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的首句以秦始皇的焚书坑儒史实作为切入点,明叙暗议,用略带夸张的手法揭示了焚书与亡国之间的矛盾。次句紧承首句,又从另一角度揭示秦王朝灭亡的教训,有利天险也不能守住基业。第三句在点题的同时,进一步对焚书一事做出了评判。最后一句以议论结尾,借刘邦、项羽二人不读书之史实抒发感慨。这首诗以史家笔法,独辟蹊径,把“焚书”与“亡国”看似不相关的事情联系到一起,层层推进,自然圆转,言辞夸张,言他人所未言,巧妙的讽刺了秦始皇焚书的荒唐行为。
诗的首句点出焚书坑中所发生的历史事件。当年秦始皇下令搜集民间的儒家典籍和百家之书,并进行销毁,诗人用“竹帛烟销”简练概括这一史实,而用“竹帛”这一文字的载体,来代指儒家典籍和百家之书,则是故意夸大秦始皇的罪过与荒谬。紧接着,诗人用“帝业虚”三字来将秦始皇“焚书坑儒”所酿就的后果概括出来,就仿佛秦始皇焚烧书籍的飞烟袅袅升起的时候,他千辛万苦创下的秦国基业也被销毁了,本可以流芳百世的千秋伟业霎时成为虚空。
“帝业虚”引出了次句对“虚”的具体描写,这里的函谷关、黄河仍在,秦始皇以为它们是可以保卫秦朝天下万世长存的天险,但是这些天险并没能守住始秦朝的宫殿,没能守住他奠定的基业,“帝业虚”得到了具体化的阐释。同时,首句和次句构成了递进的关系,前者说秦始皇焚书是为了禁锢民众的思想,使他们不能产生反抗朝廷的思想,后者则是说秦始皇把函谷关和黄河这些天险看做帝业永固的地理屏障;前者为抑的方式,后者为扬的方式。无论前者还是后者,都只是秦始皇美好的愿望,他的愿望最终还是“虚”“空”了。
诗人将始皇帝的两项重大举措都予以否定,说明作者认为帝业永固绝不是压抑民众的思想和凭借险要的地理优势能够做到的,进而提出问题:究竟什么才能使帝业永固。其中“祖龙”一词用得很有深意,因为祖龙是始皇的意思,点明了秦始皇的野心,即希望秦朝的天下为“子孙帝王万世之业”,然而事与愿违,秦朝只经过二代就灭亡了,以至于秦朝宫殿没有得到任何扩建,一直只是“祖龙居”。这里用“祖龙居”来代指秦朝帝业,形象地说明了秦朝的短命。
第三句将拓展开的思路转回到全诗的主题——焚书坑上,并紧跟对秦始皇焚书一事的调笑,进一步强调秦始皇采用焚书的策略试图稳固帝业的举措,实荒唐可笑。“坑灰未冷”紧承首句的“竹帛烟销”而来;焚书之烟已经飞尽,而焚书之灰还未冷却,山东农民起义就爆发了,“烟销”到“未冷”极言发生战乱之快,说明焚书对稳固帝业根本就没有一点作用。
然后诗人紧跟一句反语,他说因为刘邦是市井无赖,项羽则是不好诗书的武士,他们这样的起义者根本就不读书,所以焚书的策略没有任何用处。这是句有趣的戏谑,没有说焚书无用,而是认为焚书没有发生作用的原因是起义者不读书,这看来很可笑,然而诗人正是要读者在这一笑中理解他对焚书策略的批判。末句以揶揄嘲讽的手法,紧扣焚书坑的主题,再一次确认秦始皇焚书的荒谬,也再一次否认焚书这样压抑民众思想的方式能阻止亡国命运的到来,再一次唤起读者对亡国原因的思考。
这首诗否定秦始皇焚书策略,认为这一举措对稳固帝业毫无用处,但是诗人没有提出切实的措施能帮助秦始皇稳固基业,也没有探讨秦代灭亡的真正原因,而是将这种思考留给了读者。这种方式既可以说是对艺术手法的巧妙运用,也在另一方面透露出诗人见识的不足,难以给读者一种思想上的警醒。
议论性的诗歌,既要剖析事理,又要显示意象,委实很不容易。这首诗采用了近乎喜剧的表现手法:揭示矛盾,使秦始皇处于自我否定的地位。这样写表面似乎很委婉,很冷静,其实反对的态度和憎恶的感情十分鲜明。这是一种“怨而不怒”的艺术表现手法。
这是一篇史评,评论唐太宗李世民的假释死刑囚犯,犯人被释归家后又全部按时返回,从而赦免他们的史实。 文章开门见山,警拔有力。从“信义行于君子,而刑戮施于小人”说起,定下了全文的基调,标出全文的主旨。接着从唐太宗纵放死囚的史实,以君子与小人相比较,反复论析,指出唐太宗的做法有悖人情,违反法度,只不过是借此邀取名誉的一种手段。议论纵横,深刻入髓。“上下交相贼以成此名”,而不是什么“施恩德”“知信义”,揭露得可谓明快酣畅。因此,唐太宗的做法不值得效法,不可以作为“天下之常法”,而应该“尧舜三王之治,必本于人情。不立异以为高,不逆情以干誉”。文章据史立论,层层辨析,论证充分,结论高远,警醒人心也。
据史书记载,唐太宗曾于632年(贞观六年)下令把等待执行的死囚三百余人放回家中,令与家人团聚,并约定返回狱中的日期。其后三百余人均如期返回,朝廷遂赦免其罪。在欧阳修以前,一般的都把这件事传为“美谈”,认为唐太宗能“施恩德”,囚犯“知信义”。作者独能力排众议,提出了自己的意见。这种敢于创新的精神本身就是可贵的。
《纵囚论》最大的特点是逻辑性强,结构严密。全文基本上可以分为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三个部分。在提出问题时,作者肯定地指出,纵囚一事本身就不近人情,这就为下文的展开定下了基调。在分析问题时,作者一针见血地指出,唐太宗之所以这样做,纯粹是为了沽名钓誉。文章从唐太宗、囚犯的不同的心理活动中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这不过是上演了一场“上下交相贼”的闹剧。同时,他还从唐太宗登基六年来并没有消弭小人犯极恶大罪的事实,证明了偶尔的纵囚也解决不了问题。这种“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笔法,确实犀利无比。在解决问题时,作者旗帜鲜明地亮出了自己的观点:不管从事何种工作,“必本子人情”。全文浑然一体,无懈可击。
《纵囚论》的反问句较多,有助于增强文章的说服力。第二段中采取问答的形式来论证,又增加了文章的可读性。所有这些,都值得认真揣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