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知章在长安做了国子学四门博士后,人们都知道他是个博学多闻、潇洒倜傥的永兴才子,姑表兄弟陆象先最喜与知章说天道地,写诗品文,甚至一日不见,便觉鄙吝之感顿生。时有苏州人顾况者,在京城以机敏善变著称,他们两人说的话南方口音都很重,但北方人倒很爱听。一批朝臣在背后嘲笑道,他们是“南金复生中土”。意思是他们虽长于南方,在南方并不算怎么样,而在北方这样的环境里,倒是发出了金子那样的光彩!有人把此话传给贺知章和顾况听,于是两人先后作诗“回敬”他们,老老实实地讲道理、摆事实,使他们口服心服。贺知章的诗就叫《答朝士》。
“钑镂银盘”指贵族使用的饰有金质的银盘。“蛤蜊”是一种海鲜,河里面也有。上品出自浙江明州和越州,明州的蛤蜊在唐代是贡品,每年派人运送至京师长安。贺知章年青时常在家乡的埭上河中摸蛤蜊吃,味极鲜美。“镜湖”即今绍兴鉴湖,以大禹在会稽山下铸镜的传说而得名。“莼菜”是生长在南方水乡一种味佳质鲜的水生食物,鉴湖和湘湖都养植莼菜,有的用作贡品。据说唐代时把镜湖的莼菜根熬制成汤羹,作为一道名菜用在酒宴上。这两句的意思是:镂金的银盘中盛着哈蜊,簋中盛着莼菜根熬的汤,所以看上去“乱如丝”,唐代长安的官员喜食这种菜汤。(“簋”是一种古人盛食物的汤和盆,一种器具,可译作“碗”)
“乡曲近来佳此味”,是指“东南一曲”的吴越地方,今特别看好哈蜊与莼菜,以为佳肴,并为下句作好铺垫。接着便是“遮渠不道是吴儿”。“吴儿”泛指南方人。贺知章就是吴中四士之一,亦是吴儿。“遮渠”是指北方人,“渠水”在江北的射阳县,另一在郑县之巴岭。“不道”是为什么不说之意。最后两句的意思是:现流行于北方长安的这些佳肴,你们为什么不说是来自吴越,而在别的地方专对南方人故意挑剔呢?贺知章的话比较温和,而顾况则尖锐多了。他作诗写道:“钑镂银盘盛炒鰕,镜湖芰菜乱如麻。汉儿女嫁吴儿妇,吴儿尽是汉儿爷。”诗中的“鰕”指的是南方的斑纹鱼,“爷”是长辈的意思。最后两句是说:“咱们南方人到了北方,娶了个北方老婆,生了个北方儿子,最后南方人不就都成了北方人的爹了么!”顾况也是一个著名作家,他写这诗也许是生气了。
实际上剥开神话的外衣,我们发现共工和祝融都说是两个部落,共工氏部落负责水文地理和治理水利,而祝融氏负责火事管理。由于炎皇神农时期地球处于冰河时期,那时水灾不明显。到了颛顼大禹期间,冰河期已经过去,气候变热,冰川消融,大地开始不断发大水,而有经常暴雨不断。作为负责水事管理的共工氏,首领颛顼认为是共工氏的责任,因此把滔天不断的洪水怪于共工氏,便下令诛杀共工氏,这边有战争的可能。然而杀了共工,水患依然不断,到了尧帝继位,水患依然不断,大雨依旧经常下个不停,于是乎尧帝也下令继续追杀共工氏族之人,而祝融氏正是追杀共工氏的执行者。杀戮再继续,暴雨和洪水依旧不停止。
大禹的父亲鲧被尧帝派去治理水患,修堤堵水九年未果,被杀。公元前4128年舜帝即位,命鲧的儿子禹继续治理水患,并彻底诛杀共工氏族之人。
禹改变了治水方法,运用准绳和规矩,带领族人凿开了龙门和伊阙,凿通积石山和青铜峡,挖通了九条河,经过十年的努力,终于把洪水引到大海里去,地面上又可以供人种庄稼了。他和老百姓一起劳动,戴着箬帽,拿着锹子,带头挖土、挑土,禹常年脚长年泡在水里连脚跟都烂了,只能拄着棍子走。
