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层次
全文可分三层。第一层,自发端至“其相似也适然”。内容是介绍作者两位友人的共同特征:“非今所谓贤人者”,“学圣人而己”。尽管他们素不相识,所师所友也不同,然而,他们的言行极其相似。这就表明,他们“学圣人”达到了登堂入室的境界。第二层,自“予在淮南”到“辅而进之,其可也。”同是“学圣人”,“既相似,又相信不疑”,而作者也是有志于“学圣人”的,他们共同努力,“辅而进之”。第三层,至结尾。声明作文的缘故。由于“会合不可以常”,难得经常聚首交流,所以,作文“相警”亦“相慰”。“相警”足见其重道,“相慰”足见其重情。《同学一首别子固》的表现形式,颇具特色。文章题曰“别子固”,但是,一开始便以曾巩和孙侔相提并论,称赞他们是“学圣人”而有成的“贤人”,而且是“非今所谓贤人者”。作者写正之即是写子固,交互辉映。
●构思特点
这篇文章在构思上有一个显著特点,即不单从曾巩与自己的关系着笔,而是引出一位各方面情况与曾巩神合的孙正之作为映衬,分别从作者自己与曾、孙两人的关系着笔,形成平行的双线结构。这样来体现“同学”的主题,是比较新颖独特的。
文章一上来就分别介绍“江之南”、“淮之南”的两位贤人曾子固和孙正之。强调他们都不是当今世俗所说的那种贤人,暗示下文的同学于圣人;同时又分别点明“予慕而友之”,将自己和曾、孙两人分别挂上了钩,暗示了三人趣尚的一致,为下文两人之相似、师友之相同张本。作者在《送孙正之序》表示:“予官于扬,得友日孙正之。正之行古之道,又善为古文。”这正是他们三人志趣契合的基础。
接着,作者又转而强调,这两位自己所仰慕的朋友和贤人,他们之间却从来未曾相互拜访、交谈,或互致书信礼物。三个排句,蝉联而下,把双方未曾识面的意思强调得非常突出。既然如此,“其师若(与)友,岂尽同哉?”这一问自在情理之中。下面又一转:“予考其言行,其不相似者,何其少也!”,这就有些超越常理了。既未谋面,师友又不尽同,何以两人竟如此相似?这就不能不推出下面的结论:“学圣人而已矣。”为了使这一论断更确切不移.作者又进而论证:既然同学于圣人,那么他们的师友,也一定是学圣人的;圣人的言行都是相同的,同学于圣人的人,各方面都很相似,就是很自然的了。这一层,一步一转,从未曾相识说到师友的不同,再转出两人的相似,最后揭出同学圣人的正意。纯用抽象的逻辑推理,丝毫不涉及两人的具体行事,但他们“同学”于圣人这一点却被论证得很有说服力。正是在这里,作者揭示出“同学”的深刻涵义。真正意义上的“同学”在于同道,在于同学于圣人,而不在形迹上曾否相过、相语、相接。这也正是作者一开头所说的他们与“今所谓贤人者”有区别的具体涵义。既然如此,仰慕而分别与之相交的作者自己,其为“同学”也自在不言中了。
文章的第二段,从“相似”进一步引出了“相信”,作者分别向两人谈到对方,尽管他们从未有过交接,却都相信作者的介绍。这种“相信”,似又超乎常情。但这正表现出“同学”于圣人的贤人之间那种超越空间、不拘形迹的神交,那种高度的相互信任。而曾、孙两人对作者的“相信”也就不言而喻。
