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乡情词,描写的农村是一片升平气象,没有矛盾,没有痛苦,有酒有肉,丰衣足食,太理想化了。尽管在当时的情况下,江南广大农村局部的安宁是有的,但也很难设想,绝大多数的劳动人民生活得很幸福、愉快。当然,这不是说辛弃疾有意粉饰太平,而是因为他接触下层人民的机会很少,所以大大限制了他的眼界,对生活的认识不免受到局限。
上阕写闲居带湖的满足及安居乐业的农村生活景象,烘托静谧和谐的氛围。“连云松竹,万事从今足。”云雾缭绕,笼罩着生长茂盛、郁郁葱葱的松、竹,环境优美、生活舒适和谐,所以说“从今万事足”。上句写景,说山园的松竹高大,和天上的白云相连,饱含着赞赏之情,使人想到的是林木葱笼,环境清幽,准确地把握住了隐居的特色。如果舍此而去描绘楼台亭阁的宏丽,那就不足以显示是隐居了,而会变为庸俗的富家翁的自夸。下句抒情,表现与世无争的知足思想。这一思想,无疑是来自老子的。《老子》一书中,即从正面教诲人说“知足者富”,“知足不辱”,又从反面告诫人说“祸莫大于不知足”。作者这一思想,虽然是消极的,但是比那些勾心斗角、贪得无厌之徒的肮脏意识却高尚得多。这两句领起全篇,确定了全篇的基调。一“足”字,表达了词人对居住环境、生活的满足。
“拄杖东家分社肉,白酒床头初熟”,是对“万事足”的补充说明,字里行间透露出生活的甜美温馨。从一个侧面来写生活上的“足”。上句说同邻里的关系融洽,共同分享欢乐。“拄杖”,表明年老。估计词人这时,已是年过半百。“分社肉”,是当时仍存的古风,每当春社日和秋社日,四邻相聚,屠宰牲口以祭社神,然后分享祭社神的肉。据下文,这里所说的应是秋社分肉。下句说山园富有。李白《南陵叙别》有句云:“白酒初熟山中归,黄鸡啄麦秋正肥。”如此说富有,意近夸而不俗。因为饮酒是高人雅士的嗜好,所以新分到了社肉,又恰逢白酒刚刚酿成,岂不正好惬意地一醉方休吗?读了这两句,不禁使人想起王驾的《社日》:“鹅湖山下稻粱肥,豚栅鸡栖半掩扉。桑柘影斜春社散,家家扶得醉人归。”
下阕摄取一个情趣盎然的生活镜头直接入词,更使此词具有浓郁的生活气息。“西风梨枣山园,儿童偷把长竿。莫遣旁人惊去,老夫静处闲看。”这既有很强的情节性,又具强烈的行动性、连续性。可以设想,如果画家把这场面稍事勾勒、着色,就是一幅生气勃勃的农村风俗画;如果作家用散文把这场面和人物的活动记下来,又可成功为一篇可读性很强的优美的小品。只是平常的几句话却具绘画的立体美,又具散文的情节美,稼轩运用语言文字功力娴熟,由此也可见一斑。下阕“书所见”,表现闲适的心情。“西风犁枣山园,儿童偷把长竿。”藉“西风”点明时间是在秋天。“犁枣山园”,展现出庄园内的犁树和枣树上果实累累的景象,透露出词人对丰收的喜悦之情。“儿童偷把长竿”,是词人所见的一个场面,甚似特写镜头:一群儿童,正手握长长的竹竿在偷着扑打犁、枣。“偷”字极有趣味,使人仿佛看到了这群馋嘴的儿童,一边扑打着犁、枣,一边东张西望地提防随时准备拔腿逃跑。一个“偷”字,写出了贪嘴孩子的天真童趣和心虚胆怯、唯恐被人发现的神情。
