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讽刺诗。诗人从各个角度,描绘昔日繁华富丽的华清宫而今荒凉破败的景象,暗寓讽刺和感喟之意。首句写华清宫春夜的凄凉可怖气氛。在月色明媚的春夜,当年华清宫车马合背,宫女如云,灯烛辉煌,歌吹沸天。中唐诗人韦应物这样描写:“玉林瑶雪满寒山,上昇玄阁游绛烟。平明羽卫朝万国,车马合背溢四鄽。蒙恩每浴华池水,扈猎不蹂渭北田。朝廷无事共欢宴,美人丝管从九天。”何等盛况,何等排场。然而,“繁华事散逐轻尘。”(杜牧《金谷园》)而今唯有一轮清冷的春月,照着这荒无人迹的宫苑;从黑黝黝的丛林里,传来阵阵寒鸦的哀鸣。一片凄凉冷落。次句写诗人隔着积满尘土的窗帘,看到宫花仍旧迎春盛开。但无人观赏,显得那样寂寞悲苦。颔联写诗人俯仰所见之景。仰看宫檐,一团团云雾从檐下防鸟雀的红色网络间涌出;俯看御阶,石块在多年风雨剥蚀下已经残破断裂,紫色钱形的苔藓欹斜横生。以上四句,都是诗人眼前所见的实景。颈联境界一变。诗人为使讽刺的意蕴更加尖刻,发挥大胆的想象力,巧妙地创造出亦实亦虚、亦真亦幻的景物意象。“玉椀”是实物。宫殿荒废已久,案上玉椀犹在。椀里即使原先盛满美酒,也早已挥发净尽了。而诗人却设想玉椀里至今仍剩有残酒没有喝完,仿佛还在散发出醉人的芳香。说“残露”而不说“残酒”,含蓄委婉,暗用汉武帝造仙人承露盘以求仙露的典故,隐寓讽意。宫灯也是实物。但灯油或蜡烛决不可能一直燃点不熄。诗人竟想象宫灯还在亮着,昏黄的灯光映照着灯上的旧纱。(“点”作点污解亦可通。但仍是写实,意蕴较浅。)这两笔非常精妙绝伦。诗人从实象中创构出虚幻的意象,并借助这虚幻荒诞的意象,将李隆基惊闻“渔阳鼙鼓动地来”后慌忙出逃的狼狈情状讽刺得淋漓尽致。
尾联的讽刺意味更加强烈。“蜀王”指李隆基。唐玄宗逃避入蜀,故称之,而帝不称帝,其意自明。又说他“无近信”,即逃跑之后便毫无信息,对社稷危亡和百姓的苦难不闻不问,无所作为,连帝位也被儿子李亨夺了。这又是绝妙的嘲讽和大胆的揭露。旧时代的注家对李贺嘲笑本朝皇帝为“蜀王”这一点,或有意曲解,或予以指责。比如姚文燮说:“蜀王本梁王愔也,贞观十年徙蜀,好游数畋弋猎,帝怒,遂削封。贺当春夜过此,追诮之。”(《昌谷集注》卷一)他们的歪曲和指斥,更说明李贺反封建的叛逆精神的可贵。结句同上句联系起来看,颇为纤曲,意思是说:玄宗刚奔蜀之时,华清池上便已经长满了水芹;何况历久经年,玄宗再也不来临幸,泉上水芹又在春天里萌发出嫩绿的新芽了。这个结尾,以景结情,即小见大,既表现出华清宫的凄冷、荒寂,又寄寓了诗人“黍离麦秀”之感慨,有言外之意,故颇为方扶南等注家赞赏。
《过华清宫》在艺术表现上的显著特色,是意象的组合。全诗八句,仅第七句“蜀王无近信”为托事寓讽,其余七句都是意象的直接呈示。每句以动词联系两个意象合成一个画面镜头。一个个镜头跳跃而出,有远景、中景,也有近景、特写;有实景,也有虚幻之景。它们之间似无联系,也无次序,忽此忽彼,使人眼花缭乱。全篇所写的空间范围是华清宫,其时间范围却包括今与昔,明写今日,暗示往昔。即以写今来说,时间范围也不是特定、确实的。首句点明写“春月夜”,其余各句很难说是写夜景。在这荒山古殿,即使有月亮,诗人也不可能历历分明地见到隔着宫帘的春花、朱络上的云雾、断石上紫色的苔钱、玉椀银灯,还有温泉上初萌的小小芹芽。显然,诗人在描写时根本不考虑特定时间的限制。在李贺的诗歌中,时间和空间经常是错综交织的。也就是说,诗的意象及其组合常常是超越时间和空间的界限而自由地跳跃,不受约束,不拘常法。诗人所遵守的是心理时空而不是物理时空。夜晚与白昼景色的反复变换,使诗境更加迷离恍惚。