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文章讲述了一个江西金溪人名叫“方仲永”的神童因后天父亲不让他学习和被父亲当作造钱工具而沦落到一个普通人的故事。文章借仲永为例,告诫人们决不可单纯依靠天资而不去学习新知识,必须注重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强调了后天教育和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这篇文章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文题为“伤仲永”,文中却未见一个“伤”字,然而全篇写的正是一个“伤”字。这正如《王荆公年谱考略》所评:“余谓仲水始而通悟,终焉为泯然众人,见于荆公悼叹者详矣!”由此可见,此文契合照应不在形式上而在内容中。这篇议论文,先叙后议,在事实叙述的基础上立论,事实成为立论的依据。第一、二两段只叙不议,为第三段的议论服务,后面的议论,集中强烈,言简意赅,如画龙点睛,使前面所叙的事实立即升华具有典型意义。全文仅二百字,叙事之简洁。说理之透彻,安石散文风格在此已露出端倪。
第一段叙述神童方仲永的故事。
方仲永为金溪民,世代耕田。金溪是王安石外祖父吴玫的家乡。“荆公少年,往来外家甚数”《王荆公年谱考略》文中说“于舅家见之”,仲永当是实有其人。所记仲永五岁不识纸笔砚墨,忽啼求,其父借来给他,他立即写了四句诗,并题了自己的名字,这首诗是以供养父母、团结族人为内容。此事传出后,一乡的秀才都来观看。从此,人们指着东西让他作诗,他挥笔而就,文采与道理都有可取之处。县里人听说,亦很惊奇,渐渐有人请他父亲带他去作客,也有人拿钱帛请他作诗的。他父亲认为此有利可图,便每天拉着他到处拜见县里人,不让他学习。这里所记仲永的特异才能是传闻,与真实情形或有出入。然而作者真正用意并不在此,所以免不了用夸张的笔墨,处处耍突出仲永天斌的特异。其一,不仅生五年不识文具,给纸笔即可写诗,而且能以“养父母”团结同族为主旨,“传一乡秀才观之”,可见影响之大。其二,仲永才思如涌,“指物作诗”一挥而就,而且文采、内容均佳,博得“邑人奇之”,有请他作客的,有向他求诗的,真是誉满全乡。作者如此描写突出了神童仲永的特异天资,为下文的因不后学而“泯然众人”作了很好的铺垫,为全文的知识才干“受之人”立论打下了基础。文中的“利”字很有份量,突出其父‘不使学”的原因,更暗示给人们急功近利对人才的危害。“不使学”是仲永由夭才变为平庸的关键,是本文议论的中心。
第二段段,从作者亲自见闻的角度简略交待了仲永从神童沦为“众人”的过程。
开头的“余闻之也久”,束上起下,一方面显示上段所写的内容即据传闻而得,另一方面又引出亲识其面的愿望。作者写了两次见闻:一次是仲永十二三岁时,“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暗示在这六七年中,仲永的诗毫无长进。如果说,五六岁儿童作的诗尽管稚拙,人们尚觉可观,那么六七年后写得反而不如以前听说的那样好,人们便非但不以为奇,且因先时之闻名而感到其名不副实了。第二次是仲永二十岁时。这次并未见面,只是听亲戚说:“泯然众人矣!”一句话就交待了这位从前的神童的结局。两次写法不同,但都极简练而有含蕴。“泯然众人矣”一语,把说话人漠然视之的态度生动地表现出来,与先前“邑人奇之”的情况恰成对照,而作者的惋惜感慨之意也隐见言外。
最后一段是作者对方仲永由一邑称奇的神童变成无声无息的普通人一事所发的议论,也是本篇思想的集中体现。
作者首先指出,仲永的聪明颖悟是“受之天”,即来自天赋,而且他的天赋远超于一般的有才能的人。这正是为了反跌出下面的正意:“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关键原因是缺乏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到这里,已将上两段所叙述的情事都议论到了。但作者却就势转进一层,指出天赋这样好的仲永,没有受到后天的培养教育,尚且沦为众人;那么天赋本属平常的一般人,如果再不受教育,连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都不行。前者是宾,后者是主,在对比中更突出了一般人学习的重要性。就方仲永的情况看,这层议论仿佛是余波,但作者主要的用意正在这里。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资质平常的人总是多数。方仲永这一典型事例的意义主要不在于说后天赋好的人不学习会造成什么后果,而在于说明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成长的决定意义。
