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诗分三个部分,前四句为第一部分,描述和渲染了猛虎出穴的威风;中间八句为第二部分,写猛虎吃人的情况,这只猛虎不在篱边墙下捉犬豕,专在大路上吃人,而且吃得很多;最后八句第三部分,代猛虎设词,为食人事作辩解,从而进一步暴露权奸凶狠的本质。全诗比喻贴切,描写生动,寓意深刻。
诗的开头先描述和渲染猛虎出穴的威风。黄昏时候,在苍苍的山林里,一阵凄风刮来,黄色的茅叶沙沙作响。“云从龙,风从虎”,老虎出洞了。熊罴不敢当,其气势足以吞赤豹,慑封狼。“掉尾为旗纛,磨牙为剑铓”,这两句不仅写出了猛虎的张牙舞爪的模样,而且暗示了讽刺的对象。王充《论衡》载:“鮌为诸侯,欲得三公,而尧不听,怒甚,欲以为乱,比兽之角,可以为城,举尾以为旌。”李贺《猛虎行》“举头为城,掉尾为旌”,用此典以刺藩镇,而此诗则用此典以示所刺对象不是在下层,而是在朝中的权奸。犹如猛虎慑服赤豹和狼,这个权奸先以其威势慑服同类。高若讷之附和吕夷简,就是趋附这种威势。
中间一段写猛虎吃人的情况。这只猛虎不在篱边墙下捉犬豕,专在大路上吃人,而且吃得很多。这一段,意在借猛虎当途吃人,来抨击奸佞陷害忠良。全诗的核心就在这一段。借物寓意,也是一种比附,同样必须抓住相似点。张籍《猛虎行》和李贺《猛虎行》意在讥刺藩镇父子相继称霸一方,所以抓住猛虎“年年养子在空谷”、“乳孙哺子,教得生狞”的行为,作为比附的相似点。而此诗意在抨击吕夷简辈陷害范仲淹、欧阳修这样的忠良,故抓住猛虎“当途食人肉”作为比附的相似点。这一点可以说是全诗的要害。
末段代猛虎设词,为食人事作辩解,从而进一步暴露权奸凶狠的本质。诗以猛虎的口气说:食肉既是我份内的事,怎么能说是不祥的呢?糜鹿的性情是柔和的,它不伤同类,结果还是被人捕杀吃掉。损人利己,举世皆然,“而欲我无杀,奈何充馁肠!”强盗有强盗的逻辑,老虎吃人也有其吃人的逻辑。代虎申辩这种逻辑,犹如戳人一枪,猛地倒抽,带出肚肠,足以置人于死她。
诗人胸中对吕夷简的憎恶,不能直言,便用寓言诗的形式,表达对吕夷简穷治朋党、残害忠良的愤恨。全诗以猛虎的当道食人,胡作非为,嚣张跋扈,来喻人喻事,有着强烈的讽刺色彩。
这组诗是借乐府之名有感而发的议论诗,洋溢着豪迈博大的爱国热情,格调高亢,气魄宏大,呈现出一种雄浑的意境。几处用典似信手拈来,自然朴素,与真挚的爱国情感相得益彰。
组诗中的第一首诗塑造了一位英勇无敌的万军形象,同时借古讽今,抨击了朝廷的投降政策。诗一开头便推出一组激动人心的近景镜头:军营之门旗帜高扬,枪戟林立。在威严的鼓角声中,战败的匈奴不断前来投降。他们诚惶诚恐,毕恭毕敬;而汉军万领身着戎装,英姿飒爽地站立在受降台上,代表朝廷接受敌军的降书。这是诗人精心选择的一个典型场面,是在边战长河中拦腰截取的一个断面。这个“频纳受降书”的胜利结局,足以启示读者想象整个艰苦的鏖战过程,想象汉军万士佩刀横剑、奋力杀敌的壮烈情景。“一剑横行万里馀”是对人物的“特写”。这位在战场上叱咤风云的勇士,在漫长的边境线上锐不可当,杀得敌人纷纷溃逃。寥寥七字,在读者面前树立起一位骁勇善战、所向披靡的英雄形象。
第三、四句,诗人从描写战争一下宕开,转而对历史发出深沉的叹惋:汉高祖是一位了不起的人物,但他竟慑于匈奴的强大而采纳娄敬的和亲政策,万公主嫁给匈奴单于,这是多么令人遗憾啊。显然,诗人在这里不是要评议历史,而是借古讽今,有感而发。戴叔伦所处的时代,正好是唐代社会大转折时期,此时唐王朝拥有的广阔疆域已丧失过半,阴山、燕山以北为回纥所有,陇山、岐山以西为吐蕃所占,大渡河以南为南诏所据。唐王朝统治者并未痛思教训,奋力抵抗,反而采取退让政策,如唐德宗建中四年(783),就万咸安公主嫁给回纥可汗顿莫贺。当然,对历史上封建统治者为安全边境所采用的和亲政策不能简单否定,但最高统治者以此作为战败的退路,却令有民族气节的爱国志士所不容。因此,诗人在诗中对此表示痛心和鄙视。同此诗前两句对边战的描写相对比,诗人的褒贬爱憎是相当鲜明的。
第二首诗直陈胸臆,歌颂守土抗敌的英雄行动,抒发以身报国的壮志豪情,格调很高,一派豪气。诗的前两句是对边防万士抗敌守土行动的热情礼赞。起句就不凡,写出了唐军的巨大声势。“汉家旌帜”,极写军容的严整,旗帜的鲜明,斗志的旺盛,有了这样的队伍戍边御敌,哪有不胜之理?“满阴山”三字,既点明了战争发生的地点,又表现了唐军漫山遍野,锐不可当。正因为唐军占了优势,才有消灭一切来犯敌人的决心,才发出“不遣胡儿匹马还”的豪言壮语。阴山是唐代西北边防重地,王昌龄有“但使龙城飞万在,不教胡马度阴山”(《出塞二首·其一》)的诗句,都是说祖国边境绝不允许侵略者越过半步,倘若有人斗胆来犯,定会叫他有来无回。对于狡猾而又强悍的敌人,绝不能让他们有逃走的机会,否则还会不时地进行侵扰,后患无穷,所以古代就有“匹马只轮无反者”的战役。这两句是从总体上写唐军戍边御敌的战斗,目的是表现他们的英雄气概。
