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
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
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
《在狱咏蝉》是唐代文学家骆宾王的代表诗作。此诗作于患难之中,作者歌咏蝉的高洁品行,以蝉比兴,以蝉寓己,寓情于物,寄托遥深,蝉人浑然一体,抒发了诗人品行高洁却“遭时徽纆”的哀怨悲伤之情,表达了辨明无辜、昭雪沉冤的愿望。
全诗情感充沛,取譬明切,用典自然,语意双关,达到了物我一体的境界,是咏物诗中的名作。
“西陆蝉声唱,南冠客思深。”意思是,秋天蝉声不断,引起了身陷囹圄的诗人的无限愁思。诗人触景生情,情因景生。情感从何而来,是因闻见了蝉声。该诗用起兴对起开篇,将蝉声与愁思对举,两相映照,下笔自然,工稳端庄。即是咏物,物必在先。首句咏蝉,次句写己。咏物非本意,借物抒情才是目的。西陆:指秋天。《隋书·天文志》载:“日循黄道东行,一日一夜行一度,三百六十五日有奇而周天。行东陆谓之春,行南陆谓之夏,行西陆谓之秋,行北陆谓之冬。”南冠:楚国的帽子,指代囚犯。在此指诗人自己。《左传·成公九年》载:“晋侯观于军府,见钟仪,问之曰:‘南冠而挚者谁也?’有司对曰:‘郑人所献楚囚也。’”因楚国在南方,南冠一词,便由此而生。后人借来用以指囚犯。首联两句诗衔接自然,浑然天成。写蝉时,抓住两点:时间是秋,动作是唱;写人时,抓住三点:身份是囚犯,心理活动是愁思,愁思的程度是深。
“那堪玄鬓影,来对白头吟”,承接首联,是隔句相承。第三句承接第一句继续写蝉,第四句承接第二句继续写己。不堪:承受不了。玄鬓:指蝉。古代妇女将鬓发梳为蝉翼之状,称之蝉鬓。这里以玄鬓称蝉。白头吟:乐府曲名。据《西京杂记》说,西汉时著名文学家司马相如对才女卓文君的爱情发生危机,卓文君作《白头吟》诗:“凄凄重凄凄,嫁娶不须啼。愿得一心人,白头不相离。”终使司马相如回心转意,两情重归于好。“那堪玄鬓影,来对白头吟”的字面意思是,蝉凄切的悲声仿佛是在一遍遍吟唱卓文君的《白头吟》“凄凄重凄凄”,这声音真难以让人忍受。深层意思是,蝉啊,你不该对着我这鬓发苍白的牢狱之人唱你凄凉的歌。你的吟唱正好刺痛了我的内伤,正好引起了我的愁思。骆宾王巧借“白头吟”用来一语双关,加深了原意。首联写听觉,由蝉及人,闻蝉声而动客思;这一联写视觉,由己及蝉,观玄鬓而自悲伤。蝉是玄鬓,我却白头;我身陷囹圄,它来往自由;它倚树高唱,我独自哀愁。它如今的玄鬓,我过去也曾拥有,别看我现在白发满头!它如今的吟唱,我过去也曾练就,别看现在用铁锁锁紧了我的歌喉!蝉啊,你就是我的从前,你就是我的化身,我何时能脱去囚服像你一样蜕皮羽化,获取自由?这两句诗沉郁深婉,感人至深,令人叹惋。
“露重飞难进,风多响易沉”两句,诗人字字咏蝉,字字借蝉自况。“露重”、“风多”言环境险恶;“飞难进”言难以进取;“响易沉”言声音难以发出。蝉如此,我和它还会有什么两样?这两句诗至少有两层意思。表层意思是在咏蝉,深层意思是在借物抒怀。在这里,蝉即我,我即蝉。“露重”、“风多”又特指政治环境险恶;“飞难进”又特指诗人在人生仕途方面难以进取;“响易沉”更特指自己的言论难以发出。诗人结合自己的身世和处境,在选取意象方面十分精当,用露和风两种自然现象既适用于蝉,又适用于人。这里的露和风,一旦入诗,就不是普通的自然现象,而是注入了诗人的情感,由物象转化成了意象。所以,“露重”、“风多”就带有强烈的主观色彩。同是咏蝉,处在不同环境的人所选的角度和立意皆不相同。初唐虞世南也有一首诗咏蝉:“垂緌饮清露,流响出疏桐。居高声自远。非是藉秋风。”虞世南身居高位,诗的字里行间迸发出的都是春风得意,踌躇满志,难见半缕愁绪。因冤狱而被投入大牢的骆宾王岂可跟虞世南同日而语。同是写露,在虞诗中用来供蝉饮,在骆诗中则因“露重”而“飞难进”;同是写风,在虞诗中不用借,因蝉已身居高位;在骆诗中则嫌“风多”,自己的声音难以发出。所以二人同咏一物,题材相同,时节相同,则立意迥异。
诗人在写这首诗时,由于感情充沛,功力深至,故虽在将近结束之时,还是力有余劲。第七句再接再厉,仍用比体。秋蝉高居树上,餐风饮露,没有人相信它不食人间烟火。这句诗人喻高洁的品性,不为时人所了解,相反地还被诬陷入狱,“无人信高洁”之语,也是对坐赃的辩白。然而正如战国时楚屈原《离骚》中所说:“世混浊而不分兮,好蔽美而嫉妒”。在这样的情况下,没有一个人来替诗人雪冤。“卿须怜我我怜卿”,意谓:只有蝉能为我而高唱,也只有我能为蝉而长吟。末句用问句的方式,蝉与诗人又浑然一体了。