题内的“伤”字就具有多层意蕴。首先是表层的,为仲永这样一个天资聪颖的儿童最终沦为众人感到惋惜;进一层,是感慨仲永虽有天赋,却没有遇上有利于他成长提高的环境。文中对其父以仲永为获利之资的叙写,就含有对泯灭天才的人为环境的批评。更进一层,从仲永的具体事例生发开来,感慨社会上许多资质平常的人不去努力学习提高,以致连成为众人都不可得。这样,作者所“伤”的就不再局限于仲永个人,而是许许多多不“受之天”又“不受之人”的众人,作者的感慨和文章的思想意义也就深刻多了。
这篇文章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译文及注释
译文
金溪县有个百姓叫方仲永,祖祖辈辈以耕种为生。仲永出生五年,还没有见过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对此感到惊奇,就向邻居借书写工具来给他。仲永立刻写了四句诗,并且题上自己的名字。他的诗以赡养父母,团结族人为主旨,传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就能立刻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牵着方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他,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到老家金溪,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他说:“方仲永已经完全如同常人了。”
王安石说:仲永的通晓、领悟能力是天赋的。他的才能是上天赋予的,远胜过其他有才能的人。但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还没有达到要求。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本来就不天生聪明,本来就是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难道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
注释
伤:哀伤,叹息。
金溪:地名,今在江西金溪。
隶:属于。
生:生长到。
识:认识。
书具:书写的工具(笔、墨、纸、砚等)。
求:要。
异:对······感到诧异。
借旁近:就近借来。旁近,附近,这里指邻居。
与:给。.
养:奉养,赡养。
收族:团结宗族,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收,聚,团结。
意:主旨(中心,或文章大意)。
一:全。
指:指定。
就:完成。
文:文采。
理:道理。
邑人:同(乡)县的人。
奇:对······感到惊奇(奇怪)。
稍稍:渐渐。
宾客:这里是以宾客生礼相待的意思。宾,本文的意思是状语。
乞:求取。
利其然:认为这样是有利可图的。利,认为······有利可图。
日:每天。
扳:通“攀”,牵,引。
环:四处,到处。
谒:拜访。
明道:宋仁宗赵祯年号(1010年5月30日-1063年4月30日)。
从:跟随。
先人:指王安石死去的父亲。
前时生闻:以前的名声。
复:又,再。
泯然众人矣:完全如同常人了。泯然:消失,指原有的特点完全消失了。众人,常人。
王子:王安石的自称。
通:通达。
悟:聪慧。
受:接受。
天:先天。
贤:胜过,超过。
于:比。
材:同“才”,才能。
卒:最终。
于:被。
不至:没有达到要求。至,达到。
彼其:他。
已:停止。
耶:表示反问,相当于“吗”、“呢”。
(1)最后一段的议论讲了什么道理?
答:说明了人的天资与后天学习的关系,强调后天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
(2)方仲永由天资过人变得泯然众人,原因是什么?
答:从方仲永个人情况来看,原因是“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贪图小利,目光短浅,而“不使学”。从道理上来说,原因是作者在后面的议论中所认为的那样。方仲永“卒之为众人”,是因为“其受于人者不至”,既没有受到后天正常的教育。
(3)你对题目是怎样理解的?
答:“伤”是“哀伤”“感伤”之意。仲永,即方仲永,本文的一个“神童”。文章以“伤仲永”为题,写的是可伤之事,说的是可“伤”之道理。字里行间流露出作者对一个神童最终“泯然众人”的惋惜之情。本文借事说理,以方仲永为实例,说明一个人有天分是很幸运的,但是唯有后天的教育与学习,才能让人精益求精,更上一层楼,才能够真正成才。 如果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最终也会成为平常人。
(4)你怎样理解文中的“泯然众人矣”?
答:“泯然众人矣”一句点明结局,痛惜之意溢于言表,发人深省。再过七年以后,是方仲永的第三个阶段,才能衰竭,成为了普通人。
(5)作者主要表达的意思是什么?
