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首两句是“兴”,即唤起。合浦(今属广东)指作者流寓之地,洛阳非实指,意思是合浦之杉叶尚能遥飞到洛阳,自己却流落异域,人不如叶。诗人知道岭南的杉叶飞到洛阳是不可信的,所以用“传闻”二字;然而愿望却在挑动诗人,并激发了诗人的想象力。虚幻与常识的起迭,失望与希望的对流,这种心理上的矛盾在乱世尤其表现得突出,因而这两句也有它的社会内容。
“北风”两句是对“传闻”两句的曲折承接,从南与北的地理的间隔上,又暗寓着南北朝在政治上的对立。树高千丈,叶落归根,这是诗人的迫切愿望,但国土的分裂使他无法实现这愿望,因而“南”、“北”这两个字,也成为诗人的敏感性的词眼。
前四句是诗人的独白,五、六两句才转入赠诗的对象。诗人和长安使之间应当有对话的,却以目送手挥来代替。诗人要着重表达的是离别时的情绪。这两句原是化用嵇康赠人诗的句意,但加上“徒送”的“徒”,就加强了感伤的效果。江总原来也是以使臣身分而到岭南,这时眼睁睁地望着长安使从他身边离去,自己却仍然留滞着。一去一留,其中就有多多少少要说的话,如同小河下面的潜流。
“秋蓬”句是比自己,“春草”句是说自己在客地已经度过几个春天。但春草的年年芳菲,徒然增添了自己的惆怅。《楚辞·招隐士》有“王孙游兮不归,春草生兮萋萋”句,唐代王维《送别》也有“春草年年绿,王孙归不归”句,用意都有共通处。
末两句以关山逗客子,以月光逗风尘:明月本是普照大地的,但对诗人来说,能够让光照到的也唯有衣衫上的风尘而已。
全诗前八句用比喻,对仗也很工整,却不雕琢,这一方面固然表现出作者的才力,一方面也因作者是南朝后期的人,诗的格律正在逐渐趋向成孰稳定。
文章明写婢女寒花,却几次提及妻子魏孺人,表现出归有光与魏孺人夫妻之间真挚深笃的感情。
文章首节开头三句就点明了寒花身分、死去时日和安葬处所。“魏孺人媵也”,寒花不是一般婢女,而是作者所挚爱的前妻的随嫁婢女。“嘉靖丁酉五月四日死”,寒花时年仅十九岁,距魏孺人之死已四年。“葬虚丘”,寒花虽为婢女,仍择地郑重营葬。起首点明亡婢的特殊身分,意在点明与作者的特殊关系。亡婢、亡妻并述,因亡妻而及亡婢的爱屋及乌之情油然而生,因亡婢而及亡妻的追怀悼念之情亦随之而出。这样,既暗示了“葬志”的写作动因,也开启了下文对往事的回忆。领起了全篇。
节末一句:“事我而不卒,命也夫!”长声慨叹,总写悲情。这是叙事之后的感情迸发。本来寒花的随侍左右尚可聊慰对亡妻的思念,而今她又不幸早逝,作者的感伤之情便无可遏止了。这里的“命”,不仅指寒花的命运,也兼指魏孺人乃至多次应试、此时尚未中举的作者本人命运。红颜多薄命,生者亦坎坷,深沉的叹息奠定了全文感情的基调。
文章主体在第二节,忆寒花三事、孺人两笑。
寒花三事:其一是初来时的打扮:“垂双鬟,曳深绿布裳”。此记其稚态可怜。
其二是削荸荠时的调皮:“予入自外,取食之,婢持去不与”。此述其娇态可噱。
其三是吃饭时的神情:“即饭,目眶冉冉动”。此言其憨态可笑。至此,写出了寒花质朴、单纯、天真的情态。孺人两笑:前“笑之”,是称许婢女而同嘲丈夫;后“又指予以为笑”,是引丈夫而共笑婢女。于此,既写出了孺人慈爱、宽厚、善良的风神,也写出了夫妻相得、主婢无问的闺房情趣。以上所忆,都是初媵时事,益见忆念的深远。而所忆均以寒花起、以孺人结,既是扣题所需,益见旨归所在。
