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仲则于乾隆34年(1769)冬天到达湖南。他凭吊了汨罗江畔屈原、贾谊的祠堂,登临衡山,观赏了南岳风光。名胜古迹,振奋了诗人雄奇的意气,也引发诗人无限慨叹。虽然谒见了湖南观察使王太岳,但并未找到安身之地。终于在第二年春末夏初,怀着忧伤心情,“浮洞庭,由大江以归”。即将离开湖南时,面对浩浩洞庭,诗人写下了这首词。
洞庭湖烟波浩渺,水天相接。正如诗人在《洞庭行赠别王大归包山》中所云:“洞庭一泻八百里,浮云贴天天浸水。”词限于句式,仅用“湖天阔”三字,概括了这种境界。“清湘望断三更月”,诗人极目回望经过的湘水,依依不舍。“三更月”,言凝望之久,清凉的月光也给人凄凉之感。“猿声是泪,鹃声是血”,形容伤感之极。《水经注·江水》有“巴东三峡巫峡长,猿鸣三声泪沾裳”的名句,从此猿鸣与眼泪结下了不解之缘。《华阳国志》谓蜀帝杜宇化为杜鹃,声声哀鸣,乃至流血。白居易《琶琶行》把两者合而为一:“其间旦暮闻何物?杜鹃啼血猿哀鸣,”猿声鹃声,血泪和流,是古代文学表示悲伤的典型事物。上片泛写伤感,下片月明离愁。
“清湘望断”,在久久的凝视中,浮现出湘水女神的形象。屈原《远游》云:“使湘灵鼓瑟兮,令海若舞冯夷。”湘灵鼓瑟成了人们神往的情景。唐代诗人钱起《省试湘灵鼓瑟》,对此作过描摹,其著名的结句为“曲终人不见,江上数峰青。”这里的“曲终数月烟鬟没”,略作变化,曲终人杳,神女隐于湘水之中。烟鬟,指妇女鬓发,借指神女,喻其风神。“数月”,影影绰绰,不甚分明的样子,托出神妙气氛。湘水女神相传是大舜妻子娥皇、女英两姊妹。舜南巡不返,葬于苍梧之野,娥皇、女英思念不止,泪下沾竹,成为斑竹(见任昉《述异记》)。因此,“此间自古离愁窟”,娥皇姊妹与舜的生离死别成为千古悲剧,现在尚有“几丛斑竹,临江犹活”可证。用一个“活”字说明它曾惹起古今多少黯然销魂之感。
《咏柳》是一首托物言志之作,作者是唐宋八大家之一的北宋的曾巩。曾巩少即见长于文章,他的文风,雍容平易,不露锋芒,而曲尽事理。他的一些咏物诗寓意很深,如这首《咏柳》,就把春天的柳树比拟为得势便猖狂的小人,借以讽刺邪恶势力。
诗的前两句是说:当春天刚到来的时候,零乱的柳条还没来得及转变为浅淡的青黄色,它就倚仗着东风吹拂而飘忽摇摆,气势更加猖狂。诗刚开头即语带嘲讽、蔑视,它描写“乱条”如何倚仗权势,张牙舞爪,逞性妄为,实际上是在为全诗主旨作准备,亦即古人所谓“蓄势”。
蓄足了气势,则必然有力地得出颠扑不破的结论,于是后两句水到渠成,警语立出:那些柳条只会使柳絮飞上半天,企图遮蔽日月的光辉,却不知秋季来临,天地间还将有一场又一场的严寒霜冻,到那时它就要枯萎凋零了。“不知天地有清霜”一句为全诗的画龙点睛之笔,它对那些得志一时的小人提出了严正的警告,振聋发聩,促人警醒。
诗中把柳树人格化的写法,以及诗人对柳树的明显的贬抑与嘲讽,使这首诗不是纯粹地吟咏大自然中的柳树。 咏柳而讽世,针对的是那些得志便猖狂的势利小人。 将状物与哲理交融,含义深长,令人深思。