答:本文通过叙述方仲永因为父亲“不使学”,而从神童到成为普通人的变化过程,说明天资固然重要,但没有好的后天的教育,再好的天赋也不可能得以发挥。告诉我们后天学习和教育对于人才的培养十分重要!
公元1025年(天圣三年),方仲永无师自通,提笔写诗。明道二年王安石回金溪探亲,在舅舅家他请方仲永作了几首诗,但他有些失望。康定元年,王安石再次到金溪探亲。此时方仲永已做回了农民。庆历三年公元,王安石从扬州回到临川,想起方仲永的遭遇,写下《伤仲永》一文。
题目理解
“伤”,是哀伤,叹惜的意思。“伤”有三层意思,第一层意思是为仲永这样一个天才最终沦为一个普通人而感到惋惜,第二层意思是为像仲永的父亲这样不重视后天教育,思想落后的人而感到可悲,第三层意思是为那些天资不及仲永,又不接受后天教育,最终连普通人都不如,重蹈了仲永的覆辙的人哀伤。
文体介绍
本文叙事用了见闻录的方式,第一段是“闻",第二段是先“见”后“闻”。叙事一气贯通而又层次分明,详细有致而又结构紧凑,内容集中而又意指鲜明。这种见闻录的方式使方仲永与“我”发生了联系,富有生活气息,给人以真切之感。文章语言平实而又不乏感情色彩。文章以“伤仲永”为题,写的是可“伤”之事,说的是何以可“伤”道理,字里行间流露出作者对于一个神童“泯然众人”的惋惜之情。
方仲永的形象
天生神童,却因后天的不学习,而沦为普通人的典型形象。
思想感情
本文通过记叙方仲永才华泯灭的事例,指出了当时不重视人才培养的时弊,强调了后天的学习和教育对人才成长的重要性。
文章的道理
方仲永的通达聪慧,其天资比一般才能的人高得多,可惜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而最终成了一个平凡的人令人感到痛惜,人能否成才,与天资有关,更与后天所受的教育以及自身的学习有关。要学习,强调后天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和对泯灭人才环境的批评。也对应了孔子的一句话:“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
主题
以方仲永的实例,,说明后天教育对成才的重要性。
(1)本文为什么详写方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
本文详写方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是暗示其前途无量,而其父贪利导致他才能衰退,后面几笔点出其沦为平庸的原因。引人深思。详略处理,有力的突出了“伤”这一主题,为后来父亲不让他学习做铺垫,又与后来变成普通人作对比,突出后天教育的重要性,流露出作者对仲永变成普通人的惋惜。
王安石写这篇文章,意在以方仲永为反面的例子,来说明“受之人”即后天教育的重要性。题目中的“伤”字,就已经透露这一点。“伤”是哀伤、哀怜的意思。作者为什么“伤”仲永?因为方仲永天资非凡而“受于人者不至”,最终“泯然众人”。但这不是仲永自身造成的,不能怪仲永,因为他毕竟是个孩子,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这是他贪财短视的父亲造成的。文章在首段叙事中详写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有两条线索:一条从叙述方仲永才能的突然显露到声誉日隆;另一条叙述仲永父亲从发现儿子才能到以儿子才能为谋利手段。这样写的用意:一是说明“仲永之通悟”确实是“受之天”,有先天的因素;另一方面,正是在这个时期,就已经埋下才能衰退的种子,即“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说明仲永未能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至于仲永长大后才能衰退以至丧失殆尽,则是“不使学”的必然结果,当然不必多说。叙事部分已经蕴含了所要说明的道理,因此议论部分也不必多说了。
(2)“余闻之也久”这句话在本文叙事中有什么作用?
本文叙事采用了见闻录的方式,第一段是“闻”,第二段是先“见”后“闻”,依次写方仲永五岁时才能初露时的情形、十二三岁时才能衰退时的状况和又过七年后“泯然众人”的结局,表明方仲永才能变化的三个阶段。叙事一气贯通而又层次分明,详略有致而又结构紧凑,内容集中而又意旨鲜明。这种见闻录的方式还使方仲永与“我”发生了联系,富有生活气息,给人以真切之感。文章叙事部分按时间顺序把“闻”“见”“闻”三个片断结为一个整体,其中的过渡句就是“余闻之也久”这句话。此句中的“之”字承前,指仲永才能初露时期的情形;“闻”“久”二字则表明作者长期不在家乡,仅从传闻中得知,尚未见到仲永——这最后一点是暗含在全句话中的。如果把这一点意思明说出来,则全句应是“余闻之也久而未见其人”。这样,下文再说“见”就十分自然了。由此可见,“余闻之也久”这句话,是用一明一暗的两层意思来实现上下文的过渡的。
(3)怎样认识“受之天”与“受之人”的关系?
