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惠的《长门怨》是一首五言律诗,是为班婕妤这位贤妃秋风团扇的悲苦命运鸣不平的作品。作者细致入微的描述了班婕妤被成帝冷落遗弃后的心理状态,抒发了主人公被弃后无法言说的怨愤之情,这也是封建时代后宫女性对自身被动命运的无奈慨叹。
绵密的典故和意象是徐惠诗作的特点之一。以此诗为例,首句中的“柏梁台”是指代汉武帝抛弃陈阿娇一事,表明女主人公已经落得陈阿娇一般的下场。“昭阳殿”则是汉成帝宠妃赵飞燕的宫殿,这里指代新宠之人的居所。此句中“旧爱”和“新宠”的强烈对比,充满了哀怨。接下来的一句则巧用班婕妤辞辇的典故和她《怨分行》里的团扇意象,写出了女主人公德行高洁却秋绢见弃的悲剧命运。徐惠身为妃嫔,深知当年汉成帝宠爱班氏,邀其同坐一辇之上,是何等地荣耀,而其以“圣贤之君皆有名臣在侧,三代末主乃有嬖女”之言推辞和劝谏,又是何等贤明。正因如此,班婕妤最后“含情泣团扇”的结局,才更加令人扼腕叹息。
题为《长门怨》的诗分一般都是失宠后妃忧伤悲痛的心灵写照,但徐惠则不然。她诗中的女性,不同于以往被动望幸的嫔妃宫人,而是有思想,有感情,要求独立个性和平等人格的女性。她的《长门怨》充满了人的尊严,既“怨”也“怒”。她敢于用“一朝分舞荣,夙昔诗书贱”,大胆的表达自己对皇帝的不满。而一旦失去感情,她有深深的绝望,“颓恩诚已矣,覆水难重荐”一句,写得斩钉截铁,以一种“决绝”态度表达了自己的自尊和傲骨。
徐惠的诗与她的思想是相合的,她看中的是感情。班婕妤的心情,又何尝不是她自己心灵的写照?在她眼里,太宗不是至高无上的君王,更是和自己在感情上处于平等地位的丈夫。她在《长门怨》中表达的愤怒和幽怨,正是基于对感情的失望而产生的反抗情绪。虽然这种反抗意识还很模糊,并且她最终以“不医而卒”为唐太宗作了殉葬,但这种平等的观念和有意识的反抗,在以往的宫怨诗里是从没有过的,这昭示了宫廷题材诗作新变的方向。而徐惠不凡的才华,思想和政治见解,对当时和以后的女性思想都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从格律上看,此诗的修辞手法对偶运用得尤其突出。如“旧爱”对“新宠”、“柏梁台”对“昭阳殿”、“守分”对“含情”、“芳辇”对“团扇”,“一朝”对“夙昔”,“分舞荣”对“诗书贱”,“已矣”对“重荐”等,且全诗声韵和谐。这表明徐惠创作中偶对和律化意识的自觉,也体现了初唐宫廷诗的典型特征。
《麦秀歌》是中国现存最早的文人诗。在此之前,据传夏启曾作有《九辨》《九问》,其词早已失传,夏商之际有《刺奢篇》,但作者已失考。
《麦秀歌》是富于感情而为血和泪的文学,它抒发了作者对殷纣王不听劝谏反而加害忠良的痛苦、愤懑心情。“麦秀渐渐兮,禾黍油油”:麦子吐穗,禾黍茁壮,本是一番喜人的丰收景象。然而,对于亡国之人,感念故国的覆灭,心头自别有一种滋味。这种可贵的故土情愫,曾引起历代无数仁人志士的深切共鸣。晋文学家向秀《思旧赋》谓:“瞻旷野之萧条兮,息余驾乎城隅。践二子之遗迹兮,历穷巷之空庐。叹黍离之愍周兮,悲麦秀于殷墟。”宋文学家王安石《金陵怀古四首》其一云:“黍离麦秀从来事,且置兴亡近酒缸。”后人常以“麦秀”、“黍离”并举,寄托深切的亡国之痛。