“莫遣旁人惊去,老夫静处闲看。”反映词人对偷梨、枣的儿童们的保护、欣赏的态度。这两句很容易使人联想到杜甫《又呈吴郎》的“堂前扑枣任西邻,无食无儿一妇人。不为困穷宁有此,只缘恐惧转须亲”,都是对扑打者采取保护的、关心的态度,不让他人干扰。然而两者却又有不同:杜甫是推已及人,出于对这“无食无儿一妇人”的同情。作者是在“万事人今足”的心态下,觉得这群顽皮的儿童有趣,要留着“老夫静处闲看”;杜甫表现出的是一颗善良的“仁”心,语言深沉,作者表现出的是一片万事足后的“闲”情,笔调轻快。一“闲”字,是指在“万事从今足”的心态下,作者觉得“偷梨枣”的儿童顽皮、有趣,展现出作者的悠闲;轻快笔调之中,透露出对当前生活的喜悦之情。一个“看”字,既有观看之意,又有看护之意,表现了诗人对“偷”梨和枣的儿童欣赏、爱护之情。
陆游乡居时曾说“身闲诗简淡”。作者的这首词,也是因“身闲”而“简淡”的。它通篇无奇字,无丽句,不用典故,不雕琢,如同家常语一样,而将主人公形象的神情活灵活现地表现出来,实在耐人寻味,这也正是它“简淡”的妙处。
译文及注释
译文
山园里一望无际的松林竹树,和天上的白云相连接。隐居在这里,与世无争,也该知足了。遇上了秋社的日子,拄上手杖到主持社日祭神的人家分回了一份祭肉,又恰逢糟架的那瓮白酒刚刚酿成,正好痛快淋漓地喝一场。
西风起了,山园里的梨、枣等果实都成熟了。一群嘴馋贪吃的小孩子,手握着长长的竹竿,偷偷地扑打着树上的梨和枣。别叫家人去惊动了小孩子们,让我在这儿静静地观察他们天真无邪的举动,也是一种乐趣呢。
注释
连:连接。
足:满足、知足。
社:指祭祀土地神的活动,《史记·陈丞相世家》:“里中社,平为宰,分肉甚均。”可知逢到“社”日,就要分肉,所以有“分社肉”之说。
白酒:此指田园家酿。
床头:指酿酒的糟架。
初熟:谓白酒刚刚酿成。
西风:指秋风。
偷:行动瞒着别人。代指孩子敛声屏气、蹑手蹑脚、东张西望扑打枣、梨的情态。
莫:不要。
旁人:家人。
闲:悠闲。
看:观察,观看。
南宋孝宗淳熙八年(1181)冬十一月,四十二岁的辛弃疾,因台臣王蔺的弹劾,被免掉了职务。作者不仅没有因被迫闲居而苦恼,反倒有摆脱官场纷扰的愉悦。因此,在闲居期间,他创作了大量赞美带湖风光、歌唱村居生活的词篇,《清平乐·检校山园书所见》便是其中之一。
这首乡情词,描写的农村是一片升平气象,没有矛盾,没有痛苦,有酒有肉,丰衣足食,太理想化了。尽管在当时的情况下,江南广大农村局部的安宁是有的,但也很难设想,绝大多数的劳动人民生活得很幸福、愉快。当然,这不是说辛弃疾有意粉饰太平,而是因为他接触下层人民的机会很少,所以大大限制了他的眼界,对生活的认识不免受到局限。
上阕写闲居带湖的满足及安居乐业的农村生活景象,烘托静谧和谐的氛围。“连云松竹,万事从今足。”云雾缭绕,笼罩着生长茂盛、郁郁葱葱的松、竹,环境优美、生活舒适和谐,所以说“从今万事足”。上句写景,说山园的松竹高大,和天上的白云相连,饱含着赞赏之情,使人想到的是林木葱笼,环境清幽,准确地把握住了隐居的特色。如果舍此而去描绘楼台亭阁的宏丽,那就不足以显示是隐居了,而会变为庸俗的富家翁的自夸。下句抒情,表现与世无争的知足思想。这一思想,无疑是来自老子的。《老子》一书中,即从正面教诲人说“知足者富”,“知足不辱”,又从反面告诫人说“祸莫大于不知足”。作者这一思想,虽然是消极的,但是比那些勾心斗角、贪得无厌之徒的肮脏意识却高尚得多。这两句领起全篇,确定了全篇的基调。一“足”字,表达了词人对居住环境、生活的满足。
