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昭王》是一首怀古诗,借古讽今,感情深沉,词句朴质,有较强的感人力量。当时作者身居边地,登临碣石山顶,极目远眺,触景生情,抚今追昔,吊古抒情,这首诗表达了怀才不遇,报国无门的痛苦心情,反映了作者积极向上的强烈的进取精神。
“南登碣石馆,遥望黄金台”。诗的开篇两句,首先点出凭吊的地点碣石山顶和凭吊的事物黄金台,由此引发出抒怀之情,集中表现出燕昭王求贤若渴的风度,也写出了诗人对明君的盼望,为后四句作铺垫。诗人写两处古迹,集中地表现了燕昭王求贤若渴礼贤下士的明主风度。从“登”和“望”两个动作中,可知诗人对古人的向往。这里并不是单纯地发思古之幽情,诗人强烈地推崇古人,是因为深深地感到现今世路的坎坷,其中有着深沉的自我感慨。
次二句:“丘陵尽乔木,昭王安在哉?”接下二句紧承诗意,以深沉的感情,凄凉的笔调,描绘了眼前乔木丛生,苍茫荒凉的景色,由景衬情,寓情于景,发出“昭王安在哉”的慨叹,表达对燕昭王仰慕怀念的深情,抒发了世事沧桑的感喟。诗人借古以讽今,对古代圣王的怀念,正是反映对现实君王的抨击,是说现实社会缺少燕昭王这样求贤若渴的圣明君主。表面上全是实景描写,但却寄托着诗人对现实的不满。为什么乐毅事魏,未见奇功,在燕国却做出了惊天动地的业绩,其中的道理很简单,是因为燕昭王知人善任。因此,这两句明谓不见“昭王”,实是诗人以乐毅自比而发的牢骚,也是感慨自己生不逢时,英雄无用武之地。作品虽为武攸宜“轻无将略”而发,但诗中却将其置于不屑一顾的地位,从而更显示了诗人的豪气雄风。
作品最后以吊古伤今作结:“霸图今已矣,驱马复归来。”结尾二句以画龙点睛之笔,以婉转哀怨的情调,表面上是写昭王之不可见,霸图之不可求,国士的抱负之不得实现,只得挂冠归还,实际是诗人抒发自己报国无门的感叹。诗人作此诗的前一年,契丹攻陷营州,并威胁檀州诸郡,而朝廷派来征战的将领却如此昏庸,这叫人为国运而深深担忧。因而诗人只好感慨“霸图”难再,国事日非了。同时,面对危局,诗人的安邦经世之策又不被纳用,反遭武攸宜的压抑,更使人感到前路茫茫。“已矣”二字,感慨至深。这“驱马归来”,表面是写览古归营,实际上也暗示了归隐之意。神功元年(697年),唐结束了对契丹的战争,此后不久,诗人也就解官归里了。
这篇览古之诗,一无藻饰词语,颇富英豪被抑之气,读来令人喟然生慨。韩愈的《荐士》中说:“国朝盛文章,子昂始高蹈。”胡应麟《诗薮》说:“唐初承袭梁隋,陈子昂独开古雅之源。”陈子昂的这类诗歌,有“独开古雅”之功,有“始高蹈”的特殊地位。
这首诗摹写的是清晨微雨,与诗人其他咏雨诗“从题外著笔”不同,此诗从正面切题,字字实写小雨。充分显示了诗人摹景状物的笔力。 先看首联:“小雨晨光闪”是“见”,“初来叶上闻”是“听”。从此诗内容的内在联系来看,“听”应在“见”之前,晨曦微露,诗人尚未出门,正是淅淅沥沥的小雨在窗外树叶上传声,诗人兴致勃发,出门观看,方见雨丝在晨色中泛光。这联是紧扣一个“小”字来状雨。试想,大雨滂沱的话,怎见雨丝反照晨曦?同时,首联将小雨置晨曦、树木的背景中,既切题,又具诗情画意。
颔联转写雨的动态:“雾交才洒地,风折旋随云。”银丝之雨竟弱不禁风,迎风便折,随之向空,只是和着雾略为湿重,才肯飘洒大地。这仍是写雨之细,一个“折”字既显风力,更摹雨微。
颈联写雨润物消暑之功。灌木丛经雨清秀,鸟兽群沐雨安闲,一切都显得恬静且生机盎然。一“暂”一“轻”仍然是着力刻画雨“小”。
尾联,诗人的视觉由近而愈远,“麝香山一半,”濛濛细雨中的麝香山隐隐约约,还是从小雨上着笔。“亭午未全分”照应首联的“晨光”,写出了时间的推移。
这首《晨雨》的笔触由听觉到视觉,由近及远,由晨至午,总在“小”和“晨”二字上落想,精心绘出一幅甜美的晨雨图。它既反映出诗人深厚的艺术功力,又于毫发之处显见他对生活强烈的爱。你能希望一个生活悲观,意志消沉的人吟出如此醇美的诗句吗?只有对生活充满激情的人才具有这样的审美情趣,才能创作出如此迷人的意境,从而拨动读者对大自然纯真之美的爱慕之弦!