殷纣王暴虐无道,箕子苦谏不听,导致殷商灭亡。箕子目睹殷商宫室化为一片废墟,悲从中来,此诗是他故国情思的自然流溢。“彼狡童兮,不与我好兮!”纣王的拒谏,致使殷商亡国,这悲恸永远成为诗人心头的创伤。他悲戚、愤懑、忧虑,可谓百感交集。
此诗语言朴实生动,其艺术手法对后代诗歌具有相当的影响,比如以“兴”发端(麦秀渐渐,禾黍油油),重章叠字的运用等,在后世民歌中得到了发展,其假借男女私情而抒发政治怀抱,到战国时屈原的诗歌里得到了充分的发扬光大。诗中叠字“渐渐”“油油”的运用,语气词“兮”的安置,形成一种音律美,达到声情相生的完美境地,显出与《诗经》一脉相承的艺术特征。尤其是末两句“彼狡童兮,不与我好兮”,声口、措辞乃至句式都与《国风·郑风·狡童》“彼狡童兮,不与我言兮。维子之故,使我不能餐兮。彼狡童兮,不与我食兮。维子之故,使我不能息兮”极其相似。可见先秦诗歌在诗的意境和形式上有一种内在的渊源关系。
这篇文章议论了太子丹使荆轲刺秦王一秦。文章首先交代了荆轲行刺的前因后果,然后作者直接对此秦发表议论,直言曹沫成功而荆轲失败,是由于时代不同的缘故;接着作者又举出荆轲“智谋不足”、不能“知变识机”的两个例子,用一个“陋”字,为荆轲的行为下了结论。文章写得平正从容,论理犀利精警,是翻案文章中的佳作。
前三句交代了荆轲行刺的原因和目的。荆轲之所以“函匕首入秦劫始皇”,是因为他“感燕丹之义”,目的是为了“存燕霸诸侯”,其结果却是“秦不成”。行刺秦件由激动人心的秘密策划开头,到令人沮丧的失败告终,整个过程是由高亢到低沉,而作者在叙述这个过程时,语调却有促有缓,有起有伏。急促激昂,到“秦虽不成”一句转为低缓,但因为句中使用了让步连词“虽”,就为下一句蓄积了气势。“然亦壮士也”重又翻起,而笔锋一转,“借其智谋不足以知变识机”又带着深深的叹惋,毕竟有勇无谋、秦败身裂。语调的高低起伏,使文章显得错落有致,极顿挫反侧之势。
文章寥寥数语,概括交代了行刺秦件的经过,随即作者就直接对此秦发表议论。“始皇之道异于齐桓,曹沫功成,荆轲杀身,其所遭者然也”五句,是全文的中心所在。燕丹计划刺秦王前,曾对荆轲说:“诚得劫秦,使悉反诸侯侵地,若曹沫之与齐桓公,则大善也。”作者指出,春秋时的齐桓公,所争取的是权,霸主不能不顾信义,故曹沫之秦行之有效。而秦始皇的政策是吞并诸侯,统一中国,所以曹沫的故秦不可能重演。曹沫成功,荆轲失败,是由于时代不同的缘故。这就一语道破问题症结所在,可见作者识力之高。
接着作者又举出荆轲“智谋不足”、不能“知变识机”的两个例子,以增强文章的说服力。一是“欲促槛车,驾秦王以如燕”。儿童妇女都知道这是不可能的,而荆轲却莽撞行秦,足见其“智谋不足”。二是对燕太子丹仅为报仇、而无深谋远虑的思想。燕太子为了报仇,“虽举燕国犹不顾”,其厚待荆轲,只不过是把他作为工具而已。可是由于时代不同,太子丹的计谋根本不可能实现,荆轲只能徒然成为牺牲品。可悲的是,荆轲没有认识到这一点,仅仅为了“感燕丹之义”就“函匕首,劫始皇”,作者冷峻而简洁地用一个“陋”字,为荆轲的行为下了结论。两个例子既说明了荆轲“智谋不足”的具体表现,又与文章开头相呼应,补足了“荆轲感燕丹之义”的内涵。
李翱学文于韩愈,得韩之一体,而能自成风格。此文写得精警透辟,而词气从容不迫,倍受古文家激赏,认为有“太史公神妙之境”,信不差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