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句开门见山,点明“牛渚夜泊”。次句写牛渚夜景,大处落墨,展现出一片碧海青天、万里无云的境界。寥廓空明的天宇,和苍茫浩渺的西江,在夜色中融为一体,越显出境界的空阔渺远,而诗人置身其间时那种悠然神远的感受也就自然融合在里面了。
三、四句由牛渚“望月”过渡到“怀古”。谢尚牛渚乘月泛江遇见袁宏月下朗吟这一富于诗意的故事,和诗人眼前所在之地(牛渚西江)、所接之景(青天朗月)的巧合,固然是使诗人由“望月”而“怀古”的主要凭藉,但之所以如此,还由于这种空阔渺远的境界本身就很容易触发对于古今的联想。空间的无垠和时间的永恒之间,在人们的意念活动中往往可以相互引发和转化,陈子昂登幽州台,面对北国苍莽辽阔的大地而涌起“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之感,便是显例。而今古长存的明月,更常常成为由今溯古的桥梁,“月下沉吟久不归,古来相接眼中稀”(《金陵城西月下吟》),正可说明这一点。因此,“望”、“忆”之间,虽有很大跳跃,读来却感到非常自然合理。“望”字当中就含有诗人由今及古的联想和没有明言的意念活动。“空忆”的“空”字,表现了诗人对过去的回忆,也暗示了这份回忆注定没有回应。暗逗下文。
如果所谓“怀古”,只是对几百年前发生在此地的“谢尚闻袁宏咏史”情事的泛泛追忆,诗意便不免平庸而落套。诗人别有会心,从这桩历史陈迹中发现了一种令人向往追慕的美好关系—贵贱的悬隔,丝毫没有妨碍心灵的相通;对文学的爱好和对才舟的尊重,可以打破身份地位的壁障。而这,正是诗人在当时现实中求之而不可的得。诗人的思绪,由眼前的牛渚秋夜景色联想到往古,又由往古回到现实,情不自禁地发出“余亦舟高咏,斯人不可闻”的感慨。尽管自己也象当年的袁宏那样,富于文学才华,而象谢尚那样的人物却不可复遇了。“不可闻”回应“空忆”,寓含着世无知音的深沉感喟。
“明朝挂帆席,枫叶落纷纷。”末联宕开写景,想象明朝挂帆离去的情景。在飒飒秋风中,片帆高挂,客舟即将离开江渚;枫叶纷纷飘落,象是无言地送着寂寞离去的行舟。秋色秋声,进一步烘托出因不遇知音而引起的寂寞凄清情怀。
诗意明朗而单纯,并没有什么深刻复杂的内容,但却具有一种令人神远的韵味。这种神韵的形成,离不开具体的文字语言和特定的表现手法。这首诗,写景的疏朗有致,不主刻画,迹近写意;写情的含蓄不露,不道破说尽;用语的自然清新,虚涵概括,力避雕琢;以及寓情于景,以景结情的手法等等,都有助于造成一种悠然不尽的神韵。李白的五律,不以锤炼凝重见长,而以自然明丽为主要特色。此篇行云流水,纯任天然。这本身就构成一种萧散自然、风流自赏的意趣,适合表现抒情主人公那种飘逸不群的性格。诗的富于情韵,与这一点也不无关系。
这是一首赞美诸侯公子的诗。但这公子究竟是作为商纣“西伯”的文王之子,还是爵封“鲁公”的周公旦之子,抑或是一般的贵族公子,就不得而知了。按朱熹《诗集传》“文王后妃德修于身,而子孙宗族皆化于善,故诗人以‘麟之趾’兴公之子”的解说看,似指周文王的“子孙”而言;但《毛诗序》则有“《关雎》之化行则天下无犯非礼,虽衰世之公子,皆信厚如麟趾之时也”之说。既为“衰世”,就非必定为文王或周公之子了。
赞美贵族公子,而以“麟”起兴,这在今天的读者,或许会感到奇怪,但在古代却是一桩异常庄重和动情的事。所谓“麟”,其实就是糜,鹿之一种而已。不过古代传说中的“麟”,却非同寻常:据汉刘向《说苑》称,“麒麟,麕身牛尾,圜头一角,含信怀义,音中律吕,步中规矩,择土而践,彬彬然动则有容仪”;《春秋感应符》更发挥“一角”之义曰:“麟一角,明海内共一主也。”《荀子》亦云:“古之王者,其政好生恶杀,麟在郊野。”大抵是一种兆示“天下太平”的仁义之兽。所以后儒赞先王之圣明,则眉飞色舞于“麒麟在圃,鸾凤来仪”;孔子生春秋乱世,则为鲁哀公之“获麟”而泣,以为麟出非时也。
明白了“麟”在古人心目中的尊崇地位,即可把握此诗所传达的热烈赞美之情了。首章以“麟之趾”引出“振振公子”,正如两幅美好画面的化出和叠印:眼间刚出现那“不践生草、不履生虫”的仁兽麒麟,悠闲地行走在绿野翠林,却又恍然流动,化作了一位仁厚(“振振”)公子,在麒麟的幻影中微笑走来。仁兽麒麟与仁厚公子,由此交相辉映,令人油然升起一股不可按抑的赞叹之情。于是“于嗟麟兮”的赞语,便带着全部热情冲口而出,刹那间振响了短短的诗行。二、三两章各改动二字,其含义并没有多大变化:由“麟”之趾,赞到“之定”、“之角”,是对仁兽麒麟赞美的复沓;至于“公子”、“公姓”、“公族”的变化,则正如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所说,“此诗公姓犹言公子,特变文以协韵耳。公族与公姓亦同义”。如此三章回旋往复,眼前是麒麟、公子形象的不断交替闪现,耳际是“于嗟麟兮”赞美之声的不断激扬回荡。视觉意象和听觉效果的交汇,经了叠章的反覆唱叹,所造出的正是这样一种兴奋、热烈的画意和诗情。
前文说到这是一首赞美贵族公子的诗,似乎已没有异议。但它究竟歌唱于何种场合,实在又很难判明。方玉润以为此乃“美公族龙种尽非常人也”(《诗经原始》),大抵为庆贺贵族生子的赞美诗,似乎较近原意。古代的王公贵族,总要自夸其身世尊崇不同凡俗,所以他们的后代,也定是“龙种”、“麟子”。这首诗用于恭贺贵族得子的场合,大约正能满足那些王公大人的虚荣、自尊之心。然而,自从卑贱如陈胜、吴广这样的氓隶之徒,曾喊着“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不平之语揭竿而起以后,凡俗之家便也有了愿得“麟子”的希冀。在这样的背景上反观“麟之趾”,则能与仁兽麒麟媲美,而可热情赞美的,就决非只有“公族”、“公姓”了——既然有不少贵族“龙种”,最终被历史证明只是王冠落地的不肖“跳蚤”;那么凡俗之家,就也能崛起叱咤风云的一代“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