最后一节,“回想是时”回应“初媵”。跨过时间的隔限,结束往事的忆想,回笔写现在的心情:“奄忽便已十年。吁!可悲也已!”“十年”指寒花从“初媵”到此日之死的岁月。欢愉易逝,岁月如流,昔日饶有情趣的事徒增今日的悲感。“可悲也已”句,承第一节的“命也夫”再抒悼念之情,以短吁长叹收笔,更显得情深意长。
全文篇幅短小,构思巧妙,详略得当。作者从日常生活的平凡琐事中选材,详细描写了寒花的动作、性格、神态,自然平实,无雕琢之痕迹,富有感染力从体制上讲,它运用了小巧灵活的新形式,并采用倒叙的手法,突出了寒花的形象,情感真挚,亲切自然;另外,该文语言简洁凝练,抒情真挚,记事生动,体现出归有光散文善用极淡之笔,写极浓之情的特点。
这首诗是诗人于边秋野望而作,全篇都是写望中所见之景物。
“清秋望不极”是总写清秋时节的“望”。望秋天景色清旷无极,这就很好的表现“远水天净”。
接下来“迢遰起曾阴”句是写景。写云,云是如何,是遥远的,重叠的。如此的云就表现了此时的天气是不错的。然后从云写到水,从水写到城,虽仍是远景但逼近了一些。
“远水兼天净,孤城隐雾深。”句则是水天相接的地方,一片明净,孤城外,雾气缭绕。这样一写,就由首联的不错天气转进了一些悲凉的气氛。
但作者不仅写这么一点点悲凉。“叶稀水更落”,就是“水起,叶稀更落”,由颔联转向近景,并深入的画出了悲凉,第六句写落日,再变成了远景:夕阳刚刚沉入高远的山。这里,秋天的凉意更有力量的射出。
最后一联“独鹤归何晚,昏鸦已满林。”,融入了作者深沉的情感:孤独的鹤,为何归晚?那些昏鸦早已宿满了树林。结合作者当时的境况不难发现,当时的作者已无落足之地,安史叛军攻陷洛阳,本欲前往洛阳的杜甫被迫退回秦、华,有家不能回,一种哀痛便油然而生,所以见到孤鹤(作者自喻)晚归,便认为是昏鸦(安史叛军)占据了树林。
这首诗自上而下无不表现出秋天的悲凉,而作者内心更深层的悲凉正是安史之乱所造成的,这就含蓄而有力的批判了安史之乱对国家与人民带来的灾难。
《东门行》描绘了一幅凄惨又壮丽的画面。主人公走出家门,不想回家,可是妻子儿女又难以割舍。一进屋门,家徒四壁,生活无望,又拔剑出门,妻子生怕出事,一边哭泣一边劝阻,但主人公仍感到无路可走,终于挥衣而去。
诗的前半写主人公要去“为非”的原因,用了六句。前二句写他下了决心走出东门,诗中却说“出东门,不顾归”。“不顾归”,是说原本下了决心,不打算来归,但又不得不归,因为心中毕竟有所顾念。所顾念的自然是妻子儿女。可以想象:主人公在东门外踟蹰、扼腕,过了好一会,终于又脚步沉重地走回家来。然而,家中的景况,对于他来说,不啻当头棒喝,打消他的任何幻想。所以接下的两句说,“来入门,怅欲悲”。现在他清醒地意识到:除了那一条路,别无他路可寻。心中悲酸,都系于一个“怅”字,这并非平常的怅然之叹,而是一种绝望之感。摆在他面前的,是残酷的现实:“盎中无斗米储,还视架上无悬衣。”无衣无食,这比出去干那桩事更可怕。要么冻馁待毙,要么拚作一腔热血,同命运作最后的决斗。如取后者,尚存万一生的希望,顶多牺牲个人,却可能救活可怜的一家老小,若取前者,全家人只有死路一条。这是明摆着的事。这一段,通过主人公复杂心理活动的描叙,把主人公推向矛盾的顶点。诗中入情入理地写出此君之所以走上这样一条可怕的道路,乃是为贫穷所逼。诗的主题建立在这样一个现实基础之上,就不致使人产生伦理上的厌恶之感。这便是此诗的不可动摇的美学价值。
