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封信中作者根据切身体会,畅谈了自己对于文学创作和文学批评的看法。由于曹植本人是文学大家,深知文学创作的甘苦,因此他认为批评家既要有较高的文学修养,又得有创作实践的体验。书信最后谈到他自己的文章,称视辞赋为“小道”,这是因为曹植在政治上很有抱负,希望“戮力上国,流惠下民,建永世之业,流金石之功”,不甘心为文人。曹植本人的诗文做得很好,称“小道”,亦自谦之辞,并非真的看不起文学。全文辞意恳切,娓娓道来,一如与好友促膝谈心,给人以亲切感。
文章意在嘱托杨修对作者所作辞赋刊削点定,同时纵论当代才人优劣,抒发本身怀抱所系,意到笔随,情文并茂,是魏晋时代有特色的一篇论文。这封信评论时人创作的得失,先从文坛盛况说起。作者以神采飞扬的笔触、错综排比的句式,大致勾勒了当时邺下文苑的繁兴局面,历数“独步汉南”“鹰扬河朔”“擅名青土”“振藻海隅”“发迹此魏”“高视上京”的王、陈、徐、刘、应、杨等建安诸杰,描写他们以“握灵蛇之珠”“抱荆山之玉”的极度自信,齐驱并驾,在曹操网罗文士、广开材路的政策感召之下,群聚魏都,形成了彬彬之盛、大备于时的繁荣景况。在此基础上,作者提出更高的要求,指出此数子尚未达到“飞轩绝迹,一举千里”的顶峰,各自都还存在局限与弱点。这就开始突出了此文的一个基本观点:著述不能无病,作家应当精益求精,不惮修改。信中先以陈琳为例,说明他在辞赋创作方面本不熟谙精通,而他却过高地自我估价,乃至将别人的讥嘲也当作了赞美。作家未必是全才,有这样那样的缺陷本不足怪(曹丕《典论·论文》:“文非一体,鲜能备善”),问题在于是否有自知之明,是否真正欢迎别人的批评意见。曹植又举了两个例子,一是自己“常好人讥弹其文,有不善者,应时改定”的习惯,一是丁廙作小文请求自己润饰的事例。世人著述不能无病,需要批评改定,曹植不仅阐述这一颠扑不破的道理,而且付诸身体力行,嘱请杨修刊定自己的辞赋。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建安文坛不自满、不妄赞,重视修改意见的严肃创作态度与良好批评风气,在曹植此信与曹丕《典论·论文》中均可窥见一斑。
紧接着对作家提出的要求之后,作者又从批评家的角度来提问题,指出高度的艺术才能与素养是批评者必具的条件。“有南威之容,乃可以论于淑媛;有龙渊之利,乃可以议于断割。”依同理推断:有屈宋之才,乃可以衡其文笔。这一要求对批评者说来该是不切实际的。文学史上,长于议论而短于创作者大有人在。例如钟嵘《诗品》下评陆厥,曾谓其“自制未优,非言之失也”,即可以说明理论批评与艺术创作在文人一身得失不齐。准此而言,曹植对批评家似求之过苛。但是也应注意,曹植提出创作的行家才有资格议论创作这一观点,是针对刘季绪之流才庸行妄、随意诋诃他人的情况而发,是有的放矢的。另外,曹植还指出:人各有好尚,每相异殊途,海畔有逐臭之夫,墨翟有非乐之论,因此批评者在评论文章时,不可以一己的偏好,强求别人认同迁就。