文章的第三段从两位贤人的共同志向引出作者追随他们的愿望。首先提到曾巩赠给自己的《怀友》一文,表示要携手共进,至乎“中庸”,然后捎带一笔,正之盖亦常云尔”,照应上文“相似”之论。并进而指出,能达中庸之境的,除了他们再没有别人。这正是“同学于圣人”的表现。曾巩先在《怀友》(见宋吴曾《能改斋漫录》卷十四所载)中,诉说自己少而学,不得师友,望圣人之中庸而未能至。“尝欲得行古法度士与之居游,孜孜焉考予之失而切剧(磨)之。皇皇四海,求若人而不获。自得介卿。然后始有周旋激恳、摘予之过而接之以道者;使予幡然其勉者有中,释然其思者有得矣,望中庸之域,其可以策而及也”。可惜彼此远隔,会少离多,切磨之效不深。本篇这一段,正与子固殷殷求友之意相呼应,又提出孙正之正是其所渴望相交的最佳人选。至于作者自己,则谦虚地说从来不敢自期其必能到圣人中庸的境界,但愿在他们的帮助下朝这个方向努力。到这里,把三人“同学”于圣人以至乎“中庸”的意思完全表明了。
末段以抒情之笔收束,正面点出题中“别”字。在官为职守所拘,在私有人事牵系,彼此不能经常在一起,这真是无可奈何的事。《怀友》说:“思而不释,已而叙之,相慰且相警也。”这里也说:“作《同学一首别子固》,以相警且相慰云。”朋友之问,互赠文字,以为学之道相策勉,以交谊之诚相慰藉,此篇是个很好的榜样。
●写作手法
此文出现了许多重复句式,如“江之南有贤人焉”、“淮之南有贤人焉”等句,作者这样写意在向读者传递一个信息:自己所说的贤人跟世俗所说的贤人有所不同。他所说的贤人是以“学圣人”为务的,这些贤人的目标是“至乎中庸而后已”,而世俗所说的贤人仅仅是就才学而言,二者的差别一目了然。此文写“别子固”,但多数篇幅以正之作陪,交互映发,错落参差。此文笔情高奇,淡而弥远,令人寻味无穷。
此文在表现形式上的最大特色,是陪衬法的运用。文章一开始便以曾巩和孙侔相提并论,称赞他们是学习圣人而言行一致的“贤人”,表示自己与他们志同道合,要互相勉励,以达到中庸之道的境界。因此,文章题为“别子固”,却处处以孙正之陪说,写正之即是在写子固,反复强调,交互映发,错落参差,结构紧凑,而不显得单调重复。文章淡淡写来,却显得情真意笃。
在修辞方面,运用排比手法。如开头几句,以整齐的排比句写曾、孙二贤。第二段的排比句稍有变化,文章显得既整饬又灵活。这种写法是为了说明贤德之士,不必同师,只要效法圣人,便能殊途同归,从而突出了君子同道而合的主题。
文章从江南、淮南二贤人言行相似入手,自然引出同学圣人之意。然后紧扣“同学”二字,从共同学习圣人之道上立意。共同学习圣人,就会志同道合,言行相似,相互信任,友谊长存。这也正式建立朋友之间牢固友谊的基础。最后以相互攀引而共同登上圣人殿堂来互相勉励,更显示出作者志向远大,思想高尚。子固、正之二人言行相似,互相映衬,为文章增色不少。文中排比句的反复运用,长短句的交错出现,也增强了文章的语言美。
译文及注释
译文
江南有一位贤人,字子固,他不是现在一般人所说的那种贤人,我敬慕他,并和他交朋友。淮南有一位贤人,字正之,他也不是现在一般人所说的那种贤人,我敬慕他,也和他交朋友。这两位贤人,不曾互相往来,不曾互相交谈,也没有互相赠送过礼品。他们的老师和朋友,难道都是相同的吗?我注意考察他们的言行,他们之间的不同之处竟是多么少呀!应该说,这是他们学习圣人的结果。学习圣人,那么他们的老师和朋友,也必定是学习圣人的人。圣人的言行难道会有两样的吗?他们的相似就是必然的了。
我在淮南,向正之提起子固,正之不怀疑我的话。回到江南,向子固提起正之,子固也很相信我的话。于是我知道被人们认为是贤人的人,他们的言行既相似,又互相信任而不猜疑。
子固写了一篇《怀友》赠给我,其大意是希望互相帮助,以便达到中庸的标准才肯罢休。正之也经常这样说过。驾着车子稳步前进,辗过中庸的门庭而进入内室,除了这两位贤人还能有谁呢?我过去不敢肯定自己有可能达到中庸的境地,但也愿意跟在他们左右奔走。在他们的帮助下前进,大概能够达到目的。