禹在涂山遇到一个名叫女娇的姑娘,两人相互十分爱慕,便成了亲。禹新婚仅仅四天,还来不及照顾妻子,便为了治水,到处奔波,三次经过自己的家门,都没有进去。第一次,妻子生了病,没进家去看望。第二次,妻子怀孕了,没进家去看望。第三次,他妻子涂山氏生下了儿子启,婴儿正在哇哇地哭,禹在门外经过,听见哭声,也忍着真心没进去探望。大禹治水居外13年,三过家门而不入,他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位成功地治理水患的治水英雄。对于这故事,一些人认为就是大洪水大劫难时期,更因为这西元前4000年的人类历史基本是一个空白。《圣经》中并没有记载年代或重大的具体事件,也就认为现代人类大约开始于公元前4000年左右。然而一些考古研究,却发现了“史前”文明,诺亚方舟的故事无法解释。而在中国的历史记录中,这三皇五帝的故事都是十分混乱零散的,要找出具体年代,真的很难。
第三次,大禹治水经过家门,适逢女娇生子,邻居告诉大禹,劝他回家探望妻儿,大禹说:“治水要抢时间,无法分心。”邻居说:“您不能回去看望妻儿,也应给独生子命个名字呀!”大禹在匆忙说就命名为“启”,意思是说”治水启行“。如此一去十三年,三过家门而不入,归来时他的儿子已经十多岁了,女娇也成为一位中年妇人了。此外,据《山海经.海内经》记载,相传古时嵩山一代洪水滔天,土地淹没,许多生命被夺走,大禹为了尽快凿开山间通道,大禹之妻涂山氏为支持大禹治水,也一同来到嵩山,就住在太山脚下,每天给大禹缝衣送饭。顾不得回家,到了吃饭时分,便击鼓为号,由大禹的妻子涂山氏前来送饭,此事感动了上苍,玉帝便出手相助,让大禹在开山凿渠时变成一头力大无比的黑熊,滔滔江水乖乖听从大禹安排,但大禹始终没有把变熊的事情告诉妻子。大禹对涂山氏说:"当你听到击鼓声,就给我送饭"。这就是闻鼓饷夫的故事。大禹为了尽快开山间通道,就变成了一只大熊,在山间来来往往,开山石,忙碌不停。
一天,大禹开山迸石误触皮鼓,涂山氏闻声前来送饭,不见大禹却见到了一头威猛的黑熊,又惊又急,扭头便往东奔跑。大禹急忙去追,到快要追上时,涂山氏却化成了一块大石头。面对急匆匆赶到的大禹,涂山氏明白了一切,悲喜交集,但却已无法回答大禹的千呼万唤。只听一声巨响,巨石的北部裂开了,生出了一个婴儿。原来是涂山氏焦急万分,愁肠百转,迸破了肚子,把十月怀胎的儿子留给了大禹,也把无限的眷恋和思念留给了大禹,这个婴儿便是夏代的第二代君主夏启。
这首词充满了强烈的主观情绪,起笔甚为突兀,直以渊明就是自己的前生。他后来作的《和陶饮酒二十首》序云:“吾饮酒至少,常以把盏为乐,往往颓然坐睡。人见其醉,而吾中了然,盖莫能名其为醉为醒也。”陶渊明好饮酒,自言:“余闲居寡欢,兼比夜已长,偶有名酒,无夕不饮,顾影独尽,忽焉复醉。”(《饮酒二十首》序)苏轼能理解渊明饮酒的心情,深知他在梦中或醉中实际上都是清醒的,这是他们的共同之处。“走遍人间,依旧却躬耕”,充满了辛酸的情感,这种情况又与渊明偶合,两人的命运何其相似。渊明因不满现实政治而归田,苏轼却是以罪人的身份在贬所躬耕,这又是两人的不同之处。但他以旷达的态度对待人生的逆境,以逆为顺,因而“春雨足,乌鹊喜,报新晴”这些春天富于生气的景物使他欢欣,感到适意。
词的下片略叙东坡雪堂周围的景观。鸣泉、小溪、山亭、远峰,日与耳目相接,正如其《雪堂问潘邠老》所说:“余之此堂,追其远者近之,收其近者内之,求之眉睫之间,是有八荒之趣。”仅以粗略的几笔勾画,表现出田园生活恬静清幽的境界,“意适于游,情寓于望”,超世遗物。作者接着以“都是斜川当日景”作一小结,是因心慕渊明,向往其斜川当日之游,遂觉所见亦斜川当日之景,同时又引申出更深沉的感慨。陶渊明四十一岁弃官归田,后来未再出仕,五十岁时作斜川之游。苏轼这时已经四十七岁,躬耕东坡,一切都好像渊明当日的境况,而不知是否也会像渊明一样就此以了余生。那时王安石已罢政数年,章惇、蔡确等后期变法派执政,政治生活黑暗,苏轼东山再起的希望很小,因而产生迟暮之感,有于此终焉之意。结句“吾老矣,寄馀龄”的沉重悲叹,说明苏轼不是自我麻木,盲目乐观,而是对政局存在深深的忧虑,是“梦中了了”者。
