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词题目是“遣兴”。从词的字面看,好像是抒写悠闲的心情。但骨子里却透露出他那不满现实的思想感情和倔强的生活态度。
词的上片词人说忙在喝酒贪欢笑。可是用了一个“且”字,就从字里行间流露出这“欢笑”比“痛哭”还要悲哀:词人是无法排解内心的苦闷和忧愁,姑且想借酒醉后的笑闹来忘却忧愁。这样,把词人内心的极度忧愁深刻地反映了出来,比用山高水长来形容愁显得更深切,更形象,更可信。接着两句进一步抒写愤激的情绪。孟子曾说过:“尽信书,则不如无书。”说的是书上的话不能完全相信。而词人却说,最近领悟到古人书中的话都是不可信的,如果相信了它,自己便是全错了。表面上好像是否定一切古书。其实这只是词人发泄对现实的不满情绪而故意说的偏激话,是针对南宋朝廷中颠倒是非的状况而说的。辛弃疾主张抗战,反对投降,要求统一祖国,反对分裂,这些本来都是古书中说的正义事业和至理名言,可是被南宋朝廷中的当权派说得全无是处,这恰恰说明古书上的道理现在都行不通了。词人借醉后狂言,很清醒地从反面指出了南宋统治者完全违背了古圣贤的教训。
这首词下片更具体写醉酒的神态。“松边醉倒”,这不是微醺,而是大醉。他醉眼迷蒙,把松树看成了人,问他:“我醉得怎样?”他恍惚还觉得松树活动起来,要来扶他,他推手拒绝了。这四句不仅写出惟妙惟肖的醉态,也写出了作者倔强的性格。仅仅二十五个字,构成了剧本的片段:这里有对话,有动作,有神情,又有性格的刻划。小令词写出这样丰富的内容,是从来少见的。
“以手推松曰去”,这是散文的句法。《孟子》中有“‘燕可伐欤?’曰:‘可’”的句子;《汉书·龚胜传》有“以手推常曰:‘去’!”的句子。用散文句法入词,用经史典故入词,这都是辛弃疾豪放词风格的特色之一。从前持不同意见的人,认为以散文句法入词是“生硬”,认为用经史曲故是“掉书袋”。他们认为:词应该用婉约的笔调、习见的词汇、易懂的语言,而忘粗豪、忌用典故、忌用经史词汇,这是有其理由的。因为词在晚唐、北宋,是为配合歌曲而作的。当时唱歌的多是女性,所以歌词要婉约,配合歌女的声口;唱来要使人人容易听懂,所以忌用典故和经史词汇。但是到辛弃疾生活的南宋时代,词已有了明显的发展,它的内容丰富复杂了,它的风格提高了,词不再专为应歌而作了。尤其是象辛弃疾那样的大作家,他的创造精神更不是一切陈规惯例所能束缚。这由于他的政治抱负、身世遭遇,不同于一般词人。若用陈规惯例和一般词人的风格来衡量这位大作家的作品,那是不从发展的观点看问题。
此词语言明白如话,文字生动活泼,表现手法新颖奇崛,体现了作者晚年清丽淡雅的词风。
此诗可分四段,旨在企盼如胡马客之名将,绥靖边患,生动刻画了边地民族的骁勇善战和风俗生活,以及战争的残酷,表达了对人民的同情和渴求和平的愿望。
诗的一开头就赞叹“幽州胡马客”的骠骑与威猛。所谓的“幽州胡马客”应该是指安禄山手下那些横行无忌的“壮士”,也就是安禄山私养的奴才。大多数是契丹等少数民族勇士,力大无穷,身怀绝技,被安禄山收为义子。因为多是胡人,所以就不乏有碧眼金发之辈。这些勇士带着用虎皮做的冠帽,笑拂着两只利箭,有万夫不当之勇。胡人张弓搭箭,弯弓如张满两,能把白雁射落在云端。胡人双双掉鞭而行,游猎驰向楼兰,胡人一出门就不顾身后之事,慷慨报国,义无反顾。可惜这些勇士选择安禄山为主子,所谓的报效国家恐怕也只是“幽燕”这个小朝廷。