唉,做官的各有自己的职守,由于个人私事的牵挂,我们之间不能经常相聚,作《同学一首别子固》,用来互相告诫,并且互相慰勉。
注释
同学:共同学习圣人之道。一首:一篇。子固:曾巩(1019年-1083年),字子固,汉族,建昌军南丰(今江西省南丰县)人,后居临川,北宋散文家、史学家、政治家。著有《元丰类稿》。
慕:仰慕。
友:与......交朋友,动词。
正之:孙侔,字正之,一字少述。吴兴(今浙江湖州)人。早年丧父,事母至孝。多次被人推荐,曾授校书郎扬州州学教授。
相过:拜访,交往。过,访问。
相语:交谈。
辞:这里指书信往来。
币:帛,丝织品,这里指礼品。
若:和,与。
考:考察、观察。
适然:理所当然的事情。
《
怀友》:原文见宋吴曾《能改斋漫录》卷十四。其文云:“因介卿(即介甫)官于扬,予穷居极南······为作《怀友》书两通,一自藏,一纳介卿家。”
遗:赠送。
大略:大体上。
扳:同“攀”,援引。
至乎中庸:语本曾巩《怀友》“望中庸之域,其可以策而及也。”中庸:儒家奉行的道德标准,认为不偏为中,不变为庸,即不偏不倚,循常守旧。
安驱:稳稳当当地驾车。
轥:车轮碾过。
造于:到达。
昔:昔日。
噫:唉,表示感叹。
守:职守,工作岗位。
私:私人。
系:牵系,系念。
警:警策,勉励。
●全文层次
全文可分三层。第一层,自发端至“其相似也适然”。内容是介绍作者两位友人的共同特征:“非今所谓贤人者”,“学圣人而己”。尽管他们素不相识,所师所友也不同,然而,他们的言行极其相似。这就表明,他们“学圣人”达到了登堂入室的境界。第二层,自“予在淮南”到“辅而进之,其可也。”同是“学圣人”,“既相似,又相信不疑”,而作者也是有志于“学圣人”的,他们共同努力,“辅而进之”。第三层,至结尾。声明作文的缘故。由于“会合不可以常”,难得经常聚首交流,所以,作文“相警”亦“相慰”。“相警”足见其重道,“相慰”足见其重情。《同学一首别子固》的表现形式,颇具特色。文章题曰“别子固”,但是,一开始便以曾巩和孙侔相提并论,称赞他们是“学圣人”而有成的“贤人”,而且是“非今所谓贤人者”。作者写正之即是写子固,交互辉映。
●构思特点
这篇文章在构思上有一个显著特点,即不单从曾巩与自己的关系着笔,而是引出一位各方面情况与曾巩神合的孙正之作为映衬,分别从作者自己与曾、孙两人的关系着笔,形成平行的双线结构。这样来体现“同学”的主题,是比较新颖独特的。
文章一上来就分别介绍“江之南”、“淮之南”的两位贤人曾子固和孙正之。强调他们都不是当今世俗所说的那种贤人,暗示下文的同学于圣人;同时又分别点明“予慕而友之”,将自己和曾、孙两人分别挂上了钩,暗示了三人趣尚的一致,为下文两人之相似、师友之相同张本。作者在《送孙正之序》表示:“予官于扬,得友日孙正之。正之行古之道,又善为古文。”这正是他们三人志趣契合的基础。
