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封信第一段写自己从杨八那里得知了王参元家里失火的消息。中间五段分别说明“始而骇”、“中而疑”、“终乃大喜”三层意思,着意阐述自己所以致书祝贺朋友家失火这个违反常理的奇论的原因,层层递进。最后一段写自己想念王参元,传递了对友人的深切关爱之情,更包含着对友人前程的无限关怀之意。这封信纵横转换,曲折抑扬,淋漓酣畅,入情入理。
文章接下来就从“始骇”“中疑”“终喜”三个方面,分三个层次一一进行了说明。王参元家里经历了一场火灾,连日常生活用品也被烧得一干二净,一个“唯恬安无事是望”的人遭此一劫,确实让人感到很是不幸,让人骇怕,柳宗元起初也是这样的反应,这是人之常情,是一种自然反应。这是第一层。第二层接着分析“中疑”的原因。孟子认为“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老子以为“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但柳宗元认为,这样的等待过于长久,也是“荒诞无稽”的,对于一个有志向抱负的人而言,这样长时间的等待是一种折磨,一种生命消耗。王参元所遭遇的这场火灾是否是“福”,是否预示他将要接受“大任”,看看王参元目前的处境,柳宗元并不认为“火灾”与“大有为”“能光明”之问有必然的联系。另外,柳宗元自己也命运多舛,对这类凡人相信的说法有一定的认识与思考,因此他表示不解,表示怀疑。第三层,具体分析“终喜”的原因,这是全文的重点。王参元勤读古人书,认真创作文章,擅长小学研究,是个“多能”的进士,凭他的学问才识,早就应该得到朝廷的重用,一展“济世救民”的才干,但到如今依旧是“进不能出群士之上”,郁郁不得志。作者把笔锋一转,直接刺向不合理的社会现象,渐次展露行文的真正用意。原来,“公道之难明,而世之多嫌也”。当时之士追求“好廉”的虚名,明明知道王参元的才干,但因为王家有财,怕推荐了王参元就被人说是接受了贿赂,从而影响自己的名誉仕途。作者自责自己也不能免俗,虽然担任“天子近臣”,也怕别人“窃笑”,所以,心里虽然对这样的现象表示不满,但也只是“痛”而已,只能表示无奈。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时社会贿赂公行、猜忌横行、俗见混乱、积毁销骨的不合理现象,也流露了作者对怀才不遇之士的深切同情。
如今一场大火,烧掉了王家的财产,却也让王参元摆脱了多财的累名,也可算是种“幸运”,终于有机会可以推荐他了。“则仆与畿道十年之相知,不若兹火一夕之为足下誉也。”这看似滑稽可笑的话语中包含着无尽的悲哀。明明相知多年,也充分了解王参元的才学,但终究没有帮助朋友发挥才能,这不能不说是种悲哀。因此这次王参元家失火,虽然家产荡然无存,但人们自可毫无顾忌地与他交往,为之延誉,这正好为王参元扬名提供了大好机会,故值得庆贺。柳宗元庆贺王参元家遭遇火灾,正是意图借这常人看来十分“别扭可笑”的想法来有力地抨击不合理的社会风气。正是因为今后可以“咸得开其喙”“授子而不栗”,所以反而“大喜”了。