“拄杖东家分社肉,白酒床头初熟”,是对“万事足”的补充说明,字里行间透露出生活的甜美温馨。从一个侧面来写生活上的“足”。上句说同邻里的关系融洽,共同分享欢乐。“拄杖”,表明年老。估计词人这时,已是年过半百。“分社肉”,是当时仍存的古风,每当春社日和秋社日,四邻相聚,屠宰牲口以祭社神,然后分享祭社神的肉。据下文,这里所说的应是秋社分肉。下句说山园富有。李白《南陵叙别》有句云:“白酒初熟山中归,黄鸡啄麦秋正肥。”如此说富有,意近夸而不俗。因为饮酒是高人雅士的嗜好,所以新分到了社肉,又恰逢白酒刚刚酿成,岂不正好惬意地一醉方休吗?读了这两句,不禁使人想起王驾的《社日》:“鹅湖山下稻粱肥,豚栅鸡栖半掩扉。桑柘影斜春社散,家家扶得醉人归。”
下阕摄取一个情趣盎然的生活镜头直接入词,更使此词具有浓郁的生活气息。“西风梨枣山园,儿童偷把长竿。莫遣旁人惊去,老夫静处闲看。”这既有很强的情节性,又具强烈的行动性、连续性。可以设想,如果画家把这场面稍事勾勒、着色,就是一幅生气勃勃的农村风俗画;如果作家用散文把这场面和人物的活动记下来,又可成功为一篇可读性很强的优美的小品。只是平常的几句话却具绘画的立体美,又具散文的情节美,稼轩运用语言文字功力娴熟,由此也可见一斑。下阕“书所见”,表现闲适的心情。“西风犁枣山园,儿童偷把长竿。”藉“西风”点明时间是在秋天。“犁枣山园”,展现出庄园内的犁树和枣树上果实累累的景象,透露出词人对丰收的喜悦之情。“儿童偷把长竿”,是词人所见的一个场面,甚似特写镜头:一群儿童,正手握长长的竹竿在偷着扑打犁、枣。“偷”字极有趣味,使人仿佛看到了这群馋嘴的儿童,一边扑打着犁、枣,一边东张西望地提防随时准备拔腿逃跑。一个“偷”字,写出了贪嘴孩子的天真童趣和心虚胆怯、唯恐被人发现的神情。
“莫遣旁人惊去,老夫静处闲看。”反映词人对偷梨、枣的儿童们的保护、欣赏的态度。这两句很容易使人联想到杜甫《又呈吴郎》的“堂前扑枣任西邻,无食无儿一妇人。不为困穷宁有此,只缘恐惧转须亲”,都是对扑打者采取保护的、关心的态度,不让他人干扰。然而两者却又有不同:杜甫是推已及人,出于对这“无食无儿一妇人”的同情。作者是在“万事人今足”的心态下,觉得这群顽皮的儿童有趣,要留着“老夫静处闲看”;杜甫表现出的是一颗善良的“仁”心,语言深沉,作者表现出的是一片万事足后的“闲”情,笔调轻快。一“闲”字,是指在“万事从今足”的心态下,作者觉得“偷梨枣”的儿童顽皮、有趣,展现出作者的悠闲;轻快笔调之中,透露出对当前生活的喜悦之情。一个“看”字,既有观看之意,又有看护之意,表现了诗人对“偷”梨和枣的儿童欣赏、爱护之情。
陆游乡居时曾说“身闲诗简淡”。作者的这首词,也是因“身闲”而“简淡”的。它通篇无奇字,无丽句,不用典故,不雕琢,如同家常语一样,而将主人公形象的神情活灵活现地表现出来,实在耐人寻味,这也正是它“简淡”的妙处。
