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片从景色入笔,前两句“杨柳干条送马蹄,北来征雁旧南飞”,主要写眼前的景物,千万条柳丝在微风吹拂下摇摇摆摆,好像是在迎送这飞扬的马蹄;去年秋天往南飞的大雁,现在也飞回北方了。“客中谁与换春衣”,既是抒情,也是上片的点睛之笔。自己扈驾在外,没有爱人在身边,又有谁来给自己换春衣。盎然的春意与心中惆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下片进一步借景抒情,“终古闲情归落照,一春幽梦逐游丝”,通过“落照”“游丝”这两个意象,苦闷之情跃然于纸。词人只好把自己的闲情逸致寄托在落日的余晖上。梦境中,竟然隐隐约约追逐飘荡在空中的蜘蛛丝。这是作者对自己常年忙于侍卫职责,在消磨青春时光的扈从出巡中难得自由的慨叹,当然也流露出其对这种生活的厌倦。只能通过自然之景消磨时光。结尾一句“信回刚道别多时”,读来既心酸,又欣慰。心酸的是,纳兰的心真的就像孩子一样,与爱人的一点点离别都会让他难以承受;欣慰的是,不管纳兰身在何处,心里都牵挂着自己的爱人,尽管分别的时间很短暂,他却觉得已经很漫长了。这样的男子,无论是哪个女子都会为之心动,并愿意为他守候。
全词表达了词人厌于扈从生涯,思念家乡、思念闺中妻子的情怀,不加雕饰,真挚朴素。
这是代闺人抒写离情别怨的词。在浮艳成风的花间派词苑里,赋别多的是缠绵悱恻之作,此首却别开生面。“留不得”,一起何其突兀,却是干净利落,绝无吞吞吐吐、欲说还休之态。欲留而不得,犹见留恋之情,而次句“留得也应无益”,却是决绝之辞,怨之深溢于言表。陡起急转,一下子就把感情的浪涛激至最高点;妙在绝非一泻无余,而是恰如巨闸截波,以高位取势。顿起之后,继以缓承,行文摇曳生姿。“白纻”两句,回叙行者初去扬州之日,江头送别,突出印象之一。记去扬州时之衣服,颇见潇洒豪迈之风度。白纻春衫,莹洁如雪,举服饰之潇洒飘逸,其人之风神如玉可知。印象如此鲜明,标志着对行者之犹存眷恋,就意脉言,暗承“留不得”。“轻别离”三句,回叙伤痛送别时突出印象之二。风帆满鼓,行者恨不得舟行如飞;看来,“天下三分明月夜,二分无赖在扬州”,有这样的繁华去处在招手,行者就视别离如等闲,视抛掷如儿戏,薄情面目,昭然若揭,就意脉言,暗承“留得也应无益”。结尾两句,写的是别后的内心独白。古乐府《鸡鸣高树巅》:“舍后有方池,池中双鸳鸯。鸳鸯七十二,罗列自成行”。词句中之“彩鸯三十六”,盖指三十六对。一方面,羡鸳鸯之双栖双宿,一方面,伤自身之有如孤鸾。这里,既寄寓对幸福之仍抱憧憬,也透露对行者怨念之深。怨之深与爱之切,相反相成,与开端仍一脉相承。此词一起一结,在写法上,前者是直诉胸臆,斩钉截铁;后者是托诸物象,言外见意。一气斡旋,两般笔墨。
诗人告别扬州的时候是果断的,“满帆风疾”正说明无所留恋。但结尾二句词意顿转,以孤鸾自喻,描绘孤寂的心境,暗含对轻易离别的 后悔之意。原来前面说得那样轻松,不过是为了反衬后面的沉郁之情。
孙光宪词之见于《花间集》和《尊前集》者有八十四首,数量之多,在花间派词人中居首位。就其艺术表现,孙词特色主要体现在气骨的精健爽朗上。就此阕论,一开端就是顶点的抒情手法,一气贯注的通体结构,确是以峭劲取胜。陈廷焯《白雨斋词话》评孙词,“气骨甚遒,措语亦多警炼”,可谓鞭辟入里。
《谒金门》词调的过片,《花间集》中,韦庄、薛昭蕴、牛希济诸作,皆为两个六言句。孙光宪此阕则改为两个三言句和一个六言句。三言句“轻别离、甘抛掷”作对偶句式,揭示行者的薄情心魂,倍见生色。明杨慎《词品》云:“词人语意所到,间有参差,或两句作一句,或一句作两句,惟妙于歌者上下纵横取协。”征之唐五代词情况,斯言得之。后代论词律者往往标举一调多体,其递嬗之迹,于此也可略窥一二。