这正是李贺诗独特的风格和艺术魅力。但这首诗意象组合虽突兀奇谲,却仍有着一条内在的思想感情线索在串连着,这就是通过渲染华清宫荒凉冷落的环境氛围,讽刺“蜀王”李隆基,并抒发诗人对唐王朝的昔盛今衰之感。明人李东阳《麓堂诗话》评李贺诗“通篇读之,有山节藻棁一无梁栋,知非大厦也。”指出李贺诗多绮艳的意象片断而缺乏完整的艺术构思。这一看法是中肯的,却不能一概而论。《过华清宫》意象是跳跃的,却非“百家锦衲”的拼凑,而是诗人用讽刺寄慨的针线编织成的一件璀灿闪光的“金缕玉衣”。
由于意象的直接呈示及其跳跃式的组合,意象之间不必用虚词连接,也省略了交代、解释、联系的笔墨,使这首诗显得格外凝炼简约,言少而意丰。诗中用词准确、新鲜、奇峭。如“紫钱斜”的“斜”字,真实地写出诗人俯视石阶见到紫色苔藓斜复于断石上的直觉印象,“点”字则大胆地传达了诗人的主观幻觉。中间两联,用暗淡的“朱”、深浓的“紫”同明亮夺目的“玉”色“银”光相互映衬,也体现李贺诗歌色彩冷艳的特色。
在诗歌中,如果能在真实描摹客观景物的同时,又把诗人的某种独特感受倾注在景物描写之中,使读者从思想上受到感染,艺术上得到享受,这就需要诗人在思想深度和艺术造诣两个方面下功夫。林景熙的《溪亭》诗正是借景抒情,达到情景交融的艺术境界的佳作。
溪亭,指临溪水的亭子。唐张祜《题上饶亭》诗:“溪亭拂一琴,促轸坐披衿。” 宋李清照《如梦令》词:“常记溪亭日暮,沉醉不知归路。”首联破题。“清秋有馀思,日暮尚溪亭”,表明全诗以溪亭为中心,逐一描绘周围的清秋初月的景色。乍读起来,似有恬静闲适的印象,细细品味,又觉不然。诗人徙倚溪亭,观览景色,思绪纷披,直至日暮,尚徘徊不下。“馀思”,是指诗人在南宋灭亡之后,时时所怀有的旧君故国之思,同那种多愁善感的“悲秋”有着本质的区别。不了解首句所要表达的意图,就会把全篇看成单纯写景之作。只有真正领悟到诗人在特定的历史环境下的心理状态,才能透过迷蒙的景色去探索诗人的悠悠孤愤和高洁品格。这种破题法,既无“突兀高远,如狂风卷浪,势欲滔天”(《诗家法数·律诗要法》)的气派,也没有运用比兴的表现手法,而是语淡辞婉,直叙其事,于平淡之中留下意馀象外的情韵。
颔联紧承一二句。“高树月初白”,是说高高树巅挂着一弯洁白的初月,切上联“日暮”。“微风酒半醒”,在微风吹拂之下,诗人酒意初醒,与上联“馀思”呼应。月上高树,周围一片冷清幽寂。当此之时,诗人心绪不宁,“馀思”萦绕,难以去怀,从其半醉半醒的精神状态,正说明他感慨至深。
颈联写诗人举止。“独行树落叶”,踽踽独行之状如见,“树”字尤妙。“闲坐数流萤”,独坐百无聊赖,只得藉数流萤以遣闷,其侘傺不平的心情可以想见,用一“数”字,更见生动。这两句诗把其复杂的矛盾心情注入形象鲜明的画面,不难看出,其中隐现着诗人对生活的感受和时代乱离的影子。注家评曰:“此联本平,然用‘树’、‘数’二字,便觉精神振竦,所谓五言诗以第三字为眼,是也。”足见诗人用字之工。
末联写景。“何处渔歌起,孤灯隔远汀。”一声声悠长的渔歌,打乱了诗人的冥思遐想,举目四顾,只有远处水面上飘动着一点若明若暗的灯火,此情此景,倍添凄凉孤寂,蕴含着国破家亡、飘泊无依之感。
通观全诗,以景传情,用富有象征意义的景物描写,寄寓诗人的感慨馀思,情韵深长,颇具特色。
这首诗描写了诗人夜晚送行友人“谢文学”即诗人谢朓途中所感。第一联和第二联联写诗人想象从京都到荆州途中之景;第三联写饯别的宴席情景,第四联写辞官归隐之意。此诗用借景抒情、烘托等手法,表达诗人与友人依依不舍之情,语言清新朴素而韵味含蓄无穷。