接着,作者引用古人的事例来进一步表明自己真实的想法。《左传·昭公十八年》载,宋、卫、陈、郑灾,陈不救火,许不吊灾,这引起了人们的不满,“君子是以知陈许之先亡也”,现在自己面对朋友家遭遇火灾,不仅不“吊”反而过分地“贺”,这样的做法貌似与古人的“不吊”相同,但性质是完全不同的,柳宗元声明自己上面所说的是愤激的反话,做的是“反事”,并不是真的希望朋友家遭遇火灾而倾家荡产。“颜、曾之养”分别指颜回和曾参的言行。《论语·雍也》中记有“子曰: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庄子·让王》说“曾子居卫,绲袍无表,颜色肿哙,手足胼胝,三日不举火,十年不制衣。正冠而缨绝,捉衿而肘见,纳履而踵决。曳纵而歌《商颂》,声满天地,若出金声。天子不得臣,诸侯不得友,故养志者忘形,养形者忘利,致道者忘心矣”。这两位儒家杰出人物的言行都体现了一种精神追求,一种生活境界。柳宗元引用这两位古代贤人的事例目的是鼓励朋友要学习先人的安贫乐道,“忧道不忧贫”的高尚品德,以此来提高自己的志趣。这两处典故的弓l用把自己的劝慰、朋友的想法和盘托出,语言简洁但富有趣味。
这封信,作者通过奇特的构思表达了严肃的社会问题,在幽默的笔调中寄寓着很深的感慨。情趣事趣皆出,令人回味再三。《国语·晋语八》有“叔向贺贫”一节,写韩宣子忧贫,叔向反倒向他祝贺,韩宣子不解,于是叔向发表了一番议论:当年栾武子贫而有德,国家赖以为安,其子孙也受到庇护;邵昭子富而无德,“恃其富宠,以泰于国”,结果“其身尸于朝,其宗灭于绛”“一朝而灭,莫之哀也”。“今吾子有栾武子之贫,吾以为能其德矣,是以贺。若不忧德之不建,而患货之不足,将吊之不暇,何贺之有?”叔向以贺贫为由,围绕富与德的轻重,引出深刻的道理,文章平易中肯而又风姿摇曳,娓娓动人。本文在表达技巧方面与“叔向贺贫”颇有相通之处。
诗的开头,不写自己对友人的依依不舍,却从赞美对方的风度和才华起笔。曹丕《与吴质书》说:“元瑜书记翩翩,致足乐也。”又,陆厥《奉答内兄希叔诗》也有:“书记既翩翩,赋歌能妙绝。”诗的第一句即化用这些意思来形容苏绾其人——潇洒自得,文采出众。文士相交,惺惺相惜,相互间自必有许多值得倾慕和书写之处,但诗中只突出“书记翩翩”这一点,这是由诗的主题决定的。因为苏绾此时正要去北疆担任节度使府的掌书记。友人是入军府任职,因此也可称为从戎。诗的第二句并不承上而作平叙,而是出人意料地设问。这一问乍看很突然,而且没有回答,似乎不着边际。其实这里诗人故意使用了先答后问的曲笔,答案其实就是头一句。正因为苏绾书记翩翩,才被元帅聘为书记。这样的写法更突出了友人的风度与才干,而诗人对友人的的倾慕与留恋就蕴含其间,不言而喻了。诗的第三、四句婉转抒情,道出惜别之意,希望友人在边庭不要逗留太久,而要早作归计。但诗人不从行者方面着笔,而反从居者方面着笔;并非从正面写离情,而是从对面来映衬,同时在从居者着笔时又不直接从诗人自己着笔,而是从友人最亲近的人——他的妻子那一方着笔。这是一联自然流动的对仗,它以燕支山泛指友人将要赴任之地,以红粉楼代指友人妻子,从设想红粉佳人计日而待丈夫的归期,委婉而又风趣地劝说友人切勿留恋边庭,应尽早归家团聚,表面上说妻子不忍分离,实则含蓄地表达诗人自己盼友人早归。这就是不落俗套,不露痕迹,将前人反复吟咏过的离情别绪刻画得十分生动而细腻,表现出诗人高妙的抒情技巧。
清人袁枚《续诗品·取经》要求作诗“揉直使曲,叠单使复”,以避免使读者“一览而竟,倦心齐生”。此诗之贵即在于“曲”,不过短短四句,却意婉而情深,富有含蓄之美。诗的主旨是送别,在古典诗歌中是一种平常的的题材,若泛泛设辞,平平而起,直率地抒写送行时的留恋和盼望之情,会显得毫无韵致,令人倦厌。诗人不愧写情高手,他刻意求新,以复笔与巧笔绘出优美深远的抒情境界。