这首借歌颂热海的奇特无比以壮朋友行色的送别诗,是诗人在北庭,为京官崔侍御还京送行时所作。此诗或写于交河郡,或写于轮台县。热海即伊塞克湖,又名大清池、咸海,今属吉尔吉斯斯坦,唐时属安西节度使领辖。岑参虽未到过那里,但根据传闻和自己长期在荒远之地的体验,把它写得有声有色、神奇无比。
岑参的边塞诗独具特色,将西北荒漠的奇异风光与风物人情,用慷慨豪迈的语调和奇特的艺术手法,生动地表现出来,别具一种奇伟壮丽之美。他的诗突破了以往写边地苦寒和士卒劳苦的传统格局,极大地丰富拓宽了边塞诗描写题材和内容范围。而《热海行送崔侍御还京》则是其中一篇很有特色的边塞诗,它巧妙地把写景与送别结合起来,却又没有丝毫的矫柔伤感之请,代之以热情澎湃,在边塞送别诗中闪出耀眼的光彩。
全诗十六句,以夸张的手法写热海无与伦比的奇热。读罢全诗,令人如临其境,仿佛感受到蒸腾的热气。
开头两句,概括出热海的特点。“西头热海水如煮”虽是夸张,但比喻贴切,用滚烫开水作比,使人很容易想象热海的水热的程度。
热海其热无比,所以第三句说“海上众鸟不敢飞”,但这并不足为奇,奇的是“中有鲤鱼长且肥 ”,在滚烫的热海水中,居然有鲤鱼存活,而且长得又长又肥,这就很使人诧异了。
以上是“侧闻阴山胡儿语”,所用语言通俗形象,如同口语。接下去写当日亲眼所见。由所闻转入所见,过渡自然,衔接紧凑。所见情景,诗人抓住与海水密切关联的几种具体物象;岸旁青草、空中白雪、沙石虏云和浪波汉月。岸边的草木非但没有被热水灼伤而萎枯,反而青青常绿;但空中的白雪,却在很远的地方遇到热气旋就化为乌有。上有云天白雪,下有绿叶青枝,中间夹着热气腾腾的热海,风光奇异。“蒸沙烁石燃虏云,沸浪炎波煎汉月。”两句十四字中,用了蒸、烁、燃、沸、炎、煎六个动词,夸张地描绘出热海的威力:蒸热了沙子,熔化了岩石,点燃了天边云朵,煮沸了细浪,烤热了波涛,煎烫了高空明月,充分显示出诗人炼字之工和大胆而奇异的想象。
“阴火潜烧天地炉”四句,诗人突发奇想,发出喟然之叹:蕴藏在地下的火,以天地为炉,阴阳为炭,万物为铜,常燃不息,为什么偏偏把这西边一角烧得这么热?高处,它吞食月窟,侵及星辰;远处,它的气焰越过西方的赤坂,一直威逼更远的单于。诗的十三、十四句,交代吟诗的环境和原由。吟诗是为了为友送行;地点在天山脚下的城郭;时间是夕阳西下将于海边沉没之际,触景生情,引起一番对热海的赞叹。
诗的最后两句,诗人用风趣的语言,作了临别赠言:“柏台霜威寒逼人,热海炎气为之薄。”意思是说:侍御大人自京师御史台来边陲视察,尽管您威严如霜,但为这热海般的将士赤心所感化,您那冷若寒霜的威严也会淡薄的。
岑参的这首诗 ,在写作手法上以“侧写”标新,全诗写热海 ,由水中到地面到空中,处处炎气逼人,除了“侧闻”的“水如煮 ”外再没有出现一个“热”字,而是通过鱼、鸟、草、雪、沙、石、云、浪、波和月等景物的描写,表现出热海之热,使全诗真实可感。
此诗寄情出人意表,构思新奇。诗人巧设回环,在极力描述了热海之奇景,让读者陶醉于热海风光之时才宛然一转,表明自己吟诗的环境和缘由,“送君一醉天山郭,正见夕阳海边落”。在天山脚下的城郭,在夕阳西下将于海边沉没之时,与朋友送行,无尽的离别之情用一“醉”字消融于无形,豪放不羁。“柏台霜威寒逼人,热海炎气为之薄”这最后两句,用热情洋溢的语言盛赞崔侍御的高风亮节,连热海的炎威也为之消减。
秋天,他从汴京起程归江南,先回洪外分宁(今江西修水)乡里,然后赴任,一路上写了许多纪游诗。这首诗为途经真州(今江苏仪征)阻风游长芦寺作。伯氏,指黄庭坚之兄黄大临,字元明。长芦寺,据《传灯录》记载:“真州长芦崇福禅院祖印禅师,讳智福,江州人。四处住持,胜缘毕集。三十年间,众盈五百。”可见是一座规模不小的寺院。这首诗依黄大临的诗韵而作,故称次韵。在《山谷外集》卷八中,有一首题为《外舅孙莘老守苏州留诗斗野亭庚申十月庭坚和》的诗,作于这首诗之前,韵脚也和这首诗相同。喜欢写次韵诗,是黄庭坚诗的特点之一。