诗的开头两句,写法有些特殊,破空而起,推出“阳台雾初解,梦渚水裁渌”来。“雾初解”是说夕雾初收,以切“离夜”之景,“水裁渌”三字,暗点节候,说明春天到了,春水刚刚变绿。从“雾初解”与“水裁渌”看,当是近景的描绘,从“阳台”与“梦渚”的地理位置看,却又不在南京附近,这似乎是个矛盾。这样写,作者可能有两种用意:一是用“阳台”与“梦渚”指代建康的台榭和洲渚,这是借代手法,在六朝诗中常见。另一种含义是,作者送别的友人是从建康到荆州去,“阳台”与“梦渚”均在荆州所辖范围内,作者运用“视通万里”的神思,想象友人去处的景物,表示自己的心已经追随友人而去,以想象中的远景描绘,系念远行之人。这样把惜别之情,由此地写到彼地,描绘得回环往复,曲折而深婉。饯别谢朓是在夜晚,从题目中的“离夜”二字可以看出,同时又是在春天。谢朓的答谢诗《和别沈右率诸君》云:“春夜别清樽,江潭复为客。”王融《饯谢文学离夜》云:“春江夜明月,还望情如何”等,均可证明。三、四两句,紧承首二句,继续写景,即写望中的远景,以送远行的友人。在明月当空的春夜,远处的山峰隐隐约约,依稀可见,陆地若断若续。因在夜间,又系远景,所以这两句写景给人朦胧的感觉。而迷蒙的夜色又为分别罩上一层茫茫然的色彩与气氛。
首四句的写景,正蕴含着难以言尽的离情。五、六两句,笔锋一转,由借景言情,转换到正面描写离情别绪上来。“分弦”“别唱”指离夜宴会上所弹奏的丝竹之音和所唱的离别之歌。“苦音”与“凄曲”为朋友之间的分别罩上了一层悲苦的气氛。借助音乐来表现离情,使诗歌的抒情手段更加丰富,诗的意境也更浑厚而且耐人寻味。结尾两句,分别就友人谢朓与自己两方面而言,一转双收。“尔拂后车尘”,拂尘表示要登车上路。此句系用曹丕《与朝歌令吴质书》的典故,以切合谢朓为随王文学的身份。“我事东皋粟。”范云比谢朓年长十三岁,经历过一番宦海浮沉,仕途不太顺利,故在与友人分别之际,表明自己的心迹:他想躬耕陇亩,辞官归田,或像阮籍那样,“方将耕于东皋之阳,输黍稷之税,以避当涂者之路。”(阮籍《奏记诣蒋公》)或像陶渊明那样,“登东皋以舒啸,临清流而赋诗。”(《归去来兮辞》) 从辩体的角度看,这是一首“永明体”诗歌。沈约、谢朓等人都是“永明体”的创始人。
此诗声韵婉谐,八句四联,每一联对仗都比较工稳。
这首诗非常有名,即便只读过很少几篇《诗经》的人,一般也都知道“桃之夭夭,灼灼其华”。这是为什么呢?我想,无非有这样几个原因:第一,诗中塑造的形象十分生动。拿鲜艳的桃花,比喻少女的美丽,实在是写得好。谁读过这样的名句之后,眼前会不浮现出一个像桃花一样鲜艳,像小桃树一样充满青春气息的少女形象呢?尤其是“灼灼”二字,真给人以照眼欲明的感觉。写过《诗经通论》的清代学者姚际恒说,此诗“开千古词赋咏美人之祖”,并非过当的称誉。第二,短短的四字句,传达出一种喜气洋洋的气氛。这很可贵。“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细细吟咏,一种喜气洋洋、让人快乐的气氛,充溢字里行间。“嫩嫩的桃枝,鲜艳的桃花。那姑娘今朝出嫁,把欢乐和美带给她的婆家。”你看,多么美好。这种情绪,这种祝愿,反映了人民群众对生活的热爱,对幸福、和美的家庭的追求。第三点,这首诗反映了这样一种思想,一个姑娘,不仅要有艳如桃花的外貌,还要有“宜室”、“宜家”的内在美。这首诗,祝贺人新婚,但不像一般贺人新婚的诗那样,或者夸耀男方家世如何显赫,或者显示女方陪嫁如何丰盛,而是再三再四地讲“宜其家人”,要使家庭和美,确实高人一等。这让我们想起孔子称赞《诗经》的话:“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论语·为政》)孔子的话内容当然十分丰富,但其中是否也包括了《桃夭》篇所反映出的上述这样一种思想呢?陈子展先生说:“辛亥革命以后,我还看见乡村人民举行婚礼的时候,要歌《桃夭》三章……。”(《国风选译》)联系到这首诗所表达的思想,农民娶亲“歌《桃夭》三章”,便是很可理解的了。