信的最后,作者叙说送去辞作请求审阅的意图,同时申明了自己的政治理想与事业追求。这一段文字的表述,用意曲折,语气亦自偏激。表面上看,曹植对辞赋创作贬得很低,视为“未足以揄扬大义,彰示来世”的“小道”,与建安时兴起的“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曹丕《典论·论文》)的文学新观念完全矛盾。然而应当看到,曹植是将辞赋、翰墨之事与他视为更重要的事业相提并论、权衡轻重的:首先追求功名勋业的建树,“建永世之业,流金石之功”是他毕生以求、最具吸引力的事业;其次,是采实录,辩得失,定仁义之衷,成一家之言,完成政治学术思想的著述;再次,行有余力,则以学文,仕而优则赋,余事作辞人。这也恰是他少小以来乐此而不疲的爱好,绝不可能放弃。信中说“街谈巷说,必有可采;击辕之歌,有应风雅。匹夫之思,未易轻弃”,明明是将辞赋之作置于“未易轻弃”的“匹夫之思”之列的。鲁迅曾指出,曹植说文章小道大概是违心之论。因为人总是不满自己所做而羡慕他人所为的,曹植的文章已经做得够好,便敢说文章是小道;他活动的目标又是在政治方面,政治不甚得志,遂说文章无用。这对曹植的心态不失为一种中肯的分析。总之,览文如诡,寻理即畅,后世的读者应当揣摩体察,理解作者的真正命意所在。
此信为送上辞赋的附言,本可以寥寥数语即交代清楚请托之事;但由于对方是秉意相投的知友,又是才博思颖、“高视上京”的文家,所以信中即兴挥翰,论文言志,洋洋洒洒地说了开去。纵论时人得失,略无拘忌;抒写衷心抱负,和盘托出。自许甚高而又虚怀请益,真实的心态自然呈露于纸上。议论虽间有过激处,致贻“辩而无当”(《文心雕龙·序志》)之讥;而通篇读来,“文藻条流,托在笔札”,条畅以任气,通脱以述怀,舒布其言,达而后已。作为心声的献酬,依然是达到了《文心雕龙·书记》对书体的要求。
本文是北宋文学家苏洵写给时任翰林学士欧阳修的一封自荐信。书信先述当朝诸位贤人君子的离合变故,以表作者自己的慕欧之意;次叙孟、韩、欧文之间的比较,以示自己知欧之深;三谈作者平生之经历,坦露十年学道之心得,以求欧公之知己。文章千回百折,却丝丝入扣。尤其第一段中,采用层层剥笋之法,从诸贤的离合变故之中,层层转换分离,最终点出欧公,把十年求贤之心归于一人,又为后文作了张本。文章恣逞笔力,开阖抑扬,把苏洵的慕贤之心、求荐之意、平生之志叙述得既曲折周详,又委婉得体。
文章共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通过对诸君子离合的叙述,作者恳切地说明了自己上书欧阳修的原因。六位君子行踪的离合是一条明线,集中描绘了自己仰慕贤良的心情;同时夹叙自己“道”之成与未成,是一条暗线,为第二三部分作了伏笔。文章开头按一般书信方式行文,执事是书信中常用的敬辞,表示不敢直呼对方大名,而说让其左右办事的人员代为转达。“洵布衣穷居,尝窃有叹”,很经济的几个字表明了自己的身份。“以为天下之人,不能皆贤,不能皆不肖。故贤人君子之处于世,合必离,离必合”。简洁明了的两句,似破空而来,很有气势地总领了全段文字的大意,同时也为下面文字立了依据。天下的人不可能都是贤才,也不可能都是奸佞,这是使贤人君子时而聚集、时而分散的原因。当然,苏洵这样从表面分析封建社会忠臣良将的得失,有他思想上的局限性。接下来,苏洵用三个时间内发生的事来具体叙述诸君子的离合。一是庆历三年(公元1043年)“天子方有意于治”,于是范仲淹除参知政事;富弼除枢密副使,分掌北方西方边防军事;欧阳修、余靖、蔡襄皆为谏官;尹洙以太常丞知泾州,旋以右司谏知渭州兼领泾原路经略部署。正是这个时候,贤豪毕至,天下才能细小平凡的人都“纷纷然而起,合而为一”,紧扣上文的“合”字。二是庆历四年至庆历五年(1044年—1045年),范仲淹出为陕西、河东宣抚使;富弼出为河北宣抚使;欧阳修出知滁州;余靖出知吉州;蔡襄出知福州;尹洙被贬监均州酒税。苏洵第一次出游京师,正好是庆历五年。