这首诗写长芦寺下所见所遇,抒发了归江南故乡的喜说心情。
起首四句,概括描写长芦寺外景,笔力雄健而自然。行旅之人对风势、风向往往特别敏感。第一句“风从落帆休”,把这种感受写得极其生动。江上行舟,人们往往从船帆上观察风力大小。此时船落下了帆,风也因帆落而停息。这种写法颇为出人意外。第二句“天与大江平”,极写形势的开阔,放眼远望,水天相连,十分壮观。以上为目之所见;三四句写耳之所闻。“僧坊昼亦静”,僧坊即长芦寺。寺院本是幽静的所在,在深秋季节,即使大白天,也常常寂无声息。不过,也不总是一点声音也没有。“钟磐寒逾清”,长芦寺里传来的钟磐之声,在寒风中,听起来更觉清越。这四句诗写了季节、环境、气氛,看似不费力,却极为精警,起笔不凡。
接着用移步换形之法写各处景致。“淹留”四句写登高看景。诗人这次游长芦寺,客观原因是风不顺而滞留。在此诗之前,作者写有《阻风入长芦寺》。可见他颇有空暇,心情相当悠闲,所以能细细游赏。他时而拄杖高岗,闲数座座相连的寺院屋顶;时而路逢幽人,煮茶共话。
接着诗人又换了一个角度,“携手”四句写从高处远望之景。“木末”,树梢。“携手霜木末”,极言立处之高。这句诗是从杜甫《北征》“我行已水滨,我仆犹木末”句化来。诗人倚栏俯视,看到了江潮上涨,看到了往来于永正县(宋代的真州,在唐代为永正县的白沙镇)江面上的船只;远远望去,连飞越建康(今江苏南京)城的鸟儿也看得见。这四句以极生动之笔,描绘了长芦寺登高眺望的一幅雄阔画面。特别是“潮生”、“墙移”、“鸟度”等词语,使整个画面充满了动感。
“薪者”四句,写山中樵夫采得树鸡(一种生在树上的菌子,可食),引起诗人的一番联想。他想象樵夫把采得的树鸡,回家做成具有南方风味的羹汤,又把白玉般的秔米(即粳米),煮成香啧喷的米饭,一家人美美地饱餐一顿。樵夫一家的做饭、烹羹,其实并非诗人亲眼所见,他依然在长芦寺下山间闲行。但是他却从樵夫为一家人的生计而辛苦操劳,对照自己领着朝廷的俸禄,顿顿饱饭,还在这里游逛,渐愧之情油然而生。字里行间反映了作者可贵的爱民思想。
最后四句写听到鸟叫声的感受。突然,草木丛中传来思归乐的啼叫声。思归乐是一种形状如斑鸠的小鸟,暮春时节,鸣声像“不如归去”,人们听到它的叫声,就会起思乡之情。古代诗人专有描写这种鸟的,如唐代元稹在《思归乐》中写道:“山中思归乐,尽作思归鸣。应缘此山路,自古离人征。”白居易在《和〈思归乐〉》中也说:“山中不栖鸟,夜半声嘤嘤。似道东归乐,行人掩泣听。”在离人听来,思归乐的叫声是凄凉的。可是黄庭坚这次归江南顺道回乡,感觉就大不一样了。在诗人耳中,思归乐的叫声不啻一曲动听的歌。思归乐在明亮的夕阳下婉转吟唱,十分悦耳,充满了温情。他在《阻风入长芦寺》诗中也曾流露了这种喜悦心情:“岁寒风落山,故乡喜言旋!”他自1067年(治平四年)登进士第,任汝州叶县(今属河南)尉,到这次赴太和知县任,中间整整相隔十三年,内心是十分高兴的。
“丛祠”四句和前面相接,是经过诗人精心构思的。细细寻去,针线极密。由“闲行”而听到“丛祠”(草木茂盛处的土地庙)思归乐的叫声;从“不如归去”的叫声,想到他正在回乡路上,喜上心来;这次回乡已在岁末,不久春天即将来临,那时薇蕨已经长得茂盛,聊能充饥,和前面“饱饭愧闲行”句相呼应。
清代方东树说:“山谷之妙,起无端,大笔如椽,转折如龙虎,扫弃一切,独提精要之语。每每承接处,中亘万里,不相联属,非寻常意计所及。”(《昭昧詹言》卷十)这首诗正是体现了这一艺术特点。更为可贵的是,这首诗气象“雄远壮阔”,却并不显得作者在用力,可见诗人功力之深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