诗人在作这段描述时心情颇为复杂。一方面任侠尚武的性格使诗人对这些年青勇士的高超武艺和绝技绝活发出由衷的赞美,对这些勇士报效主子的忠心也发出由衷的赞叹。也许是刚到幽州时李白对安禄山的野心认识还不足,有的学者说李白当初甚至有立功边疆思想,在边地习骑射,后发现安禄山野心,登黄金台痛哭,不久即离幽州南下。这样看起来李白说“出门不顾后,报国死何难”也就可以理解。可是另一方面,李白对这些勇士也有隐隐的担心,这些勇士愈健壮、武艺愈高、对主子愈忠诚,那么日后对李唐朝廷的威胁也就愈大。“双双掉鞭行,游猎向楼兰”两句看似平常,其实也满含隐忧,游猎向楼兰是要经过中原腹地。而且“楼兰”一语暗指国都长安。
接着诗人又用借古讽今的手法用“匈奴”犯边的故事来寓含对国家将或发生战乱的隐忧。所谓“天骄五单于”一般认为是西汉后期,匈奴势弱内乱,分立为五个单于:呼韩邪单于、屠耆单于、呼揭单于、车犁单于、乌藉单于,五单于互相争斗,后为呼韩邪单于所并。其实在这里,“五单于”是泛指匈奴各部首领。在冒顿单于的统领下,匈奴屡屡来犯,侵犯了今河北、山西、陕西及河套一带,不仅给刚刚建立起来的西汉王朝以莫大的威胁,而且严重破坏了中原的社会经济。由于汉初政权初建,国力较弱,不足以抵抗匈奴的侵扰,故只得采取消极的和亲政策,以公主嫁给单于,并岁给絮、缯、酒、米、食物,直至武帝即位,采纳抗战派的主张,发动正义的防御性战争,才把匈奴的侵扰势力击退。
诗中所说的“燕支山”又名“焉支山”或“胭脂山”,在今甘肃河西走廊一带,是汉以前匈奴浑邪王与休屠王的驻牧地。在更早的时候,原属两氏和乌孙的游牧地区,后来两氏和乌孙先后西迁至今伊犁河流域,这一带才被浑邪王和休屠王占领。燕支山的草原上不仅水草丰美,据说还产一种花草:胭脂草,能作染料。《五代诗话·稗史汇编》说:“北方有焉支山,上多红蓝草,北人取其花朵染绯,取其英鲜者作胭脂。”故旧常以“北地胭脂”代指北方的美女。“妇女马上笑,颜如赪玉盘”即是对此的生动写照。燕支山草原是浑邪王经营多年的根据地和大本营,所以才有“虽然居住于燕支山,却不怕朔风冰雪寒”的慨叹。西汉元狩二年(前121年)春夏,霍去病兵出临洮,越燕支山,大破匈奴。匈奴失此山,乃歌曰:“亡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失我燕支山,使我嫁妇无颜色。”
诗人还用惊秫的笔调描写了征服匈奴战争的惨烈和悲壮:“旄头四光芒,争战若蜂攒。白刃洒赤血,流沙为之丹”,雪白的锋刃上流洒着赤红的鲜血,连茫茫的流沙都被染红。“名将古谁是,疲兵良可叹”,诗人关注的不是“一将功成万骨枯”的名将,而是那些被战争机器摧残的疲惫将士和因为战争而动荡和民不聊生的社会。
尽管匈奴的战事业已久远,然而幽燕胡儿蠢蠢欲动、杀气腾腾,看来另一场严酷的杀戮恐怕在所难免。一旦战争再起,老百姓一定会再陷入无休止的动荡之中,所以李白在诗的结尾处说“何时天狼灭,父子得闲安”既表现出诗人对可能发生的叛乱的极大厌恶和对平叛的期望,同时也向朝廷和世人发出非常强烈的战争警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