这首诗完全不用一般人所熟习的诗的修辞。除了押韵和五言句这两个诗的特征之外,可以说全是散文的表现法。因此,讲这首诗一点也不费力,思想段落仍是四句一绝,我们现在把它译成散文:第一绝说:从去年开始落一个牙齿,今年又落了一个,不久便连续落了六七个,看来落势还不会停止。牙与齿虽然有一点区别,但这里是互文同义。第二绝和第三绝说:“留存着的牙齿都在动摇了,看来总要到落尽才完结,想当初落下第一个牙齿时,只觉得口中有了缺缝,怪羞人的。及至后来又落下两三个,才耽忧年寿衰老,恐怕快死了。因此,每一颗牙齿将落的时候,常觉得中心懔懔。第四绝描写将落的牙齿。歪斜颠倒,既妨碍咬嚼,又不敢用水漱口,可是它终究还是舍弃我而落下了。这时我的情绪好比崩塌了一座山似的。“叉牙”是个连绵词,歪斜旁出之意,是状词,不是名词。第五绝和第六绝叙述习惯于落齿的心理状态。近来已经对于落掉牙齿习熟了,落一个,也不过和上一个差不多,现在还留馀二十多个,也有了思想准备,知道它们会得一个一个地落掉。如果经常是每年落一个,那么还可以支持二十年。如果一下子全部落光,那么,和慢慢地落光也是一样。第七绝说:有人说,牙齿在掉了,看来生命也靠不住了。我说:人生总有一个尽头,寿长寿短,同样得死。第八绝说:有人说:牙齿落空了,左右的人看了也会吃惊。我说:庄子有山木和鸣雁的比喻,山木因不中用,故得尽其天年;雁因为能鸣,故得免于被杀,可知有才与无才,各有好处。我的牙齿落光了,说不定也是喜事。第九绝说:落了牙齿,说话多误,那么就经常缄默也好。没有牙齿,不能咬嚼,那么就专吃软的东西,也同样味美。最后两句是结束:因为歌咏落齿,就写成了这首诗,常常用它来给老妻和孩子们读读,让他们惊笑。
全诗只用了一个《庄子·山木篇》里的典故,此外没有必须注释才能懂的辞句,我们演译为散文,宛然是一篇很有趣味的小品文。牙齿一颗一颗地落掉,是每一个渐入老年的人都会遇到的事。作者就利用这一件平常的事,描写他每一个阶段的思想情绪。从紧张到旷达,从忧衰惧死到乐天知命,整个过程,反映了作者对人生的态度,是从执着到自然,基本上还是老庄思想。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来体会,也可以说,作者不因落齿而消沉,对人生的态度,仍然是积极的。
这样的题材;这样的表现方法,在初、盛唐诗中,确是不曾有过。因此,韩愈的诗和文,在同时代人的心目中,都被认为是一种怪诞的文学。他的门人李汉在《昌黎先生集》的序文中说:“时人始而惊,中而笑且排。”这是记录了当时人对韩愈的态度:始而惊讶,继而讥笑,最后便大施攻击。但韩愈并不动摇,他坚守他的原则:第一,不用陈辞滥调。第二,有独创的风格。他说:“若然与世浮沉,不自树立,虽不为当时所怪,亦必无后世之传也。”这是说:如果跟着一般人的路走,而没有独创的风格,在当时虽然不被人排斥为怪,可是也必不能流传到后世。从此也可以了解,韩愈自己很清楚地知道他的文艺创作,不是迎合当世,而是有意于影响后世的。用我们今天的话来说,他的创作是为将来的。
韩愈所倡导的古文运动,是在复古的口号下实现革新的目的,所以他的第一个原则是“师古”,要向古圣贤人学习。他说:要学习古人的意,而不是学习古人的文辞。“师其意,不师其辞。”就是“务去陈言”和“能自树立”。他的散文,以“司马相如、太史公、刘向、扬雄”为师,就是学习他们的创作方法。同样,他的一部分诗,虽然当时人以为怪,其实也还是远远地继承了汉魏五古诗的传统,或者还可以迟到陶渊明。从陶渊明以后,这种素朴的说理诗几乎绝迹了三四百年,人们早已忘记了古诗的传统,因而见到韩愈这一类诗,就斥为怪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