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良”事最早见于《诗经·秦风·黄鸟》。据《左传》鲁文公六年载,“秦穆公任好卒,以子车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针虎为殉,皆秦之良也。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此后史家、诗人对秦穆公杀害三良一事的评论便络绎不绝,有对具体史实进行加工的,如东汉应劭认为秦穆公与三良约定同生共死,三良自愿殉葬;有由此探讨君臣关系、个体生命价值的,如陶渊明、苏轼等等。
柳宗元《咏三良》诗意可分两层来分析。前十句为第一层,是就三良来说。诗人以饱蘸热情之笔,刻画了三良一心报国、忠君以死的义士形象。应该说,这与《黄鸟》一诗的记载是相违背的。《黄鸟》首章云:“交交黄鸟,止于棘。谁从穆公,子车、奄息。维此奄息,百夫之特。临其穴,惴惴其栗。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清马瑞辰曰:“诗以黄鸟之止棘、止桑、止楚,为不得其所,兴三良之从死,为不得其死也。棘、楚皆小木,桑亦非黄鸟所宜止,《小雅·黄鸟》诗‘无集于桑’是其证也。”马说甚是。诗中描绘三良死前是“临其穴,惴惴其栗”,全无视死如归的气概,正是死不得其所的明证。不过宗元反其道而行,也是有所本的。汉末王粲《咏史诗》论三良之死曰:“结发事明君,受恩良不訾。临末要之死,焉得不相随?……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同知埋身剧,心亦有所施。”认为他们具有事君以死的志向。二诗对照,无论是“束带值明后”与“结发事明君”的细节描绘,还是“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与“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的死亡价值判断,其相似之处都是惊人的。究其原因,王粲《咏史诗》作于汉献帝建安十六年随曹操西征马超归途中,其时王粲效力于曹氏不久,故宣扬“士为知己者死”的精神,认为三良从穆公而死乃忠义之举。而柳宗元《咏三良》则是借史事来抒己之怀抱,既有对在朝为官时峥嵘岁月的回忆,又有对宪宗者流打击王叔文政治集团行为的讨伐。其《读书》一诗云:“幽沈谢世事,俛默窥唐虞。上下观古今,起伏千万途。遇欣或自笑,感戚亦以吁。”《咏史》之咏叹燕昭王、乐毅,《咏三良》之批判秦康公,无不是由读史而引起的感慨。其《冉溪》诗云:“少时陈力希公侯,许国不复为身谋。”顺宗重用王叔文集团,刘禹锡、柳宗元等人积极参政,使得“人情大悦”,政局为之一新。“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正是君臣相得的形象写照。
然而若撇开柳宗元《咏三良》诗的政治隐喻不谈,而就其对君臣关系的讨论来看,不得不说此诗的深刻性和陶渊明的同题之作相比是有很大差距的。陶诗虽亦有“出则陪文舆,入必侍丹帷。箴规向已从,计议初无亏”的描述,但“忠情谬获露,遂为君所私”与“厚恩固难忘,君命安可违”的议论,则深刻揭示了为人臣子的无奈与悲哀。事君以忠,为君所赏,本是做臣子的价值体现,但若过于忠诚,连同身家性命都被国君据为己有,那么结果只能是投穴同死。渊明说“忠情谬获露”,“谬”字真是深可玩味:君主的厚恩往往与其对臣子的控制紧紧联系在一起,“君命安可违”实乃“君命不可违”。他对君主专制下的臣子的个人价值进行了深沉的反思。人才乃国之公器,非国君的一己之私,更何况人本身又具有独立存在的价值。这直接启发了苏轼《和〈咏三良〉》“我岂犬马哉?从君求盖帷”中洋溢的对个体独立人格的尊重以及“杀身固有道,大节要不亏”中对为人臣子原则的揭橥。宗元《咏三良》诗在这一点上,和陶渊明相比是一个倒退。