他“亲见其事,忽忽仰天叹息,以为斯人之去,而道虽成,不复足以为荣也”,紧扣上文的“离”字。三是皇祐五年至至和二年(1053年—1055年),余靖迁工部待郎;欧阳修迁翰林学士;蔡襄迁龙图阁学士;富弼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宰相)。苏洵“喜且自贺”,以为“道”即粗成,可以有用武之地了。富弼、尹洙、余靖、蔡襄以及范仲淹、欧阳修都是开明革新派。苏洵这样写自己慕望爱悦他们,无疑是表明自己的政治倾向。与此同时,苏洵在文中还将诸君子离合与自己“道”之成与未成相联系。“道”在这里可以理解为学业,即文学才能。诸君子离时,作者“道业未成”、诸君子合时作者“道有粗成”。这在以学为政、科举取士的封建时代是表明自己才能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方面。在文学史上,这时候的欧阳修上继承韩柳的文学方向,领导着北宋文坛,反对“时文”(骈体文),提倡“散文”的古文运动,并作出了相应的成绩。在当时“时文”风行的时代,苏洵这篇文章却采用“散文”手法写成,这不能不使欧阳修在精神上为之一振。欧阳修在苏洵这次晋谒之后,极为称赞。
苏洵在文章的第二部分,迅速转到评文论学上来。他深知只有论文精到公允,才能表明自己“道有粗成”。“执事之文章,天下之人莫不知之;然窃自以为洵引之知之特深,愈于天下之人”。由称赞欧阳修的文章而论及文坛先辈。孟子的文章“语约而意尽”,韩愈的文章“深浩流转”,李翱的文章自然流畅,陆贽的文章委婉深长。用孟、韩、李、陆的文章来衬托欧阳之文,以说明了解欧阳文章之深。不仅评文精当,而且使文章气势起伏、波澜开阔。
第三部分从“道有粗成”的角度叙述自己求学刻苦的经历。文章巧妙之处在于并不直接表白作者在文学上有何成就,而是从学习经历和体会两个方面加以抒发。宋仁宗庆历七年(公元1047年),苏洵举进士不第回去后,把自己以往写的文章全部烧掉,闭门不出,更加用功读书,直到通晓“六经”、“百家”学说,最后终有所成。正如文中自述:“由是尽烧曩时所为文数百篇,取《论语》《孟子》、韩子及其他圣人、贤人之文,而兀然端坐,终日以读之者七八年矣。”
《邵氏闻见后录》卷十五载,雷简夫《上欧阳内翰书》曰:“伏见眉州人苏洵,年逾四十,寡言笑,淳谨好礼,不妄交游……,张益州一见其文,叹曰:司马迁死矣,非子吾谁与?简夫亦谓之曰:生王佐才也”。可见时人对苏洵评价甚高。
全文在写作上有几个特点:其一,文辞简洁明了,随言长短。如叙述诸公离合的几段文字。“尹公驰骋上下,用力于兵革之地”,“而尹公亦失势,奔走于小官”等。准确简约,抑扬顿挫,且长短合宜。其二,结构精致细密,行文婉曲而不失波澜。如叙诸君子离合与叙自己道之成与未成两者的安置上,结合得天衣无缝,同时也为下文作铺垫。先合,后离,再离而复合,随着这条线写出了作者道之未成、道虽有成、道有粗成三个层次,从从容容,流畅婉转。这种特征极富宋人文章风味。它区别于唐文纵横开阖、奇峭突兀的特点,而更显得洋洋洒洒。其三,叙事、议论、抒情融于一体。叙事当中夹议论、夹抒情,但却不显生硬。如诸君子由合变离的一段叙事后,有一段议论“既复反思,念往者众君子之进入于朝,其始也,必有善人焉推之;今也,亦必有小人焉间之”。然后接两句反问,这两句反问即带浓厚的抒情色彩。又如“洵时在京师,亲见其事,忽忽仰天叹息”,这是抒情;接着“以为斯人之去,而道虽成,不复足以为荣也”,又是发议论。而议论与抒情又同时围绕叙事展开,使文章情韵生动,感人至深。此外,文章以第一人称叙述,显得感情丰富,亲切自然。