这首词似随手写出,未曾着意经营,而词人胸中自有成熟的构想,故下笔从容不迫,不求工而自工。从纵的方面看:醉醒连渊明,渊明连躬耕,躬耕连东坡,东坡连及雪堂与周围景物,景物连斜川,最后回应到陶渊明《游斜川》诗之“开岁倏五十,吾生行归休”,迤逦写来,环环相扣,总不离于本题。从横的方面看:写周围景物,于所居之东坡则加细,说及一夜至晓的春雨、新晴;对西南诸景则只大略点出泉、溪、亭、丘,似零珠之散,合之则俨然是一幅东坡坐眺图,总归到“都是斜川当日景”之内,诚亦“至今使人想见其处”。以似斜川当日之景,引出对斜川当日之游的向往,对陶《游斜川》诗结尾所云“中觞纵遥怀,忘彼千载忧;且极今朝乐,明日非所求”,当亦冥契于心。苏轼对付逆境有自己的特殊态度。他对生活有信心,善于从个人痛苦情绪中解脱出来,很快适应环境,将生活安排得很好,随遇而安。从这首词里也侧面反映了他与险恶环境作斗争的方式:躬耕东坡,自食其力,窃比渊明澹焉忘忧的风节,而且对谪居生活感到适意,怡然自乐,令政敌们对他无可奈何。苏轼有时难免有一点衰迟之感,却也留心着局势的变化,注意保存自己,不久神宗皇帝死后,哲宗即位,他又起复,积极从政了。
诗中访友诗的套路展现出了散文化倾向。诗的前六句是一种明快流程的交代:径——壑——门——阶——室——窗——壁。谈不上行云流水,却能窥见这首诗的门户:乍看起来,不觉得有什么问题,辞章搭配得体,步履从容,但揣度二三,就为这笔清晰的流水账而叹息,怪它没有更丰富的诗意进项。但这种责怪,并不殃及散文化倾向,对散文化现象需要一次又一次关乎价值观的认识;散文化的感觉跟一首诗有头有尾进行某种叙事的憧憬有关,这首诗在较短的篇幅内寄情于一桩事情的脉络而非关于这件事的激情,就极有可能显示出散文化的特征。
从作者的立场看,在构思(哪怕是即兴发挥)之际,“不遇”的结果已经发生,他所进行的描述依然显得较为重视“不遇”之前兆,就好像那些依次展开的芳踪是一首诗最大的卖弄点。径之石、壑之丹、门之松、阶之闲、室之禅、窗之见、壁之生……联袂演出的情景剧并不比停顿下来独观一物更划算,他只是需要记录这一流程来测试一首诗的雅量。而这些场景的铺垫明摆着朝“不遇”的主题靠拢,对景物的过度描写已预告人的次要性。
根据诗词断定:作者不可能反写实际情况,明明山僧不在,却在诗句中假想两人会谈的幽趣。诗在当时似乎还不致走到这一步。青苔、鸟迹、白拂、尘埃、无人……这一系列的环境元素虽契合抒情诗的表征,却奉献事实性依据,也就是说,看起来挺雅致的,但本质上只是一连串基本事实。只不过“青苔”一类的事实又不限于其本身的属性,已不可避免侵入了情态的细菌,滋生出属于修辞层面的意义。
作者是在寻求一种补偿:由于山僧不在,他必须从这一无人情境中获取诗的慰藉。不在之妙在于他反而可以凭空想像“了然”的主题性意趣。无需一位具体的僧人启发,他就可以从虚空中找到信仰的入口。乃至于云、雨的亮相也有不俗表现,使他不去思索山僧出门去干什么,以及有这么出色的所在,山僧为何还要滞留在他处。他仿佛是这一境界的独占者,山僧的所有者属性已显得次要:他为自己碰巧得到这么一块临时的乐土,与此前所行居的尘世保持对峙,而倍感欣慰,甚至这时听到猿声也不免理解为这是一种得体的、赞同他的伴奏。
从事后的记述人角度看,作者能了解下山返程中的心理变化,以及这一旅程中的新发现,但他并没有触及这一范畴,而是终止在一次世界观的洗礼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