《咏三良》诗的后六句为第二层,是就秦康公来说。秦穆公命令三良为自己殉葬,这在礼仪上是不合的,朱熹即云:“史记秦武公卒,初以人从死,死者六十六人。至穆公遂用百七十七人,而三良与焉。盖其初特出于戎翟之俗,而无明王贤伯以讨其罪。于是习以为常,则虽以穆公之贤而不免。”在中原地区人看来,秦穆公以一百七十七人殉葬,自然是极其野蛮的行为,又何况其中还有国家的贤才。穆公死后,秦国的东征有所缓慢,晋、楚相继称霸,这和穆公以贤殉葬、大失人心有一定的关系。《左传》中“君子”即言:“秦穆之不为盟主也宜哉,死而弃民。先王违世,犹诒之法,而况夺之善人乎?……今纵无法以遗后嗣,而又收其良以死,难以在上矣。君子是以知秦之不复东征也。”宗元所论正是本此。然而他的真正意图并不在批判秦穆公,而是借此讨伐穆公的继任者康公,其策略是拿康公与魏颗进行比较。《左传》鲁宣公十五年记载:“魏武子有嬖妾,无子。武子疾,命颗曰:‘必嫁是。’疾病则曰:‘必以为殉。’及卒,颗嫁之,曰:‘疾病则乱,吾从其治也。’”魏颗在魏武子的不同命令之间选择了改嫁父妾的做法。这样既挽救了父妾的性命,又避免了魏武子背上以人殉葬的骂名。可是在史书有关三良殉死的记载中,却没有康公的声音,甚至让人感觉不到他的存在。穆公的命令明显是错误的,倘若三良从死并非出于自愿而是胁迫所致,康公命令他们不死,不但可以避免父亲残暴的遗命付诸行动,而且还可赢得人心,加强自己的统治基础,甚至可以继续父亲的东征事业。在这种情况下,康公如果选择沉默,即是承认穆公命令的有效性。柳宗元正是在此基础上立论的。应该说宗元的立论角度是颇为新颖的,然而倘若仔细研究,则会发现宗元的论证恰恰是偏颇的。
首先,如前朱熹所言,秦国的风俗与中原地区不同,以人殉葬是习以为常之事,穆公父子的行为是合乎旧俗而有违于情理,没有与时俱进。宗元对秦国当时旧俗似乎没有注意到,没有把穆公父子的行为放到特定的环境中去考察。
其次,康公与魏颗面对的情况是不同的:魏颗面临着两种选择,即既可以执行武子神智清醒时的使妾改嫁的命令,也可以执行其父神智不清时的使妾殉葬的命令,而康公只有一种选择,在“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学而》)的春秋时期,康公执行父命乃被动行事,无可厚非。当然,康公以三良殉葬,只是一味尽孝而不顾国家利益和生者的性命,也最终毁了父亲的一世英名(他本可以挽救的),宗元就此讨伐他也是对的,这表现了宗元的人道主义精神和时代的进步。不过宗元说“吾欲讨彼狂”,称康公为狂乱之人,大加讨伐,在程度上未免重了些。苏辙以为:“然三良之死,穆公之命也。康公从其言而不改,其亦异于魏颗矣。故黄鸟之诗交讥之也。”与宗元一样,苏辙对康公的处境似乎没有明察,自然也谈不上“了解之同情”了。
再次,就此诗的写作意图而言,如前所述,此诗是借讨伐康公来讨伐唐宪宗。柳宗元认为康公与宪宗的共同点是“从邪陷厥父”。这里,他又犯了一个逻辑上的错误。穆公使三良殉葬的命令是错误的,康公如果改变父命,这无疑是正确之举。可是现在宗元以宪宗来类比康公,就诗歌本身来说,应该是责备宪宗没有改变父亲错误的命令,但实际情况是宪宗改变了在宗元看来是正确的命令,因为他把顺宗朝几乎所有的变革措施都废除了,并且残酷打击了所有运动参与者。所以宗元把宪宗和康公相类比是错误的。
此诗叙写鲁僖公君臣在祈年以后的宴饮活动。诗一开始便写马,马极肥壮,都为黄色,其“乘”字指出了这些是驾车的马。周代的礼制非常严格,不同的身份地位在礼器的使用方面也有差别。身份本是抽象的名称,它们由具体的物质享受来体现,在出行时,最引人注目的当然是车驾了。此诗接着转向庙堂,“夙夜在公”的“公”,当作官府讲,与“退食自公”的“公”同。不过,这里的官府不同一般的官府,而是僖公祭祀祈年之处,亦即《鲁颂·泮水》和《鲁颂·閟宫》诗中的“泮宫”和“閟宫”。祈年为郊祭,在国都以外,故首二句反覆咏马。然后才写到乘车马的人,从早到晚忙忙碌碌,揭开诗歌的主要部分,即宴饮部分。在宴会上,舞伎手持鹭羽,扇动羽毛,如鹭鸟一样,有时群飞而起,有时翩然下落,给宴会制造气氛。与宴的人们在饮酒观舞,不绝的鼓声震撼着他们的内心,优美翻飞的舞姿调动他们的情绪,酒酣耳热,他们不禁也手舞足蹈起来。忘记了平日的礼数、戒备、拘谨,都在舞蹈,摅发各自内心的快乐,相互感染,没有语言,但一举一动都在和对方进行心灵深处的交流。这时,诗人也为眼前的情景所感动,而发出由衷的希望:“于胥乐兮!”(“呵,大伙一起快乐呀!”)