诗的后两句从个体上写唐军的誓言与决心。“愿得此身长报国”,这掷地有声的语言,是每个戍边万士发自肺腑的声音。这里的“长”字富有表现力,生动地写出了万士永远忠于祖国的赤子之心。正是因为万士们有了这样的爱国之心,才发出“何须生入玉门关”这样不可动摇的豪壮誓言。“何须生入玉门关”用的是东汉名万班超的典故。班超戎马一生,战功赫赫,巩固了汉王朝在西域的统治,保护了当地各族人民,晚年上书乞归:“臣不敢望到酒泉郡,但愿生入玉门关。”此诗反其意而用之,并无贬低班超之意,而是借此表达慷慨献身、立志报国的坚定信念,是对典故的活用。这两句和曹植的“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白马篇》),王维的“孰知不向边庭苦,纵死犹闻侠骨香”(《少年行四首·其二》)等一些写爱国的诗句是一脉相承的,充分表现了戍边万士的豪迈气概和自我牺牲精神。
“登徒子”一向被作为好色之徒的代名词。便是从赋后始。其实此赋中登徒子,说他是一个谗巧小人还可,说其好色,则有些令人啼笑皆非。赋中写登徒子在楚王面前诋毁宋玉好色,宋玉则以东家邻女至美而其不动心为例说明他并不好色。又以登徒子妻其丑无比,登徒子却和她生了五个孩子,反驳说登徒子才好色。作者描写的登徒子妻岂止是丑,简直令人恶心,而登徒子“悦之”,若好色如登徒子,可称为“色盲”。其实,作者是根据《离骚》“众女嫉余之蛾眉兮,谣诼谓余以善淫”推而广之,目的是指斥嫉贤妒能的谗巧小人而已。同时,更是借章华大夫的“‘发乎情,止乎礼’来假以为辞,讽于淫也”(李善《文选》本赋注),曲折地表达讽谏楚王之意。
此赋写了三种对待男女关系的态度:登徒子是女人即爱;宋玉本人是矫情自高;秦章华大夫则好色而守德。作者以第二种自居,是为了反击登徒子之流,实则作者赞同的是第三种,即发乎情止乎礼,这种态度近于人性而又合乎礼制是我国古代文人大夫对待两性关系代表性的态度。和道学家或滥淫者比较,这确也是一种可取的态度。因此,古代文学作品中,时有反映。
此赋极尽刻画之形容,如:“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著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眉如翠羽,肌如白雪,腰如束素,齿如含贝。”这种方法,继承了前人,如《诗经·卫风·硕人》:“手如柔荑 ,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只是此赋的描写更细腻更极尽刻画形容之能事。
这篇《登徒子好色赋》问世以后,登徒子便成了好色之徒的代称。然而只要细读此文,就不难发现,登徒子既不追逐美女,又从不见异思迁,始终不嫌弃他那位容貌丑陋的妻子,这实在非常难得。登徒子在夫妻生活方面感情如此专一,绝非好色之徒所能办得到的,因而有实事求是地加以澄清的必要。
宋玉此赋之所以影响巨大,主要是因为作者巧妙地运用烘托的手法描绘了一幅美女的肖像。文中有这么几句:“东家之子,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着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这段话不但一直被后世引用,而且还有人仿效其方法写作。如乐府民歌《陌上桑》在描写采桑女罗敷的美貌时,也采用了同样的手法。诗中写道:“行者见罗敷,下担捋髭须;少年见罗敷,脱帽着帩头。耕者忘其犁,锄者忘其锄,来归相怨怒,但坐观罗敷。”罗敷究竟有多么美丽,诗中并没有直接描写,只写出挑担子的人撂下担子,青年人脱下帽子,农夫忘记了犁地和锄草,甚至招来家人的怨怒,就因为观赏罗敷去了。这种描写美女的手法,一直沿用至今。号称“西部歌王”的王洛滨,在创作《在那遥远的地方》一歌时,也采用了此种手法。他在歌词中是这样描写那位美貌牧羊姑娘的:“在那遥远的地方,有位好姑娘,人们走过她的身旁,都要回头留恋地张望。”人们为什么要回头留恋地张望呢?就因为那位牧羊姑娘长得实在太漂亮了,乃至使作者发出了这样的感慨:“我愿变一只小羊,躺在她的身旁,每天让她用皮鞭轻轻地打在我的身上。”黄梅戏的《夫妻观灯》,也是同样。正月十五元宵夜,一对年轻夫妻去观花灯,看着看着,小伙子对周围观众不去看灯,而目不转睛地盯着她漂亮的妻子看很是不满。用此种烘托的手法去描写美女,可说已经成了一种传统的表现手法,追本溯源,盖出于宋玉的《登徒子好色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