辛弃疾(1140年5月28日-1207年10月3日),原字坦夫,后改字幼安,中年后别号稼轩,山东东路济南府历城县(今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南宋官员、将领、文学家,豪放派词人,有“词中之龙”之称。与苏轼合称“苏辛”,与李清照并称“济南二安”。辛弃疾出生时,中原已为金兵所占。21岁参加抗金义军,不久归南宋。历任湖北、江西、湖南、福建、浙东安抚使等职。一生力主抗金。曾上《美芹十论》与《九议》,条陈战守之策。其词抒写力图恢复国家统一的爱国热情,倾诉壮志难酬的悲愤,对当时执政者的屈辱求和颇多谴责;也有不少吟咏祖国河山的作品。题材广阔又善化用前人典故入词,风格沉雄豪迈又不乏细腻柔媚之处。由于辛弃疾的抗金主张与当政的主和派政见不合,后被弹劾落职,退隐江西带湖。 ▶ 828篇诗文
从“晋室昔横溃”到“天骄蹙中原”是诗歌的第一部分。西晋末年,军阀割据,朝野纷争不断。“沙尘何茫茫,龙虎斗朝昏”两句诗,为我们描绘出一幅令人窒息的乱世画面。“胡马风汉草,天骄蹙中原”是指,当时匈奴的军队相继攻陷了洛阳和长安,整个中原已经在胡人的铁蹄之下。此刻如果再没有杰出的将领出来抵御侵略,司马王朝必将灭亡。这一段极力描述局势的纷乱与紧迫.是在为下一段谢安的出场做铺垫。时势造英雄.正是这样危急的情况下.主人公才可更具英雄色彩。
从“哲匠感颓运”到“苍生望斯存”为诗歌的第二部分。谢安于乱世中应时而出,保住了岌岌可危的司马王朝的半壁江山。为了表现谢安的雄才大略,诗人首先描述苻坚领导的前秦军队是如何强大。由“百万众”和“如云屯”即可看出,前秦的兵士众多,气势恢宏,这正与西晋王朝混乱纷杂的局势形成鲜明的对比。“投鞭可填江”,固然是在描述苻坚的狂妄自傲、不可一世,但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前秦的军队之强。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谢安临危受命,凭借卓尔不群的军事才能,在淝水将前秦的军队一举击破,使“淝水之战”成为历史上以少胜多的又一场著名战役。诗人又用“谈笑”一词勾勒出了谢安从容不迫的气度。战场上刀光剑影,惨烈异常,而谢安依然能够轻松自如,从容面对。这让人不由自主地联想到三国时的奇才诸葛亮。“丑虏无遗魂”,写前秦军队的落荒而逃,既和前面大军进攻中原时的浩浩荡荡以及苻坚的不可一世形成强烈的对比,更烘托出谢安战绩的显赫。这一战的胜利为谢安赢得了百姓的尊敬和推崇,使他得以流传百世,受人敬仰。
从“冶城访古迹”到“归入武陵源”是诗歌的最后一部分。诗人的目光从历史上回到了现实中。谢安墩地势高耸,鲜有人声喧哗,这样略显荒凉的场景引发了诗人更多的思考。王羲之当年正是在这里劝谢安以国家危亡为己任,这才有了之后谢安的应时而出、救苍生于水深火热之中的英雄之举。 “梧桐识嘉树,蕙草留芳根”,王羲之和谢安可谓志同道合,就像梧桐与嘉树一样,而他们的故事也如同蕙草留下的芳根一样,成为了代代相传的千秋佳话。想到这段历史,诗人很自然地就会联系到自己。他从来都没有怀疑过自己的才能,他相信只要有机会,自己也可以像谢安一样,建立不朽的功绩。然而身边并没有像王羲之之于谢安这样的知己,自己空有才华而无人赏识,怀才不遇的苦闷无处排遣。在谢安墩上远望,白鹭在春天的小洲上空飞过,青龙山迎接着初生的太阳。诗人看见的自然景物都蕴含着生机和希望,而身边的谢安墩由于年代久远,楼台倒塌,到处长满繁茂的庄稼。这使他再次感叹功名富贵的不可长存,于是又有感而发:如果有一天自己能建功立业,实现心中抱负,一定会辞去官职,到归隐之地享受田园牧歌的生活。
