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熥与其弟、藏书家“红雨楼”主人徐兴公,都是明朝后期闽中才子,徐兴公声名尤大,号“兴公诗派”。这首小诗,当是徐熥寄给正在客游途中的兄弟,望其早日归来聚首的。
前两句里,重叠着“春”“客”各三字,一时令人眼花缭乱,但细细读时,却只觉诗意层层迭变,全无重复之感。“春风送客”,佳事也,身在客途,有春风一路相送、殷勤追随、慰我寂怀,如何不佳?如何却是“翻愁客”?起句虽不设问,而疑问已在其中。次句答得更巧。“客路逢春”,其实与“春风送客”只是一事,但虽是一事,两样说之,滋味便全然不同。有春一路“送”我,固然良慰;但春者,当是于安闲悠然中所赏玩者也,今在“客路”,正尔奔波,有何闲逸心思赏玩呢?故客路所逢之春,在客子眼中,自然是“不当春”一一算不得春,彼虽欲慰我,却终不能慰我,彼既一路送来,却时时令我不得慰,又如何不愁?
上两句一问一答,已于重叠用字之中,曲尽变化之妙,但仅此而已,尚不过小巧手段,此诗之妙,更在后两句,然最妙处虽在后两句,其草蛇灰线,仍出于前两句。请再细想之:“不当春”,客因可作如是观,单春毕竟是春,不论你说它当得当不得,春风依旧骀荡,春光依旧汩汩流逝一一这,恐怕才是客愁的更深处吧?诗人唯因窥到了这客子在漫言“不当春”背后的深愁,故而于第三句才突发奇想,他把目光投到了象征春日的娇啭黄莺儿身上,他要那黄莹儿声音别变,还是嫩嫩的,娇娇的,千万别马上变得老腔老调,千万别把春天也啼老了,啼尽了一一因为,此际天涯正有一位未归的客子,正被算不得春的春光紧紧包裹着,为无法享有真正的、安闲的、故乡的春光而愁上加愁。如果黄莺儿声音真的老了、春光真的逝尽了,那客子天涯归来,他还能赏玩到什么呢?他岂不是要在“不当春”之外,更增一层“不见春”的悲哀?
诗中的“客”,当然是指徐兴公,诗人寄诗给乃弟,而不称“弟”称“客”,且一篇之中三致意焉,无非是为乃弟点醒客子身份,望他莫要久恋梁园,迷失故园。诗中言徐兴公“逢春不当春”,自是诗人的揣测;诗人要莺声不老、春光莫逝,自也是诗人的痴想。一篇之中,皆为揣测和痴想;一篇怀人盼归之文字,却皆为“愁客”、“未归”充满字面,诗旨并不显露;这般落笔是诗的出人意表处,是诗的不落旧套处,更是诗的尤可收取招人归来之效处。试想:若徐兴公看破了兄长的痴想,顿悟到莺声其实不得不老、春光其实不得不逝,他能不早作归计吗?他能让期望与故园的兄长,在春尽之际长吁短叹、失望独归么?
“柳湖松岛莲花寺,晚动归桡出道场”。这两句,虽然仅是对“西湖晚归”的一个交代,但在写法上却很见技巧。试以现代的电影摄影手法作比,先是全景:波光漪涟的柳湖。然后镜头向前推近:映出松岛、莲花寺。最后是两个分镜头:湖上,天近傍晚,撑船人正摇动“归桡”,准备接客归去;寺中,诗人正和“诸客”走出道场,准备“晚归”。这种写法,层次分明,主从有序,给人以清晰明快之感。其次,这两句五处用了富有特征性的修饰词语和“借代”之法,从而增加了景物的质感和特征,写出了诗人对它的喜悦之情。试想,如果直说“西湖孤山山上寺,晚动归舟出庙堂”,这就索然无味,不能写出孤山寺的特色及诗人的喜悦之情。诗贵别趣,意忌直出,没有诗人的这种精心安排和恰当修饰,就不会使人读之如身临其境的。
上二句,从大处写起,由景到人;下二句,是从小处着笔,由人观景。“卢橘子低山雨重,栟榈叶战水风凉”,就是写诗人归路所见。卢橘即批杷,栟榈即棕榈。批杷硕果累累,金实翠叶,本来就多么令人喜爱,山雨过后,清香四溢,连果枝都被压得低垂下来;一个“重”字,写出了诗人对它的多少喜悦之情!棕榈树高叶大,俨若凉扇遮径,雨后清风,阔叶颤动,似乎它也感到了水风的清爽。一个“凉”字,透出诗人多少快感!好的画境,首先要看它能否表现出典型的物象;好的诗情,首先要看它能否把作者的精神融于画境。这两句,可以说是美景爽情的融冶,诗情画意的结合,似情似景,难解难分。
诗人移步登舟,船行湖上,这时的情景是:在宽阔的湖面上,轻轻的寒烟似有似无,蓝蓝的湖波共长天一色,所以说“烟波澹荡摇空碧。”“澹荡”二字,使人如泛仙槎,如升青冥,写出了清爽闲适之情。回望孤山寺:“楼殿参差倚夕阳”,“参差”二字,写出了随山势高下而建筑的宇观楼殿的特有景色,从而使人想到檐牙错落、各抱地势的瑰丽情景;加之夕阳晚照,红砖绿瓦,金光明灭,真是佛地宛如仙境,因而诗人发出由衷的感慨:“到岸请君回首望,蓬莱宫在海中央。”──落笔到“回望孤山赠诸客”的题旨,作品便戛然而止。孤山寺中有蓬莱阁,两者浑然一体,不着痕迹,更增加了韵外味,弦外音,使孤山寺的诗情画境久久萦绕于读者的脑际。
这首诗,短短八句,句句写景,句句含情,读后如随诗人游踪,在我们面前展现出一幕幕湖光山色的画图。它宛如一篇优美的游记,更配有铿锵的韵致,荡起喜悦的心声,如画卷在目,如乐章在耳,给人以情景水乳交融的快感。