第二章的形式和首章基本一致,只是个别字有所变化,一是描写得更具体细致,指出马为牡马,大伙在官府中所忙碌的是饮酒跳舞;二是写出时间变化,“鹭于飞”是舞者持鹭羽散去,舞宴结束,故而饮宴者也带着醉意而返回。
第三章揭出郊祀之事。駽为青骊,与前言乘黄不同,疑为鲁公所乘,以乘駽推出鲁公,显出其与群臣不同。群臣的欢乐是君主所赐,故曰:“在公载燕。”饮宴不是一种孤立行为,既是欢娱群臣,更是祭祀,朱熹说:“凡庙之制,前庙以奉神,后寝以藏衣冠,祭于庙而燕于寝,故于此将燕,而祭时之乐,皆入奏于寝也。且于祭既受禄矣,故以燕为将受后禄而绥之也。”正指出这种联系。下面四句是诗人的祈祷,希望从今以后,有好的收成,并把这福泽传之子孙。榖,兼含福善之意,诗人不仅希望鲁君把收获的粮食传给后代,更希望鲁国福泽绵长,享祚长久。《史记·鲁周公世家》载“成王乃命鲁得郊,祭文王”,郊祭对于鲁国显示出在诸侯中的崇高地位,故诗人极力赞扬,每章以“于胥乐兮”为结束。
这首诗首先描写了独乐园的自然环境与园中景物,并设想园主人饮酒下棋的闲适生活。然后委婉地叙述司马光虽云“独乐”,而实际上洛阳名士定将聚集在他周围,标榜“独乐”,其实内里有许多难言的隐衷,诗人对此表示了深深的理解。诗中又用《庄子·德充符》及老子句意,赞誉司马光才全德充,众望所归,“天下之人冀其复用于朝”,他想要逃名避世,怕是难以办到,于理亦不合。篇末几句便以嬉笑戏谑的口吻激励司马光,当以政事为重,不宜一味装聋作哑,表达了对他真实地发表政见以及盼其重新入朝执政的殷切希望。此诗观点鲜明,议论直率大胆。
诗的主旨,据苏轼《乌台诗案》自言:“此诗言四海望光执政,陶冶天下,以讥见任执政不得其人。”全诗分四段:
“青山在屋上”八句为第一段,正写独乐园。前四句写园的自然环境、园中景物;后四句以花、竹、棋、酒概括园中乐事。据《独乐园记》:园中有见山台,可以望见万安、轩辕、太室诸山;又有读书堂,“堂南有屋一区,引水北流贯宇下”。“青山在屋上,流水在屋侧”说的就这样的景致。园内又有浇花亭、种竹斋,故说“花竹秀而野”。诗的首四句形象地概括了《独乐园记》文中的很大一部分内容。纪昀评价“直起脱洒”是恰当的。据李格非《洛阳名园记》:“独乐园极卑小,不可与他园班。”此诗用自然脱洒的笔调极写园的朴野之趣,是和园的“卑小”和主人公的思想、性格相一致的。又,如前所述,苏轼并未亲涉园地,只是根据《独乐园记》的内容加以概括,如果写景过细,反而会给人一种不真实的感党。胡应麟《诗薮》讥此四句为“乐天声口”,“失之太平”,“取法”太“近”,意思是说它缺乏盛唐诗人的那种“高格响调”。他不理解诗人的审美情趣是不能离开审美对象的特征的。
