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史记》、《汉书》都未见收载。唐张守节《史记正义》从《楚汉春秋》中加以引录,始流传至今。《楚汉春秋》为汉初陆贾所撰,至唐犹异。刘知风、司马贞、张守节都曾亲见,篇数与《汉书·艺文志》所载无异。本诗既从此书辑出,从材料来源上说,并无问题。有人认为汉初不可能有如此成熟的五言诗,颇疑其伪,但从见载于《汉书·外戚传》的《戚夫人歌》及郦道元《水经注·河水注》的《长城歌》来看,可知秦汉时期的民间歌谣,不乏五言,且已比较成熟。宋王应麟《困学纪闻》卷十二《考史》认为此诗是我国最早的一首五言诗,可见其在中国诗歌史上地位之重要。
关于《垓下歌》,时下尽管有着种种不同的分析理解,日人吉川幸次郎甚至认为此诗唱出了“把人类看作是无常的天意支配下的不安定的存在”“这样一种感情,”从而赋予了普遍性的永恒的意义(参看《中国诗史》第40页,章培恒等译,安徽文艺出版社),但若与《虞姬歌》对读,便不难发现,项羽的这首诗原本是唱给虞姬听的爱情诗。“虞兮虞兮奈若何!”不是明明在向虞姬倾诉衷肠吗?项羽十分眷恋虞姬,所以在戎马倥偬之际,让她“常幸从”;虞姬也深深地爱着项羽,因此战事再激烈,她也不肯稍稍离开项羽一步。项羽在历次战役中所向披靡的光荣经历,深深赢得了虞姬的爱慕,项羽成了她心目中最了不起的理想英雄;而项羽的这些胜利的取得,又焉知没有虞姬的一分爱情力量在鼓舞作用?从爱情心理而言,像项羽这条刚强汉子,是不会在自己心上人面前承认自己有什么弱点的,因此,他即使心里十分清楚自己为什么会落到如此不堪的地步,而在口头上却不能不推向客观,一会儿说是“时不利”,一会儿说是“骓不逝”,而自己呢?依然是“力拔山兮盖世”,一点折扣也没有打。项羽毕竟年轻,那会儿才三十出头,对爱情充满着浪漫的理想。他爱虞姬,就一意想在她的心目中保持一个完美的形象。对于虞姬来说,她也正需要这样。极度的爱慕和深情的倾倒,使她决不相信自己心目中最理想的英雄会有什么失误。尽管现实无情,“汉兵已略地,四方楚歌声,”步步进逼的汉兵与声声凄凉的楚歌已经使楚军到了瓦解边缘,但她仍对眼下发生的一切变化感到困惑不解。
在这种心态下,项羽的这支歌便成了她最好的安慰,最乐意接受的解释。坚贞的爱情,不仅驱逐了死亡的恐惧,且将人生的千种烦恼,万重愁绪都净化了,从而使她唱出了最为震撼人心的诗句:“大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拔山盖世的气概与失败的结局是不和谐的,但英雄美人誓不相负的坚贞爱情是和谐的。在生死存亡的总崩溃的关键时刻,虞姬的这支歌,对项羽来说,不是死的哀鸣,而是生的激励。项羽处此一筹莫展之际,虽然痛感失败已不可避免,一生霸业转瞬将尽,但这犹可置而不论;而祸及自己心爱之人,则于心何忍!虞姬深悉项羽此种用心,故以誓同生死为言,直以一片晶莹无瑕的情意奉献,其意盖欲激励项羽绝弃顾累,专其心志,一奋神威而作求生之最后努力。若此说尚能探得古人心意,则不妨代项羽试为重和虞姬歌,以为此文之结束:汉兵何足惧?百战无当前。挥戈跃马去,胜败付诸天!
