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氏春秋》说:“禹年三十未娶。行涂山,恐时暮失嗣,辞曰:‘吾之娶,必有应也。’乃有白狐九尾而造于禹。禹曰:‘白者,吾服也;九尾者,其证也。’于是涂山人歌曰:‘绥绥白狐,九尾庞庞。成于家室,我都攸昌。’于是娶涂山女。”此段引文系据《北堂书钞》、《艺文类聚》、《太平御览》转引,今本《吕氏春秋》失载。又《吴越春秋·越王无余外传》亦有《涂山歌》,全诗为:“绥绥白狐,九尾痝痝。我家嘉夷,来宾为王。成家成室,我造彼昌。天人之际,于兹则行。”《乐府诗集·杂歌谣辞一》亦有《涂山歌》,全诗为:“绥绥白狐,九尾庞庞。我家嘉夷,来宾为王。成于家室,我都攸昌。天人之际,於兹则行。”这两个版本文字较繁,是据《吕氏春秋》又加增补而成。《吴越春秋》中并说到涂山女的名字叫女娇。(《吴越春秋》:“乃有白狐九尾造于禹,禹曰:‘白者,吾之服也;九尾者,王之证也。’于是涂山之人歌之。禹因娶涂山,谓之女娇。”)
夏禹娶亲之事,发生在治水过程中。《史记·河渠书》说:“禹抑洪水十三年。”《汉书·沟洫志》说:“禹湮洪水十三年。”关于这十三年中的情况,《史记·夏本纪》中有概括的介绍:“(大禹)劳身焦思,居外十三年,过家门不敢入。”但《尚书·益稷》记大禹的自述为:“娶于涂山,辛、壬、癸、甲。启呱呱而泣,予弗子,惟荒度土功。”又《吕氏春秋》说:“禹娶涂山氏女,不以私害公,自辛至甲四日,复往治水。”这两则材料都是说大禹只告了四天“婚假”,即“复往治水”。可见其婚娶是在治水期间。《史记》所说“居外十三年,过家门不敢入”,是不包括回家结婚这一次的。《孟子·滕文公上》说大禹“八年于外,三过其门而不入”,或许此“八年”是从新婚离家时算起;这样,大禹“三十未娶”,于三十岁这一年结婚时,在外治水已有五年的历史。古代男子二十岁行冠礼(见《礼记·曲礼上》,但《仪礼·士冠礼》等说十九而冠),表示已成年,可以娶妻了。大禹至三十岁而未娶,已是晚婚的“大男”。《吕氏春秋》说他急于结婚是“恐时暮失嗣”,即担心年纪大了不能生育,无法传宗接代。他对女色并不贪恋,所以新婚才四天便重又离家去治水了。
大禹的婚姻,据开头所引《吕氏春秋》中的资料,可见是很带有传奇性的。在走到涂山时,他预感到自己的婚事将会一帆风顺,所以说:“我娶亲,一定会有想嫁我的人。”正当其时,有一只长着九条尾巴的白色狐狸来到他面前。古代一般认为狐狸是瑞兽,是吉祥的征兆,因而他说“白者,吾服也;九尾者,其证也”,意思是出现白狐,也就是象征衣裳也是白色的自己将迎来吉利的事。涂山当地的人,也从白色九尾狐的出现预感到把涂山的一位少女嫁给大禹,将会降福给涂山,于是便编了这首短歌吟唱。首句中的“绥绥”是描述狐狸的样子。前人对《诗经·卫风·有狐》的“有狐绥绥”之“绥绥”,有两种不同的解释——雌雄并行貌或独行求匹貌。《涂山歌》中之白狐既然有一定的象征性,当以独行寻求配偶的后一解释较为近是。次句以表示厚实、粗大的“庞庞”形容白狐的“九尾”。以上两句,是用具有象征和比喻意味的瑞兽白狐独行求匹的意象起兴,接着的后两句即转向关于大禹求偶的正题。古人所谓“女有家,男有室”(《左传·桓公十八年》),指男女的结婚成家。故“成于家室”,即指大禹同涂山当地的女子成婚。涂山人认为这件婚事意义深远,故结尾一句说“我都攸昌”。“都”,原指城邑,这里具体指涂山当地;后两句合起来的大意就是:大禹与涂山女子成亲会使当地繁荣昌盛。
这首《涂山歌》的传奇性,从另一角度来审视,便具有一定的天人感应的神秘色彩。《吴越春秋》中的《涂山歌》所增补的句子中有“天人之际,于兹则行”二句,更是直接站出来表明九尾白狐与大禹婚事二者之间正是一种天人感应的关系。从科学的观点看,将社会人事同自然现象作简单的比附,这当然是荒唐的;但从人类社会的演进史来看,诸如此类的天人感应,正好反映了人类童年时代的思维幼稚的一面。读这样的诗,除了令人感受到时代的进步之外,也使读者如同成年人面对幼稚天真的儿童一般,可以领略到一份意想不到的轻松与喜悦。