《桃夭》篇的写法也很讲究。看似只变换了几个字,反复咏唱,实际上作者是很为用心的。头一章写“花”,二章写“实”,三章写“叶”,利用桃树的三变,表达了三层不同的意思。写花,是形容新娘子的美丽;写实,写叶,不是让读者想得更多更远吗?密密麻麻的桃子,郁郁葱葱的桃叶,真是一派兴旺景象啊!
这首诗不难懂,但其中蕴藏的道理,却值得我们探讨。
一个问题是,什么叫美,《桃夭》篇所表达的先秦人美的观念是什么样的?“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很美,艳如桃花,还不美吗?但这还不行,“之子于归,宜其室家”,还要有使家庭和睦的品德,这才完满。这种美的观念,在当时社会很为流行。关于真善美的概念,在春秋时期已经出现。楚国的伍举就“何为美”的问题和楚灵王发生了争论。伍举说:“夫美也者,上下、内外、大小、远近皆无害焉,故曰美。若于目观则美,缩于财用则匮,是聚民利以自封而瘠民也,胡美之为?”(《国语·楚语》)很清楚,伍举的观点是“无害即是美”,也就是说,善就是美。而且要对“上下、内外、大小、远近”各方面都有分寸、都无害。这种观点最主要的特点是强调“善”与“美”的一致性,以善代替美,实际上赋予了美以强烈的政治、伦理意义。“聚民利以自封而瘠民也,胡美之为?”那意思是说,统治者重赋厚敛,浪费人力、物力,纵欲无度,就不是美。应该说,这种观点在政治上有一定的意义。但它否定了“善”与“美”的差别,否定了美的相对独立性,它不承认“目观”之美,是其严重局限。这种美的观念,在当时虽然也有其对立面,也有人注意到了“目观”之美,但这种善即是美的观点,在先秦美学中应该说是具有代表性的,而且先秦儒家的美学观念,主要是沿着这个方向发展的。
孔子也持着这样一种美学观点,“《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他赞赏“诗三百”,根本原因是因为“无邪”。他高度评价《关雎》之美,是因为它“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论语·八佾》),合于善的要求。在评价人时,他说:“如有周公之才之美,使骄且吝,其余不足观也已。”(《论语·泰伯》)善与美,善是主导方面。甚至连选择住处,孔子也说:“里仁为美。”(《论语·里仁》)住的地方,有仁德才是“美”的地方。可见,孔子关于美的判断,都是以善为前提的。
但孔子的美学观,毕竟是前进了。它已经不同于伍举的观点,已经开始把美与善区别开来,作为不同的两个标准来使用了。“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论语·八佾》)当然,通过对《韶》与《武》的评价,还是可以看出,“尽美”虽然被赋予在“尽善”之外的一个相对独立的地位,但只是“尽美”,还不能说是美,“尽善”才是根本。
至此,我们回头再来看看《桃夭》篇,对它所反映的美学思想,恐怕就更好理解了。在当时人的思想观念中,艳如桃花、照眼欲明,只不过是“目观”之美,这还只是“尽美矣,未尽善也”,只有具备了“宜其室家”的品德,才能算得上美丽的少女,合格的新娘。
第二个问题随之而来,美的具体内容不仅仅是“艳如桃花”,还要“宜其室家”,也就是美与善之结合,那么,我们应该怎样认识和评价这种观念呢?先秦人为什么把家庭和婚姻看得那么重要呢?