李白的诗歌字里行间常常带有理想主义的色彩,他渴望建功立业,渴望被赏识被重用,从而可以凭借自己的才能为国效劳。谢安一战而平天下的壮举正是他最大的理想。因而登上谢安墩,诗人才会有这样多的感慨。虽然现实中有诸多不如意,他依然期待着有机会建立不朽的功业,这也是李白和一些归隐诗人不同的地方。很多怀才不遇的诗人在残酷的现实中放弃了自己的理想,小隐于林,独善其身。而李白尽管有归人武陵源的念头,也依然希望是在“功成”之后再将其实现。这成了他坚持一生的信念,也成为其大部分诗篇的终极主题。
这是一首思乡诗作,描绘游子思乡之情,感情脉络细腻真切,委婉动人。首联描绘了一个思乡之人的形象;颔联则由自身的现实,移情于身外的过去;颈联写思乡孤寂只能向自己内心倾诉;末联则说人多南归,唯自己未归。通篇用词含蓄隽永。
首联以“日日”叠字领起,开篇就使人触摸到诗人急切而又失望、惆怅的感情脉搏,渲染出浓厚的感情气氛:因归思似渴,所以“日日”遥望故乡;久欲归而不能,诗人便唱吴声歌曲,以此聊解归思之渴;歌乡声而不能归,诗人反更增惆怅,故有“空歌”之叹。颔联仍是心理活动的细致刻画:诗人因睹别人的离愁别绪,不禁忆起自己离家时亲人依依难舍的情景。此联与首联都写归思但着眼点不同:首联落笔于诗人自身,颔联落笔于身外;首联侧重于现在,颔联侧重于过去。欲归不得的失望,客居异乡的寂寞,仕途失意的喟叹,种种感情的重荷,真使诗人无法忍受。“失意还独语,多愁只自知”,诗人只能孤寂地向自己倾诉,无限愁怀,只有己晓。
前三联,诗人全用赋笔,铺张叙写,曲尽其妙,但若全篇皆此,则显单调寡味。故诗人在尾联运用“兴”之别一法门,使全诗通体生色,情味隽永。旅居蓟北的游子归乡,都兴奋接受送行者的折柳:送行者善解人意,都折向南生长的柳条相赠。此联意谓南归行人之多,与诗人独不得归形成对照,至此,诗人那寂寞悲愁、失意憔悴的形象如在读者目前。
大鹏是李白诗赋中常常借以自况的意象,它既是自由的象征,又是惊世骇俗的理想和志趣的象征。开元十三年(725年),青年李白出蜀漫游,在江陵遇见名道士司马承祯,司马称李白“有仙风道骨焉,可与神游八极之表”,李白当即作《大鹏遇希有鸟赋并序》(后改为《大鹏赋》),自比为庄子《逍遥游》中的大鹏鸟。李白诗中还有一首《临路歌》:“大鹏飞兮振八裔,中天摧兮力不济。余风激兮万世,游扶桑兮挂石袂。后人得之传此,仲尼亡兮谁为出涕?”据唐李华《故翰林学士李君墓志铭序》云,李白“赋《临终歌》而卒”。后人认为可能就是这首《临路歌》,“路”或为“终”之误写。可见李白终生引大鹏自喻之意。按此诗语气直率不谦,故前人有疑非李白之作者,亦有信为李白之作而辨之者。参詹锳主编《李白全集校注汇释集评》此诗题解。