这首诗自起句至“骨肉十年终眼青”为第一段,写送别。它不转韵,穿插四句七言之外,连用六句九言长句,用排比法一口气倾泻而出;九言长句,音调铿锵,词藻富丽:这在黄庭坚诗中是很少见的“别调”。这种机调和词藻,颇为读者所喜爱,所以此诗传诵较广,用陈衍评黄庭坚《寄黄几复》诗的话来说,是“此老最合时宜语”。但此段前面八句,内容比较一般:说要用蒲城的美酒请王纯亮喝,在酒中浮上几片屈原喜欢吞嚼的“秋菊之落英”,酒可用来浇消王郎胸中的不平“磊块”,菊可以像陶渊明所说的,用来控制人世因年龄增而早衰;要用歙州黟县所产的好墨送王,用王维《渭城曲》那样“阳关堕泪”的歌声来饯别,墨好才能让王郎传写“万古文章”的“心印”(古今作家心心相印的妙谛),歌声以表“兄弟”般的“一家”亲戚之情。此外,这个调子,也非作者首创,从远处说来自鲍照《拟行路难》第一首“奉君金卮之美酒,玳瑁玉匣之雕琴,七彩芙蓉之羽帐,九华蒲萄之锦衾”等句;从近处说,来自欧阳修的《奉送原甫侍读出守永嘉》起四句:“酌君以荆州鱼枕之蕉,赠君以宣城鼠鬂之管。酒如长虹饮沧海,笔若骏马驰平。”虽有发展,仍属铺张,不能代表黄庭坚写诗的功力。到了这一段最后两句“江山千里俱头白,骨肉十年终眼青”才见黄诗功力,用陈衍评《寄黄几复》诗的话来说,就是露出“狂奴故态”。这两句诗,从杜甫诗“别来头并白,相对眼终青”化出,作者还有类似句子,但以用在这里的两句为最好。它突以峭硬矗立之笔,煞住前面诗句的倾泻之势、和谐之调,有如黄河中流的“砥柱”一样有力。从前面写一时的送别,忽转入写彼此长期的关系,急转硬煞,此其一;两句中写了十年之间,彼此奔波千里,到了头发发白,逼近衰老,变化很大,不变的只是亲如“骨肉”和“青眼”相看的感情,内容很广,高度压缩于句内,此其二;词藻仍然俏丽,笔力变为遒劲峭硬,此其三。这种地方,最见黄诗本领。
第二段八句,转押仄韵,承上段结联,赞美王郎,并作临别赠言。“连床夜语”四句,说王郎来探,彼此连床夜话,常谈到鸡声报晓的时候,王郎学问渊博,像“无底”的“书囊”,谈话的资料没完没了;欣喜王郎读书有得,功深如此,别后必然继续猛进,就不用怨恨书信不能常通了。由来会写到深谈,由深谈写到钦佩王郎的学问和对别后的设想,笔调转为顺遂畅适,又一变。“炒沙作縻”四句,承上读书、治学而来,发为议论,以作赠言,突兀遒劲,笔调又再变而与“江山”两句相接应。这四句的意思是:追求写“工巧”的文章,像“炒沙作縻”,无法填饱肚子,像镂刻冰块,不能持久;应该收敛心神,潜心道义,战胜虚华,才能体会出孔子、孟子之道如日月经天。黄庭坚致力于词章,力求“工巧”,但又有文章要为“道”服务的观念,所以认为读书治学,要以身体力行孔、孟之道为主。实际上黄庭坚本身是诗人,不可能真正轻弃词章,这里只是表现他把儒家的修身、济世之道放在第一位而已。
最后四句为第三段。说王郎的弟弟能替他管理家事,妻子能烹制美餐孝敬婆婆,儿子能读诗书,女儿能织丝麻,家中无内顾之忧,可以好好烹茶读书,安居自适。王郎曾经考进士不第,这时又没有做官,闲居家中,所以结尾用这四句话劝慰他。情调趋于闲适,组句仍求精炼,表现了黄诗所追求的“理趣”。
这首诗多数人喜欢它的前半,其实功力见于“江山千里”以下的后半。方东树《昭昧詹言》说:“入思深,造句奇崛,笔势健,足以药熟滑,山谷之长也。”要体会这种长处,主要在后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