把婚姻和家庭看得十分重要,还不仅仅反映在《桃夭》篇中,可以说在整部《诗经》中都有反映。在一定意义上说,《诗经》是把这方面的内容放在头等地位上的。《桃夭》是三百零五篇的第六篇,不能不说它在《诗经》中的地位是很为突出的。如果我们再把《桃夭》篇之前的五篇内容摆一摆,就更可以清楚地看出,婚姻和家庭问题,在《诗经》中确实是占有无与伦比的地位。
三百篇的第一篇是《关雎》,讲的是一个青年男子爱上了一个美丽的姑娘,他日夜思慕,渴望与她结发为妻。
第二篇《葛覃》,写女子归宁,回娘家探望父母前的心情,写她的勤、俭、孝、敬。
第三篇《卷耳》,写丈夫远役,妻子思念。
第五篇《螽斯》,祝贺人多生子女。
第六篇,即《桃夭》,贺人新婚,祝新娘子“宜其室家”。
以上是三百篇的头几篇(除掉第四篇),它们写了恋爱,结婚,夫妻离别的思念,渴望多子,回娘家探亲等等,可以说把婚姻生活中的主要问题都谈到了。
一部《诗经》,三百零五篇,开卷头几篇几乎全部是写婚姻家庭问题的,岂不令人深思?不论是谁编辑的“诗三百篇”,不论孔子是删诗了、还是整理诗了,抑或是为“诗三百篇”作了些正乐的工作,都不容置疑地说明了他们是十分重视婚姻和家庭问题的。
我们应该怎样认识和评论这个问题呢?春秋战国时期,生产力水平还很低下,家庭是社会的最基本单位,每个人都仰仗着家庭迎接困难,战胜天灾,争取幸福生活,当然希望家庭和睦、团结。娶亲是一件大事,因为它关系到家庭未来的前途,所以,对新人最主要的希望就是“宜其室家”。这很容易理解。
从统治者方面来说,就要复杂多了。《礼记·大学》引到《桃夭》这首诗时说:“宜其家人,而后可以教国人。”这可真是一语道破。家庭是社会的最基本单位,家庭的巩固与否与社会的巩固与否,关系十分密切。到了汉代,出现了“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五种关系)之说。不论“三纲”,还是“五常”,它们都以夫妇关系为根本,认为夫妇关系是人伦之始,其它的四种关系都是由此而派生出来的。宋代理学家朱熹说:“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男女者,三纲之本,万事之先也。”(《诗集传》卷七)从这段论述,我们也可以看出统治者为什么那么重视婚姻、家庭问题。听古乐唯恐卧,听郑卫之音而不知倦的魏文侯有一段名言,说得很为透僻。他说:“家贫则思良妻,国乱则思良相。上承宗庙,下启子孙,如之何可以苟,如之何其可不慎重以求之也!”“宜家”是为了“宜国”,在他们眼里,“宜家”与“宜国”原本是一回事,当然便被看得十分重要了。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不论自古以来多少解经者就《桃夭》作过多少文章,但像小桃树那样年轻,像春日骄阳下桃花那样鲜艳、美丽的少女,却永远活在读者心里。人们衷心祝愿她:“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吟诵《桃夭》,不喝也醉了。
清姚际恒评论此诗说:“桃花色最艳,故以喻女子,开千古词赋咏美人之祖”。自古,漂亮的女子总是受到超常的宠爱,文学更是不吝字墨,推波助澜。无论是“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还是“玉腕枕香腮,桃花藕上开。”,读起来,总不如”桃之夭夭,灼灼其华”更意浓神近,耐人玩味。
默默的读几遍,然后展开想象的画卷,你会看到千年前,在那桃花盛开的时候,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千年的风从那片“灼灼”的桃林中穿过,摇曳着艳丽的桃花,婀娜着多姿的桃枝,似乎有醉人的馨香随风破卷,扑面而来。但你分不清这是什么香,因为你仔细去看,在桃花丛中,隐约着一个款款移动的女子,少女的清香与花香混揉在一起,这是快乐的味道。
画中的女子两颊绯红,可以听到女子的心声:“今天我要嫁给你啦,今天我要嫁给你啦......”