全诗开篇激昂高调,前四句均以“大鹏”自比。“大鹏”这一意象经常在李白的作品中出现。大鹏是《庄子·逍遥游》中的神鸟,传说这只神鸟其大“不知其几千里也”,“其翼若垂天之云”,翅膀拍下水就是三千里,扶摇直上,可高达九万里。大鹏在庄子的哲学体系中是自由的象征,李白深受其影响,故而李白的作品中永远有最浪漫的幻想,永远充满对权贵的傲视和对自由的追求。
“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假令风歇时下来,犹能簸却沧溟水。”李白以大鹏自比,描写了传说中的神鸟大鹏起飞、下落时浩荡之景象,更是表现出了诗人李白此时豪情满怀、直冲青云之志向。李白在诗中第三、四句写到:“假令风歇时下来,犹能簸却沧溟水”:即使大风停下来,大鹏落了下来,也会在江湖激起波澜。如果李白自比大鹏,那么李邕自然就是大鹏乘借的大风,李白在这里言明即使将来没有了李邕的相助,他也能在政坛造成非凡的影响。这种非凡的胆气不得不用一个“狂”字来总结。
诗的后四句,是对李邕怠慢态度的回答:“世人”指当时的凡夫俗子,显然也包括李邕在内,因为此诗是直接给李邕的,所以措词较为婉转,表面上只是指斥“世人”。“殊调”指不同凡响的言论。李白的宏大抱负,常常不被世人所理解,被当做“大言”来耻笑。李白显然没有料到,李邕这样的名人竟与凡夫俗子一般见识,于是,就抬出圣人识拔后生的故事反唇相讥。
“宣父犹能畏后生,丈夫未可轻年少。”这两句意为孔老夫子尚且觉得后生可畏,你李邕难道比圣人还要高明?男子汉大丈夫千万不可轻视年轻人呀!后两句对李邕既是揄揶,又是讽刺,也是对李邕轻慢态度的回敬,态度相当桀骜,显示出少年锐气。
其实历史上李邕本人亦是一个侠义豪迈、天纵英才的人物,而且对后辈多为照顾。对于这样一位名士,李白竟敢指名直斥与之抗礼,足见青年李白的气识和胆量。“不屈己、不干人”笑傲权贵,平交王侯,正是李太白的真正本色。
这首诗描绘一幅了夜深人静,但更鼓声声,吹灯欲睡,月照雪映,窗更明的幽冷夜景。全诗简洁晓畅、清新可喜。这首诗形象地写出了夜之静,雪之明,表现出诗人孑然一人夜中赏雪景的独特感受。
“沉沉更鼓急,渐渐人声绝。”制造了更深人转静的环境气氛。“沉沉更鼓急,渐渐人声绝。”它以“更鼓”、“人声”的一急一绝,形成对照,更深人静的过程,借助“沉沉”“渐渐”四叠字便生动形象地传达出来,使人仿佛听到夜神走动的脚步声。它又以两散行句结束,特意突出后二句雪映月增明的绝妙景致。
“吹灯窗更明,月照一天雪。”写雪映月愈明的景色。“吹灯窗更明,月照一天白。”灯本以照明,吹灯而窗更明,是因为夜空正高悬明月,大地又洒满白雪。末句不言雪而雪自见。诗人这时也许已和衣上床,却又欹枕待月。一年最后一个“十五”,既有明月当空,又有白雪洒地,很可能是诗人一生少遇的良宵。这时一盏寒灯,显已成为多余。不由起坐吹灯,临窗赏玩。由于白雪映衬,月光显得分外皎洁。真是天上地下,照耀如同白昼。
“月照一天雪”五字,准确地表现出诗人映雪赏月的独特感受,既写了实景,又传出真情,全诗就因有了此句而大增光彩。这两句的艺术灵感,也许是受张九龄“灭烛怜光满”的诗意的诱发,但它不是“望月怀远”,而是映雪赏月,则显属诗人的创造。它也不像韩愈、苏轼因有谪迁经历,而生发“一年明月今宵多,人生由命非由他”,“此生此夜不长好,明月明年何处看”的情思,只是直写这年最后一个“十五夜”雪中看到的月色。