好诗,不但要有诗眼,以放“灵光”,而且有时须作“龙吟”,以发“仙声”。对照杨炯的《从军行》与杜甫《蜀相》,两诗若无“宁为百夫长,胜作一书生”,“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这样的“龙吟”句殿后,直抒胸臆,剖献“诗心”,则全篇就木然无光了。此诗亦然,尾联诗人愤情冲天,勃发“龙吟”,喷出蕴蓄许久的真情:“无人信高洁,谁为表予心”,遂脱去了前三联罩裹诗句的“蝉身”,使人看到了作者洁纯无瑕的报国诚心,这颗诚心恰如其《序》所说,乃“有目斯开、不以道昏而昧其视,有翼自薄,不以俗厚而易其真。吟乔树之微风,韵姿天纵;饮高秋之坠露,清畏人知。”不以世俗更易秉性,宁饮坠露也要保持“韵姿”。正是这裂帛一问,才使《在狱咏蝉》成为唐诗的卓荦名篇,超然于初唐诸宫体艳诗之上。
古时的春秋季节有两次例行的祭祀土神的日子,分别叫作春社和秋社。此诗写了鹅湖山下的一个村庄社日里的欢乐景象,描绘出一幅富庶、兴旺的江南农村风俗画。全诗虽没有一字正面描写社日的情景,却表达出了社日的热闹欢快,角度巧妙,匠心独运。
“鹅湖山下稻粱肥,豚栅鸡栖半掩扉。”诗的一开始不写“社日”的题面,却从村居风光写起。鹅湖山这地名本身很诱人,湖的名字使人想到鹅鸭成群,鱼虾满塘,一派山明水秀的南方农村风光。春社时属仲春,田里庄稼丰收在望,村外风光如此迷人,而村内到处是一片富裕的景象,猪满圈,鸡栖埘,联系第一句描写,描绘出五谷丰登、六畜兴旺的景象。只字未提作社的事,先就写出了节日的喜庆气氛。
这两句也没有写到村居的人,“半掩扉”三字暗示村民都不在家,门儿都半掩着。古人常用“夜不闭户”表示环境的太平安宁,“半掩”而不上锁,可见民风淳厚,丰年富足,这个细节描写是极有表现力的。同时,它又暗示出村民家家参加社日,巧妙地将诗意向后联过渡。
后两句写“社日”正题。诗人没有就作社表演热闹场面着笔,却写社散后的景象。“桑柘影斜”,夕阳西下,树影在地越来越长,说明天色将晚。古代习惯,祭社之处必植树。所谓“故园乔木”,即指社树,它象征乡里,故受人崇拜。其中桑、梓二木即古人常用为社树的树种。此诗的“桑柘”紧扣社日,即此之谓,可见笔无旁鹜。同时,村里植有“桑柘”,说明养蚕也搞得不错。遣词用语体现出诗人的艺术匠心。
春社散后,人声渐少,到处都可以看到喝得醉醺醺的村民,被家人邻里搀扶着回家。“家家”是夸张说法,说明醉倒情形之普遍。诗未写社日的热闹与欢乐场面,却选取高潮之后渐归宁静的这样一个尾声来表现它,是颇为别致的。它的暗示性很强,读者通过这个尾声,会自然联想到作社、观社的全过程。“醉人”这个细节可以使人联想到村民观社的兴高采烈,畅怀大饮,而这种欣喜之情又是与丰收分不开的。
此诗不写正面写侧面,通过富有典型意义和形象暗示作用的生活细节写社日景象,笔墨极省,反映的内容却极为丰富。这种含蓄的表现手法,与绝句短小体裁极为适应,使人读后不觉其短,回味深长。当然,在封建社会,农民的生活一般不可能像此诗所写的那样好,诗人把田家生活作了“桃花源”式的美化。但也应看到,在自然灾害减少、农业丰收的情况下,农民过节时显得快活,也是很自然的。这首诗表达了诗人对乡村农民的赞赏与热爱之情。
《画鸡》是一首题画诗。
“头上红冠不用裁,满身雪白走将来”,这是写公鸡的动作、神态。头戴无须剪裁的天然红冠,一身雪白,兴致冲冲地迎面走来。诗人运用了描写和色彩的对比,勾画了一只冠红羽白、威风凛凛,相貌堂堂的大公鸡。起句的“头上红冠”,从局部描写公鸡头上的大红冠,在这第一句里,诗人更着重的是雄鸡那不用装饰而自然形成的自然美本身,所以诗人称颂这种美为“不用裁”。
承句“满身雪白”又从全身描写公鸡浑身的雪白羽毛。状物明确,从局部到全面;用大面积的白色(公鸡)与公鸡头上的大红冠相比,色彩对比强烈,描绘了雄鸡优美高洁的形象。
“平生不敢轻言语,一叫千门万户开”。这是写公鸡的心理和声音。诗人拟鸡为人揭开了它一生中不敢轻易说话的心理状态,它一声呜叫,便意味着黎明的到来。它一声呜叫,千家万户都要打开门,迎接新的一天的到来。“平生不敢轻言语”,诗人的诗路急转,说公鸡一生不敢随便啼叫,此句的气色收敛,还很低调,尤其“不敢”一词,用的很贴切,为第四句的结句做了铺垫,并对下句有反衬效果。后两句用拟人法写出了雄鸡在清晨报晓的情景,动静结合,运用了诗歌的艺术手法,使两句产生了强烈的对比树立了雄鸡高伟的形象,表现了公鸡具备的美德和权威。
这首诗描绘了公鸡的威武,写出了它的高洁。把鸡这种家禽的神态气质和报晓天性展现的淋漓尽致。它平时不多说话,但一说话大家都响应,由此表达了诗人的思想和抱负,从此诗还可看出诗人“不避口语”的写诗特点,富有儿歌风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