结尾的议论部分就事说理。作者认为“仲永之通悟”是“受之天”,他的才能衰退的原因是“受于人者不至”,并引发天赋不如方仲永的人如果不“受之人”,结果将更不可设想的感慨。这段话论说事理,步步推进,辨明了“受之天”与“受之人”的关系,令人深感“受之人”的重要。
作者所说的“受之天”,是指人的天资;“受之人”,是指后天教育。作者认为,二者之间,后者更为重要,即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是否成才是至关重要的,这一观点无疑是正确的。这里要注意,“受之人”是说人所受到的后天教育,而不是说人自身的后天学习和主观努力(方仲永因其父“不使学”而根本无从学习,无从努力),这是两个不同的问题,而后者并不在本文的议题之内。但我们却可以从中受到启发,对我们认识人的天资与后天学习和主观努力的关系不无裨益。
(4)幼年时的方仲永有哪些令人称奇的表现(用原文)
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5)作者认为方仲永由天资过人变得“泯然众人”的原因是什么?(用原文)
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6)文中讲述的道理是(用原文)
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7)本文在表达方式上有什么特点?
1、2段叙述,3段议论
(8)方仲永有天资过人变得“泯然众人”,原因是什么?
1.个人原因:父亲贪图小利,目光短浅,不让他学习。
2.没有接受后天正常的教育。
篇文章讲述了一个江西金溪人名叫“方仲永”的神童因后天父亲不让他学习和被父亲当作造钱工具而沦落到一个普通人的故事。文章借仲永为例,告诫人们决不可单纯依靠天资而不去学习新知识,必须注重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强调了后天教育和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这篇文章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文题为“伤仲永”,文中却未见一个“伤”字,然而全篇写的正是一个“伤”字。这正如《王荆公年谱考略》所评:“余谓仲水始而通悟,终焉为泯然众人,见于荆公悼叹者详矣!”由此可见,此文契合照应不在形式上而在内容中。这篇议论文,先叙后议,在事实叙述的基础上立论,事实成为立论的依据。第一、二两段只叙不议,为第三段的议论服务,后面的议论,集中强烈,言简意赅,如画龙点睛,使前面所叙的事实立即升华具有典型意义。全文仅二百字,叙事之简洁。说理之透彻,安石散文风格在此已露出端倪。
第一段叙述神童方仲永的故事。
方仲永为金溪民,世代耕田。金溪是王安石外祖父吴玫的家乡。“荆公少年,往来外家甚数”《王荆公年谱考略》文中说“于舅家见之”,仲永当是实有其人。所记仲永五岁不识纸笔砚墨,忽啼求,其父借来给他,他立即写了四句诗,并题了自己的名字,这首诗是以供养父母、团结族人为内容。此事传出后,一乡的秀才都来观看。从此,人们指着东西让他作诗,他挥笔而就,文采与道理都有可取之处。县里人听说,亦很惊奇,渐渐有人请他父亲带他去作客,也有人拿钱帛请他作诗的。他父亲认为此有利可图,便每天拉着他到处拜见县里人,不让他学习。这里所记仲永的特异才能是传闻,与真实情形或有出入。然而作者真正用意并不在此,所以免不了用夸张的笔墨,处处耍突出仲永天斌的特异。其一,不仅生五年不识文具,给纸笔即可写诗,而且能以“养父母”团结同族为主旨,“传一乡秀才观之”,可见影响之大。其二,仲永才思如涌,“指物作诗”一挥而就,而且文采、内容均佳,博得“邑人奇之”,有请他作客的,有向他求诗的,真是誉满全乡。作者如此描写突出了神童仲永的特异天资,为下文的因不后学而“泯然众人”作了很好的铺垫,为全文的知识才干“受之人”立论打下了基础。文中的“利”字很有份量,突出其父‘不使学”的原因,更暗示给人们急功近利对人才的危害。“不使学”是仲永由夭才变为平庸的关键,是本文议论的中心。