诗篇抒写壮志难酬、罢职闲居的感慨。诗的前四句用“黄鹄”事起兴,写闲居情况。后四句写闲居心情,以仰慕李广与要离明志。这首诗对仗工整,呼应自然,典故的引用使语意达观、含蓄。
杜甫《同诸公登慈恩寺塔》诗的结尾说:“黄鹄去不息,哀鸣何所投?君看随阳雁,各有稻粱谋。”以“哀鸣”无“所投”的黄鹄自比;以“各有稻粱谋”的“随阳雁”比胸无大志、只谋衣食的常人,感慨自己因怀抱大志而遭遇饥寒。陆游在诗的起联,即运用杜诗作典故,抒发和杜甫同样的感慨。杜诗说黄鹄“何所投”,此诗不明说自己罢职后所受饥寒的威胁,只用“黄鹄”的“未免饥”作比兴,倒过来用“自笑”“欲何之”扣住“此身”。语意达观、含蓄,但处境的艰难可知。诗人一贯想为国驰驱,收复失地,以“英雄”自命,现在却被迫“闭门种菜”,命运可能要他“老”于这种境遇之中,不免引起他的愤慨。颔联起句,却以闲淡语出之。对句用《战国策》冯谖客孟尝君家,不受重视,弹铗而歌“食无鱼”的故事,以自嘲富贵难求。这句表面说“思鱼”和叹“富贵迟”,实际上是表现对富贵并不强求。这两句也写得含蓄,但愤慨与达观之情并见。“黄鹄”句可与同期《遣兴》的“鹤料无多又扫空”句参看,“种菜”句可与同期《归耕》的“有圃免烦官送菜”句参看。
颈联以仰慕李广与要离明志。诗说要“入山随李广”,指李广罢居南山射猎事。“穿冢近要离”,则表示死后墓地也要与要离为邻。诗人对这两个失败英雄,常常形诸吟咏,如《躬耕》写“无复短衣随李广”,《江楼醉中作》写“生希李广名飞将”,《言怀》写“愿乞一棺地,葬近要离坟”,《感兴》写“起坟仍要近要离”,这是诗人意识到自己的悲剧遭遇与悲剧性格的表现。这一联诗也是慷慨辛酸,兼而有之。结联说要对月“强醉”,以解“过悲”之情;但一“强”字,一“过”字,更增辛酸之感。
诗从闲淡到慷慨到辛酸。情境可悲,而意气犹豪,不失陆游诗的特色。至于对仗与呼应的灵活自然,尤其是他的长技。
中国传统诗歌源远流长,但以叙事为主的史诗却一向不发达,因此《诗经》中为数不多的几篇具有史诗性质的作品,便受到今人的充分关注。《大雅·生民》就是这样的作品。
此诗带有浓重的传说成分,而对农业生产的详细描写,也反映出当时农业已同畜牧业分离而完成了第一次社会大分工的事实。
诗共八章,每章或十句或八句,按十字句章与八字句章前后交替的方式构成全篇,除首尾两章外,各章皆以“诞”字领起,格式严谨。从表现手法上看,它纯用赋法,不假比兴,叙述生动详明,纪实性很强。然而从它的内容看,尽管后面几章写后稷从事农业生产富有浓郁的生活气息,却仍不能脱去前面几章写后稷的身世所显出的神奇荒幻气氛,这无形中也使其艺术魅力大大增强。