此诗由于使用了对偶、散行句式交替出现的艺术手法,而收到了语言清新简净的效果。此诗所写腊半雪夜赏月的景致,可能会给人“幽冷”的印象,但它与柳宗元“孤舟”独钓的“孤独”心态迥然不同,因为作者并无柳氏南迁后的幽禁遭遇。它乃是一个生活安定的诗翁,十二月十五夜映雪赏月的真实感受,可以用诗人“景是众人同,情乃一人领”(《老莫作诗》)的艺术自来说明。
蜉蝣是一种渺小的昆虫,生长于水泽地带。幼虫期稍长,个别种类有活到二三年的。但化为成虫,即不饮不食,在空中飞舞交配,完成其物种的延续后便结束生命,一般都是朝生暮死。蜉蝣又是漂亮的小虫。它身体软弱,有一对相对其身体而言显得很大、完全是透明的翅膀,还有两条长长的尾须,飘舞在空中时,那姿态是纤巧而动人的。而且,蜉蝣喜欢在日落时分成群飞舞,繁殖盛时,死后坠落地面,能积成一厚层。因而,这小东西的死,会引人瞩目,乃至给人以惊心动魄之感。二千多年前,敏感的诗人借这朝生暮死的小虫写出了脆弱的人生在消亡前的短暂美丽和对于终须面临的消亡的困惑。
说起来,是“人生百年”——或者往少说,通常也有几十年。但相比于人对生命的贪恋程度,这远远是不够的。而且,人作为自觉的生物,在其生存过程中就意识到死的阴影,于是人生短暂之感愈益强烈。当然,活着是美好的,而且人与其他一切生物不同,他们懂得以人的方式来装饰自己,懂得追求美的姿态。然而放在死亡的阴影下来看,短暂生命的装饰与姿态,实也是最大的无奈与最大的哀伤。于是,蜉蝣的朝生暮死的生命过程,它的弱小、美丽,以及它对自己鲜明的羽翼、鲜洁的容貌的炫耀,被诗人提取出来描画成人的上述生存状态的象征。
此诗开篇即以“蜉蝣之羽”为比,这个小生命的翅膀,像一件华美的衣裳那样艳丽多彩。但这种美丽来之不易,且只有一天的美丽,宛如昙花一现。诗人见此情景生发感慨。一种珍惜生命、把握现在的紧迫感油然而生。第二章意思大致相同。第三章,描述蜉蝣的初生,刚刚破土而出的时候,麻衣如雪,那薄如麻丝的翅羽好像初雪一样洁白柔嫩。但它很快就飞翔起来,尽情挥舞生命的光采。相比之下,人当然要学习蜉蝣精神,生之光华,死之绚烂。
这诗的内容简单,结构更是单纯,却有很强的表现力。变化不多的诗句经过三个层次的反复以后给人的感染是浓重的:蜉蝣翅膀的小小美丽经这样处理,便有了一种不真实的艳光,那小虫的一生竟带上了铺张的华丽;但因这种描写之间相隔着对人生忧伤的深深感喟,所以对美的赞叹描画始终伴随着对消亡的无奈,那种昙花一现、浮生如梦的感觉就分外强烈。
这诗的情调自然是有点消沉的。但人一旦追问自己:“你是谁?你往哪里去?”深入骨髓的忧伤根本上是无法避免的。特别是在缺乏强有力的宗教的古代中国,由于不能对生死的问题给出令人心安的解答,人心格外容易被忧伤笼罩。但从另一个角度说,对死的忧伤、困惑、追问,归根结蒂是表现着对生的眷恋,这也是人心中最自然的要求。阮籍《咏怀诗》之七十一,写木槿花、蟋蟀、蟪蛄、蜉蝣这一系列短寿的生物在世间各自发出声音和光色,感叹说:“生命几何时,慷慨各努力。”但这也就是世界的基本面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