第二段段,从作者亲自见闻的角度简略交待了仲永从神童沦为“众人”的过程。
开头的“余闻之也久”,束上起下,一方面显示上段所写的内容即据传闻而得,另一方面又引出亲识其面的愿望。作者写了两次见闻:一次是仲永十二三岁时,“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暗示在这六七年中,仲永的诗毫无长进。如果说,五六岁儿童作的诗尽管稚拙,人们尚觉可观,那么六七年后写得反而不如以前听说的那样好,人们便非但不以为奇,且因先时之闻名而感到其名不副实了。第二次是仲永二十岁时。这次并未见面,只是听亲戚说:“泯然众人矣!”一句话就交待了这位从前的神童的结局。两次写法不同,但都极简练而有含蕴。“泯然众人矣”一语,把说话人漠然视之的态度生动地表现出来,与先前“邑人奇之”的情况恰成对照,而作者的惋惜感慨之意也隐见言外。
最后一段是作者对方仲永由一邑称奇的神童变成无声无息的普通人一事所发的议论,也是本篇思想的集中体现。
作者首先指出,仲永的聪明颖悟是“受之天”,即来自天赋,而且他的天赋远超于一般的有才能的人。这正是为了反跌出下面的正意:“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关键原因是缺乏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到这里,已将上两段所叙述的情事都议论到了。但作者却就势转进一层,指出天赋这样好的仲永,没有受到后天的培养教育,尚且沦为众人;那么天赋本属平常的一般人,如果再不受教育,连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都不行。前者是宾,后者是主,在对比中更突出了一般人学习的重要性。就方仲永的情况看,这层议论仿佛是余波,但作者主要的用意正在这里。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资质平常的人总是多数。方仲永这一典型事例的意义主要不在于说后天赋好的人不学习会造成什么后果,而在于说明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成长的决定意义。
题内的“伤”字就具有多层意蕴。首先是表层的,为仲永这样一个天资聪颖的儿童最终沦为众人感到惋惜;进一层,是感慨仲永虽有天赋,却没有遇上有利于他成长提高的环境。文中对其父以仲永为获利之资的叙写,就含有对泯灭天才的人为环境的批评。更进一层,从仲永的具体事例生发开来,感慨社会上许多资质平常的人不去努力学习提高,以致连成为众人都不可得。这样,作者所“伤”的就不再局限于仲永个人,而是许许多多不“受之天”又“不受之人”的众人,作者的感慨和文章的思想意义也就深刻多了。
这篇文章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本文见闻得当,借事说理,以方仲永的实例,说明后天教育对成才的重要性。文章分两部分:叙事部分写方仲永幼年时天资过人,却因其父“不使学”而最终“泯然众人”,变得平庸无奇;议论部分则表明作者的看法,指出方仲永才能衰退是由于“受于人者不至”,强调了后天教育的重要。文章通过方仲永这一实例说明具有普遍借鉴意义的道理,给人以深长的思考。
