白晓畅,体现了欧诗的基本特色。
以极平淡的语言,从极平常的生活场景里,表现了诗人不同寻常的感受,透露出诗人极为闲适的心情。
“小宴追凉散,平桥步月回。”描写诗人尽情地领略着这凉爽的秋气。踏着美丽的月色,才觉得今晚的小宴结束得正是时候,似乎是“追凉”而散似的。一个“追”字,道出了诗人宴散步月平桥,沉浸在这新秋之夜的惬意心情。
“笙歌归院落,灯火下楼台。”写的是宴会结束的景象,表现出诗人的意犹未尽。可见此次宴会是十分成功的,宾主都共同度过了一个愉快而难忘的夜晚。
“残暑蝉催尽,新秋雁戴来”。暑尽秋来,蝉随着秋凉的到来,生命的时日将尽,抱树而鸣之声更切;新秋伊始,北雁结队南翔。诗人抓住这种时令和物候的变化特征,把夏去秋来的自然界变化表现得十分富于诗意,称残暑是急切的蝉鸣之声催促而去尽,新秋季节是群雁方引来。五言律诗以第三字为诗眼。这两句以“蝉”、“雁”二字为诗眼,不仅使这两个诗句本身意象生动,警策动人,而且照亮了全诗,深化了诗的主题和意境,加强了全诗的艺术感染力,因此魏庆之在《诗人玉屑》里将这两字作为“唐人句法”中“眼用实字”的范例。
“将何还睡兴?临卧举残杯”。诗人在宴罢闲步时,伴随着明月而来的新秋凉意,诗人兴奋不已,似乎是他首先感受到了这种时令和物候的变化,这新秋的凉风,不仅吹散了诗人身上的“残暑”余热,也掀起了诗人心田秋水般的微澜,不知是喜还是悲,睡意全无。但夜已深沉,万籁俱寂,人们早已进入了梦乡,是该睡觉的时候了。于是诗人,为了今夜酣畅的一觉,又举起酒杯,独酌起来。
这首诗以赴宴归来的情态为描写对象,表现了诗人用山水风月歌颂诗琴酒乐,传达出诗人晚年生活方式和精神状态,表现了诗人的闲适与自足。
廖燕在1647年初至广州,为时一年。这一年十二月,吴三桂联合耿精忠、尚之信发动叛乱,三藩之乱起。数月之间,连陷辰州、沅州等地,据岭南六省。此时,斗争性质未明,廖燕寄予复明厚望。于是,在广州写了这首诗,时间当在1647年末,或1648年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