词上片写到秋高气爽的时节,凭栏远眺,西湖水如明镜,孤山景色清爽,几只渔船悠然自得,寥寥几笔,勾勒了一幅远近相宜、意趣恬淡的优美画面,写景静中有动,以动衬静。“三三两两钓鱼舟,岛屿正清秋。”前句写风物,后句写背景,相映生辉。“三三两两”句点渔舟位置,有悠然自得、不扰不喧的意思。以“三三两两钓鱼舟”映衬湖水的宽阔,以笛声依约、白鸟成行烘托景致的幽雅。将依依相思之情融入笔端,描写极富诗情画意,经“忆”字提示,下文便从现实中脱开,转入回忆。接下来由眼前的不懈思念,引出当年无尽的栖迟,用感情带动写景。“凭阑楼上”用到这里,表明作者终日留恋的同时,还使以下诸景因之入目无遗。
词下片芦花丛中传来依约的笛声,惊动了白鸟从水里飞起,用“忽惊起”状白鸟(即白鹭)翩然而逝、倏然而惊的形态,色彩明快,颇具情味,朴实的白描中透出空灵。“别来”二字将思路从回忆拉到现实。“闲整钓鱼竿”不仅应上片之“钓鱼舟”,而且以收拾鱼竿、急欲赴西湖垂钓的神情,衬托忆西湖忆得不能忍耐、亟想归隐湖上的念头。词之下片,营造出钓翁渔隐出没的寥阔苍茫的背景,以景寓情,寄托了词人的“出尘”思想。
全词情景交融,先写西湖光景,后写忆者之情。词中正面描写与侧面描写并用,景中寄情,情中寄景,选景高洁,情调闲雅,用笔淡炼,纯用白描,艺术手法甚为高超。结尾与起首自然照应,用笔清闲。全篇意境悠远,情怀逍遥,表现了作者吟咏潇洒、舒卷自如的过人才气。
这篇文章议论了太子丹使荆轲刺秦王一秦。文章首先交代了荆轲行刺的前因后果,然后作者直接对此秦发表议论,直言曹沫成功而荆轲失败,是由于时代不同的缘故;接着作者又举出荆轲“智谋不足”、不能“知变识机”的两个例子,用一个“陋”字,为荆轲的行为下了结论。文章写得平正从容,论理犀利精警,是翻案文章中的佳作。
前三句交代了荆轲行刺的原因和目的。荆轲之所以“函匕首入秦劫始皇”,是因为他“感燕丹之义”,目的是为了“存燕霸诸侯”,其结果却是“秦不成”。行刺秦件由激动人心的秘密策划开头,到令人沮丧的失败告终,整个过程是由高亢到低沉,而作者在叙述这个过程时,语调却有促有缓,有起有伏。急促激昂,到“秦虽不成”一句转为低缓,但因为句中使用了让步连词“虽”,就为下一句蓄积了气势。“然亦壮士也”重又翻起,而笔锋一转,“借其智谋不足以知变识机”又带着深深的叹惋,毕竟有勇无谋、秦败身裂。语调的高低起伏,使文章显得错落有致,极顿挫反侧之势。
文章寥寥数语,概括交代了行刺秦件的经过,随即作者就直接对此秦发表议论。“始皇之道异于齐桓,曹沫功成,荆轲杀身,其所遭者然也”五句,是全文的中心所在。燕丹计划刺秦王前,曾对荆轲说:“诚得劫秦,使悉反诸侯侵地,若曹沫之与齐桓公,则大善也。”作者指出,春秋时的齐桓公,所争取的是权,霸主不能不顾信义,故曹沫之秦行之有效。而秦始皇的政策是吞并诸侯,统一中国,所以曹沫的故秦不可能重演。曹沫成功,荆轲失败,是由于时代不同的缘故。这就一语道破问题症结所在,可见作者识力之高。
接着作者又举出荆轲“智谋不足”、不能“知变识机”的两个例子,以增强文章的说服力。一是“欲促槛车,驾秦王以如燕”。儿童妇女都知道这是不可能的,而荆轲却莽撞行秦,足见其“智谋不足”。二是对燕太子丹仅为报仇、而无深谋远虑的思想。燕太子为了报仇,“虽举燕国犹不顾”,其厚待荆轲,只不过是把他作为工具而已。可是由于时代不同,太子丹的计谋根本不可能实现,荆轲只能徒然成为牺牲品。可悲的是,荆轲没有认识到这一点,仅仅为了“感燕丹之义”就“函匕首,劫始皇”,作者冷峻而简洁地用一个“陋”字,为荆轲的行为下了结论。两个例子既说明了荆轲“智谋不足”的具体表现,又与文章开头相呼应,补足了“荆轲感燕丹之义”的内涵。
李翱学文于韩愈,得韩之一体,而能自成风格。此文写得精警透辟,而词气从容不迫,倍受古文家激赏,认为有“太史公神妙之境”,信不差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