此诗两章,脉络极清楚,每章的前二句极写卿大夫的服饰之威和对故旧的侮慢之态;后二句则通过自问自答,表现了原为友人的那位先生的怨愤不平的情绪,而诗句的语气显得“怨而不怒”,很能体现“温柔敦厚”的诗教。
此诗一开头,描述了卿大夫的服饰,可见,这位卿大夫是一位政治新秀,刚刚步入了从政的圈子。但他很不低调,以为自己了不起了,一种强烈的优越感立马就显出来了:“自我人居居。”活画出衣服傲慢无礼的神情。但他的故旧老友,虽然没有他的官阶高,但一点也不气馁,显示出很强的个性。
从结构上来看,此诗显得十分简单,艺术上也没有太多的特色,比较明显的也就是反复吟咏、反复唱叹、回环往复的手法。这种手法实际上在《诗经》中已相当普遍,有着民歌民谣的风味,从这也正说明了《诗经》与民歌之间的密切关系。
此外,该诗中所用的设问和作答的形式,在《诗经》中也时而可见。这种修辞方法作为讽刺或表现一种强烈的情绪是很合适的。
一文在写作上按事件的发展顺序记事。写起义过程,先写起义的原因和起义前的谋划,再写起义的爆发和发展,直至政权的建立,脉络非常清晰。在记述中,则采取了先因后果的写法。写起义的动机,则先写暴秦的严刑峻法;写起义的发生,则又先写将尉的残酷等等。都入情入理,有力地突出了起义的正义性。文中还通过典型细节的描写,对起义的过程、浩大的声势以及起义领袖的精神面貌,进行了较为充分的展现,从而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此文生动地记述了从大泽乡起义到张楚政权建立这一段历史进程,再现了陈胜、吴广两位起义领袖的英雄本色。陈胜有很高的阶级觉悟,并且怀有“鸿鹄之志”。这表现在佣耕时与同伴的对话中,表现在并杀两尉之后面对徒属所作的讲演中,尤其是“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话语,是对封建世袭制度的有力否定和批判。正是由于他富有远见,他的话具有鼓动性,才能收到徒属皆日“敬受命”的效果。作为起义领袖,陈胜和吴广都能审时度势、机智果断,为起义作出周密的谋划和部署。
“会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失期,法皆斩”是陈涉等人起义的直接原因。面临必死处境时,陈胜和吴广当机立断,密谋起义,决心率众闯出一条生路来,说明他们对起义的时机把握得很好。二人密谋中,陈胜对时局作了精辟的分析,把握了“天下苦秦久矣”这一社会背景。在这种分析的基础上,决定打出公子扶苏和项燕的旗号——因为“百姓多闻其贤,未知其死也”,“项燕数有功,爱士卒,楚人怜之”,“或以为死,或以为亡”,提出这一口号,则“宜多应者”。他们在卜者启发下,精心策划丹书鱼腹和篝火狐鸣两件“灵异”事件,骗过了其他戍卒的耳目。他们合演的杀将尉的双簧戏,成功地点燃了起义的导火线,这些都能说明他们善于谋划。
后文中的“诸郡县,苦秦吏者”照应上文“天下苦秦久矣”,“皆刑其长吏,杀之以应陈涉”与上文“宜多应者”相呼应,这两句话的前后照应说明了陈胜的分析完全正确,体现了他洞察时局的能力。也正是陈涉这种谋划、洞察的能力,才造成起义一呼百应,并迅速遍及全国局面。
陈胜、吴广在密谋起义之时曾找人算卦,后来又在卜者暗示下演出了丹书和狐鸣两出骗局。这种为推翻一个政权而造舆论的骗术,在中国历史的改朝换代关头屡见不鲜。当广大群众畏天命的意识很浓厚的时候,举事者想要“威众”,以种种骗术把自己表现成受命于天的超人是最取巧、最见效的手法。然而,陈胜、吴广自己并不迷信天命,“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才是他们的真实思想。作者司马迁更在记叙陈胜、吴广行卜时,特意点破“卜者知其指意”,既“知其指意”,则“足下事皆成,有功”云云,至于“卜之鬼乎”,分明是在参与密谋。《陈涉世家》在行文中使此类骗术昭然若揭,《高祖本纪》中对刘邦制造的斩蛇之类的神话也持保留态度,这都体现了司马迁进步的的历史观。
两个将尉在大泽乡起义中并没有过失,他们和吴广的一场冲突是起义领袖预谋的,但最终仍不免一死。这是因为他们是秦王朝势力的代表人物,在残酷的阶级斗争面前,充当了起义军的对立面,故难逃成为牺牲品的命运。攻下蕲县这第一个县城后,陈胜和吴广及时派葛婴带领人马到蕲县以东开辟新战场,以便迅速打开局面,同时不失时机地立国称王,建立起农民政权。这些都说明他们在起义初期战略战术运用得当,成功地担当了领袖的责任。陈胜在战斗中披坚执锐、身先士卒,吴广“素爱人,士卒多为用者”,这些都是领袖人物不可或缺的素质,在陈胜、吴广身上明显地体现出来。
上述人物性格特点是通过具体事件或细节的记叙表现出来的,不难看出,《史记》在为一个个历史人物立传时,不仅记录其生平大端,而且注意揭示人物的精神风貌,同时展示与人物活动相关的背景、环境,从而再现当时社会生活的真实画面,这正是《史记》文学性的主要体现。