之子与归,是说这个美丽的新娘就要出嫁了。归,妇人谓嫁曰归。在夸了即将出嫁的新娘的美貌之后,诗意开始延伸,人们随之将目光投向婚后的生活,那是怎样的呢?诗里唱到“宜其室家”、“ 宜其家室”、“ 宜其家人”。
宜,和顺美满的意思,室谓夫妻所居,家为一门之内。如果说对新娘容比桃花是毫不掩饰的赞美的话,这里就是含蓄的将女子的“善”,掩藏在宜家宜室宜人中了。试想,新人过门后,若能让一大家子都和睦幸福,仅有美丽的脸蛋是不够的,必得有颗善良的心,才能让公婆姑嫂叔伯接受,才能被夫家的人所接纳,日子才能和顺美满,其乐融融。
从桃花到桃实,再到桃叶,三次变换比兴,勾勒出男婚女嫁一派兴旺的景象。古人通过桃花似的外“美”,巧妙地和“宜”的内“善”结合起来,表达着人们对家庭和睦安居乐业生活的美好向往。“诗三百”开篇,写尽了爱情与婚姻生活的各个方面,说明家庭和婚姻的重要性,这不仅仅是人们生活的期盼,也是统治者的希望,所谓“宜其家人,而后可以教国人。”说白了,就是建立在“宜家”、“ 宜室”、“ 宜人”上的“宜国”。
不管怎样,“桃夭”是中华民族延续到现在的喜庆与祝福,就是今天,我们也同样祝愿着如桃花般的女子,“之子于归”,能够生活美满,家庭幸福,“宜其室家”。
秋瑾的小诗“对酒”作于1905年,即光绪三十一年。庚子事变,八国联军入侵,国事板荡,中华民族濒临灭绝的危险,而满清王朝腐败不堪,鉴湖女侠愤然而起,她本出身书香门第,却不愿做娇花弱柳,为探索救国救民的途径于1904年变卖掉自己的全部首饰衣物东去日本留学。她说:“人生处世,当匡济艰危,以吐报负,宁能米盐琐屑终其身乎?”在日本她以高价购得一柄宝刀,并学习剑击和射击技术。秋女侠是近代史上一位奇女子,击剑,舞刀,豪饮,赋诗,俱能来得,尽显巾帼豪气。1905年从日本回国,走访好友吴芝瑛,以所购宝刀相示,纵情豪饮,酒酣耳热,拔刀起舞。
第一句以不吝惜千两黄金去购买锋利的宝刀起兴,“千金”本是珍贵的钱财器物,而诗人却毫不可惜地用来换取别人看来价值根本不足相当的东西。表现了诗人意欲投身反帝反封建的斗争,甚至不惜流血牺牲,表现出诗人的性格的豪爽。
第二句与首句呼应,诗人愿意用名贵的貂裘去换酒喝,这些贵重的东西都毫不犹豫地舍弃,诗人以一女子而作如此语,显示出诗人仗义疏财,不计较个人得失的豪爽性格。
第吴芝瑛久知秋瑾有光复志,虑其事泄贾祸,屡示珍重。面对好友的提醒,这就有了本诗的第三,第四句,秋女侠的回答。借用周朝的忠臣苌弘鲜血化碧的典故阐明:人的生命是非常宝贵的,满腔的热血也不能白白的流淌,应当为了崇高的革命事业抛头颅,洒热血,只有这样这辈子算是没有白活。同时抒发诗人随时准备为国捐躯的豪迈情感。
全诗句句铿锵有力,字字掷地有声,借对酒所感抒发革命豪情,表达了诗人决心为革命奉献一切的豪情壮志,充分表现了诗人的英雄气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