本文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二百三十四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对本文语言精当的特点,可以逐词逐句体察、品味。
本文语言平实而又不乏感情色彩。字里行间流露着作者对一个神童最终“泯然众人”的惋惜之情,突出了主题,对“受之天”而“受于人者不至”者的哀伤之情,并以鲜明的态度表明作者的观点。
上片词人点明了时间和节令。即“五月”与“黄梅时节”。然后,他以“分镜头”的形式描写了“麦” “雨” “燕子”等富有节令特点的事物。“五月江南麦已稀,黄梅时节雨霏微”,在五月,水墨江南里,青绿的小麦稀疏错落在阡陌间,刚好是梅雨时节,雨丝绵绵地飘落下来,一派大自然的美景。“闲看燕子教雏飞”,纳兰怀着一份闲心静坐窗前,看着屋檐下的雏燕学飞,扑打着稚小的双翅,此时才明白生命之中,“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的景色是安定平和的。
下片将景色概括为“罨画”,又将目光转向了水边的美丽女子。“一水浓霏如罨画,数峰无恙又晴晖”,烟渡流水如同浓墨泼出来的山水画,静谧的山峦间隐约流露着雨过天睛的阳光。纳兰娓娓道来,一幅泼墨山水田园画就慢慢地呈现在读者眼前,令人沉醉其中,浮想联翩。颜色深处,是云青青兮欲雨;墨色淡处,是水澹澹兮生烟。“溅裙谁独上渔矶”,水边的布衣女子赤脚踩着鱼矶石,木槌轻举,捣衣声回荡在这寂静的田园里。这是原本一幅寂静的国画,捣衣女霎那间就打破了寂静,令画面变得生动鲜明起来。末尾一句,只用了一个“独”字,就为整首词笼上了深重的失落情绪。
这首词读来颇有《诗经》的清雅之趣,所描写的景象也颇具田园风格,原来幸福的彼岸并非功名利禄,而是内心的安定与平和。全词清新明丽,显示了纳兰词的又一风格。
这组诗共两首,第一首是七律,大概在初识张氏时所作,形容他的为人。仇兆鳌《杜诗详注》认为:前四句写景,后四句抒情,中间大概为分段处。若细分之,首句张氏,次句隐居。三四句切隐居,言路之僻远,五六句切张氏,言人之廉静。末二句说得宾主两忘,情与境俱化。
诗人在诗中用了反衬手法表现人的孤寂和山的幽静:“春山处处子规声”(清陆以湉《冷庐杂识·潘太守诗》),而张氏却独生无伴,只好自说自话,以春山的“闹”衬托孤寂的人,人越发孤寂了;丁丁的伐木声,以“有声”衬托幽静的山,山越发幽静了。诗人用典故表现张氏的廉静:《南史》载梁隐士孔祐至行通神,尝见四明山谷中有钱数百斛,视之如瓦石。《关中记》:辛孟年七十,与麋鹿同群,世谓仙鹿。而结尾二句,更是诗人的良苦用心:“迷出处”,暗示张氏迷人的隐居环境如同桃花源,使诗人“迷不复得路”(陶渊明《桃花源记》);“泛虚舟”,则表现“至行通神”张氏的飘逸与神秘。
第二首为五律。大约跟张氏已很相熟了,所以开首便道“之子时相见”,《杜诗镜铨》以为“当是数至后再题”,《杜诗详注》以为“往来非一度矣”,皆是。
虽是一首应酬之作,却可以看出作者的人情味与风趣。这首诗直说与用典双管齐下。直说与用典是古诗常用的两种表现方法,如不能分辨,诗意便不明白。在这里却两两密合。假如当作直说看,那简直接近白话;假如当作用典看,那又大半都是些典故,所谓无一句无来历。但这是形迹,杜诗往往如此,不足为奇。它能够有风趣,方是真正的难得。
如“之子”翻成白话当说“这人”或“这位先生”,但“之子”却见《毛诗》。第三句,池中鲤鱼很多,游来游去;第四句鹿在那边吃草呦呦地叫;但“鳣鲔发发”,“呦呦鹿鸣,食野之苹”,并见《毛诗》。用经典成语每苦迂腐板重,在这儿却一点也不觉得,故前人评:“三四驱遣六艺却极清秀。”而且鹿鸣原诗有宴乐嘉宾之意,所以这第四句虽写实景,已景中含情,承上启下了。