接着,作者又转而强调,这两位自己所仰慕的朋友和贤人,他们之间却从来未曾相互拜访、交谈,或互致书信礼物。三个排句,蝉联而下,把双方未曾识面的意思强调得非常突出。既然如此,“其师若(与)友,岂尽同哉?”这一问自在情理之中。下面又一转:“予考其言行,其不相似者,何其少也!”,这就有些超越常理了。既未谋面,师友又不尽同,何以两人竟如此相似?这就不能不推出下面的结论:“学圣人而已矣。”为了使这一论断更确切不移.作者又进而论证:既然同学于圣人,那么他们的师友,也一定是学圣人的;圣人的言行都是相同的,同学于圣人的人,各方面都很相似,就是很自然的了。这一层,一步一转,从未曾相识说到师友的不同,再转出两人的相似,最后揭出同学圣人的正意。纯用抽象的逻辑推理,丝毫不涉及两人的具体行事,但他们“同学”于圣人这一点却被论证得很有说服力。正是在这里,作者揭示出“同学”的深刻涵义。真正意义上的“同学”在于同道,在于同学于圣人,而不在形迹上曾否相过、相语、相接。这也正是作者一开头所说的他们与“今所谓贤人者”有区别的具体涵义。既然如此,仰慕而分别与之相交的作者自己,其为“同学”也自在不言中了。
文章的第二段,从“相似”进一步引出了“相信”,作者分别向两人谈到对方,尽管他们从未有过交接,却都相信作者的介绍。这种“相信”,似又超乎常情。但这正表现出“同学”于圣人的贤人之间那种超越空间、不拘形迹的神交,那种高度的相互信任。而曾、孙两人对作者的“相信”也就不言而喻。
文章的第三段从两位贤人的共同志向引出作者追随他们的愿望。首先提到曾巩赠给自己的《怀友》一文,表示要携手共进,至乎“中庸”,然后捎带一笔,正之盖亦常云尔”,照应上文“相似”之论。并进而指出,能达中庸之境的,除了他们再没有别人。这正是“同学于圣人”的表现。曾巩先在《怀友》(见宋吴曾《能改斋漫录》卷十四所载)中,诉说自己少而学,不得师友,望圣人之中庸而未能至。“尝欲得行古法度士与之居游,孜孜焉考予之失而切剧(磨)之。皇皇四海,求若人而不获。自得介卿。然后始有周旋激恳、摘予之过而接之以道者;使予幡然其勉者有中,释然其思者有得矣,望中庸之域,其可以策而及也”。可惜彼此远隔,会少离多,切磨之效不深。本篇这一段,正与子固殷殷求友之意相呼应,又提出孙正之正是其所渴望相交的最佳人选。至于作者自己,则谦虚地说从来不敢自期其必能到圣人中庸的境界,但愿在他们的帮助下朝这个方向努力。到这里,把三人“同学”于圣人以至乎“中庸”的意思完全表明了。
末段以抒情之笔收束,正面点出题中“别”字。在官为职守所拘,在私有人事牵系,彼此不能经常在一起,这真是无可奈何的事。《怀友》说:“思而不释,已而叙之,相慰且相警也。”这里也说:“作《同学一首别子固》,以相警且相慰云。”朋友之问,互赠文字,以为学之道相策勉,以交谊之诚相慰藉,此篇是个很好的榜样。
●写作手法
此文出现了许多重复句式,如“江之南有贤人焉”、“淮之南有贤人焉”等句,作者这样写意在向读者传递一个信息:自己所说的贤人跟世俗所说的贤人有所不同。他所说的贤人是以“学圣人”为务的,这些贤人的目标是“至乎中庸而后已”,而世俗所说的贤人仅仅是就才学而言,二者的差别一目了然。此文写“别子固”,但多数篇幅以正之作陪,交互映发,错落参差。此文笔情高奇,淡而弥远,令人寻味无穷。
此文在表现形式上的最大特色,是陪衬法的运用。文章一开始便以曾巩和孙侔相提并论,称赞他们是学习圣人而言行一致的“贤人”,表示自己与他们志同道合,要互相勉励,以达到中庸之道的境界。因此,文章题为“别子固”,却处处以孙正之陪说,写正之即是在写子固,反复强调,交互映发,错落参差,结构紧凑,而不显得单调重复。文章淡淡写来,却显得情真意笃。
在修辞方面,运用排比手法。如开头几句,以整齐的排比句写曾、孙二贤。第二段的排比句稍有变化,文章显得既整饬又灵活。这种写法是为了说明贤德之士,不必同师,只要效法圣人,便能殊途同归,从而突出了君子同道而合的主题。