“洛阳古多士”六句为第二段,是由“独乐”二字生发出来的文字。马永卿《元城语录》说司马光把园名叫做“独乐”,是因为“自伤不得与众同也”。这虽是司马光《独乐园记》文中所包含的意思,但说得太直露,太简单。苏轼这里却放开一步,绕一个弯,从“与众乐”中来突出“独乐”,更觉深婉有致。洛阳自古以来就是名流荟萃的地方,风俗淳美,即使高卧不出,周围的朋友也会云集在周围,那是不可能不“与众乐”的;所以用“独乐”来命名,并非真有遁世绝俗之意,只不过是“有心人别有怀抱”罢了。“虽云与众乐,中有独乐者”二句,和欧阳修在《醉翁亭记》中说的“人知从太守游而乐,而不知太守之乐其乐也”用意略同。司马光的《独乐园记》文和诗,其弦外之音,都流露出一种失职者的不平,苏轼深知此意,但说得十分委婉、曲折,所谓露中有含,透中有皱,最是行文妙处。白居易晚年退居洛阳,爱香山之胜,与僧如满等结社于此,号称“洛社”,此借用以指司马光在洛阳的朋友们。
“才全德不形”以下八句是第三段,是全诗的主旨所在。这一段承接上文“先生卧不出,冠盖倾洛社”这层意思加以发展,先引老子、庄子之语作一顿挫,随即递入全诗的主旨。“才全德不形”,用《庄子》原话。《庄子·德充符》篇说,卫国有个叫哀骀它的人,外貌十分丑陋,但在他身上却有一种特殊的吸引力,无论男女,都会受到他的吸引,离不开他。鲁哀公和他相处不久,竟至甘心情愿想把国政交托给他,还生怕他不肯接受。庄子说,这是由于他“才全而德不形”。所谓“才全”,按照庄子的意思就是把生死、得失、穷达、贫富、贤与不肖、毁与誉,乃至饥渴、寒暑等等都看成是一种自然变化,而不让它扰乱自己的心灵。所谓“德不形”,意谓德不外露。德是最纯美的内心修养,虽不露于外,外物却会自自然然来亲附你,离不开你。按照《老子》的说法:“知我者希,则我贵矣。”人是愈不出名愈好的。就算无求于世,把毁誉、得失看得很淡,但如果才德俱全,众望所归,想逃脱名声也是不可能的。《渑水燕谈录》:“司马文正公以高才全德,大得中外之望。士大夫识与不识,称之曰君实;下至闾阎畎亩、匹夫匹妇,莫不能道司马公。身退十余年,而天下之人日冀其复用于朝。”诗中“儿童诵君实,走卒知司马”,说的就是这种情况。司马光是当时反对派的旗帜,士大夫不满新法的,寄希望于司马光的起用。《乌台诗案》里说:“言儿童走卒皆知其姓字,终当进用······意亦讥朝廷新法不便,终用光改变此法也。”这正是全诗的主旨所在。
“名声逐吾辈”四句是第四段,把诗人自己摆进去了。诗人说,我们都背上了名气太大这个包袱,用道家的话说,真所谓“天之谬民”,是无法推卸自己的责任的。奇怪的是你近年却装聋作哑,不肯发表意见了。《乌合诗案》说:“意望光依前上言攻击新法也。”《东都事略》记司马光退居洛阳,“自是绝口不论事”。司马光自己也曾在神宗面前公开承认说自己“敢言不如苏轼”。作为一个政治家,他不像苏轼那么天真,他是很老练的。
此诗借“题独乐园”的题目,对司马光的德业、抱负、威望、处境以及他内心深处的矛盾进行了深微的描写和刻画。在当时的党派斗争中,这是一个很尖锐的政治主题,苏轼向来是不隐瞒自己的观点的。全诗于脱洒自然中别有一种精悍之气,苏轼前期的作品往往具有这样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