“杜酒”一联,几乎口语体,偏又用典故来贴切宾主的姓。杜康是创制秫酒的人。“张公大谷之梨”,见潘岳《闲居赋》。这典故用得非常巧,显出主人的情重来,已是文章本天成,尤妙在说得这样轻灵自然。《杜诗镜铨》说:“巧对,蕴藉不觉。”慰藉不觉正是风趣的一种铨表。
诗还用透过一层的写法。文章必须密合当时的实感,这原是通例。但这个现实性却不可呆看,有些地方正以不必符合为佳。惟其不很符合,才能把情感表现得非常圆满,也就是进一步合乎现实了。这诗末联“前村山路险,归醉每无愁”就是这样。想那前村的山路很险,又喝醉了酒,跌跌蹱蹱地回去,仿佛盲人瞎马夜半深池的光景,没有不发愁之理;所以这诗末句实在该当作“归醉每应愁”的,但他偏不说“应愁”,颠倒说“无愁”。“无愁”虽非实感,却能进一步地表现这主题──主人情重,客人致谢,宾主极欢。
在这情景下,那么不管老杜他在那天晚上愁也不愁,反正必须说“无愁”的。所以另外本可以有一个比较自然合理的解释,喝醉了所以不知愁;但也早被前人给否决了。《杜诗集评》引李天生说:“末二句谓与张深契,故醉归忘山路之险,若云醉而不知,则浅矣。”杜甫正要借这该愁而不愁来表示他对主人的倾倒和感谢,若把自己先形容成了一个酒糊涂,那诗意全失,不仅杀风景而已。又这一句结出首联的意思来,“邀人晚兴留”是这诗里主要的句子。
佛教禅宗,与人谈玄论禅,常用比喻,以启发人的妙悟。如禅宗北宗神秀所作的偈语:“身是菩提树,心为明镜台。时时勤拂拭,莫使有尘埃!”禅宗南宗的慧能所作的偈语是:“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佛性常清净,何处有尘埃!”二人都是用比喻来说明禅理。李白此诗深受禅宗影响,他与朝美论禅,也是用比喻的手法。
诗中前六句,把人生比成是渺溟无际的欲海,将贪、瞋、痴等人的恶欲比做是溟海中兴风作浪,吞舟食人的“长鲸”。人在欲海中航行,一不小心就会被嗜欲的“洪波”所汨没,为贪欲、瞋欲和痴欲的鲸鱼所吞食。而僧人朝美这个“水客”却能在烦恼海中凌波航行,不但没有被欲海的洪波淹没,也没有被恶欲的长鲸吃掉。他不但没有死,反而在大海中探得“明月珠”,获宝而归。就是说,他不但没有被烦恼海中象征恶欲的长鲸吞灭,被洪波汨没,迷失本性,反而翻然妙悟,突然明白了深奥的佛理,探得了象征禅悟的明月之珠。
在佛经中,常把至深的佛理比成是明月、明珠,以喻佛理的智慧光明,而把贪、瞋、痴三种烦恼称作“三毒”,视为人的愚殊和黑暗。因为这颗象征着佛性光明的“明月珠”,是从欲海之中与象征愚昧和黑暗的“长鲸”搏斗经过生死大劫得来的,所以弥加珍贵,故诗中说它“高价倾宇宙”,因为它是驱除人心灵黑暗、愚昧的灵光,故诗中说它“馀辉照江湖”。
诗中进一步描写:朝美虽然在修禅的过程中悟得了妙道,明性见佛,但他却不骄傲自满,向人炫耀,而是深藏若虚,大道似无:“苞卷金缕褐,萧然若空无。”即说朝美将明月珠用衣服包裹起来,不欲向人炫耀,好像他根本什么也没有似的。就是俗话所说的“良贾善藏”和“大智若愚”。
对于能否识别朝美怀中的“明月珠”来说,诗人李白就是朝美的一个知音。“谁人识此宝,窃笑有狂夫。”狂夫是诗人自指。李白曾在诗中多次以狂夫、狂人自指。如在《庐山谣》中他说:“我本楚狂人,凤歌笑孔丘。”又在《醉中答丁十八以诗讥予搥碎黄鹤楼》中说“一州笑我为狂客,少年往往来相讥。” “窃笑”二字用得极好。人皆不识,而我能独识,故而会心而笑;你装得若无其事,还是被我识破了,故而暗中窃笑。 “窃笑”二字表现出了李白与朝美亲密无间的关系和深切的友谊,表达出了二人英雄识英雄,惺惺惜惺惺之意。朝美胸中的禅学境界,在别人尚看不出的时候,李白却早已会心知意,在友好地微笑颔首了。此也表明李白对佛学的造诣之高。