诗的第一章写姜嫄神奇的受孕。这章最关键的一句话是“履帝武敏歆”,对这句话的解释众说纷纭,历来是笺注《诗经》的学者最感兴趣的问题之一。毛传把这句话纳入古代的高禖(古代帝王为求子所祀的禖神)祭祀仪式中去解释,云:“后稷之母(姜嫄)配高辛氏帝(帝喾)焉。……古者必立郊禖焉,玄鸟至之日,以大牢祠于郊禖,天子亲往,后妃率九嫔御,乃礼天子所御,带以弓韣(dú),授以弓矢于郊禖之前。”也就是说高辛氏之帝率领其妃姜嫄向生殖之神高禖祈子,姜嫄踏着高辛氏的足印,亦步亦趋,施行了一道传统仪式,便感觉怀了孕,求子而得子。唐代孔颖达的疏也执此说。但汉代郑玄的笺与毛传之说不同,他主张姜嫄是踩了天帝的足迹而怀孕生子的。云:“姜嫄之生后稷如何乎?乃禋祀上帝于郊禖,以祓除其无子之疾,而得其福也。帝,上帝也;敏,拇也。……祀郊禖之时,时则有大神之迹,姜嫄履之,足不能满履其拇指之处,心体歆歆然,其左右所止住,如有人道感己者也。于是遂有身。”这样的解释表明君王的神圣裔传来自天帝,是一个神话。然在后世,郑玄的解释遭到了王充、洪迈、王夫之等人的否定。现代学者闻一多对这一问题写有《姜嫄履大人迹考》专文,认为这则神话反映的事实真相,“只是耕时与人野合而有身,后人讳言野合,则曰履人之迹,更欲神异其事,乃曰履帝迹耳”。他采纳了毛传关于高禖仪式的说法,并对之作了文化人类学的解释:“上云禋祀,下云履迹,是履迹乃祭祀仪式之一部分,疑即一种象征的舞蹈。所谓‘帝’,实即代表上帝之神尸。神尸舞于前,姜嫄尾随其后,践神尸之迹而舞,其事可乐,故曰‘履帝武敏歆’,犹言与尸伴舞而心甚悦喜也。‘攸介攸止’,‘介’,林义光读为‘愒(qí)’,息也,至确。盖舞毕而相携止息于幽闭之处,因而有孕也。”闻一多的见解是可取的。还有两点:一、足迹无非是种象征,因此像王夫之等人那样力图在虚幻和事实之间架桥似乎是徒劳的。二、象征的意义是通过仪式的摹仿来完成的,舞蹈之类都是摹仿仪式,而语言本身也可以完成象征的意义,如最初起源于祭仪的颂诗;正是由于语言的这种表现能力的扩张,神话才超越了现实,诗歌乃具有神奇的魅力。
诗的第二章、第三章写后稷的诞生与屡弃不死的灵异。后稷名弃,据《史记·周本纪》的解释,正是因为他在婴幼时曾屡遭遗弃,才得此名。此篇对他三次遭弃又三次获救的经过情形叙述十分细致。第一次,后稷被扔在小巷里,结果是牛羊跑来用乳汁喂养了他。第二次,后稷被扔进了大树林,结果正巧有樵夫来砍柴,将他救出。第三次后稷被扔在了寒冰之上,结果天上飞来只大鸟,用温暖的羽翼覆盖他温暖他。初生的婴儿经历了如此大的磨难,终于哇哇哭出了声,声音洪亮有力,回荡在整条大路上,预示着他将来会创造辉煌的业绩。那么,对于后稷遭弃这一弃子之谜,历代经史学家有许多解释。贱弃说在鲁诗中就已产生,刘向《列女传》和郑玄笺都执此说。另一较早的说法是遗腹说,首先由马融提出。此后,苏洵持难产说,朱熹持易生说,王夫之持避乱说,臧琳持早产说,胡承珙持速孕说。另外又有晚生说、怪胎说、不哭说、假死说、阴谋说等等。近世学者则多从民俗学角度出发,各倡轻男说、杀长说、宜弟说、触忌说、犯禁说等。英雄幼时蒙难是世界性的传说故事母题,一连串的被弃与获救实际上是仪式性的行为。古代各民族中常有通过弃置而对初生婴儿体质作考验或磨练的习俗,这种做法名为“暴露法”(Infantexposure),弃子传说则是这种习俗遗迹的反映,弃子神话正是为了说明一个民族的建国始祖的神圣性而创造的,诞生是担负神圣使命的英雄(具有神性)最初所必经的通过仪式,他必须在生命开始时便接受这一考验。