这六句在炼意上颇有独到之处。一个本来安分的人怎样走上那条危险之路,这是一个很复杂的过程。而诗人则紧紧抓住主人公几度徘徊,归而复出这一心理和行为的激烈矛盾,就写出其中的必然性。又如“盎中”以下两句。盎中无米,架上无衣,都是主人公眼见的事,可是,诗人却将“视”字属下句。这样,在表现效果上就大不同。盎中无米,架上无衣,是悲感之所由发,也就是主人公之所以不得不去冒险的根本原因。这是全诗的关键所在。如说“视盎中无斗米储”,就将本句与上句隔断,从而使语势陡然转折,上句的“悲”字就失却那种震撼心灵的力量。像诗中这样将“视”下属且加“还”字,就更加重了上句的意义:吃没吃,穿没穿,还有什么活路呢?因而具有征服读者的不可辩驳的力量。
后半,“拔剑东门去”承上句而来,是主人公由犹豫、反复到下定最后的决心。主人公要出去做事,不一定非要作出一副剑拔弩张的架势。但诗中这样处理,却异常真实地表现出主人公决绝而无反顾。以下妻子牵衣哭劝一段文字,是对主人公这不顾一切的行动的戏剧性烘托。妻子说,别人富贵我不羡慕,我甘愿和你喝稀饭。这是自欺欺人的话。家中灶下连一粒米都没有了。大约她也觉出自己的话没有说服力,就又说:你看在老天爷的分上吧。这话当然也不会生出什么效果。主人公早就不信老天爷了。她又让他为儿女着想,而他正是为了儿女才这样做的啊。妻子想到的是另一层:一旦事败,触犯“王法”,不但救不了一家老小,而且还会将他们投入更深的深渊。这句话对前面主人公的极度矛盾的心理作了注脚;同时前后照应,加深了此诗悲剧的内涵。主人公的行为不免饮鸩止渴,又势在不得不饮。最后妻子无可奈何地说,“今时清,不可为非。”(余冠英认为“今非”中似有脱文,应作“今时清,不可为非”)主人公这样回答他的妻子:“咄!行!我去为迟!”两个单字句,一个四字句,短促有力,声情毕肖地表现了主人公的决难回转,他是就要去拚命了。“咄”在这里是急叱之声,吆喝他的妻子走开,不要拦阻他。他说现在去已经为时太晚,并非指这次行动,而是说先前对自己的可悲处境尚不觉悟,对这世道尚缺少清醒的认识。“白发”一句,可能是汉代的俗语,意思大概如今天说的“谁知还能活几天”。表明主人公把这罪恶的人生看穿了,而不是说人的年龄。
这篇诗歌虽然采取了杂言形式,但是由于用字简练,句子长短相济,读来有顿挫流离之感。
乐府中有两篇《东门行》歌辞,这里用的是本辞。另一篇为晋乐所奏,共四节,较本辞有所增衍。其中最显眼的是“今时清廉,难犯教言”之类的句子。这是站在封建统治者的立场,对黑暗的社会现实加以粉饰。尽管作了这样的改动,基本思想内容还是不能改变,最后只好予以排斥。这篇民歌的遭遇,见诸《古今乐录》所引王僧虔《技录》的记载:“《东门行》歌古‘东门’一篇,今不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