诗的最后说:“了心何言说,各勉黄金躯。”“了心”,是对禅心佛意已瞭然心中的意思。《楞严经》上说:“汝之心灵,一切明了,若汝现成所明了心,实在身内。”佛教禅宗认为人人皆有佛性,只是有的人心为痴迷所惑,失却本性。如果除却痴迷,即可明心见性。《坛经》中说,“菩提般若之知(即智),世人本自有之。即缘心迷,不能自悟,须求大善知识示道见性。善知识,遇悟即成智。”如今朝美已经大彻大悟,明了其本性,即已自见佛性,就如同已获得了明月一般明亮的明珠一样。“黄金躯”本指佛,《后汉书》上说:“西方有神,名曰佛。其形长丈六尺而黄金色。”此喻指二人。 此二句是说,你我既然对佛学的妙理要道都已了然于心,因此就无须再言说了.各自努力修道成佛吧!因禅宗认为人人皆有佛性,皆可修道成佛,故有此说。这一诗句也表明李白对自己的佛学修养自视甚高,非常自信。
李白这首与僧人谈玄论禅的诗,写得很高明。他将很难用言语说明的佛理,用美妙的比喻来说明。不但写得禅意深远,深得妙理,而且还写得玲珑透彻,馀味不尽,启人深思,一点也不枯燥。严羽说:“大抵禅道惟在妙悟,诗道亦在妙悟。”李白此诗,可谓是深得禅道妙悟之旨了。
文章第一段交代了写《醒心亭记》的有关背景及写“记”之缘由。在介绍“醒心亭”之前,作者先介绍了“丰乐”亭。“滁州之西南”,示方位;“泉水之涯”,写环境;“欧阳公作州之二年”,记构亭时间:文笔交代简洁。作者所以写丰乐亭,用意在于以丰乐亭作背景,一方面引出醒心亭的位置,丰乐亭往东几百步的高山上;一方面交代了“醒心亭”的环境。写“丰乐亭”就是在描绘“醒心亭”的画面背景。作者行文纤徐曲折,不开门见山,直至段尾才开始点题。这并未使人感到烦琐,而是使画面更加丰满。
文章第二段写醒心亭之胜。作者以“饮”和“望”两字,概括区分了“丰乐”、“醒心”二亭不同的用途:前者用于饮酒,后者用于览胜。一个“望”字,总领景致之叙:群山相环,云烟弥漫,旷野无垠,草木茂密,泉水清冽,山岩峻秀。作者所以写“望”中之景,是为了引出“望”中的感受:耳目一新,心中畅然清爽,从而点明醒心亭所以名“醒心”的原因,并进一步指明“醒心”一词的出处及典故。按韩退之诗《北湖》关于“醒心”句的一首是:“闻说游湖棹,寻常到此回,应留醒心处,准拟醉时来。”这一引证,也曲折地反映着欧阳修这位北宋诗文革新运动的领袖,对于韩愈这位唐代古文运动领袖的推崇。韩愈擅古文,并非以诗称擅者,《北湖》又非韩愈有名的文章,而欧阳公熟知,可见韩愈诗文之被推重。结句“取乐于山泉”,总结了建亭的心旨,为下文议论的生发作了铺垫,既有“总上”之功,又是“启下”之设。
文章第三段的议论,文眼在“乐”字上。承上段“取乐于山泉”,引出“公之乐,吾能言之”,这句总领全段,来说明欧阳修之“乐”的内涵。第三段有两处璧瑕:其一是,曾巩把“夷狄乌兽草木”,列在一起。反映出了他的“大汉族”的封建正统意识,对汉族以外的少数民族的歧视;其二是,曾巩把当时的宋王朝的统治讴歌为“吾君优游而无为于上,吾民给足而无憾于下”是失实的。虽然,这是当时文章通行的一种时代局限,但毕竟是白璧之瑕。欧阳修的山水之乐,也不是太平盛世的一种移情只不过是在被贬蒙诬中,表现了一种旷达的情志而已。滁州是个小州,无从施展抱负,只好纵山水之情罢了。
文章第四段文眼在“难得”二字,“几百年才能有这相的”,写欧阳修之贤难得。现在的人,还没有理解这一点,但百年、千年之后,人们一定会确认这个问题。蕴含的意思是:历史自有公论。欧阳修以流言攻讦被贬到滁州,身被非誉之名,且有涉罪之嫌,正所谓“周公恐惧流言日”者,曾巩的“公之贤”难遇”说,既是殉流言的反击,也是对欧阳修的声援。当世人不能理解欧阳修,后世人自垫有公论。这是曾巩的一段曲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