而所有的弃子神话传说都有这么一个原型模式:一、婴幼期被遗弃;二、被援救并成长为杰出人物;三、被弃和获救都有神奇灵异性。此诗第三章中的弃子故事,自然也不例外。这一章除了叙事神奇外,笔法也可圈可点,对此前人也有所会心,孙鑛说:“不说人收,却只说鸟去,固蕴藉有致。”俞樾说:“初不言其弃之由,而卒曰‘后稷呱矣’,盖设其文于前,而著其义于后,此正古人文字之奇。”(均见陈子展《诗经直解》引)
诗的第四至第六章写后稷有开发农业生产技术的特殊禀赋,他自幼就表现出这种超卓不凡的才能,他因有功于农业而受封于邰,他种的农作物品种多、产量高、质量好,丰收之后便创立祀典。这几章包含了丰富的上古农业生产史料,其中讲到的农作物有荏菽、麻、麦子、瓜、秬、秠、麇、芑等。对植物生长周期的观察也很细致,发芽、出苗、抽穗、结实,一一都有描述。而对除杂草和播良种的重视,尤其引人注意。这说明汉民族已经开始成为以农耕为主要生产方式的民族。甲骨文中,“周”字写作“田(四格中各有一点)”,田是田地,四点像田中密植的农作物,可见汉民族的命名是与农业密切相关的。据史载,弃因善于经营农业,被帝尧举为农师,帝舜时他又被封到邰地。弃号后稷,后是君王的意思,稷则是一种著名的农作物名。周人以稷为始祖,以稷为谷神,以社稷并称作为国家的象征,这一切都表明汉民族与稷这种农作物的紧密联系。那么对于稷具体究竟是哪一种谷物的问题,唐宋人多以为稷即穄,是黍的一种,清代经学家、小学家则普遍认为就是高粱,这几乎已成定论。今人又有新说,认为它是禾的别名,也就是粟,去种皮则称小米。这几章修辞手法的多样化,使本来容易显得枯燥乏味的内容也变得跌宕有致,不流于率易。修辞格有叠字、排比等,以高密度的使用率见其特色,尤以“实……实……”格式的五句连用,最富表现力。
诗的最后两章,承第五章末句“以归肇祀”而来,写后稷祭祀天神,祈求上天永远赐福,而上天感念其德行业绩,不断保佑他并将福泽延及到他的子子孙孙。诗中所述的祭祀场面很值得注意,它着重描写粮食祭品而没有提到酒(虽然也是用粮食制成),这大约也表明后稷所处的尧舜时代酒还没有发明吧。据《战国策·魏策》记载:“昔者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饮而甘之,遂疏仪狄,绝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则中国酒的发明在夏代,此诗的叙述当可作为一个重要的旁证。而烧香蒿和动物油脂这一细节,恐怕也是后稷所创祀典的特殊之处。“上帝居歆”云云,则反映出当时可能有人扮的神尸来享用祭品,可供研究上古礼制参考。全诗末尾的感叹之词,是称道后稷开创祭祀之仪得使天帝永远佑护汉民族,正因后稷创业成功才使他有丰硕的成果可以作为祭享的供品,一结赞颂的对象仍落实在后稷身上,而他确也是当之无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