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中宗以后,宦官日益得势。玄宗时,多至三千人,其中有一千多人被抬上五、四、三品高位。以杨思勋、高力士最为显赫一时。比如杨思勋就被授予辅国大将军(正二品)称号,后又加骠骑大将军(从一品)称号,封虢国公。再如高力士,曾经手阅处一应进奏文表,文表所奏事项,他甚至有权自行处理,只有遇到大事方才报告皇帝。唐朝有名的将相宇文融、李林甫、杨国忠、安禄山、安思顺、高仙芝等,都是走高力士的后门才爬上去的。
诗人杜甫看透了“开元盛世”掩盖下的这些腐败现象,在诗中逼真地描摹萤火虫的光影形状,诗人借咏萤火虫而讽刺宦官。
“幸因腐草出,敢近太阳飞。”句写萤火虫本质下贱,不敢在太阳下飞行的阴暗心理。“腐草出”就已经极不体面,作者又巧妙地在句首加上一个“幸”字,则显出即就是那肮脏发霉的腐草,萤火虫也只有遇到侥幸的机会,方能从中出生。另外,古代在皇宫中当宦官的人,入宫前必须接受“腐刑”(也叫“宫刑”,即男子去势)。这第一句中的“腐草”,正足以启人联想到受过腐刑的宦官。
三、四句以“未足临书卷”否定可以照人读书的传说,写萤火虫成事不足;“时能点客衣”说专以玷污别人为能事,写萤火虫败事有余。
“随风隔幔小,带雨傍林微。”句写萤火虫通常活动情形:它那微小的躯体,常在慢帐外随风飘荡,或在林边树下带雨挣扎。“随风”有本无根基,借势飘游的意思;“带雨’’有在将死前强作挣扎的意思。“隔慢”“傍林”写它欲潜藏形迹; “小”、“微"二字写形体,也写其本质。
最后“十月清霜重,飘零何处归。”两句写萤火虫不久将自行消灭,表达了作者对结束宦官专权制度的强烈愿望。
这首诗以《雪》为题,但其立意不在吟咏雪景,而是借题发挥,表达了诗人对统治者的满腔愤怒和不满,流露出诗人对广大贫苦人民的深刻同情。
瑞雪兆丰年。辛勤劳动的农民看到飘飘瑞雪而产生丰年的联想与期望,是很自然的。但眼下是在繁华的帝都长安,这“尽道丰年瑞”的声音就颇值得深思。“尽道”二字,语含讥讽。联系下文,可以揣知“尽道丰年瑞”者是和“贫者”不同的另一世界的人们。这些安居深院华屋、身袭蒙茸皮裘的达官显宦、富商大贾,在酒酣饭饱、围炉取暖、观赏一天风雪的时候,正异口同声地大发瑞雪兆丰年的议论,他们也许会自命是悲天悯人、关心民生疾苦的仁者呢!
正因为是此辈“尽道丰年瑞”,所以接下去的是冷冷的一问:“丰年事若何?”即使真的丰年,情况又怎样呢?这是反问,没有作答,也无须作答。“尽道丰年瑞”者自己心里清楚。唐代末叶,苛重的赋税和高额地租剥削,使农民无论丰歉都处于同样悲惨的境地。“二月卖新丝,五月粜新谷”,“六月禾未秀,官家已修仓”,“山前有熟稻,紫穗袭人香。细获又精舂,粒粒如玉珰。持之纳于官,私室无仓箱”。这些诗句对“事若何”作出了明确的回答。但在这首诗里,不道破比道破更有艺术力量。它好象当头一闷棍,打得那些“尽道丰年瑞”者哑口无言。
“长安有贫者,为瑞不宜多。”两句不是顺着“丰年事若何”进一步抒感慨、发议论,而是回到开头提出的雪是否为瑞的问题上来。因为作者写这首诗的主要目的,并不是抒写对贫者虽处丰年仍不免冻馁的同情,而是向那些高谈丰年瑞者投一匕首。“长安有贫者,为瑞不宜多。”好象在一旁冷冷地提醒这些人:当你们享受着山珍海味,在高楼大厦中高谈瑞雪兆丰年时,恐怕早就忘记了这帝都长安有许许多多食不果腹、衣不蔽体、露宿街头的“贫者”。他们盼不到“丰年瑞”所带来的好处,却会被你们所津津乐道的“丰年瑞”所冻死。一夜风雪,明日长安街头会出现多少“冻死骨”啊!“为瑞不宜多”,仿佛轻描淡写,略作诙谐幽默之语,实际上这里面蕴含着深沉的愤怒和炽烈的感情。平缓从容的语调和犀利透骨的揭露,冷隽的讽刺和深沉的愤怒在这里被和谐地结合起来了。
雪究竟是瑞兆,还是灾难,离开一定的前提条件,是很难辩论清楚的。诗人无意进行这样一场辩论。他感到憎恶和愤慨的是,那些饱暖无忧的达官贵人们,本与贫者没有任何共同感受、共同语言,却偏偏要装出一副对丰年最关心、对贫者最关切的面孔,因而他抓住“丰年瑞”这个话题,巧妙地作了一点反面文章,扯下了那些“仁者”的假面具,让他们的尊容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雪》的可贵之处,不仅主题思想深刻,而且构思新颖,不同于历代咏雪诗中借咏而颂扬“皇家的瑞气”的俗套,另外,诗中对为富不仁者的讥刺之情也历历如绘,可触可感。开头“ 尽道丰年瑞 ”的“尽道”二字,语含讥讽;次句的反问,是诗人进一步给“尽道”者所出的一道难题。三四句虽然好似信笔点染,轻描淡写,但其中所包含的讥刺之情更加冰腾跃如,给人造成强烈的冷隽感。