文章从江南、淮南二贤人言行相似入手,自然引出同学圣人之意。然后紧扣“同学”二字,从共同学习圣人之道上立意。共同学习圣人,就会志同道合,言行相似,相互信任,友谊长存。这也正式建立朋友之间牢固友谊的基础。最后以相互攀引而共同登上圣人殿堂来互相勉励,更显示出作者志向远大,思想高尚。子固、正之二人言行相似,互相映衬,为文章增色不少。文中排比句的反复运用,长短句的交错出现,也增强了文章的语言美。
“秋日凄且厉,百卉具已腓。爰以履霜节,登高饯将归”,陶渊明于秋天的诗常常是豁达的,独在此诗中的秋天显得格外凄凉肃杀,细究其原委,也能略知其一二。陶渊明此次参加王弘的宴请时本来就面色苍白,身体虚弱,席间又婉拒王弘以名贵药材相赠的好意。强支病体送客是其心境萧疏的一个原因,虽然是送他们为官赴任,但渊明所重的是彼此间的友情。重要的还有这是刘宋新朝的第一个秋天,在陶渊明看来,自然是凄风苦雨。“寒气冒山泽,游云倏无依。洲渚四缅邈,风水互乖违。瞻夕欣良宴,离言聿云悲”,在双重感伤的压力下,陶渊明的心情黯淡,看着山涧中的寒气云蒸而起,孤独的游云四处飘荡,无所依傍,水中洲渚虽寄托了无尽的缅邈情思,无奈终将人各两地,丰盛的送别晚宴上,浸满了离别的哀伤。最后写到清晨飞出的鸟儿陆续回巢,夕阳渐渐收起最后一抹余辉。离别时间已到,最终席中之人“醉不成欢惨将别”,各奔前程。“目送回舟远,情随万化遗”,注目行舟渐行渐远,最终也不过是这份感情随着自然变化而暗淡以趋于消亡。尽管此时心情颇为沉重,但诗人性格中达观的一面又在结尾处表现出来,在一个连死都不以为意的达观者那里,更不会为离别所累。
这首诗层次秩然,共四层:时间(兼点题)、地点、宴会、离别。前八句景语,后八句情语,淡而有味。诗人将诗中将凄厉肃杀的秋景同感伤悲愁的别绪融为一处,层层渲染,情感真挚,既表达又惜别之情,也传达出诗人旷达的情怀。
《同州端午》这首诗表达了作者长期离乡背井,而今返里归心似箭的思想感情。
这首诗开头就写刻画了一个白发老人的形象,略写了端午节的气氛。然后就写到小孩子见到自己的喜悦,想要尽快回到自己的故乡。
这是一首送别诗,抒写作者与韦仁实兄弟的情谊,写得很有感情。
全诗可分两大部分。前十二句写伤离别。开篇迅即点题,写“送客”。送别时心情凄苦,故饮千杯而面无红色,“何物最伤心”句,唤起下文,载着韦氏兄弟的马匹已经驰去,马络头上的铜环鸣响,最能使送别人伤心。“野色浩无主”以下六句,描写送别地之景物,秋时天高气爽,野色辽阔,无人管领,斯人已去,空留旷野。目断远处,不胜惆怅,顿时使人心碎胆破。此时只有一行行官槐的青树梢簇聚着,伸向西去的官道上。景物描写中饱含着诗人送别时凄苦的心绪和眷恋的情思。“韦郎好兄弟”已经远去,回想起他们文笔精妙,字字如积叠的美玉,很觉惋惜,不能再和他们说诗论文,徒增伤感。
“我在山上舍”以下六句突然运用转笔,转写自己,慨叹自己困守不遇。先写家园土地之贫瘠,次写催租吏之困扰,夜雨中,催租吏的叫骂声和舂稻声交织在一起。“夜雨叫租吏,春(舂)声暗交关”二句刻画出催租吏雨夜上门催逼租税,农家被迫连夜舂米的辛苦景象,勾勒出当时社会现实的一个侧影。最后二句说,有谁能像韦氏兄弟那样经常怜念我忧怆的心情呢?唯有苍翠突兀的南山陪伴着我。用问语收结,给人以悠然不尽的想象空间,更具含蓄美。结尾与开篇遥相呼应,韦氏兄弟与自己交谊深厚,所以离别时倍感伤心。
全诗由饮别到送行,到惜别,到思念,并同自己的困境结合起来,真挚,凄婉,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