该诗用梅花顶风冒雪开放、发出芳香,比喻经过艰苦摸索、禅机顿悟的境地,从而表达了诗人劝诫世人为人做事应有梅花这般品性的思想。
这是两句借梅花傲雪迎霜、凌寒独放的性格,勉励人克服困难、立志成就事业的格言诗。关于梅花,宋范成大《梅谱·前序》说:“梅,天下之尤物,无问智愚贤不肖,莫敢有异议。”“尤物”,这里指特别珍异的花卉,也就是说,梅是一种品质高出群芳的植物。可见,作者用梅花来象征一种精神,这象征本身已包含某种哲理;倘再就其经受的“彻骨寒”与最终获得的“扑鼻香”,予以因果上的提示,则作为喻体的“梅花”,更寄寓着另一层深刻的道理。
作者是佛门禅宗的一代高僧,他借此诗偈,表达对坚志修行得成果的决心,说出了人对待一切困难所应采取的正确态度。这也是这两句诗极为有名,屡屡被人引用,从禅宗诗偈成为世俗名言的主要原因。
这首诗批评了缺乏现实体验的模拟文风(如西昆体、江西诗派等),指出了诗歌(文学)创作的源泉是客观现实,真情必然来自诗人的切实生活感受。元好问认为,文学作品不是作家头脑中虚构的,而是客观现实在头脑中的反映。只有像杜甫那样“亲到长安”,对客观的描写对象有了实际的接触和体验,才能激发内心的感受,写出入神的诗句。如果一味去“暗中摸索”,临摹前人的作品,是永远不可能在诗中真实地描绘出现实对象的(“总非真”)。这样,元好问就在杜甫和杜诗的影写者们中清晰地划出了一条真、假诗人地界限。
宋人的绝句,很喜欢用拟人化手法。诗人们想象自然及自然间的万物都像人一样具有感情,因而情不自禁地把自然当作人来看待,把自己的感情移入自然。这样写,把本来不具有生命的东西带上了人情味,觉得亲切,受到感动。方岳这首《春思》诗,采用的就是这种艺术手法。
用拟人化的笔调,通过对春天景物的描写,热情地赞美了富有生机的春风。诗格调清新,不用典实,通篇拟人,富于动感,体物入微,又很有韵致。
诗咏春思,不是说自己对春天引发的种种思维感情,如伤春、惜春等;而是描述春天本身具有的情感。在具体吟咏时,又选择了春的代表———春风来表现,吟咏的主题,则定点在一个“忙”字上。第一句是说春风为什么忙,诗人分析说是因为春风“多可”。多所许可,心甘情愿地想去满足各种不同对象的要求,春风当然要“太忙”了。
以下三句,具体写春风的忙碌。春天,诗人认为变化最大、得风气之先的是、最突出的莫过于红花、绿柳。于是诗写春风一直陪伴着花柳,全心全意地为花柳服务。这句是浑写,读者自然能够由此想象到,整个春天,花先抽叶,后结花蕊,然后绽开花苞,终于繁花怒放,一直到纷纷堕落;想到柳树从吐芽抽条,到万丝绿条随风乱舞,最终柳絮纷飞,绿阴浓密。这全过程,春风无所不在,一刻不停,这就是“太忙生”了。
谈花说柳,当然不是孤立地,而是以之概括了春风对整个自然界中的植物所起的作用。后面两句,便一句写春风如何照拂鸟雀昆虫,一句写春风如何安排气候。诗写春风吹走了寒冷,使大地解冻,让燕子能衔泥筑巢,孵育下一代;又吹开了花朵,让蜜蜂酿出甜甜的蜜糖。它应付自然界的各种需要,刚安排了一阵小雨滋润大地,转而又安排晴天。这样全方位地写,更加突出春风的疲于奔命,诗人对春的歌颂,也就通过诗细微地表达了出来。
春风本来是一个很蒙浑又很广泛的概念,方岳组织了各种意象,娓娓道来,体会精细,令人眼目一新。宋诗的纤巧与理趣,在这首诗中都得到了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