唐代是中国诗歌文化发展的巅峰,不论是从诗人规模还是作品质量上,再没有哪个时期能望其项背。这一时期,诗歌理论发展也达到了一个巅峰,司空图的《二十四诗品》便是其中的代表作,这部着重探讨诗歌美学问题的理论著作也成了中国文学史上的经典名篇。
《含蓄》一则是《二十四诗品》的第十一品,是全书最具文采的篇章之一,向来为人所称道。既名曰“含蓄”,下笔就不能太露骨,提出要“不著一字,尽得风流”。作诗也好,行文也罢,神韵首先是摆在第一位的,就是要让读者品出“韵外之致”和“味外之旨”来。紧接着,为具体阐述这种思想,作者首先举了个例子,“语不涉难,已不堪忧”:在措辞上没有苦大仇深的句子,但蕴含在字间的忧患就足以让人唏嘘不已,以文已尽而意有余,回味无穷为上。
第二段是在第一段基础上的递进,主要是想说明含蓄所要达到的境界,“是有真宰,与之难浮”。所谓的“真宰”语出《庄子•齐物论》,即指万物运行的内在规律,在此则是指作品的内容和情感。含蓄不是一成不变的,要根据作品的“难浮”而“与之”,须得自然。如酒之溢出于器,虽已积满,而仍不休;抑如花之将绽,遇有秋寒之气,则必放慢其速,含而不露。这两个比喻,不仅切合命题,而且给人以美的享受,所以说这则很有文采。
文到第三段而境界始大,空中之尘、海中之沤,无穷无尽,而诗人只要取其九牛之一毛,也就理解他们的特质了。进而以一驭万,笼天地于形内,挫万物于笔端。而末句之“万取一收”与首句“不著一字,尽得风流”这一纲领性判断相照应,这也正是一种含蓄的笔法。
这首词以“春”为线索,写春之恋,春之逝,书写了词人对于春的喜爱和留恋,以及“韶华莫倾负”的人生态度。
上片,词人首先陈述他对春的喜爱和忧思。“日日惜春残”,日日叹惜已是残春无几,可见他是爱春之人,惟恐一朝“春去无明日”,再也欣赏不到这般美景。于是他“拟把醉同春住”,打算以酒和春,在醉梦中与春常住,可是醒来春已销声匿迹,唯剩四周一片岑寂,再无春滋味。下片词人表达了对春之逝的态度,直接点明“明把不怕不逢春”,也不怕那春不够今把的娇嫩无力。四季轮回,春天,始终是会来的,词人深谙此道,但他仍控制不了自己的一颗心为春之逝而颤抖不安,只好“向灯前休睡,与留连今夕”,趁着晚春犹在未去的时节,点起一盏灯,享受春夜。
“春”是本词的词眼,也是词人书写情感的线索。一把之计在于春,春天里,鸢飞草长,万物复苏,象征着生命中最把轻的那段时光。愈是美好,则愈怕失去。词人惜春恋春,表达了他对如飞梭般流逝的时光之痛惜以及对自身未知前途的彷徨和不安,刻画了他的矛盾心理——他害怕时光飞逝,自身无所作为,明明无力挽留,却试图把酒麻醉心灵,沉沦在梦中的春天里。这种态度很易产生负面影响,导致他醒来后更觉心中寂寥空旷,只剩怅然若失的感觉。虽然知道明把的春天一定会来,而且娇嫩得如同初生的柔弱少女,但他还是不能忍受荒废光阴的感觉,不敢入睡,只因不敢荒废春天还在的一分一秒,于是他选择及时行乐,选择了今朝有酒今朝醉的生活方式来留住这一刻的美好。
但我们从中读到的不是彷徨之感,而是闲适之情。上阕的“把醉同春住”写出了他浪漫的思想,而下阕的尾句点亮了他如玉般温润的处世态度。不像柳三变“拟把疏狂图一醉”那般热切,但也有“故人秉烛而夜游”的欢乐趣味,他不怕不逢春,但心中带着一丝不安,担心明把的那春已不是今把这春,因为看绿的人心境不同,未来无法预测,也许明把便只剩“桃花依旧笑春风”的凄婉。他率真,便痴痴地点起一盏灯,在黑夜中独自品尝这份将逝而未逝的美好,心中也做好了只见最后一面的准备。这种得到的同时也在失去的感觉,是浅浅的忧伤,也是堪破的平淡。
总的来说,词人是如玉的君子,也有稍许“今朝有酒今朝醉”的不羁,他恋春成痴,将春写为可知可感的娇嫩少女,可以留夜、带给人美好,也会衰败凋零、离去,与其说这是词人对春的狂热执念,倒不如说是对生命中那些温暖而美好事物的热爱和依恋。他用慧眼发现了自然的生命之美,读出了四季轮回、人生不再的韵味。正因是识春懂春,他毫不吝惜地挥霍笔墨赞美春之声,表现了他对于时间和生命的珍视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