“玉京曾忆昔繁华。万里帝王家”两句,词人追忆起北宋都城汴京昔日的繁华景象,同时也指出了北宋曾经坐拥万里山河,现在却都成了陈迹。 “曾”字,点明了这一切繁华都已经在历史舞台上落幕了,如今词人已经是亡国之君,沦为敌人的阶下之囚。后面的“琼林玉殿,朝喧弦管,暮列笙琶”三句,词人将昔日汴京的繁华之景具体化了。 “琼林玉殿”极力表现帝王之家的奢华, “朝喧弦管,暮列笙琶”极力展现帝王生活的放纵无度。
“花城人去今萧索,春梦绕胡沙”两句,词人写昔日万花丛生的汴京城,如今已是人去城颓,到处都是断壁残垣,一派萧条破败的景象,尽管自己现在置身于尘沙漫天的茫茫大漠,但那汴京城的繁华却经常在自己的梦中萦绕不去。 “花城”二字,形象地表现了汴京城昔日的繁花似锦, “春梦”寄托着词人在被俘之后对故国的无限思念之情。结拍的“家山何处,忍听羌笛,吹彻梅花”三句,写的是词人梦醒之后的情思,说他听到羌笛阵阵,想起自己现在身处漠北,已经陷于囹圄,国家已亡,山河破碎,无处为家,怎么忍受得了吹奏《梅花落》的乐声所带来的痛苦。
词的上片追忆亡国前汴京城的繁华,通过对昔日汴京生活的追忆,抒发了词人对故国的怀念之情。词的下片虚实结合,写词人被俘之后的愁苦,将词人心中的思国之愁和亡国之痛表现得韵味悠长。全词忆昔伤今,言辞简练但余味悠长,将复杂的感情梳理得具体,将亡国之君的亡国之痛和思国之愁表现得真实可感。
这首仿乐府诗,写了两个天真活泼的牧童在共同放牧、追逐嬉戏中的喜悦和与牛相依相傍的关系,以及由此形成的对牛的感情,同时在结尾也表现出作者对于苛税的不满之情。这首诗写景物细致入微,新颖逼真,崇尚写实,抒情含蓄蕴藉,韵味深长。
诗借牧童口吻展开。几个农家孩子同去放牛,他们边放牧边调笑,一边指认着各自的牛:角最弯的是你家的,尾巴没几根毛的是我家的……他们“短笛无腔信口吹”,摇着长鞭,在田头地角赶着牛儿找草吃。太阳落山了,别让牛群跑得太累,近处没有好草,别叫牛群吃不饱。该怎么放牧,这些孩子全知道。牛吃饱了,骑在牛背上唱歌;牛要反刍,就坐在牛身边歇一歇;晚上回到家,还要靠在牛身旁躺一躺。牧牛的孩子与牛有这么深厚的情谊,因为牛是农家宝,垦荒耕种要靠它,牵挽载重也靠它。农民都不感激牛、珍惜牛。农家孩子如此爱牛亲牛,高启非常理解,写来真实可信,情趣盎然。想来,诗人“少年习耕锄”的时候,也是曾有过一段牧牛爱牛的亲身体验的。
倘若诗只写到这里就结束,那内容就失诸单薄了。高启给它安排了一个更深的层次:末二句由牧牛之乐转为牧牛之忧,揭出农民最大的隐忧来,那就是“输租”。繁重的苛捐杂税,会逼得农民卖牛抵债。这个严峻的现实,甚至在天真烂漫的农家孩子心里,也投下了沉重的阴影。这最后两句诗,是画龙点睛之笔,足章明志,有发人深省的力量。
这首诗有意不用典,不藻饰,以求得内容和形式的和谐统一。前八句写牧牛之乐,是欲抑而先扬;后两句点出牧牛之忧,是先扬之后抑。抑扬对比,颇见匠心。诗人要表达对农家的同情和关怀,对黑暗现实的不满与鞭挞,捉笔为诗,却不假论辩,而用牧童爱牛亲牛的形象画面来道出,显得不空洞,不枯燥,不说教,小中见大,真切感人,在平实中兼见艺术构思的新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